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城市以爆炸的速度发展,工厂蚕食着周围的农田,人群疯狂的涌入这座创造神奇的城市。王学谦终于见识到了这种扩张带来的后遗症,疯狂的移民有将纽约变成一个巨大的鼠窝的趋势。
没等伤势痊愈,王学谦就马不停蹄赶到北区,寻找合适的房子。
房子不仅需要大小合适,还要相对空旷,不会因为开动而造成扰民,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找了三天,任何一点头绪都没有。
这一天,他一大早就背着水壶,挎包里放上一个干面包,天气太热,如果放三明治的话,中午吃的时候一准馊了,顶着烈日炎炎,行走在纽约的城市边缘。
不远处布鲁克林工业区烟囱林立,此起彼伏,与之相应的是,他路过的街道到处都是低矮的平房,不少都是临时搭建的房子,一不留神,就有半大的孩子从废墟一般的房子里冲出来,肆无忌惮的大吼大叫,让人有种上去暴打的冲动。
空气中的热浪滚动着,让呼吸都变得沉重起来。
走过下一个街口,周围都是临时搭建的房子,在晴天的时候,是一个巨大的垃圾场,而在雨季,漂浮的房子在空中看上去像是一片海啸灾难场。馊臭的垃圾**味道,弥漫在整条街道之上,宛如走入一个巨大的垃圾场。
“又浪费了一天。”王学谦在心里暗自叹了口气,要不是新泽西的农场中,电力无法保证,他压根就不会想着在纽约找工坊。
走过一个拐角,街道突然变得宽敞起来,远远的看去,一座残破却依稀能够见到当年繁华的庄园在王学谦的眼前。
“我一定是饿晕了,双眼出现了幻觉。”
王学谦用力的揉了揉眼睛,口中语无伦次的胡说八道。
可结果是,眼前的庄园是真实存在的,除了残破的大门铁栅栏瘫倒依靠在院门廊柱上,院子内的茅草足足有半人多高,数十米高的橡树,挺拔而起,绿草树影之间,是一座具有复古风格的雅典式建筑,高大的廊柱下,绿荫蔓蔓,仿佛整个建筑都被绿色给征服了,要是收拾干净之后,庄园一定不负当年设计者的用心。
双脚不受控制的被吸引到了庄园的门口,王学谦简直不敢相信,在二十世纪初的纽约城内,竟然有一个被废弃的庄园?一种历史遗迹般颓然而生的厚重感,扑面而来,王学谦双手攀上瘫倒的铁门,垮塌在大门边的废铁中,还依稀能辨别那个只有贵族还有的繁琐纹章,似乎有狮子,还有繁琐的纹章,不过掩盖在橘黄色的铁锈之下,难以辨认。
“我不会是来错地方了吧?”
“年轻人,如果我是你,一定会选择离开。”
被庄园景象给迷住了的王学谦,差点被吓了一大跳,扭头看去,才发现不远处的草丛中躺着一个人,全身黑漆漆的,破落不堪,像是一个落魄的流浪汉。
唯一能够辨别的是对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一个魁梧的壮汉,应该是有点年纪,不太苍老。
“为什么?”
“好奇心会害死猫,年轻人,如果在战场上,你的好奇心会让你丧命的,然后在档案中留下无足轻重的一笔——炮灰。”乞丐不仅语气不善,说话也阴阳怪气的,让人颇为奇怪,难道和他有仇?
看样子,这处庄园也不会有人住,王学谦不由的叹息了一声。心说:“可惜了。”
地处纽约城市边缘,交通根本就不用担心。尤其是拥有纽约巨大的工业保障,一旦建造工厂,不仅不用担心招工,电力等各种筹备工作,产品如果有出口的需求,不到二十公里就是世界上最大的港口之一,纽约港。
从商业角度上来看,这处庄园的地理位置绝佳,不甘心就此放弃,准备找附近的人去问问主人何在?甚至可能的话,在工厂需要扩张的时候,连工业储备用地都预留好了。
不管今后工坊是以研究新技术为首要,还是筹备将技术转化成为生产,都需要一处可以拓展的工业用地,他显然是看中了这里良好的地理环境。
“您好,请问你是住在这里吗?”
王学谦不愿意特别靠近乞丐,眼尖的他早就看到了乞丐腰上别着的酒瓶,原来是个落魄的酒鬼。
路遇酒鬼,绕道走的道理,王学谦还是懂的。对于酒鬼来说,道理永远是被用来颠覆的,酒鬼的世界,上帝都不见得能懂,更何况是凡夫俗子呢?
他的提问不过是一种客套,离别之前的客套而已。
“你想干什么?”
乞丐谨慎的看了一眼王学谦,后者有着一股城市市侩不多见的儒雅,显得跟城市平民格格不入的着装,体面,但区别于华尔街商人的呆板。
“这处废弃的庄园很适合建造一座现代化的工厂,如果荒废了,那就太可惜了。”王学谦故作高深的评判道,他的话是有歧义的,因为他根本就无力建造一座工厂,最多也就是添加一些小设备,用来满足他短时间的需要。
当然,如果能够拿下这片上百英亩的土地,那就再好不过了。
“工厂,省省吧。年轻人,看来你还不明白自己所处的境地。如果你不过是一个商人,绝对会绕着离开这里。这里可不是华尔街,到处都是挥舞着支票的商人,勇气和实力并存,才是立足的基础。”乞丐不经意的哼了一句,却开始唠叨起来。
这里一定有故事。
好奇心被勾起之后,王学谦反而不准备走了,在乞丐对面的一个石阶上,席地而坐,问:“看来您一定很了解这里,能给我说说吗?我可以请你喝酒。”
王学谦瞄了一眼乞丐腰中的酒瓶,显然快见底了,他身上带着的钱也不多,不过买上一瓶的威士忌还是没问题的。
“你真的要听。”乞丐狡猾的眼神根本不行是个落魄无依的人。
王学谦认真的点点头,连报酬都说了出来,难道他是来打酱油的不成?
“不过在此之前,你先要说出你的目的,不然我可不会告诉你哪怕一丁点消息。”
哎,有门。看来这乞丐是个知情人。王学谦大有深意的正视对方,心里却核计开了,把真实的目的说出来,对自己好像不太有利。但如果欺骗,这老家伙整天在街头晃荡,他骗人的时候,小爷还可能穿开裆裤呢?
“我手上有一项成熟的技术,准备在纽约开办工厂,但是合适建造工厂的地方很难找到,港区的地价又贵的惊人,所以才找到了这里。”
七分真,三分假的话,很快让乞丐放下了戒心:“原来是这样。不过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好处?”王学谦惊讶的举起绑着石膏的手,很想指着对方的鼻子大骂,你不过是一个流浪汉外加醉鬼,我都说出了我能给出的价钱——一瓶威士忌,难道还不够吗?
乞丐看出了王学谦眼中的迟疑,故作姿态的挺了挺胸膛,说:“这里是蓝灵庄园,而我,正是庄园的主人。”
蓝灵庄园?
肯定没有听说过,但是看乞丐的样子,跟庄园一样落魄,很难让人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突然,乞丐神色一凛,眼神出露出仇恨的凶光,王学谦心知肯定不是针对自己的,扭头看去,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六个人,远远的走来。
一群穿着随意,甚至还有一个光头大汉,打着赤膊,大摇大摆的向他俩走来。
“该死的混蛋。”乞丐低吼了一声,腾的跳了起来,动作快的比年轻人都要利索。双手在腰间的背囊中拽出两把左轮手枪,王学谦的脸色一下子变的煞白。
天哪!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难道又要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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