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忧心

  “妈妈你真漂亮。”

  朱兰一边给朱雪整理着装一边笑着赞叹。

  朱雪站在地上,眼睛痴痴望着窗外:“咱们这回去华夏,只怕我是再也回不来了,不过这样也好,落叶归根,入土为安,能够死在华夏的土地上也足够了。”

  朱兰蹲在地上,捂着脸哭了起来:“妈妈,请你别说了。”

  朱雪笑了笑,拍拍朱兰的头:“傻孩子,你哭什么,我这是高兴啊,幸好我多等了几年,要是早几年,我就是想回华夏也回不去的。”

  她把朱兰接起来,温柔的替她擦眼泪:“我现在觉得很好,很满足,在有生之年能够找到亲人,足够了,而且你还能找到你的亲生母亲和亲姐姐,就算是我去了,你也有亲人牵绊,这是一件大好事。”

  朱兰想说如果妈妈活着,她宁可不要找到那些亲人,可她看朱雪那样高兴,这些话怎么都说不出口。

  “妈妈,我去再看看收拾的怎么样了,别短了什么。”

  朱雪留下一句话,快步走出卧室。

  她站在长长的走廊上,背靠着墙壁,无声的哭泣。

  朱雪在朱兰走出屋子之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她坐了许久,才缓缓站起来,将戴着的首饰一件件的摘下来,把金格格送来的衣服也脱下,再费尽力气爬到床上。

  躺到床上,朱雪累的直喘粗气,不过,她还是带着笑熟睡过去。

  朱雪原先一直担忧朱兰,她知道朱兰重情,但是乔治那孩子也是她看着长大的,乔治的性格她也知道,那孩子做事一板一眼,最是冷静理智的,好似从来没有过感情用事的时候。

  当初乔治娶朱兰,一来是她和金格格的交情,二来,乔治是不希望妻子势大,而且,乔治也不喜欢米国女子强势的作风,他喜欢华夏女子的温柔贤惠,因为这个,才会追求朱兰,进而结婚。

  但是要说乔治真心的爱着朱兰,朱雪还真看不出来。

  也就是朱兰那个傻孩子以为两个人是因爱情结合的。

  如果她还在,金格格还在,乔治不会做出什么对不起朱兰的事来,可是,她就快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她这一走,不知道乔治会怎么样?

  朱兰那孩子除了她再没有亲人,朱莉不能算的,朱莉是米勒家的人,就算是和朱兰亲近,可将来关系到利益分配,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如果将来乔治负了朱兰,朱雪不敢相信那孩子会怎么样。

  而如今,总算是找到了她们的亲人,许过不了两天就能相见,朱雪也就放了心,即使将来有个什么,朱兰手里还有她留下的产业,还有正经亲人可以依靠。

  上河村

  邮递员把车子停在沈家门前,朝着院里喊了一声:“沈林在家不,有你的电报。”

  “在呢,在呢。”沈林答应着往外走。

  邮递员把电报交到沈林手里:“我说沈大叔,你家还有海外关系呢?”

  沈林看了看,电报是米国那边发来的,他心里清楚,应该是他的亲生母亲要回来了,心里有些紧张有些忐忑,对邮递员笑的都有点别扭:“有个亲戚在米国,最近才有联系的。”

  “了不得啊。”邮递员一翘大拇指:“有了这层关系,你家要发达了。”

  “哪能呢。”沈林干笑两声:“就是普通亲戚,再者说,就算在米国也不见得都是富人,穷人也有的。”

  邮递员却是不听这个的:“就是再穷也比咱们有钱,咱们华夏正经的技术工人才挣多少钱?也就几十块钱的工资,人家那里呢?那可就上了千,还是米元,我说沈大叔,你想办法弄点外汇到黑市上一倒手,光差价得多挣多少。”

  沈林嘿嘿笑着,没有答腔。

  邮递员想着沈林是个老实人,应该不会弄这种偷机倒把的事情,顿觉索然无味,便也不多做纠缠,推了车子道:“电报给你了,我先走了啊。”

  沈林眼看着邮递员走远,拿了电报回到屋里打开看,电报很简洁,不过就是几个字,说明哪天回来。

  沈林看了看,上面说着今天坐飞机,只怕明天就会到华夏,到了华夏还要再往上河村赶,不知道明天能不能赶到?

  琢磨了一会儿,沈林就去后山找了沈临仙和她商量。

  沈临仙看看电报:“我前两天就拜托武二杰帮忙找住处了,一会儿我去问问,看看他找着没有。”

  “那你赶紧去。”沈林立马就打发沈临仙快走,沈临仙才走了几步他就追上去,小声问沈临仙:“你奶爱吃啥,有什么习惯,你跟爸好好说说。”

  沈临仙笑了:“爸,你别那么紧张行不行,你是我奶的亲儿子,她指定疼你,你给她做什么她都爱吃,这是肯定的。”

  说完,沈临仙还郑重点头:“您想啊,要是哪一天我给您做顿饭,不说什么满汉全席什么八大菜系了,就是弄口玉米面的粥,您指定也吃着比山珍海味都可口。”

  这话说的,逗的沈林忍不住笑出声来,他在沈临仙头上拍了一下:“就知道贫,还敢开你爸的玩笑。”

  “那也是您疼我。”沈临仙呵呵笑着:“要是别人我可不敢。”

  “行了,行了。”沈林摆手:“你赶紧去县城问问,电报一来,弄的我这心里怪没底的。”

  沈临仙答应着下了山,骑上自行车就直奔县城去了。

  这段时间武二杰搞运输,小生意做的倒也红红火火的,也挣了些钱,一段时间没见,这家伙倒是打扮的人五人六的。

  原先的花衬衫牛仔裤什么的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就是板正的裤子,白衬衣还有夹克衫,胳膊上还夹个包,一瞧就是那种文明人。

  沈临仙看到他忍不住打趣两句,接着就问武二杰房子找的怎么样了。

  武二杰对于沈临仙交待的事情肯定办的相当认真,他立马就带着沈临仙去了县招待所,看了那里最好的房间。

  说是最好的房间,可现在是八十年代,又不过是个华夏不发达地区的一个小县城,最好的又能怎么样?

  顶多就是床铺宽了点,被褥干净点,有个洗漱的地方,再就是屋里放了台小电视机。

  叫沈临仙看,倒还不如自家的屋子住着舒服呢。

  她摇了摇头,有些不看好。

  武二杰一看急了:“大妹子,这是咱们县最好的住处了,再好,可就真没了。”

  沈临仙一笑:“我心里明白,只是……唉,这么跟你说吧,我家这位亲戚出身富贵,在米国那边又有许多产业,是那种叫人伺侯的,我怕她住不惯。”

  武二杰为难的抓抓头发,那可就真没办法了。

  沈临仙叹了口气:“要是早点认了亲戚,我们还能在家多做准备,就算是把现有的房子拆了重盖也行,可时间太赶了点。”

  她一摆手:“算了,我回去跟我奶还有我爸商量一下吧,真要就这样的房间,那还不如住家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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