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火灵果

  明亮的光线,穿透茂盛的枝叶,顺着缝隙,落在野草丛生的地上,碎落成无数斑驳的光影。

  在那一团光影之中,此时,正有着一个少年,挺身端坐,缓缓的擦拭着手中一把焰红色的大刀,神情认真,一丝不苟。

  形状不一的光斑落在少年的脸上,使少年原本异常妖异柔美的脸庞,平添了几分疏狂的野性,眉宇间的一点紫红色阳气,更增了少年几分阳刚的气息。

  而少年的甲衣之上,有点点散发着腥味的血红色斑点,落在衣甲的边缘,开成一朵朵鲜艳的血花,让得少年的气息,看上去有几分凶厉。

  这少年,自然便是已经进入了莽荒之森外围的凌锐。

  今天,是他进入莽荒之森的第三天,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六天。

  “呼,也不知道,自己这辈子,还有没有希望返回家乡?都说游子思乡,这次,我才算切身的体会。”

  眼眶微微有些发红,凌锐的神情,有些落寞。

  从初来乍道之时的兴奋激动,到现在的寂寥孤寞,凌锐的心态,已经有了一番很大的转变。

  “嘿,小子!若你一直是这幅状态,大爷我可以保证,你这一辈子,甭想回去了!就算你将来修炼有成,但岁月悠悠,也许你那个世界,早已经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你回去,又有什么意思?”

  大模大样的坐在一根极纤细的树梢头,手中把玩着一颗荧光璀璨的浑圆玉珠,战大大咧咧的毫不在意道。

  只是其心头,却也是有些无奈:这传道授业的活儿,还真不是一般人干的!又是当爹又是当妈的!唉!

  末了,还要安抚这小子一颗随时可能受创的小心灵。

  “是么?”

  手抚着这一把越用越顺手的大刀,凌锐神色怅惘,似反问,倒更像是自问。

  喟然长叹一声,将大刀握在手侧,凌锐挺身而起,眼神坚定而沉着。

  经过这几天的打磨,凌锐的心神,虽然还比不上那些修炼已久的天才妖孽,但也是坚如磐石,非天雷地火,不可烧灼,非朔风阴雨,不可动摇。

  既然回不去了,那么,便只管勇往直前吧!

  眼内有熊熊的火焰在燃烧,凌锐的心神,从未曾像此刻一般坚定。

  “嘿嘿,这才像本灵王认识的凌小子嘛!”

  朝着凌锐露出了一个貌似友善的笑容,战的脸上,有些邪气凛然。

  对于他这种存在来说,凌锐身上的秘密,都是透明。

  “既然恢复过来了,那就上路吧!”

  百无聊赖的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战飘然飞起,钻入了凌锐的识海金玉册,躲在里面修炼去了。

  经过这几天大大小小十几场战斗,凌锐也不再复之前的青涩稚嫩,对于与野禽蛮兽的争斗,也多了几分经验。

  目光锐利的扫射着四周,同样是充满警惕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一丝不肯放松。

  不论处于何种环境,警惕之意,都不可有丝毫懈怠。因为说不定,下一刻,便要为自己的大意疏忽,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刚进入山脉时碰上的那条小花蛇,就是足够的证明。

  而这,也让凌锐深刻认识到了警醒的重要性。

  “等等!小子,我忽然感应到了一股微弱的灵气波动!也许……是有什么奇珍异宝出现了!小子,我们走!东南方向,一千米!”

  就在凌锐随意朝着一个方向缓缓前行之时,脑海之中,却是突然传来战略有些兴奋的声音。

  “好!”

  听到战的话,凌锐也是眼睛一亮,心头有些火热。

  奇珍异宝本来就是难得之货,而且周围还会有强大的妖兽守护,所以如此一来,更是难得。

  但是,也正因为是天材地宝,拥有着庞大的灵气和些微的灵性,可让修炼之人节省不少的苦功,快速的提升功力,突破境界,却不会有任何的瓶颈和缺陷。

  那等功效,是以让得无数修者趋之若鹜,互相争斗厮杀。可谓是修炼之人都梦寐以求的宝物。

  而连睡觉都在想着怎么提升实力,提高境界,好早日回去的凌锐,此时自然更是迫切的想要得到这些宝物。

  “走!”

  身法全力施展而开,凌锐认准了方向,快速的向着前方急驰而去。

  这等天材地宝,去晚了,可就是属于别人的了!而且,更大的可能,是被守护的妖兽,吞入腹中,炼化成为自己的功力!

  是以,凌锐没有丝毫保留,以最快的速度,奔走腾跃于树林之间。

  此刻,在离凌锐一公里之外的土地上,正有两方人马,将一只形如鬃马的奇异兽类围困在中央。

  而在鬃马兽的中央,又有着一株虬根盘结的苍翠小树,高不过一米,其状如鸟头的枝梢末,衔有一颗通体剔透的火红色晶莹朱果,在这阴气森森的林木之中,散发着丝丝炎热的气息,蒸腾而成一缕缕雾白色的气体,袅袅娜娜,始终飘荡在不足一人高的小树周边,凝而不散,灵性十足。

  “原来只是一株火灵木。”

  见到了宝物的原样之后,战的热情明显有些消褪。

  只是战那种层次的人物看不上眼的东西,对于目前的凌锐来说,却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就这么一颗火红色的婴儿拳头大的小果子,拿到坊市上去出售,起码可以获得上百枚金币!这还是有价无市。

  要知道,凌锐前几天的一份差事的俸禄,也不过只是一个月百枚铜币,一两白银,十分之一两黄金!而一两黄金,可以制作成十枚金币。

  也就是说,这么一颗似乎并不怎么起眼的小朱果,便值十两黄金!

  在这大汉王朝,黄金,还是非常有用的东西。至少,可以在出售修者需要的修炼之物的坊市交易上,进行交换。

  黄金,在大汉王朝,属于第一等的货币。白银,自然就是第二等,青铜依次是第三等。

  但在一些实力强大的皇朝,黄金,只能沦为第三等的货币。

  而十两黄金,对于炎阳城的世家大族来说,都已经算的上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至少,这十两黄金,可以购置一个占地面积非常之大的庄园,供应一百来号人大半年的开销。

  所以,对于这枚朱果,凌锐也很是动心。至少,可以解决他目前囊中羞涩的尴尬。

  小心翼翼的隐藏在一旁的草木从中,凌锐将双眼,投向了那两方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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