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无穷尽也,这是汉民族的一个特征,也是汉民族的魔咒,满世界唯有这个民族传承了数千年而祖祠的香火不灭,对别的民族来说,好像并不存在这样的事情,一旦分裂,想要回归,融合似乎根本就不可能,很多的惊才绝艳的人物做过这方面的努力,但是都无一列外的失败了。
刘方和云烨早年间就这个问题展开过一次讨论,最后得出来的结论似乎并不美妙,刘方在这方面的例证要比云烨少了很多,差不多少了一千三百年,没有经过南北朝,宋元明清,民国历史熏陶的人是无法对这个问题有着更深层次的认知的。
所以刘方只能用简单的羊群理论来证明自己理论的正确性,云烨没办法说出后面更多的例证,只能任由刘方用狗屁不通的道理来强词夺理。
胜利者最后是刘方,他认为汉民族就是一群羊,必须要依靠狼群来吞噬其中弱小的,生病的羊来达到整个群体的健康的目的,他还认为汉民族和游牧民族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谁都离不了谁,狼群没了羊群,就该饿死,羊群没了狼群也会变得逐渐虚弱,最后消亡。
每隔数百年,狼族和羊族就会有一次大的血脉融合,比如犬戎破周,比如五胡乱华,这种血脉的融合是靠着强奸来达到目的的。
当然,刘方对胡人将十万吃不完的妇女赶进河里活活淹死这种事情也充满了愤怒,并且发誓要报复,但是作为一个军事家,老家伙依然顽固的说出了他认为的事情的本质。
云烨勃然大怒,指着刘方说他这样的论断过于武断。过于冷血,汉民族从来就不缺少这样的血性,农耕民族才是世界前进的主要力量,是文明的主要创造者,而游牧民族就是这个世界上的强盗,是蝗虫。甚至可以称之为病毒,需要得到最干净彻底的清除。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刘方拿出自己最有力的武器狠狠地回击了云烨。
这就没办法谈了,云烨说的是一种小我,更加注重个体的感受,你和那些饱受异族侵害的百姓去说说这些道理,说不定会被乡农用锄头刨死。你去向战争中受到伤害的妇人去大谈血脉的融合。你一定会被她们的口水活活的淹死。
所以说大我的政治观念是残酷的,是不近人情的,刘方和云烨站的角度不同,就会得出两种不同的观念和认知。
‘我不是政客,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我只想在我们的力量占优的时候。尽可能的将我们的优势扩大,一个强悍的民族是不可能消亡和衰退的。我不愿意看到我们这个民族再遭受那些无穷的苦难,命运必须公平,现在轮到我们来收割这个世界了。“
刘方见云烨已经愤怒的快要炸裂开来,轻飘飘的丢下一短话:”世上从来没有永远的盛世,贞观盛世来的迅猛无比,其来也速。其去也疾,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云烨,你才是大唐这个巨大的炉灶下烧的最旺的那根柴火。你最好长命百岁,或者你真的是神仙的弟子可以永远活下去,只有这样你才能小心地守护着你的盛世。
你看看商鞅,看看晁错,他们的下场就是活生生的例证,这个世界是人治的社会,人亡政息乃是应有之事,你胆小,你怕事,你没有一往无前的气概,凭什么认为你的盛世可以万古流芳?“
云烨的偏执在刘方看来就是在做无用功,想起云烨说的那句话就笑着摇头,这句话虽然无赖,虽然是一种诡辩,却也有它的道理。”无用功?我们明知道会死,为什么现在还要吃饭?不如现在就拿绳子把嘴扎起来活活饿死算了,反正迟早要死的,什么都不做,那就什么可能都没有。只有做了的人才有资格说三道四。“
只要突破活路城,自己这些人的使命就会完成,紧紧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些突厥人就会和大食人展开最残酷的交锋,一个是草原上的金狼,一个是沙漠里的野兽,他们之间的碰撞一定会非常的壮观,将天下大势操控于掌心的感觉非常的美妙,突厥人在自己的身后捡够了便宜,现在该到了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阿巴斯崇敬的看着面前这位枯瘦的老人,这一路上他见识到了这位老人是如何纵横捭阖,在无数的敌对势力中硬是杀出一条血路来的。
那个硕大的头颅是如此的睿智,花白胡须上的那张嘴总能在看似绝望的时候说出最正确的计谋,这才是智者。
自己以前也有领地,也有一位同样睿智的爷爷,自己年幼的时候总觉得爷爷说出来的话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废话,躺在大街上数着星星的时候,仔细回忆自己过去的生活时,才发现自己的爷爷是如此的睿智,可恨自己到了回天乏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处宝山而不自知。
‘阿巴斯,我们的目的地快要到了,我马上也要回到我的国家去了,从此之后退隐山林不问世事,在这之前,我想把你安排好,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就说吧!”
