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二章 办法有了

  叶荣耀走出院子,迎着池塘走出。

  “汪汪。”

  “哼哼。”

  发现早起的主人,叶荣耀家里的这些狗和野猪都围过来,跟叶荣耀打招呼。

  “你们去玩吧。”

  叶荣耀打发这些动物去玩,叶荣耀现在心情比较沉重,没有心情陪这些动物玩耍。

  叶荣耀沿着池塘边的水泥路走着,一边走,一边使用“探测术”探查,立即方圆一千米范围的事物都在叶荣耀的脑海里浮现。

  有蚯蚓在地底翻滚泥土,有鸟儿在树上抓虫吃,也有叶向生和叶荣发两人大清早地在叶荣耀的地上忙碌着,对于他们来说,现在这天气干活干好,等会热起来,就不好干活了,所以趁早把活给干好。

  有蝴蝶在院子里的花丛中飞舞,也有蜜蜂在采摘蜂蜜,不过值得庆幸地是,在自己家这个小院子附近,暂时没有发现马蜂的影子。

  不过叶荣耀还是不放心,还是一个个角落地探查着。

  “晕,大清早地让人看这个,真虐人啊。”

  叶荣耀又看到小肆儿和潘诚晨两人玩亲亲了,两人现在正抱在一起,在叶荣耀院子的龙眼树下亲嘴儿呢。

  叶荣耀赶紧把视线拉了出来,现在自己的媳妇怀孕了,这种情景,自己一定要非礼勿视,非礼勿言了。

  叶荣耀往前面的位置走了走,脑海里的视线也不断地前行,探测着以叶荣耀为中心的一千米方圆的情况。

  “嗯,那是什么?”

  叶荣耀愣住了,叶荣耀看到一幕让他很吃惊的情景。

  一只鸟儿停在树枝上,突然向正在树枝上采花蜜的蜜蜂进攻,立马就把这只蜜蜂给叼住了,一口就把这只蜜蜂给吞下了。

  鸟吃蜜蜂,这样的情景,叶荣耀还是第一次看到。

  顿时让叶荣耀眼睛一亮,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什么,只是一时还没有想到而已。

  于是叶荣耀再次观察起这只停靠在树枝上的鸟儿,这是一只有着黑色喉部、白色脸颊上具黑斑、栗色头部,这是山林里最常见的鸟儿麻雀。

  麻雀不止桃源村很常见,在华夏,它也是最常见、分布最广的鸟类,亚种分化极多,几乎在华夏境内都存在麻雀。

  麻雀主要以谷物为食。当谷物成熟时,多结成大群飞向农田掠食谷物。繁殖期食部分昆虫,并以昆虫育雏。

  麻雀多活动在有人类居住的地方,性极活泼,胆大易近人,但警惕却非常高,好奇较强。

  叶荣耀小时候,听爷爷说,以前麻雀经常偷吃稻谷,被列为“四害”,跟老鼠、苍蝇、蚊子以前是要被消灭的。

  上世纪五十年代,华夏政府动员全国城乡居民,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内,掏窝、捕打以及敲锣、打鼓、放鞭炮,轰赶消灭麻雀,轰赶得它们既无处藏身,又得不到喘息的机会,最后累得坠地而死。

  不过在大规模灭麻雀行动一年后,各地陆续发现园林植物出现虫灾,有些还是毁灭性的。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麻雀被平反了,不在是“四害”之一了,取代的是“臭虫”。

  这只麻雀没有飞走,还站在树上静静地等待其它的猎物的到来。

  又一只蜜蜂飞过来,叶荣耀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一只马蜂。

  叶荣耀担心的事情还是存在,这群马蜂可不止在岛上活动,其实也在院子这边活动,只是大家都没有注意到而已。

  这是一只比普通马蜂大一号的大马蜂,估计也是变异的马蜂,这只大马蜂无视麻雀的存在,向树枝的花朵飞去。

  叶荣耀紧张地盯着这一幕,叶荣耀想看看这麻雀敢不敢吃这马蜂。

  很快马蜂就在花朵上方飞舞着,这马蜂不是来采蜜的,它是来看看这花丛里有没有小昆虫或者小蜜蜂,马蜂是以这些为食的。

  就在这个时候,麻雀的长嘴闪电般袭过,立马就叼着了马蜂,一口就把马蜂吞进肚子。

  叶荣耀静静地观察这只麻雀,看它会不会被马蜂给蜇到。

  五分钟过去了。

  十分钟过去了。

  这只麻雀还是一点事情都没有。

  等了十几分钟,没有第三只蜜蜂过来,这只麻雀也等不住了,飞走了。

  “有办法了。”

  叶荣耀不由地眼睛一亮,拿起手机,打开wifi,搜索黄蜂的天敌,很快,就发现黄蜂,也就是马蜂的天敌挺多的。

  昆虫、蜘蛛、鸟类、老鼠、黄尾巢螟等。

  其它的生物,叶荣耀没有办法指挥动,可这鸟类,叶荣耀可是有办法指挥动的。

  ……

  “叶大哥,吃饭了。”

