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O五章 各怀鬼胎

  王仲宣此人原本是个汉人,侯景之乱时,从北方带着自己一干犯事的兄弟来到岭南,占据一处山头,自立为王,所以在他的山寨里面有许多汉人,俚人也不少,而且都是一些被首领抛弃的作恶之徒,可以这么说,在王仲宣的山头上,基本上都是一些好战份子。

  名义上接受冼夫人管理,凡有冼夫人命令,也不敢不从。但性子是很难改变的,对于推行抢劫这一项活动,也是很感兴趣的,自然他们不敢动俚人,那不但是冼夫人的根,更是其他人部落的人,若是得罪了这群人,即便再勇猛,那也没有用,很快就会被这些人给吃了。

  所以,这王仲宣也就挑汉人下手。要说汉人还是很厉害的,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能够生活下去,即便一开始很不习惯于俚人的生活环境,也对俚人的骚乱无可奈何,但为了生存下去,汉人们便选择忍耐,而且俚人有困难时,汉人们总是会伸出援助之手,慢慢地,他们就在这片本属于俚人生活的地方生存了下来。

  所以,在岭南这一片区,汉人的数量也真是不少。不过,在岭南地区生活的汉人,大多数都不富裕,富裕了谁还愿意在这里生活?想腐化自己都没有机会,所以一年也抢劫不上多少次,为了业绩,王仲宣便把眼光瞄上了大海。

  在南北朝时期,我们中国人便已经开始造大船进行航海了,当然一般也就靠内海航行,但是你要知道,船能跑在海上已经很难得了。那可不是你随便捡两块木板放在船上就行的,那海水不但会腐蚀木料,更重要的是,海浪还是很强大的,即便是内海,若是龙骨不行,照样可以让你的船彻底散架的。

  像书籍上记载,这中国的商船经常航行于今天的海南、菲律宾、越南等临近国家,所以说,从古自今,中国在造船技术上,都一直处在领先位置上的。

  王仲宣呢,便把眼光看向了这些商人,而这个时候,他可不只是针对汉人动手,只要被他碰上,无论汉人还是什么人,照抢不误。当然,为了能够这条路持续发展下去,他一般只抢劫货物和女人,人一般不杀。

  像冼老夫人送给陈叔宝的那根犀牛杖,就是王仲宣从越南商人抢过来的,哦,那个时候,还不叫越南,叫交趾。交趾这个地方,从一开始就是中国的领土,南越时便有其名,大秦时期,更是在此处设立交趾郡,汉武帝征战南越国时,便把南越国分为三郡。

  但交趾离中国确实远了些,在那个海路不是常用交通方式时,光靠两条腿,确实很难到达这个地方,再者,中国北方一直不太安宁,中原王朝腾不出手来好好管理这个地方,再加上物产又不丰富,交通还不发达,要这个地方没有多大作用,所以交趾这个地方一向都比较混乱。现在王仲宣抢了交趾的东西,也就抢了。

  至于为什么会把一些好东西拿出来分一部分给冼夫人,那是因为王仲宣这人有点儿本事的,或者讲有些野心的,他知道要想统治整个岭南是不太现实的,或者说最起码不能光凭着他这点人做成这个事情。

  他需要把这些俚人收为己用,而动这些人,首先得经过冼夫人的同意,所以,他就想到送礼这一条,当然,除了送给冼夫人,冼夫人身边的那些人,王仲宣也是送出不少好礼。所以说,做人呀,要大方一点,有些人,即便是抢别人的东西,也死死地拿住不放,什么东西都是只进没有出,这样的人是很夫发展的。

  王仲宣搞定了冼夫人等人后,也没有直接拉人,如果那样做,只怕拿再多东西,也没有办法收服这些人的。所以,他就带着那些心动之人,一起下海打劫,在海上这段日子,离冼夫人远了,许多话也可以说了,趁机给他们灌输一种理念也就容易多了。

  所以说,岭南这一块,表现上所有首领都听冼夫人的,但实际上却有一部分首领已经走上了抢劫致富的不归路,只要给他们一次机会,许多首领定然会背叛冼夫人,这也是为什么徐登首先来这个王仲宣的原因。

  而对于王仲宣来说,这是一个机会,一个难得的机会,正好趁这个机会,好好地反一反冼夫人,此战若成,岭南就归他管了,到那个时候,那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跟北边的大隋朝也可以掰一掰手腕。即便不成,带着一伙人远走海外,新开出一片天地也不错,到时候再杀回来也不迟。

  冼夫人呢,除了保护岭南俚民不受战火之苦这个原因外,也想着收拾一下王仲宣,她知道这个王仲宣不老实,但只怪自己知道的有些晚,等她知道的时候,已经有许多首领向他投诚,或是已经跟他穿一条裤子,想要动他,若没个名目,还真不好动,现在就是一个机会。

