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兄!那法海禅师好厉害,定然是仙佛一流了吧?你为何不去拜师呢?”回去的路上,许仙一脸不虚此行的样子,兴致勃勃的对着若有所思的李翎问道。
李翎实在是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见到了法海,有种措手不及的感觉。
原本,他想着自己是不是先下手为强,抽冷子给法海一记黑枪,把他给结果掉。
后来一想,觉得这样做却是极为不妥!
不管怎么样,白素贞的人劫都要渡过,没有法海,也有其他的对头,还不如眼前这个知根知底呢。
对于白素贞的人劫,李翎只能够在旁边协助,却是不能代替她渡劫。
听到许仙的问话,李翎不屑道:“法海的鼎鼎大名我也听说过!他的确距离仙佛不远了,法力神通甚至还在某些仙佛之上。但是,这又如何?我向往的是逍遥自在的仙,可不是普渡众生的佛。再说,我最讨厌的就是秃驴,打死我也不会去做秃驴。”
对于李翎秃驴的称呼,许仙极度无语。他劝道:“这话你千万别再外面说!我们赵宋国整个东南地区,崇佛之风极盛。要是被那些佛门弟子和居士听到你如此侮辱他们,恐怕不会干休!”
“放心吧!我自有分寸!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其实,关于仙人的事儿,我已经有了眉目,改天我带你去见识见识真正的仙人。”李翎拍着许仙的肩膀笑道。
许仙还待追问,李翎已经走远了。他一看,自己却是来到了李府旁边的一座三进宅院,正是李翎连刘紫烟一起打包送给许仙金屋藏娇的地方。
踌躇了一下,许仙还是上前敲门,然后在门房开门之后走了进去,并打发一个仆从去给自己的姐姐报信,就说自己今天受同学相邀,秉烛夜谈,就不回去了。
实在是,食味知髓,他对刘紫烟的温柔乡实在是迷恋不已,沉进去已经出不来了。
……
法海对于他的出场方式很不满意!
原本他自镇江到钱塘来是寻找白素贞这个老对头的,这可是事关自己成道之基和南海观世音菩萨的任务。
但是,刚刚的情况又刻不容缓,还事关一位佛门弟子的生死,他不能不管。
之所以把声势闹的那么大,正是为了佛门形象需要,这一点儿非常重要。他为什么能够把金山寺发展出那么大的名声,为什么他能够被佛祖关注和指点,凭得正是他高超的作秀功夫,时时不忘装点门面,为佛门带来大量的信众。
只会自己修行,那是小乘佛教的路子。大乘佛教的核心是普渡众生,业绩拼得是信众数量和虔诚度。
佛法再精通,修为再高,在凡间大不了就是堪比罗汉罢了。
佛门有多少罗汉?
出名的有十八罗汉,这是战斗力爆表,堪比普通菩萨和尊者的猛人。
紧接着有五百罗汉,组成罗汉大阵,就连佛陀都照干不误!
这才是佛门罗汉级的顶层打手,但数量是如此的稀少。
普通罗汉,西天极乐世界里面不知道有多少,但不过是炮灰罢了,在仙神一级的争锋之中,打一场就不知道要死多少,有个屁的地位,连一个普通菩萨的关注都休想得到。
法海自认自己不同,有了这等强大的吸粉能力,再加上佛祖和南海观世音的关注提拔,一个尊者是绝对跑不了的,菩萨也能够期待一下。
刚刚他通过佛门的天眼通、天耳通神通查遍整座钱塘县,都没有找到隐匿起来的白素贞,这意味着对方已经有意识的潜藏了自己的行踪,或者说知道自己到了钱塘县后,刻意地躲避自己,这可真的不是一个好消息。
……
“李兄,你带我去哪里啊?”许仙一头雾水的被李翎拉上一辆马车。
“经过我长时间的打听,我终于有了仙人踪迹的眉目了!这回,在百余里之外的红叶山秋风谷将会有一场修士聚会。到时候,最少会有数百位修行者会前往,还会有一场仙人说法。我准备去那里,拜仙人为师。”李翎装作很兴奋的样子说道。
“仙人?有法海禅师厉害吗?再说,你拉着我干什么啊?”许仙有些莫名其妙。
“我也不知道这位仙人有没有法海厉害,这个要打过才知道,毕竟不管怎么说,法海都是得到过佛祖赐宝。至于之所以拉着你,自然是有大用了。一是让你也沾一沾仙气儿,二是如果我拜师成功,自此就会遁入仙道,斩断和红尘的一切羁绊。家里的下人我都做了安排,不过我的产业不少,我准备把部分产业赠给你。怎么说,你都算是我唯一的朋友,总好过便宜其他人!”李翎笑着解释道。
“不!不!不!我怎么能够要你的产业呢?你已经给了我紫烟大家和一所宅子了,我怎么能够再要你的东西?”许仙慌忙摆手拒绝道。
“汉文真乃君子!”李翎先是赞叹一声,接着话音一转道:“你不要,我送给谁?难道白白扔掉吗?再说,要是落入那些为富不仁的人手中,那些依靠我名下田地店铺生存的佃农和伙计恐怕将会苦不堪言。所以,若是我拜师成功,你尽管收下这些产业,不过以后要替我多做善事,积累阴德,还能够助我一臂之力。给其他人,我可不放心!”
见李翎如此说,许仙只好无奈的点点头,答应了这个请求。
但是,许仙还是正色道:“要是你真的准备修仙问道,我可以替你打理那些产业,然后把每年获取的钱粮拿去做善事,接济穷人。如果哪一天你有需要,这些产业尽管拿走就是!”
“汉文太小看我了!这份儿家业,大部分不过是我花费七年时间赚取的。成为修行者之后,凭我的手段,赚钱还不是易如反掌?”李翎笑吟吟的说道。
“少爷!许公子!到地方了!”行了三个时辰之后,车外一道声音传来,告诉许仙到地方了。
两人下得车来,许仙有些意外,这里居然是一座建于荒郊野岭的客栈,占地足有七八亩,木色很新,看起来刚刚刷过油漆不久的样子。
“有间客栈!怎么会有客栈建在这里,而且叫这个名字,客栈的主人岂不是要赔死?”许仙笑道。
“这位兄台可就错了!虽然这座客栈只会使用一个月,但是老板恐怕要日进斗金都不止,赚大发了!至于叫这个名字,说明老板很有意思。这青山绿水之间,只有着这一间客栈,岂不是很形象吗?”一个声音自背后传来,许仙扭头一看,居然是一位面冠如玉的公子,骑着一匹毛发纯黑的毛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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