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麒,纯正的华夏公民,从小就是很乖的孩子,除了学习成绩不太理想外,对父母和老师的话言听计从,没有什么伟大的理想和抱负,最向往的是宅男的生活,游戏是我生活的唯一乐趣。
那年高考,我第二次落榜,父亲一合计这样下去也不是一个事,脑袋一拍,也没有考虑我的意愿,就帮忙联系了一家国外野鸡大学。
我不想出国,甚至可以说是害怕面对外面的世界,而且英语成绩是所有科目中最烂的,然而当时我连一句反抗的声音都没有,像个木偶任由摆布。
当我提着行李箱,站在肯尼迪机场的时候,哭得一塌糊涂,才惊觉自己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懦弱。
那所野鸡大学坐落在纽约和康州交界的小镇,和其他几个纽约著名学府相距不远。
故事开始跟自己想象的一样,十分糟糕,我根本无法融入到国外的生活中。
语言的障碍,生活习惯的不同,还有性格自卑内向,让我成了学校里的怪咖,每天像行尸走肉,重复着单调枯燥的生活。
直到汉娜的出现,才重新让我的生活重新散发出光彩,她像一个天使一样,拯救了濒临崩溃的我。
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有十六岁,她的父亲是我们学校的教授,她便经常在学校附近闲逛,学校里认识她的人很多,可以说她是学校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
我们因为一个误会在校园相识,之后经常遇见,偶尔我会用磕磕绊绊的英语和她聊上几句,后来她主动约了我几次,开始一度我自卑的以为这只是她和朋友之间的恶作剧。
随着越来越多的接触,才终于开始正视我们之间的感情。
她自信、开朗、风趣、身材高挑,长相出众,一双宝石蓝的眼睛总是充满笑意,面对如此出色的女孩,难免我会产生那些不自信的想法。
约会几次后,我鼓起仅有一点勇气跟她表白,当时她疑惑的看着我的眼睛问道:“我们不是早就已经开始交往了么?”
接下来的日子,我的生活被彩色的泡沫包裹着,阳光下我们躺在草地上听着她读着《李尔王》;寒冷的夜里我们牵手步行在纽约街头聊着电影《断背山》;在校园里,我们若无旁人的接吻,我贪婪的吮吸着她嘴里草莓的香味;
她一遍又一遍的问我为什么不肯和她上床,我不厌其烦的告诉她,等她长大,她眼睛里透着茫然,觉得很不可思议,然后我一遍又一遍的告诉她,我是多么爱她,她跟我抱怨学校里就剩下她一个处女,这让她很丢脸。
类似这种因为彼此文化意识的不同,曾经引发过好几次争执,不过最终并没有造成我们之间任何感情隔阂,我们试图去了解对方,体谅对方,包容对方。
在汉娜的影响下,我渐渐变得开朗起来,也仿佛明白了语言并不是交流的障碍,真正阻碍自己的是性格问题。
我和她一起参加了洲际的越野长跑,跟着她学习美术绘画,一起参观艺术展览,虽然我看不懂那些鬼画符的美术作品到底美在哪里,只要她喜欢我都乐意陪伴。
在我记忆中所有最美好的事情都和她相关。
我答应她会带她去看看我的家乡,会为她披上白色婚纱,再举办一次华夏式的婚礼,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慢慢发展下去,直到她成年,直到我们迈入婚姻殿堂,直到满头白发,我们的爱是如此炙热而又单纯。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在那个午夜划上了句号。
那一晚上,我们参加完朋友的聚会,她开着车载我回宿舍,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她的兴致很高,一路不停叽叽喳喳不停说笑着,路过一家小便利店的时候,她神秘说要去买些东西,我想跟着她一起,她将我摁在车座上,坚决不许。
