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真相,往往让人感觉好像是大喘气一样,有着太多的意外。《X.
谁能想到,历史上轰动整个社会的陆军将军王庚和名媛陆小曼的离婚案,其中一半的功劳要归功于第四个人,除去徐志摩挖了师兄王庚的墙角之外,还有一个大师兄,出力最多。这个人就是胡适。
用后世的话来说,这位是闲的蛋疼,让人无奈的混蛋。
喜欢胡适的人,认为他是新文化运动的领袖,斑斑大才,盖世少有。不喜欢他的人,总能鸡蛋里挑骨头,说这个人那也不好,那也不是。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他却没有拿得出手的小说。作为新诗的发起者,他的诗,几乎都淹没在人们的遗忘中……
还有他曾经大言不惭的评论:《红楼梦》思想见底不高,文字技法甚至不如《老残游记》等等。
思想不高,文字技法拙劣,你倒是也写出一本《红楼梦》让无数学者来争相研究,让无数深闺少女辗转反侧啊!
这个本事,杀了他也写不出来《红楼梦》这样的巨著。
在王学谦的眼里,集合了损友卫挺生的评价,还有在哥伦比亚的点点滴滴,这位,就是一个大嘴巴,一个只顾着自己舒坦,全然不知道说话得罪人的可**文人。
其实,这个时代的文人,多半都像是胡适这类人,喜欢说,但无形中却得罪了不少人。
只是在对待徐志摩和王庚的事情上,就是王学谦和胡适是校友,也不得不说胡适厚此薄彼了。徐志摩是哥伦比亚的校友,王庚也同样是他的校友啊!
总不能人家当了将军,你就盼着他点不好吧?
底线和底裤,似乎对文人来说,约束并不大。尤其是像是胡适这样的文人,传统。却要展现张扬的个性。真要说他忧国忧民,比不上闻一多,李公朴;要比脚踏实地,比不上陶行知,叶圣陶……喜欢胡适的人,喜欢的要死,不喜欢的人,把他说的一文不值。
对于一根筋的胡适,王学谦觉得有必要给陆小曼提个醒,这位不是好人。是‘怪叔叔’,可话到嘴边,却觉得难以启齿。被人议论朋友,本来就不妥当,更何况,当下的胡适不过是‘留美培训班的金牌教练’,平时就喜欢讲学,到处出风头,也没有犯下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
文人误国。可胡适连当官的机会都没有,最多只能是影响部分涉世未深的学生罢了。
“等一会儿,你怎么介绍我?”
王学谦有些吃惊的看着陆小曼,这位正好奇的盯着他看。从上车之后,王学谦就没有要和她说一句话的意思。
要是别人,她不免会想到,这个家伙是故作深沉。其实是要引起她的注意。但对王学谦,她真的一点底气都没有。似乎她跟着王学谦参加什么同学会,本来就是一个累赘。更适合她这个身份的。应该是孟小冬,而不是她陆小曼。
至于孟小冬为什么婉拒了王学谦的提议,她大概也能猜得出来一些。
孟小冬出身贫寒,根本在短期内融入王学谦的圈子。而陆小曼也能分辨出来,孟小冬的身份绝对不会是王学谦的妻子。是情人?还是小妾?或者是外室?
至于窑姐?
即便陆小曼再不喜欢王学谦,也知道他这个阶层的人,是非常挑剔的,别人用过的东西,都不会喜欢,更何况是人?当然除了古董之外。
王学谦摸着鼻子,晃过神来道:“你在和我说话?”
钟文豹倒是苦笑了一下,王学谦无视陆小曼,而陆小曼也无视他,其实最受伤的还是他这个开车的。
陆小曼懊恼的想要收回刚才的话,但是已经说出口了,也只能作罢。心里愤愤不平的想到:“这个家伙,越来越过分了。”
“朋友家遇到的,来抽热闹行不行?”
王学谦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就随便搪塞了一个。至少他根本就没有想过如何介绍陆小曼。当然,欧美同学会的参加者,也不是那种毫无修养的粗鲁人,如果王学谦不介绍,出于**,根本就不会有人来问。
因为场合不对,虽说是欧美同学会。就是留美同学会,也不见得都认识,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见,比较陌生,不会问过于出格的问题。
王学谦想着,把这个差事蒙混过去,然后这辈子都不要登‘陆家’的门。
可陆小曼对王学谦应付的口气非常不满,面带怒气道:“不行。”
“那么你说是什么关系?”