  大厅内,徐登和王仲宣二人分主客坐下,堂下摆着几十把交椅,此时也已经坐满了,也有那么四五个穿着南陈铠甲模样的,想来应该徐登带到这里来的将领。

  王仲宣笑道:“我早说过,徐大人绝对不是一般人,此战之后,只怕那陈国皇上得封你当个相国什么的,到时候,可不要忘记拉小弟一把。”

  “王老哥这么叫,倒显得生分了,咱们早在外面结拜为异姓兄弟,还说大人不大人的。”这个结义就是刚刚二人在大厅外的演武场进行的,对着那高耸的旗杆,喝下二人的血酒,便成了一对异姓兄弟。

  王仲宣土匪出身,对于这个拜把子的事情,那是很热枕的,他也确实相信这一套,一听说这徐登是来议事打冼夫人,还要反攻隋军。争取跟隋军划江而治,立刻拉着徐登拜把子,说这样子才有诚意。

  徐登是个文官,哪里受得了跟这种土匪结为兄弟?但没奈何,形势比人强,也就只能咬着鼻子认下,毕竟形势比人强,徒之奈何?

  王仲宣拿手死命地一拍徐登的肩膀,哈哈大笑道:“徐老弟好样的,不瞒徐老弟,我的出身,你也是知道的,那可是匪呀,天生见到当官的就怕,别说喊声老弟了,就是远远地见着了,我们也是躲进山林,想不到今时今日,竟然能够跟徐老弟结为兄弟,我高兴呀,来,大家伙一起举杯,一滴不剩。’

  ”恭喜大哥!,这坐在交椅上的人,立刻抓起泥碗仰头一饮而尽,然后长出一口气,齐赞道:”好酒!“

  这徐登平日也好饮几口,但他知道此时此刻,他不是来玩的,这里也不是什么安全之地,只是拿起小杯子,一饮而尽,喝完,还对着王仲宣歉意道,”王老哥,莫怪,老弟我一向不喝酒,还请见谅呀。“

  ”哈哈,老弟能饮酒,就已经算是给我面子,老哥我可不是一个小气的人。‘王仲宣又抓起酒碗喝道,“老哥哥今天高兴,老弟可不要怪老哥哥失态哈。”

  “哪里哪里,真英雄当如此,老弟那是想学还学不来呢。”徐登抓起他的小酒杯,用力一碰王仲宣的大酒碗,兴奋道,“老哥哥既然如此高兴,那小弟也不能扫了老哥哥的性子,那老弟就舍命赔君子,干!”说完,也不等王仲宣有没有喝完,自己倒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其实,经过刚才那一碰,徐登的杯子里,已经没有多少酒,最多也就那些还沾在杯壁上的,加起来,也不过是三五滴的量,一个平常好酒的人,这个时候喝这么一点儿,根本就不算什么。

  “徐老弟,老哥哥是越来越喜欢你了。”王仲宣立刻把碗里酒一饮而尽。嘴里虽这么说,心里却在想着,你个白痴,你真以为喝过血酒就是好兄弟了?不过,你只好好干,到时候,给个高官还是可以的。

  而同时,那个已经喝的很欢实的徐登,此时心里也想着,这个二百五,就是一个只知道打打杀杀的莽夫,对付你这种人简简单单,送死你去,功劳我来领,哈哈。徐登心里已经笑开花了。

  各不鬼胎的二人,就这样,一人大碗,一人小碗,一杯接着一杯喝了下去,直到月亮爬上半空,远处传来几声鸟叫之时,这一群人已经躺在地上睡的死死的,幸好天气不算特别凉,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倒也不至于给冻死。

  而就在这时,那趴在桌上本应睡熟的徐登却从椅子下来,抬起脚踢了一下离自己最近铠甲将领,那将领立刻起身,然后用同样的办法叫醒了其他同伙。

  不大一会儿,徐登便同四人走了出来,“你们没喝醉吧?”徐登对着一众人问道。

  “大人,我们酒醒着呢,来的时候,便找药铺老板配好了醒酒丸,你别说,效果真不错。”其中一人说完,看了看队伍,“只是王二牛不知怎么搞的,怎么叫都叫不醒。”

  “算了,这个废物!”徐登骂道,“好了,你们先去,记住,不可惊扰他们,尽快把所有情况都摸清楚,如果碰上这山头上的人,你们就说去上厕所,找不到厕所才会乱走的,明白吗?”

  “明白。”四人答完,立刻消失在月色之中。而徐登看了看天空的月亮,一抹不经意的笑意便挂在了脸上,转身又往大厅而去,他得回去睡觉,可不能让王仲宣看出什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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