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司马徽的质疑

  就在徐盛、顾雍他们忙着的时候,林扬这位吴国公,也没有闲着。此时的他,正化身导游,亲自接待一群老头呢。

  这群老头的身份,都不简单。比如这位满头白发,但是精神很好,手里还拿着一片龟甲的老者,就是大名鼎鼎的水镜先生司马徽了。

  比如这位身穿黄色衣袍,满头黑发,很有精神的老者,叫做庞德公,是襄阳庞家的家主。庞统,就是他的侄子。

  又比如这位走到哪里,就观察到哪里,同时,右手不断地掐算着东西的老者,叫做黄承彦,也就是黄月英的父亲,诸葛亮的未来岳父。

  而此时众人的目标,就是林扬安排流民的地方了。用他们的话说,那就是从这里可以看出很多东西。而且,如何处理安置这些百姓,也可以看出整个吴国的一些特性。

  看着这群老头,个个坚持的样子,林扬也就只好带着他们来到了此地。毕竟,他们说的也算是有些道理吧,百姓从别的地方,来到了吴国之后,如何安置,如何处理,确实很重要。

  “好了,就是这处大营了。此地有山有水,还有一个校场,还有许多房屋,乃是专门负责安置新来的百姓。一般而言,三个月后,这些百姓,就可以离开此地,分配房屋,分配田地,安居乐业!”林扬得意的道。

  不要小看这三个月,在接连不断的宣传的情况下,铁人都能给你宣传傻了。

  看看后世的传销,那些传销精英们,只需短短数天,就可以改变你的三观,让你对他们的说法深信不疑,然后心甘情愿的掏出大笔的银子出来。

  而此时此地,虽然没有那种传销精英在,可问题是时间长啊!连续三个月的封闭式管理,再加上不间断的,各种细节之处的宣传洗脑,绝大多数百姓,都会变得不理智起来,疯狂的崇拜林扬!

  尤其是,在真正获得了房屋、田地,过上了每天都能吃肉的好日子之后,这种崇拜和感激,也会越发的深入骨髓,说不定,还能传扬下去,影响子子孙孙呢。

  因此,在林扬看来,此处重要无比,甚至比起许多部门,都要重要得多。因此,负责此地的,乃是林扬当初的家将头子,胡永。

  此人虽然实力不够,命格不行,能力也一般般。可是他却有一样别人无法比拟的本领,那就是足够的忠心,准确的说,是愚忠!像岳飞一样的愚忠!

  这就够了,许多事情,并不需要太聪明,只需听话就够了。就像现在,胡永负责整个大营的工作,负责给醒来的百姓洗脑,其实就蛮好的。

  “诸位,进入看可以,可是此地乃是我吴国,最重要的几个地方之一,诸位可否保证,在观察之后,不告诉别人?”来到了大营门口之后,林扬忽然说道。

  “可以,这一点老夫还是能保证的。老夫庞德公在此承诺,无论老夫看到了什么,绝不外传。”庞德公捋了捋胡子,笑着道。

  “不错,我也是如此。”

  “这本就是应当的。”

  “是啊。”

  见状,看着一群老头都笑呵呵的样子,林扬也不好多说什么。以他们的身份,自然不可能说话不算话了。这也算是,古典时代,古人的优良品质之一吧。

  说话算话,一个唾沫一个钉,在这个时代,只是最基础、最普遍的事情之一。

  这也是为何,陈世美的故事,会流传这么久的原因。因为陈世美这样的坏蛋,实在是太少了,所以偶然发现一个,才会广为流传。

  很快,就进入了大营之中。说是大营,其实就是一睹围墙,围墙的外面,有着军队镇守。围墙的内部,许多路口,也有军队守卫。

  “岩峰,你就带着我们,把我们当做新的流民处理吧。流民该怎么安排,我们就怎么安排。一切都要做到原生态,不要因为我们的身份,做额外处理。”看着站得笔直笔直,就像是一棵大树一样的胡永,林扬吩咐道。

  “诺。”

  说着,胡永就亲自当做向导,带着众人前往一处营地,这里很宽阔,有一个棚子。棚子之中,则是传来了阵阵草药香味。

  “当流民进入大营之后,会先来到此地,服用药膳。这些药膳,很是简单,也不是什么名贵的补药,药性很淡,主要作用是调节身体,防止水土不服。”胡永指着棚子大声的道。

  闻言,一位老者下意识的就抽了抽鼻子,而后说道:“金银花、田七……不错,都是些常见的,补气所用的药物。用来调理身体,缓解长途跋涉所带来的疲劳,倒也正常。”

