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两百零七章 舆论热点

  在申时行辞相之时。

  林延潮,邹元标二人都是朝野下公认的通儒,门人也是遍布天下,特别是林延潮,其林学与事功学派,以及跻身于理学,心学之后,为儒门第三学派。

  其在信写到,见字如晤,得大宗伯之信,喜不不胜……信所言,对以约礼,对下以约法,一句胜道千言,千古治道尽括其。

  约礼用繁,含于巨细之,对者应勤谏,分毫可谏。然而不可刑于者,以下凌则无尊卑可言。

  信末邹元标又对林延潮变法之见批评了几句。

  天下之利,莫过于定。天下之害,莫过于争。故礼不可更,法不可变,愈变则人心越乱。

  一个哲学理论是否有生命力,在于时刻包容任何事务,并不断将之纳入自己的体系之,使之成为缜密的逻辑,用来解释万事万理。

  邹元标显然也是这个层次,而他借用哲学的体系是程朱理学。

  刑法对于老百姓而言,应该简单明了,容易让人懂。若是法律太严苛,并事无巨细的规定,不仅繁琐,更让皇帝与亲民官容易滥刑于百姓。秦朝灭亡是前车之鉴。

  如嫖妓之事有伤风化,但在百姓与官员之间处置是不一样的。

  但依周礼有‘春不采樵’之言,天子折柳树放大出去,天下老百姓每个人都效仿如此,大家都折几根不好了。天子身为万民至尊,在礼法当时时为万民的表率。

  这也是授权者受责不受罚。

  好以往大家都嘲笑程颐谏折柳如何如何迂腐,但程夫子复生,当面告诉你一句,那是约束皇帝的,你一个老百姓我才懒得说呢。

  林延潮认真思考后回信给邹元标。

  马屁拍完,林延潮开始反驳了其大意是。

  至于刑不大夫,也不是保持尊卑,而是轻易苛刑于,这样无人敢于任事。

  圣人曾言,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由是可知,十世之礼,可损益,百世之礼,可损益。

  这里林延潮引用孔子的话来辩论,邹元标说礼不可变。

  周公当年制礼乐时,仍担心君子不会跟随,但现在去周公制周礼已两千年了,我们却仍信心满满守着周礼不变,法古是落后于当下,拘泥现状跟不时代的发展。

  循循相因,无疑于固步自封。千百年来以降,代代皆是大争之世。

  林延潮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心底激荡不能平,信到最末他不由想起严复的天演论。

  这句话林延潮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写。

  但放在人?怎么能轻易说一个人有用没用?

  再如残疾人,再如穷人,也用适者生存?

  盛世百年让大大夫们缺乏忧患意识,从到下只想着如何搞平衡,这样沉睡的雄狮不抽几个鞭子是决计醒不来的。

  二人都是同意将书信示于学生,所以书信内容由门下的讨论,传播了出去。

  朝鲜国虽有听到风声,但国内官员下仍是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播州的杨应龙暂时臣服,内心却对大明更加不满。

  大明天子万历皇帝忧心于国本之事,想着如何拖一年是一年。

  然而经过京师与无锡的书信往来,林延潮与邹元标两位朝野下最负盛名的通儒间对话,在当今官员士子之间激起了热烈的反响。

  邹元标的犀利的言辞,也是毫不逊色。

  从兴办义学,再到开办报社,然后事功学派的复兴,以及在读书人圈子里流传,还有科举的侧重,最后是林延潮礼部尚书的身份。

  林延潮有些欣慰,自己这么多年的努力,总算有些成果,虽说成功尚远,但是孕育的土壤已是开始松动了。

  在翰林院的新民报,方从哲自作主张将林延潮与邹元标二人的书信辩论直接在报刊发,并以翰林院的立场在二人的辩论后面发表社论。

  这要是放在天理报刊发,以邹元标与自己的名人效应,对于天理报的销量而言,肯定是一个井喷。但是想想也是算了,毕竟在礼部的报纸登礼部尚书的章总是不好。

  新民报定位是面向读书人层面并走大众路线,不怕别人说自己媚俗,也不怕别人笑话层次低,但在娱乐之余在时政的评论还是相对公正客观,选题侧重于经济民生,并尽量解释得通俗化,不是动则以经义糊弄人。

  与邹元标辩论之时,林延潮也没有闲着。

  吏科右给事李沂疏附和。

  疏之后,申时行与许国通气后,决定如奏将事权还给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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