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时分依然天寒地冻,茫茫山林还笼罩在一片白皑皑之中,巍峨的山峰仿佛是一身雪白的远古巨人,散发出一股苍凉的气息。
在这片冰天雪地里面,一个裹着兽皮的少年正在练武。
他的招数简单笨拙,属于那种江湖高手们看不上眼的乡下把式,然而他的力量的速度却十分强大,足以让江湖上绝大多数的高手们都大吃一惊。
他的每一招每一式都会掀起一阵寒风,而拳脚击出的时候更会有沉闷的嗡响,那是只有将身体锻炼到极致,只差一步就能以武入道迈进宗师行列的绝顶高手们才能做到的事情!
雪后的阳光越发明亮,照出他一身犹如石雕般坚实的肌肉,也照出了他脸上的沉着和坚定。虽然面容还稍稍显得有些青涩,但眉宇间的那股镇定沉稳为他平添了许多气势,俨然已经有了高手风范。
练了一会儿,少年随着一个冲锋来到一棵大树前面,猛地怒吼一声,挥拳击向树干。只听得轰然一声,接着就是吱嘎断裂之声不绝于耳,那棵树干直径至少有一尺的大树慢慢倾斜,地面上更有许多断裂的树根迸出泥土,最后大树轰然倒下,竟然被他一拳给打倒了!
“唉!”一拳有如此威力,吴解脸上却没有笑容,反而长叹一声,坐在一边的石头上沉吟起来。
“人参煅体的效果差不多已经到了极限,再下去就要强行冲开关窍踏入先天——这是不行的,入道这一步必须要以修炼法诀完成,否则就是走了歪路,日后要多花几倍的时间来弥补。”
茉莉曾经说过,吴解此刻体内气血已经充盈到了极限,一股纯阳之气简直就要凝成实质。只可惜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契机,否则以心火点燃纯阳,就能化为一股纯阳真火——这纯阳真火最大的优势有两个,第一是能够烧穿关窍,可供他进一步锻炼肉身,第二是能够克制各种邪祟,行走江湖的时候堪称护身利器。
但究竟该怎么以心火点燃纯阳,茉莉也不知道……
“现在的我,体魄已经达到了后天境界的最巅峰,堪比那些苦练数十年的绝顶高手。可明明有这么强的力量,却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刚才那一拳虽然把手臂的力量充分地发挥了出来,可身体躯干的力量最多只发挥了七成!”
“就这样也是苦练了几个月才能做到的,至于什么‘力发于脚,以腰为枢……’更是一点头绪都没摸到……究竟要怎么才能把力量充分地发挥出来呢?”
他询问过茉莉,但茉莉实在不会教人,讲来讲去也只让他越发糊涂,只好埋头苦练。
现在看来,光靠自己闭门造车多半是不行的,还是要去求教那些真正的武林高手才行。
不过当吴解长长地吐了口气站了起来之后,当他环顾着自己居住了差不多四个月的这片空地,看着周围那些木石上留下的练武痕迹之时,他还是不禁有些踌躇满志。
比起四个月前,他的实力已经有了不可思议的提升,简直可以说天上地下。
看看不远处那棵倒在地上的大树,江湖上有多少人能够一拳头把这么一棵树给打倒的?
不会很多!
吴解记得杜团练曾经给他说过,双臂有千斤之力、能够举鼎拔树的,纵然招数再差,也足以称之为江湖高手,足以名动天下、威震一方。
吴解相信这“举鼎”举的肯定不是县城里面武庙外那尊比人还高的大鼎,“拔树”也绝对不可能是拔那种一个壮汉展开双臂才能抱住的大树——有那种力量的人,双臂只怕万斤都不止。
“以我现在的力气,要说祠堂里面那尊秋祭时候煮肉祭祖的鼎,应该也能举得起;要说拔一棵尺许粗的大树,大约也能拔得出……这么说来,我也算是江湖高手喽?”
仔细想想,现在的他虽然还没能点燃纯阳真火,虽然招数还有些笨拙,但似乎已经满足了杜团练所说的高手要求,大概可以算得上是江湖高手,足够纵横天下了吧……
既然如此,那么就该出发去寻道求仙了!
“师傅你早就该动身了,浪费那么多时间练武干嘛!”茉莉很有点恨铁不成钢地说,“这凡人打架的功夫有什么好练的?对于长生不朽半点帮助都没有!相反练得越好就越损耗元气……要不是有药炼来补气血,你现在恐怕已经只剩下四十年的寿数了!”
吴解微微一笑,反问:“你觉得我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
“求道长生!”
“那么我该去哪里求道?”
“洞天福地、名山大川,或者去大国的国都……总之各个宗派应该都在人间留下线索,只要有心肯定能找到!”茉莉大声说,“天下大多数的宗派都是这么招收弟子的!”