  见状,胡永不得不睁大了眼睛。没有服用,光是远远地闻一闻,就闻出来了药膳的原材料,这也太神奇了吧。

  “在下长沙郡太守,张机。长沙那里天气异常炎热,气候和中原之地,完全不同。再加上蛮汉杂居,经常引发许多奇怪的怪病,久而久之,老朽也就练就了一身医术。”张机淡淡的道。

  闻言,林扬则是忍不住打量了这位张长沙一眼,名字叫做张机,还是长沙郡太守,这不就是历史上的医圣张仲景吗?哪怕在后世,也可以见到形形色色的张仲景大药房。

  从某种角度上说,张仲景、华佗、孙思邈这样的人物,其实比郭嘉、诸葛亮这等谋士,更管用!

  不过,林扬已经过了那种见到名人就惊讶不已的时期了。身份不同了,地位不同了,有什么好惊讶的?

  紧接着,胡永便继续出发了,这一回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个露天的地方。

  入眼之处,是一个深一丈、长十丈、宽十丈的大池子。池子里面,则是清水。有一个进口,有一个出口。还好,这里没有疯狂的水池管理员,同时打开进出口……

  “左边是清水,右边是生石灰。在这三天的服用药膳的时间内,每日都要在这里泡上至少一个时辰。当然了,他们泡澡的时候,生石灰已经变成石灰水了。”

  “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杀虫,杀害病菌。连续三天之后,基本上身上带着的许多小害虫,都会被杀死。当然了,洗澡的地方不止这一个。另外,男女分开。”

  “三天之后,有病的基本上就会被发现,得到进一步治疗。没有病的,身体已经调节过来的,就离开此地,进入下一个步骤。”

  说着,便带着众人前往了食堂。此时的食堂,正在开饭。食堂内部,时不时的也有着一队队军队,来回的巡视。因此,除了军队的行进声之外,倒也蛮安静的。

  至少,没有人随便大声喧哗不是?比起后世高中、大学的食堂里面,那几乎能掀翻整个楼层的噪音来说,已经好的太多了。尤其是高中,大学的时候还好一些。

  很快,庞德公就亲自上前,加入了流民的排队队伍,拿了好几碗饭出来。剩下的老头们,也有样学样。出来的时候,手里都拿着两个碗,

  一大一小。这些碗都是木制的,虽然不是新的,但是胜在干净、整洁。仔细的看了一下,众人就直接吃了起来。

  大碗很简单,里面的食物也很简单,三两米饭、四两不知名的野菜、还有二两肉干。一旁,则是一小碗清可见底的肉汤。

  真的是肉汤,没有肉,只有汤。汤水的表面,飘着一层厚厚的猪油,倒也很是显眼。很快,不过片刻之间,众人就吃完了。

  “唔,还算有良心,这么多的饭食,已经足够百姓吃饱了。食物虽然不够精致,但是胜在量大管饱。不错,不错。”庞德公赞叹道。

  以他的眼力,自然可以看出来,这些饭食,乃是平日里的水准,并没有因为他们的到来,就临时加菜。因此,平时都有这个水准,已经是有良心的体现了,不能要求再多了!

  “接下来的近乎三个月里,他们就会被教授识字,同时,练习武功,打磨身体……”

  “等等,你是说,短短三个月,就同时学习识字还有武功?这怎么可能?老夫可是书院的院长,这启蒙的难度,可不低啊!”司马徽当即质疑道。

  在这个时代,在这个没有拼音的时代,学会认字儿,真的是一件技术活!比起后世,要难得多得多!

  想象一下,没有拼音,没有声母,没有韵母,你怎么识字儿?全靠着老师,一个字儿一个字儿的教。因此,哪怕是天资聪颖之辈,也需要连续好几年的时间,才能认识好几千个常用字体。

  那么,问题来了,短短三个月的时间,以这些普通百姓的能力,哪怕一天学到晚,也最多认识个两三百字儿吧,这又有什么用呢?难道是面子工程?一下子,内心之中,就有了些不好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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