原来,有一个从篁国移民过来十几年的大叔,他开了间小小的家庭旅馆,平时最喜欢的就是用猪头肉下酒。大叔从很小就开始喝酒了,这是跟着他爸爸学会的,每次喝酒都至少要吃掉小半斤猪头肉,加起来吃掉多少个猪头那是谁都没办法算清楚的。
“这跟红虫有什么关系?”李寒脱口道,“别告诉我是猪回来报仇了。”
艾德文苦笑:“我也不敢相信,虽然我知道有上帝,但从来都不知道会有鬼魂……”
事实上他也不知道那是不是鬼魂,他们请了有关专家过去查看,坐在柜台后的那个中年老板在他们眼里非常正常,顶多就是态度不怎么样。但专家撒了把盐后,他们就现那个男人竟然是一只黑色气体形成的猪,而真正的老板的尸体就在柜台下,身体还没完全腐烂,脸上的肉却完全没有了,就像是被人啃掉了一样。
旅馆是提供免费早餐的,厨房一个罐子里密密麻麻的全是干瘪的红虫,它们是猪的怨气培养出来的,经过人体大脑的温养后就会醒来,但如果醒来后五天内吃不到人脸肉就会饿死。
“那三个凶犯全都在那家家庭旅馆住过,并且吃了旅馆提供的早餐。我们已经紧急寻找旅馆里剩下的客人,还需要你帮忙,把他们脑子里的红虫取出来。”
旅馆是要登记的,按说找起游客来都还算方便,只是有些是国外来的游客。现在已经回国了,花的时间就多了点。也有些已经作过了的或者饿死了的,过去一周多也不算旅游旺季,中标的人还不算太多。
国外的那些本来说教了那几个国家的中医去取红虫的,但那红虫既然是怨气培养出来的,自然不是普通扎针就能解决的,真正解决红虫的是李寒体内顺着银针流入的真元。这个原因别人是不知道了,现解决不了问题后,只道是那些人的医术不过关。只得又把人送到伦敦来让李寒出手。
忙完这个,本尼迪克特与汤姆也有了几天假,于是叫上莉迪亚一起去了加文位于哈德斯菲尔德的古堡,准备在那儿打猎钓鱼玩上几天。
上次来的时候还是半年前,他抓到的那条大鱼的骨架被处理后还在城堡里,实在太大,李寒不知道能把它放在哪儿。只好请加文暂时先保存一阵子。
听说李寒上次和朋友来的时候钓到了大鱼,大家就都说要看,加文把他们领到收藏室,一条2米左右的鱼骨被小心地安放在一个底座上,鱼头用药水处理过,鱼皮和眼睛都保存的非常完好。哪怕是现在,他们也能感觉到它的凶悍。
“这么大的鱼你们是怎么钓上来的?”本尼迪克特感叹,“6地上除了钓竿也没别的工具可以用了。”
加文好笑地道:“哪是钓上来的,是寒跳到水潭里抓上来的。”
众人目瞪口呆,鱼在水里的力气可不小。两米长的鱼想抓住它,可不知道要花几倍的力气。果然是怪物啊!
李寒笑道:“其实我也没花多大力气,顺着它的方向来就好了,算是使了点巧劲。”又弯腰抱起久久,“我们出去吧,久久看到鱼都要扑上去了。”
众人就都笑了起来。李寒这次过来玩把三个小家伙都带来了,光是它们的窝和食物、玩具就装了半车,如果不是suv的空间大,钓竿都要没地方放了。菲比从住进维特菲尔德街76号就没挪过窝,有时候自己出门玩一玩,晚上也一定回家睡觉,李寒只要给她准备足够的牛奶就好了,也不需要多操心。
莉迪亚第一次看见小强盗,萌得不得了,立刻把勾勾和久久都抛到脑后,抱住小强盗不放了,有李寒的命令,小强盗也不敢伸爪子,耐着性子让她抱了一小会儿。
久久听见自己的名字,“喵”了两声,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抗议主人诽谤自己,转身从李寒身上跳下地,转身出去了。小强盗立刻乘机从莉迪亚怀里跑开,和勾勾一起跟了上去,也不知道它们要去哪儿探险。李寒不得不追出去喊了一句:“别乱跑。”古堡这么大,真跑没了找都不好找。
时间也不早了,管家温德过来请他们去用晚餐。因为上次付元晋带来的烟酒加文表示喜欢,这次回国李寒也买了几箱,直接放空间里带过来的,不然过关交的税都不比洒钱便宜多少了。给本尼迪克特和汤、兰斯伯爵、霍普还有加文每人分了一些,自己留了一箱待客用。李寒自己对喝酒没有太大兴趣,也就和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喝上一、两杯,或者去酒吧泡妞的时候会点杯啤酒,来英国一年多也没染上有事没事喝一杯的习惯。
他学医的人,习惯随时保持头脑清醒,而且喝多了酒手容易抖,中医虽然开刀少,但扎针与正骨也是对手要求很高的。