“那么我就要走很远很远的路,跋山涉水,还要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功夫练得厉害一点,有什么不好呢?”
茉莉琢磨了一下,连连点头。
“师傅你说得对!的确应该练好功夫!求道可不是请客吃饭,跟人动刀子也很正常,到时候咱们功夫好的话,一刀砍死别人,机缘就是咱们的!”
吴解撇了撇嘴,对于茉莉的暴力倾向不置可否。
收拾好行李,吴解脱掉了这些天权当蔽体的兽皮,换回母亲缝制的衣衫,沿着和进山时候相反的方向走去。
和来的时候不同,现在他身轻如燕动作矫健,一步抵得上寻常人十步,遇到障碍也不用绕道,连爬带跳就翻了过去,甚至比山间的猿猴更加灵活轻快。
莽莽山林此刻已经不是他的阻碍,翻山越岭如履平地。
当初进山的时候他走了五天,可出山的时候不过走了大半天,日头偏西还没落山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这片隐居四个月的森林,重新回到了山外的大道上。
如果现在就返回镇子的话,大概还来得及回家吃晚饭,不过吴解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沿着大道奔向了县城的方向。
煅体这件事当然不能告诉父母,那么当他回到家的时候,就只能是“求仙四个月一无所获”。吴解不想让父母失望,所以他至少要带着一些明面上的收获回去。
现在的吴解简直跑得比骏马还快,天色微黑的时候,他就已经来到了县城外。
城门自然已经关闭了,不过这难不倒他,县城的城墙只有不到两丈高,他纵身一跃就跳了上去,轻轻松松进了城。
吴解以前跟着父亲来过县城,倒也算是熟门熟路,三拐两转地来到了本县唯一的一家药店,从背后的药篓里面拿出了一支“山参”,表示要把它卖掉。
这支原产地天书世界的人参品相上等,整个躯干足有半尺,主干比拇指还粗,当真是不可多得的佳品。药店的伙计只看了一眼就愣住,过了片刻回过神来,急忙引着吴解去见掌柜——这样的一支人参价格不菲,他一个小伙计可不能能决定这么大的买卖!
“吴贤侄,听说去年秋天外出求仙,看来收获不小啊!”药店老板王掌柜很熟络很亲切地和吴解拉家常,完全看不到半点当初吴大夫来卖药时候的倨傲,“不知道这支人参可是仙人所赐?”
吴解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问,却没有撒谎,坦率地摇摇头,答道:“仙人哪有那么容易遇到!我在山里找了几个月,结果只找到这么一棵人参。寻思着出门一趟总要带点东西给爹娘,所以就打算来把它卖了,卖点东西回去。”
王掌柜连连点头,但眼中却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寒芒。
“贤侄果然孝顺!看来老天也厚待孝顺的人,才让你得了这么一支好人参!”他慈祥地笑了,言辞间满是恳切,“老叔我做生意一向公平,童叟无欺。这支人参品相上等,足以成为本店的镇店之宝。我愿意出纹银八百两,贤侄你意下如何?”
吴解不禁一愣,他记得这王掌柜是个出了名的吝啬鬼,几年前自己跟着老爹来卖药的时候,被这家伙横挑鼻子竖挑眼,愣是把上好药材说得一文不值,价钱自然也是一压再压,要不是大哥杜预出面,本该价值上百两银子的药材大概只能卖到一半的价钱……怎么今天这家伙居然转性子了?
人参的行情他是知道的,参分五品,价格逐次提升。一品曰宝,二品曰珍,都是稀世之物,有价无市。三品参可换一百二十倍的十足纹银,四品参可换八十倍纹银,五品参则能换到五十倍纹银。五品以下叫做杂参,只能换十五倍的银子,而且还换不到十足的纹银。
他这支人参论品相应该达到了三品,重六两七钱不到,出价八百两银子的确很合理。可是依这老奸商的性子,将其压到四品甚至五品才是正常,这次居然开出这么一个厚道的价码——要不是天色已黑,吴解真想跑到外面去看看,今天的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升起来的!
无论心里怎么疑惑,吴解也不会跟钱过不去,所以立刻答应了这个价钱。
只是店里并无这么多的现银,所以王掌柜就请吴解在自家小住一宿,等第二天天亮了,去钱庄取了银子,再行交割。
吴解对此也没有什么异议,道了声谢,在伙计的带领下来到了一间偏房住下。
伙计很是殷勤,先是帮他打水洗脸洗手,过了一会儿又端来了热腾腾的饭菜,简直比客栈伺候得更周到。吴解这些天来风餐露宿,今天总算是能够在松松软软的床铺上睡个好觉,躺下不一会儿就美美地睡着了。
而这个时候,王掌柜却在自己屋里露出了阴冷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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