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还是不可阻挡的到来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要到了冬天,在气候正常的情形下,成都府总会飘起雨雾,又湿又冷,就像看家蛇缠在身上的感觉,这让云峥总是会想起自己在豆沙关的日子。
今天,周同,吴杰,梁楫回来了,带回来一千三百匹战马,看样子吐蕃高原上的战事已经到了如火如荼的时候,云峥看了,好多战马带着战场的印记,这是骑士战死之后的无主战马。
“死了很多人啊!”云峥拍着一匹马前胛骨,这里有一道疮疤,已经愈合了,但是依旧看起来触目惊心。
周同经过这一次的历练变得沉稳了许多,背着手还真有几分武将的意味,腰背挺得笔直,腰刀没有像士子那样跨在腰间,而是背负在后背,只要一探手长刀就能顺势劈下来,不过掌握不好的话,会割伤自己的脖子。
有一个笑话是这样的,一个农夫将镰刀抗在脖子上去农田里收割稻子,结果脚下窜出来一只野兔,农夫大喜猛地抽一下肩膀上的镰刀打算打兔子,结果,他自己的脑袋被镰刀割下来了,再也打不成兔子了。
“你想说什么?我不是农夫,背后背的也不是镰刀。”周同不解的问云峥。
“我给你说这个故事的原因不是告诉你不能拿镰刀,也不是指责你把刀背在背上,我要说的是事情充满了意外,有时候自己都会伤到自己。
你在豆沙关做的事情我知道了,说实话啊,周同,你太小看了豆沙关,这一次你拿回来战马过多了,把事情做的也太绝了,临之以威是对的,可是要分对象,人呐。该装孙子的时候一定要装孙子,你这次强硬的要求雪山蛮人给你供应战马,否则就要断绝人家的后援,这一手做的很不地道。跟了我这么久,难道你就没有学会把情义融进生意里去吗?
朋友危难的时候要全力支持,马匹不算什么,本来我以为你这次能找来八百匹战马就已经非常好了,结果你弄来一千三百匹。这是在断以后战马的根苗啊。
我本来打算让雪山蛮人逐渐适应每次交易七八百匹战马,剩下的用来交换牛皮马尾,羊皮甚至是蛮人制作出来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没关系,哪怕拿回来丢掉也比你多弄回来五百匹战马要好。你可知道,因为你的做法,我特意派梁家商队免费给雪山蛮人送去了一大批塞了棉花的棉衣作为赔罪,但愿以前建立的交情不要因为这几百匹战马毁于一旦。”
周同涨红了脸争辩道:“难道我们不需要战马?”
云峥点着头说:“需要,非常的需要,越是这个时候行事就越是需要谨慎。雪山蛮人在打仗,这时候他们更加的危急,做事情,一定要顾及到盟友的苦衷。”
“我们和那些蛮人是盟友?”周同疑惑的问道。
云峥攀着周同的后背道:“读书读傻了不是,我们是军人,只要利益合适和魔鬼做盟友也可以啊,你现在要慢慢的把你的思想从文人的思想观向武人的思想观转圜,大宋为什么会有文武歧途?就因为两者的思想格格不入,说到底文武的纷争也是意识形态的纷争,思想的纷争。你甚至可以把它看成是儒家和兵家在高层次的争斗。”
“我这一次做错了?”周同停下脚步问云峥。
“前面都很对,包括处置赖八,只是后面没处理好,像个……”
周同皱着鼻子吸了一口寒湿的空气道:“现在想起自己后来的作为确实像一个愚蠢妇人的命门。以后千万不要再这样说我,小心我翻脸。”
云峥点点头笑着又说:“你没杀赖八,这一点我非常的欣赏,你知道如何笼络那些已经有了野心的山民的心,打破赖八的财务垄断就等于打折了他的脊梁骨,将山民分成五村十二寨子。这简直就是点睛之笔,再将控制权交到刘县令的手中,让我们无可指责的从中牟利,这是大宋好多高官都做不出来的事情,总之啊,你这次去豆沙关,利大于弊。”
云峥能听到周同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满意的笑了一下,少年人做事能做到这一地步除了急于求成之外确实没什么好指责的。
“战马是你弄回来的,那么,后续的事情也就需要你自己去完成,这次打交道的对象是富弼那个老狐狸,人家坑咱们,已经付了一千匹战马的钱,所以我们就要给他送去一千匹战马,这没什么好商量的,同时还要去给秦凤路的马场送去配种的战马,这些事情你都做了吧。
以前是和那些山民,马贼,蛮人打交道,现在就要学会和大宋高官打交道,富弼被我戏弄了一次,你这次去秦凤路定然会遭遇重重地困难。我不管,你自己搞定,我只要马场安然无忧,还有咱们的人手平安的安插进马场,这非常的重要,我们种的桃树不允许别人乱摘桃子。”
“为什么是我?我才回来,打算去灵犀阁宽松一下的。”周同假意不满。
“因为你是我的副将,笑林这家伙是密探你是知道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密探,我们军中也要有军法司,他去做这事比较合适,东跑西颠本身就是副将的事情,难道还要我这个主将去?