加文喝过这酒了还好,本尼迪克特与汤姆却是没喝过的,前段时间不是他们忙就是李寒忙,烟酒还没给他们送过去呢。茅台酒向来香的很,当年在国际市场上扬名,如果不是有这香,也没那么容易。据说当年茅台酒第一次参加国际性展出时,因为酒瓶不够漂亮,无人问津,后来负责人急中生智,故意在展台前摔了一瓶茅台,香味才引来参加展出宾客的注意,从此走向国际市场。
本尼迪克特是个好酒的,酒一打开他就深深的吸了口气,忍耐不住地催促:“太香了,快倒一杯给我尝尝。”
加文忍不住笑地给他倒了半杯,一边又劝道:“你也少喝点,前两天还看新闻上还说你喝酒误天。”
李寒惊讶地道:“怎么了?我前几天忙的很,也没注意看新闻。”
本尼迪克特“哼”了一声,道:“不过是八卦小报,不看也无所谓。”又跟加文解释,“我哪是喝多了,不过是没注意脱口说了两句实话而已。”
本尼迪克特向来很有点文青范,容易激奋,有点看不顺眼的事就要说出来,不怕得罪人。偏他又是个公众人物,就是没事也要被记者狗仔寻出点事了,要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还不得解出几十个意思来么,再加上传来传去最容易歪曲,不知道因为这个得罪多少人。
汤姆在一旁摇了摇头,他性格向来温和,哪怕是上一些恶搞节目都从来都是不动声色的,只是本尼迪克特这脾气劝也没用,李寒看着很有点热血倔书生的感觉。就笑道:“以后你就带个测酒驾用的酒精快测检仪,要说什么不中听的话之前先测一下表示你没喝酒。”
众人都囧,本尼迪克特却点头道:“好办法。”
李寒大汗。
因为这么一说,大家喝的都不多,不过每人一杯佐餐酒,把一瓶分完就罢了。吃完饭打了两圈牌算是消食,然后就各自散了。
第二天一大早,一群人加三只小动物开着车上山,勾勾虽然是只德牧,但还是幼犬,完全算不上是猎狗,不至于触犯禁猎令。倒是小强盗,从小在长白山长大,一直是自己抓捕猎物,虽然对英国不熟悉,却通人性,找起猎物来倒是个好帮手。
英国冬天来的早,十一月已经很冷了,天也短,他们出门就不能太早,到上次那个水潭时已经十点多了。他们还在这儿安营,不过现在冬天就不能睡帐篷了,不然晚上能冻的直哆嗦。加文特意让人开了房车进来,这车有两层,卧室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睡五个人是足够了。
李寒突然想就想当初在长白山吃的鸟来,他下山后上网查了才知道,他吃的竟然是有名的飞龙鸟,别名榛鸡的,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都没敢跟人提。不过那鸟真是美味,也难怪会变保护动物,都被吃的差不多了么。
他们说是打猎,还不如说是来野营的,下了车就直接把一辆货车的车厢打开,里面厨具餐具一应俱全。他们还在这儿收拾,小强盗已经窜了出去,莉迪亚见它跑了,惊叫了一声,道:“它不会走丢吧?这山里它也是第一次来呢。”
李寒笑道:“小强盗聪明的很,不会丢的,而且它鼻子灵的很呢,也不知道出去找什么好吃的去了,当初就是靠着它的鼻子,我可吃了好几回飞龙。”把飞龙的味道形容了一遍,“我们有句话叫天上的龙肉地下的驴肉,表示这两个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会把榛鸡又叫飞龙,就是表示它的肉跟龙肉一样好吃,你们可以想像它到底有多美味。”把几个吃货馋的不行,只可惜离的远,李寒又知道了是国家保护动物,也不可能为了口舌之欲再去抓来吃了。
“赶紧养啊,”本尼迪克特道,“养殖的吃就没关系了。”
“别急,那个牧场我不是还没买么,等买下来,再建养殖场,再引进鸟种,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呢。”
ps:其实,我是挺喜欢吃猪头肉的,最适合我这种懒人拿来下面条了,所以才会写到啃脸事件的时候直接想到猪头肉啊……写完突然觉得以后没办法再直视猪头肉了
【在阅读模式下不能自动加载下一页,请<退出阅读模式>后点击下一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