“我们没关系!”陆小曼警觉道:“不过你不能说我是跟着你来的,更不能说……”说话间,陆小曼双颊带着好看的红霞,不过心里暗暗焦急的她根本就没有心思害羞,反而激起了她的勇气道:“就说我是你表妹,行不行?”
“表妹?”王学谦惊愕的看着陆小曼,两家人没有亲属关系啊!表妹,能乱说吗?他的未婚妻陈婉怡就是母亲的宗族里的远房亲戚,称呼的话就是‘表妹’。
王学谦摇头道:“不行,这样别人会误会的。”
“误会什么,你什么都不解释,别人才会误会。”陆小曼不好说自己在燕京城是如何的风光,如何的出名。是最有名气的名媛大小姐,给你当表妹已经是便宜你了,你还想咋地!
陆小曼有些艰难的开口道:“你不解释,别人会以为我和你的关系不正常。”
王学谦听明白了,这个‘不正常’要反着听,也就是那种婚嫁关系。这种事情可开不得玩笑,一来,王学谦也不想招惹这个是非;二来,陆小曼说的也合情合理。
可王学谦玩味的看着陆小曼,开口之后,却让陆小曼气的恨不得扑上去,把王学谦一口咬死。
“我的未婚妻就是我表妹,你确信要做我表妹?”
其实最合适两个人出行身份的,就是昨天他们在顾维钧家里的人物关系,侄女。
可是这中间辈分有些乱。
陆小曼琢磨来、琢磨去,都没有想出个稳妥的办法。她确实被王学谦的解释给吓坏了。这家伙明明有了未婚妻,还去招惹人家小姑娘,别的不说,人品肯定是受到了最严峻的质疑,好色的帽子,说什么也摘不掉了。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关心则乱。
在欧美同学会的聚会茶楼的门口,胡适远远的在二楼窗户上看到了一辆驶来的黑色别克汽车,顿时飞奔下楼。一边跑,一边喊:“金主来了!”
等到汽车稳稳的停在了石阶边上,胡适还笑眯眯的拉开车门,等到看到是一个妙龄女郎,顿时愣住了,很丢脸的咽下一口唾沫,以为自己的眼镜度数配低了。
那双聚光的小眼睛,顿时被陆小曼的神采迷的有神魂颠倒的趋势。等到陆小曼下车之后,他才缓过气来,才想起来眼前的女郎似乎见过,口中却茫然道:“这不是陆小曼吗?”
王学谦在汽车的另一边下车,原本在车上商量半天的介绍,被胡适开口的第一句话,顿时全给堵回去了:“你们认识?”
胡适这才发现拉错了车门,不过他也是暗暗自喜,因为给女士拉车门,是荣幸,是绅士形象的表现。胡适推了推黑框玳瑁眼镜,用深度近视的茫然反应说道:“见过一次,对了子高你现在是外交部高官了,当官还没两天,就已经知道利用政府资源了!”
胡适笑的意味深长的样子,很欠抽。陆小曼是顾维钧正儿八经聘请的外事翻译,但是主要工作却是出现在诸如六国饭店,燕京饭店之类的高档场合。其实顾维钧也好,外交部的官员也好,谁的英文水平会连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都不如?
能够进入外交部的官员,那个不是留学欧美。不是庚款的留美生,就是国家外派欧洲或者美国的公费学生,一口流利的英文,根本就不需要翻译。
不过,虽然胡适欣赏陆小曼的惊人容貌,但是他也知道有些人,有些女人,他是不敢得罪的,更不要说动其他心思了。说白了,他喜欢的是那种逢场作戏的放纵,而不是把目光盯着良家妇女。
再说了,并不是胡适妄自菲薄,他也明白,就自己的社会地位,或许在底层的老百姓看来,已经高不可攀了。但他清楚,在达官贵人的眼中,他是一个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人物。所以,即便他和顾维钧是校友,在见过一次面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登门的想法了,更不要说死乞白赖的邀请了。
表面上,他收下了顾维钧为同学会送上门的一笔钱,但是这钱他用的闹心。
可能是文人自古以来都和当官的不对付,等到文人当官,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面对官威颇重的顾维钧,胡适不知道是处于自尊,还是嫉妒,总之胡适是浑身不得劲。加上黄蕙兰本身看不起像他这样的穷酸,自然是没脸登门了。
至于王学谦?
他们之间的故事很长,读书时代的胡适,有时候还会恨王学谦恨的牙痒痒,但是要是身边没有一个给他添堵的家伙,他还有些想他,这种朋友有一个特别的称呼,叫‘损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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