三天假期,你住在灵犀阁不出来我也不管,但是第四天你一定要准时出现在军营,要是点卯的时候你不在,估计笑林很愿意对你执行军法的。”
苏洵背着手从屋子里走出来看着走路走的意气风发的周同笑呵呵的道:“先是一顿臭批,接着语重心长,而后就是一顿赞扬,最后再来个委以重任,这就是你的驭下之道?”
云峥叹口气说:“军法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情的律法,一旦严格执行就没有任何的人情味可言,人情只能出现在部下没有违反军法之前,这是一个道理啊,古代好多名将之所以会拿自己最亲近的人下手来整肃军纪就是这个道理。
想想啊,一旦敌人竖起长枪,你却在下令要你的部下往枪林上撞,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人保命,惜命,是本能,军纪的作用就是要军卒忘记保命的本能,一旦战事开始,哪怕是刀山火海该往里面闯的时候也要闯,这是违反人的本性的,所以才有慈不掌兵那句话。
周同的性子最是跳脱,和军伍格格不入,看得出来他在努力的改正,所以我会给他这个机会,大宋少一个无用的书生,多一个悍将这是我愿意看到的,他喜欢荣耀满身,而且不愿意久居人下,这是本性,改不掉的,将来他一定会离开的,但愿我们能够好合好散。”
苏洵点点头惆怅的说道:“人心确实难以测度,你提前做好准备也是可以的,到时候取代周同的人难道就是那个时刻和周同在一起的吴杰?”
“是啊,富弼,韩琦他们手头的资源是我所不能比的,这些人从一开始就盯着我们,一旦武胜军成名之后,抽血是必然的事。那些人也明白想不毁掉这支未来的强军,抽走我的副将是最好的选择,只是不知道得手的会是谁?”
云峥苏洵穿过在雨地里依旧苦练不辍的大军向官衙走去,长时间的苦练现在已经逐渐到了尾声,再下来开始训练的将会是各种阵法的配合,只有挑选出来的勇士,才会成为大军中最神秘的掷弹兵,这是一个筛选的过程,也是一个融合的过程。
冬雨下的缠绵,陆轻盈觉得自己已经开始腐烂了,夫君最近非常的忙,回家一趟也是匆匆忙忙的,不要说和葛秋烟圆房了,见了自己也只是把脑袋贴在肚皮上听听孩子的律动,而后就考校一番云二他们的学问,陪着全家吃一顿饭,就立刻骑着马回军营里了。
他瘦了好多,也是唻,四万多没吃没穿的人让他操碎了心……
“秋烟,秋烟,过来帮我翻个身,小虫走开,你会弄死我的!”陆轻盈一面训斥笨手笨脚的小虫,一面大声的呼唤忙里忙外的葛秋烟,喜欢使唤葛秋烟,这是陆轻盈的恶趣味。
匆匆进来的葛秋烟,先把双手搓热了,这才小心的搬动着陆轻盈给她换了一个舒适的姿势,然后取出一个账本说:“夫人,咱家的今年的蚕丝全部卖出去了,不过腊肉好像不太喜欢,她总说家里应该留一些蚕丝,自己动手织绸的,她还说今年郑家,梁家他们从锦官城拿到的锦缎卖了一个好价钱,自家的辛苦都被别人拿去赚钱了。”
陆轻盈接过账本,在上面批了红字,表示认可,这些账目可以入库了,听到葛秋烟的抱怨之后,无奈的说:“腊肉被老爷惯坏了,从小做事情都由着她的性子胡来,原本咱家是没有缫丝作坊的,她说她喜欢养蚕,于是夫君就给她置办了桑田,有了桑田,就要养蚕,养了蚕呢,就要缫丝,现在她开始向着织锦了,以后麻烦事多着呢,你且看着,用不了多久,咱家自己就会弄出一个锦官城来,这么大的丫头了,夫君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这么养在家里最后成老姑婆?”
ps: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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