  潘诚晨见叶荣耀站在院子不远处的池塘边,就大声地对叶荣耀喊道。

  “好的,马上就来。”

  想到有对付马蜂的办法,叶荣耀的心情立即不错起来。

  “老公,你刚才去哪了。”

  柳箐箐疑惑地看着自己的男人问道。

  “在院子外面走走,呼吸新鲜空气。”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这心情好了,这笑容也就多了。

  “这院子里空气也不错啊,为什么要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啊?”潘诚晨疑惑地问道。

  “我不是怕影响某些人玩亲亲吗?”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叶大哥你……”

  潘诚晨有些傻眼了,自己跟小肆儿玩亲亲,他怎么会知道的啊。

  “那个吃饭,吃饭。”

  叶荣耀赶紧说道。叶荣耀当然不会告诉潘诚晨和小肆儿,他们早上的行为,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

  叶荣耀家的早餐,基本上都是稀饭,主要是柳箐箐觉得早上吃稀饭,对身体有好处。

  所以自从叶荣耀的父母过世后,叶荣耀家的早餐基本上都是稀饭了。

  对于叶荣耀这个懒人来说,吃饭跟吃稀饭也没有什么区别,毕竟叶荣耀也不下地干活,不会出太多体力活,这能量消耗的少。

  要是要干重活、累活的人,早上要是只吃稀饭的话,没有三、五大碗稀饭下肚,早上就别想有力气干活了。

  “荣耀哥,你家的咸鸭蛋真好吃,还双蛋黄。”

  潘诚晨这是第一次在叶荣耀家吃早餐,一下子就喜欢上叶荣耀家的咸鸭蛋了,这味道,绝对比市场上的咸鸭蛋好上太多了。

  “你要是喜欢的话,拿一些去好了。”

  柳箐箐说道。这些咸鸭蛋是自己老公叶荣耀前一段时间用自家鸭子产的鸭蛋腌制的。

  柳箐箐也特别喜欢吃,柳箐箐也送给二奶奶和五爷爷他们一些,他们都说自己家腌制的咸鸭蛋好吃。

  现在家里还有六、七十个咸鸭蛋,给潘诚晨几个当然是没有问题。

  “太好了,谢谢箐箐嫂子,我明天回家,给我爸妈带些,让他们也尝尝鲜。”潘诚晨说道。

  “几个咸鸭蛋而已,弄的这么客气。”

  叶荣耀喝完一碗稀饭后说道。叶荣耀吃稀饭,习惯用喝的形式,一碗稀饭,就三、两口就喝完。

  “叶大哥,你们家这么好吃的咸鸭蛋,可是在别处买都买不到的。”潘诚晨说道。

  “对了,吃完早餐,你们都去万达广场玩吧,傍晚的时候再回来。”叶荣耀对柳箐箐她们说道。

  “我们都去?”

  柳箐箐有些意外地看着自己男人问道。柳箐箐有些不明白自己男人怎么会主动让大家都去逛街,这样的事情,可是从来没有过的。

  “对,你们都去。”

  叶荣耀很肯定地说道。

  叶荣耀准备下午把岛上的马蜂窝给弄了,把院子里的马蜂全部给灭光了,除了自己外,当然不能让院子里有其他人了。

  “老公,你去吗?”

  柳箐箐看着叶荣耀问道。

  “我下午还有事情,就不去了,你们去就好了,所有的花费,都算我身上。”叶荣耀说道。

  “老公,你不去,我也不去。”

  柳箐箐说道。去逛街,没有自己男人在身边,柳箐箐真心不想去。

  “老婆,听话,去逛街。”叶荣耀对柳箐箐说道。

  “老公,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

  柳箐箐盯着叶荣耀问道。因为柳箐箐清楚,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叶荣耀从来都是陪自己逛街的,这次突然不陪自己逛街,柳箐箐相信,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情。

  “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就是咱们院子有马蜂,我想今天把院子里的马蜂都给灭了,毕竟咱们院子经常那么多小孩子,要是被马蜂给蜇,就麻烦了。”叶荣耀说道。

  “马蜂,我们院子有马蜂?”

  柳箐箐吃惊地说道。马蜂的危害,柳箐箐可是清楚的,自己院子里竟然有马蜂,真的是存在潜在危险。

  “荣耀哥,我留下帮你吧。”小肆儿说道。

  “不用,你的今天的任务,就是和翁涛一起,给我好好保护你箐箐嫂子,不要让她遇到危险。”

  叶荣耀说道。本来柳箐箐身边有“小金”在,安全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可是今天这事情,自己要用到“小金”。

  没有“小金”在柳箐箐身边贴身保护她,叶荣耀只能把柳箐箐的安全交给小肆儿和翁涛了。

  虽然现在柳箐箐挺着大肚子,没有使用任何的化妆品,可是她那天生的美丽,都怎么也不能让人忽视,走到哪里,都是绝对的焦点。

  要不是今天自己需要消灭这马蜂的话,叶荣耀肯定会亲自陪柳箐箐去逛街的,保护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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