宠惯她已经成为了我的本能,看着她慵懒妩媚的眼神,我好像明白了什么,心砰砰直跳,略作几句交代,让她快去快回。
她离开后,我坐在副驾驶上身体像是燃烧了一样,既激动难耐,又犹豫不定,在国外生活了两年,我开始慢慢接受一些国外的东西,但从小的教育,又让我无法抛弃伦理束缚。
就在我患得患失,犹豫不决的时候,就听到超市里传来一声枪响,刚开始我还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以前我从没有接触过枪,所以不敢确定。
当第二声、第三声枪声响起,我才意识到不对劲,惊恐的从车里爬了出来,大叫着汉娜的名字跑向超市。
从超市冲出来三个人,我迎头撞了上去,将其中一个大个子黑人的帽子撞掉在地,我从地上挣扎爬起刚抬头,那人便将枪口对准我的脑门,我顿时吓得失去了知觉,差点吓尿裤子。
我当时记忆最深刻的不是冰冷的抢管,而是他那双野兽般的充血眼睛。
不知为什么,他突然犹豫了,没有开枪,而是一拳重重的打在我的太阳穴,我眼前一黑仆倒在地,然后他们便选择离开。
我在地上昏迷了一会,等意识才重新回到身体,想起了汉娜,我连滚带爬的冲进超市。
眼前的一幕彻底击碎了我仅存的侥幸,汉娜倒在了血泊中,我哭喊着她的名字,用手拼命的捂着她脖子上的枪伤,鲜血像自来水一样,不断从手指的缝隙中流出来。
她那双爱笑的眼睛失去了往日的神采,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雾气,变得死气沉沉。
泡沫在那一刻破碎,之后我的世界只剩下黑白两种颜色。
在汉娜的葬礼上,我又见到了她的父母,他们没有责怪我,但我却永远不能原谅自己,如果当初我能多一点坚持,多一份理智,也许汉娜就不会遭遇那样的不幸。
人生没有如果,我在悔恨和自责中煎熬着,一闭上眼就想到汉娜倒在血泊中的情景,还有那双赤红眼睛。
几天后,也许更长的时间,警察局让我去指认凶手。
我站在橱窗玻璃后,第一眼就认出了那个杀害汉娜的凶手,他便是布莱恩,名字是后来我才知道,做好笔录,并答应出庭充当目击证人。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布莱恩很快将得到法律应有的裁判,他剩下的人生都将在监狱中度过。
然而在法庭上却出现了让我无法相信的一幕,因为超市里的摄像头模糊不清,再加上凶手作案时戴着鸭舌帽,监控无法拍摄到凶手的正面脸型,无法当作直接证据。
而我这个仅有的目击证人,因为是黄种人,被对方律师以什么异族脸盲效应,还有我到现在都没听过得精神创伤应激障碍,被认定为证词无效,陪审团同意了他的说法。
我就眼睁睁的看着法院当庭裁判布莱恩无罪释放,我却因咆哮法庭被判社区劳教三月。
这是什么法律,这就是他们推崇的公正自由?我真正深刻的认识到托尔斯泰的一句话“关于正义、法律、宗教、上帝等一切都是空话,用来掩饰最粗暴的贪欲和残忍。”
我的理智就像即将喷发的火山,不断交织着悔恨和报仇的欲望。
三个月后,我从大学退学,用剩余的学费,报名参加俄亥俄州一家军事夏令营,进行了为期数月的铁血军事训练,整个过程无疑是极其艰辛的,我却咬着牙一直默默的忍受坚持了下来。
之后我又参加了当地的一家枪械射击俱乐部,这一年来,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今天这一刻做的准备。
重新回到这座罪恶之城,我用所有剩余的钱买通了当地的一个黑帮分子,从他手里买到了关于布莱恩的信息,在这座酒吧附近埋伏了三天,终于等到了他的出现。
灼热的枪口抵在我的额头,记忆画面如海水般退潮,我一脸轻松的看着眼前的这个黑人女人。
她是爱他的吧?这时候我脑海中居然泛起这个古怪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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