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追击

  梁元垂将那看似主将的人一枪挑翻落马,幡然醒悟过来叫道:“我们中了那薛贼金蚕脱壳之计。”

  说话间,两匹马直直闯入河间军阵里,那些士卒早已放弃了抵抗,白慕秋纵气一踩马头,飞跃而下,扯过一名副将问道:“老实告诉咱家,薛贼昨夜何时离开,带走多少人马,朝哪个方向走的?”

  那人摇摇头,似乎不想说。

  呯…….

  白慕秋也不废话,一掌盖对方额头,直接震碎头骨,搅乱了脑浆,瞬间变成一具尸体,倒了下去。

  “不说话吗?呵呵….下一个!”

  周围兵将看着他冰冷的视线,齐齐打了一个寒颤,其中有一个牙将叫道:“兄弟们,我等已投降,这阉贼……不如冲杀….他们……”

  嘭!

  一柄金瓜大锤飞了过来,砸在他脑门上,顿时连带头盔一起爆开,就剩下光秃秃的脖子还在。金九凶神恶煞飞马过来捡起地上血迹模糊的大锤,凶悍的大叫:“哪个不长眼的乱嚷,我家公公问你们什么,最好答什么!不然俺金九这对铁锤可不认脑袋。”

  “草你吗的…..”

  “还敢杀人……..”

  “会杀我们吗?”

  周围原本比较麻木的厢军士卒,同一时间被金九暴虐的杀人给刺激到了,如同炸开了锅,有的汹涌沸腾起来,想要举起武器拼死一搏,结果被冰冷的铁枪钉死在地上。有的心惊胆战,身子不停打着抖,惊恐的看过来,丝毫没有抵抗的勇气。

  切入阵内的一千骑兵立即做出反应将那股想要反抗的力量分割成几段围了起来,赵吉那边的中军也开始朝这边移动,这才将汹涌激愤的士卒弹压下来。

  白慕秋在那死去的尸体上擦干净手上沾着的血迹,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丝温和的微笑,只是他转过身看向谁,谁就会往后退上一步。他背着手,原地站了片刻,随即走到另一个牙将面前。

  “刚才咱家有点激动,难免有些失礼。”白慕秋态度很温和,只是那双眼神却透着冰冷,语气平缓且徐徐而讲:“刚刚让大家受了一点小刺激,不过已经没事了,所以大家就不要那么紧张,咱家问你们什么,最好回答什么,不要耍花枪喔。那么,你们的薛将军带着多少人,朝哪个方向离开了?走了多少时辰?”

  被问道的牙将支支吾吾的犹豫,左顾右看,“属下…属下…..不是很清楚……”

  “杀了他!”

  白慕秋温和的说笑着,抬步走到另一个人面前,只听后面金九狂笑一声,大锤呼啸而去,噹的一下,将那牙将连头带盔砸到了肚子里。梁元垂在河间军中四处捉人,这时手里各提一个牙将、校尉扔到地上。

  “哟,这里还有几个小头头。”白慕秋笑着,看了眼面前那人,“就先放过你了。”说完,那差点被问话的小卒当即双眼一翻,吓晕过去。

  白慕秋走到那两名牙将和校尉面前,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左右看看俩人,“谁先来?是品级高的先来,还是品级低的先来?”

  那牙将咬牙切齿,“阉贼….你杀了我……兄弟!…老子不会放过……”

  这人话还说完,就被白慕秋一掌劈死,尸体很快就被金九踢到一边去了,剩下那名校尉瑟瑟发抖,早已吓得裤裆失禁,拼命的点头。

  白慕秋依旧微笑着,伸手给他整理整理皮甲,“这才是好士卒,都是吃陛下赏赐的饭就该陛下分忧才是,来来,给咱家好好说说,你们薛将军何时离开,带走多少兵马朝哪个方向走的?”

  那校尉脸色发白,瑟瑟发抖道:“回公公的话,小人整理马棚回来,半夜就见有兵马集结,还以为薛将…..薛贼是去劫营了,没想到他离开了。昨夜小的粗略看了一下,大概有万余人马,都是可战之兵。”

  “那可知道他们走哪个方向?”

  校尉摇摇头,赶紧回道:“这…这小的就真不知道了。”

  “哪还有谁知道?”白慕秋环顾四周见没人搭腔,觉得也问不出什么话来,便上了马返回中军大帐,将事情报告给赵吉。

  三个老将听闻后,争先恐后的在小皇帝面前献策,“陛下,臣以为那薛贼不可能向东和西面,因为这两条路皆是不通,走南,除非他疯了去攻打东京,所以薛贼唯一通路是北上投辽,因为那里是最近,也唯一保命的法子。”

  赵吉拿不定主意,看了看身边的白慕秋,“小宁子,你说呢?”

  白慕秋点头道:“三位老将说的不无道理,如此还请陛下降旨,排轻骑前往大名府,让武胜军围堵这只叛军。奴婢则带金九和梁元垂率领两千骑兵在后追击,定将那叛贼首级送于陛下阶前。”

  “行,就依小宁子。”赵吉打了一个哈欠起身,对另外三个兵马指挥使道:“你三人收拢河间军,如何处置你们看着办。朕连续赶路,甚是疲惫,便进相州好好休息一番,就这么定下了。”

  交代了事情,赵吉兴致勃勃的拉着高断年赶紧去了相州城,至于去干什么,白慕秋不用猜也知道一二。于是叫上金九通知梁元垂整合骑兵,自己则和金九一起先行朝北面山麓单骑追去,大队骑兵走山涧小路显然不合适,便走的京东北路,朝大名府方向过去。

  北地大山多陡峭险峻,白慕秋和金九行了差不多二十多里后,依旧没有发现那支叛军留下的痕迹,可依照对方的人数,依旧厢军的配置,三分之二都是步军,就算半夜行军,也不可能跑的太远。

  此时日头偏西,林间飞鸟开始归巢。

  金九行了一路,早已是饥肠辘辘,哀怨的叫道:“公公,要不咱们先找间店凑合一下,就算人受得了,马也需要吃点草料了。”

  白慕秋望了望周围,除了一条山道外,四处荒野峭壁,穷山峻岭看的人有点毛孔悚然,再加上他自己也确实饿了,于是道:“既然如此,咱们再往前走走,看看此处是否有店家,不过咱们还是小心一点,莫着了黑店。”

  金九拍拍胸脯,嘿笑道:“公公放心,就算是黑店,俺金九也不放眼里。”

  俩人趁着还有点余光,沿着山道来到一个山坡,坡下不远就见到了一家野店,白边蓝番上大写了一个酒字,金九高兴的大笑一声,纵马冲下去,远远就叫道:“店家,给俺煮几斤牛肉,再来两斤好酒。”

  随即将马牵到一边,大大咧咧的找了张桌椅坐下来。这时,白慕秋也过来了,栓好马匹,这才坐到金九对面,打量了一眼这家酒店,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豪爽的端着大块大块的熟肉过来,摆在他们桌上。

  “哎呀,两人贵客怎么跑到这穷乡僻壤的山里来了,不过幸好碰到咱孙家店开在这里。”那女人长相一般,却有股豪爽的魅力。

  穷山峻岭……又姓孙…….莫非….白慕秋心里一突,莫非是他们两口子?

  PS:明天就好了,明天就有时间多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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