闭着眼睛的刘方似乎知道阿巴斯正在看着自己,张嘴就说出阿巴斯这几天最忧心的事情。
“我尊敬的主人,阿巴斯不敢奢望能得到您全力的帮助,只求您允许我借助您一点点的力量,将我们家族失去的东西抢回来,甚至不需要夺回来,只要把那座城池烧成灰烬就足够了。
那是一座背叛的城市,城里面住着一群背叛者,我希望他们全部死去,不管是去见胡大,还是去火狱接受审判,我希望他们去死!全部的!”
刘方睁开眼睛看着谦卑的阿巴斯说:“你想毁掉什么城你想杀掉什么人?另外,你何时皈依了大食人的宗教?“”我的主人,阿巴斯没有任何的信仰,只要能复仇我不介意去信仰魔鬼。我想毁掉的那座城就叫做”城“,只不过它属于君士坦丁,现在已经成了人世间最龌龊的城市,如果可能,我想借助您的力量摧毁掉它,只有火焰才能彻底的让那片土地变得干净些。”
刘方笑着说:“你的身份不简单啊,不过这一切我不会问,所有人都应该在心底藏点秘密,不过这样的事情需要你自己去做,我会给你一种更可怕的武器,它能将石头烧化。
我们的军队到达不了那样遥远的地方,或许突厥人能够达到,一旦我们的目的达到之后,你不妨去投靠他们,我会给你一封很好的推荐信,我相信睿智的长老会清楚的了解到你的重要性,会给你一个不错的职位。
我来自一个伟大的国度,我的主顾总是一边杀人,一边流泪,一会强硬的就像是一个倔强的疯子,一会又哀伤的就像是一个孩子,他总是多愁善感,做了这么久的将军,依然不明白战争的真谛,他不会同意派出军队将一座千年的古城毁掉的。
当然,除非那座城市变成了我们的敌人,那样的话,你的愿望就会轻易地被实现,因为放火,是他最拿手的好戏,他曾经将这个世界上最坚固的城池烧成了人间地狱。
罗马帝国已经在逐渐衰落,这真是令人伤感,庞大的帝国总是衰落的更加快一些,一味的求大,求强,往往就会事与愿违,总有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年轻人都不明白这个道理。”
刘方咕哝了几句,给了阿巴斯这样的一个承诺,得到了承诺的阿巴斯将自己的脑袋紧紧地贴在马车的箱板上再也不肯抬起来。
他知道自己的目标会成为现实,因为那个叫做人熊的护卫说过,如果天使军能获得正规军三成的武装,就能在这片大地上横着走而不用考虑什么危险,他对这些话坚信不疑。
同一个蓝天下,优素福的大军也在急匆匆的赶路,战马,骆驼,步兵混编成了一支庞大的军队,他对自己的战士充满了信心,并且坚信在胡大的指引下,他们一定能够战无不胜。
这些强壮的士兵用不着穿什么铠甲,他们就能战无不胜,这是经过无数的战争验证过的,坚定地信念就足以让他们在战场上奋勇的厮杀。
抹掉额头上的汗水,优素福幸福的看着身边无边无际的人群,自己的土地上出现了讨厌的牛虻,自己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它们全部拍死,哪怕已经吸饱了鲜血,吸血的代价总是要付出的。
吐火罗是大食人的附庸,无数的敌人在这个国家肆虐,他们从遥远的东方攻破了天竺,转了一个大圈子之后又攻破了吐火罗,听说远东的那个庞大的帝国也已经把魔爪伸了过来,斩断这只魔爪,是自己这个东方总督必须要做的事情。
胡大的光辉下,容不得任何黑暗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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