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澳门回来,已经是晚霞满天,孙子明俩人又回到了油麻地的公寓。刚刚从外面买菜回来的江婶无奈地发现,自己的准女婿带着光仔在帮自己招呼客人。
“江婶,你好福气啊!阿明这么大老板了,还帮你看小店。”
“就是,还做这么辛苦干嘛?不如跟着嘉明去享福!”
孙子明笑眯眯地帮人拿衣服找零,听着客人们对准岳母的恭维。
送走了两个八卦的大婶,两人帮着江婶收拾好小店,这才告辞。
“婶,我回来住了,一个人住那边怪冷清的。”
“哦,赶紧回家吧,等下嘉馨就回来了。”
“哎。”
孙子明赶紧钻进车里,引来光仔一阵大笑,他们确实不象丈母娘跟女婿,倒有点象债主和欠债的。
“明哥,你这也不是回事啊,要不我帮你,去跟你小姨子挑明喽?”
“滚,找个借口,晚上把阿茹送回你老婆那去,否则我别想清静了。”
俩人回到家里,来吃饭的杨国忠听完光仔的八卦,想起自己在浅水湾有个房子,总算是给孙子明解决问题了。
“操,我怎么就没想起来呢?赶紧的,我们去你那。”
“我都才想起来,何况你。”
也是,杨国忠来香港,不是呆在孙子明那,就是在光仔那玩,什么时候会去那住啊?
一行人来到浅水湾,杨国忠这房子还真不错,依山而建清静幽雅,站在阳台上还能看到大海上点点渔火。史蒂夫站在院子里,看着夜色下的别墅,不住匝舌头,“忠,你这房子得卖六七百万吧?”
“好好干,这种房子你以后也会有的。”
史蒂夫摇头晃脑,六七百万在美国,比这大十倍的都能买到,他才不会在香港买这种房子。
光仔帮着收拾完,带着杨国忠他们回了店里,只剩下孙子明一个人看电视改剧本。
……
安排好杨国忠和史蒂夫的娱乐,光仔和张浩伟进了夜总会四楼的办公室,这里没有楼下的奢靡,反而有点象小茶馆。办公室里,七八个彪悍的年轻人,乱七八糟地坐在那抽烟聊天,见光仔他俩进来,纷纷扔了烟头站了起来。
光仔一改在孙子明面前的惫赖,浑身透出股大佬的豪气,大马金刀地坐在办公桌前,盯着这帮人沉声道:
“大家还不错,又抢了三家酒吧。还是老规矩,四成是你们的,一成归我,还有五成放在公账上。浩仔,把事给他们说说。”
“是!”
张浩伟把几张照片摊在桌上,中建集团的许世勋鸿基集团的郭炳襄他们赫然在列。张浩伟把计划解释完后,几个凶人开始编组,这才发现少了两个狙击手。
“光哥,浩仔跟阿水另外有事,我们少了两狙击手。”
光仔毫不在意道:“没事,贺飞他俩在暗处,如果有警察来,那就更好玩喽”。
几人一听乐了,那两鸟人当初是团里的一等射手,却总想当狙击手。在老山时,把越南边民当特工打,还拒不承认认死理说是军功记错了。两混球跑到团部去闹事,正好撞到上面检查组。结果查出枪击的确实是越南边民,让开除军籍强制退伍!
虽然那俩混球性子拗,可枪法是一流的,当初在老山可是用64式150米外枪枪爆头!上次阴新义安,大家可都看了报纸,手艺一点都没扔下,全是一枪爆头。
如今这两混蛋总算是要过把瘾了,用得可是刚从苏联弄过来的svd狙击步枪。要对上了那帮拿‘点三八’(左轮手枪)的香港条子,那就真是好玩喽。
“没事了,大家都去准备吧。都把手头上的事安排好,等拿到情报后,我们就动手!”
一帮人作鸟兽散,各人都有帮小弟,自己要离开几天,肯定要把人安置好,否则会乱套的。阿雅见大家走了,才挺着微凸的肚子进来,把办公室收拾干净,问都不敢问。看到光仔从小腿上,拿出把黑幽幽的手枪擦拭,更是心惊肉跳。
光仔把枪拆了,擦了遍油,见阿雅小脸有点发白,好笑道:“放心吧,你当不了寡妇的。你去我妈那,我不打电话给你,就不要回来。”
“哦。”
阿雅听话的走了,光仔和张浩伟兴奋地讨论,干完这一票,该去内地再招多少人手过来。在香港招的这帮马仔,平时抢个地盘之类还行,要真提着脑袋跟着自己干,还是放心不下。只有刚才那帮一起流过血的战友,那才是信得过的。
“浩仔,这事完了,你回趟老部队。那些退伍兵,我们都要了,先安排到三哥的物流公司。挑出有用的,找机会从海上过来,全部安排到大飞的码头上去。等干翻了暴牙驹,我们就扫平澳门,以后我们就是澳门地下之王!”
张浩伟兴奋地答应,到时大飞大鹏一引退,自己这一伙人就能掌控数千人马!三大社团?呸,以后就是四大社团了!
两人兴奋了一阵,浩仔才问起分赃的事来,“光哥,如果这事成了,我们分到的钱可不是一点,怎么处理你得有个章程。别到时候,钱一到手,人心就散了。”
是啊,这可是个大问题,两人琢磨了一阵,想到的办法都给否了。钱分到手后,大家都能猜出是多少。分多了,这帮人肯定不想再混了,分少了,人心就不齐了。
“光哥,要不晚上回去后,问问明哥?他学问大,肯定比我们有办法。”
光仔一听这建议,立即坐不住了,让浩仔留下看住史蒂夫,自己开车回了别墅。光仔回到别墅时,孙子明正在桌上摆弄模型,他在‘回忆’《飞虎》。
“你说什么?”
光仔又重复了遍,孙子明这才明白他的意思,惊讶地问道:“你接手大飞他们的势力,凭你手下那帮人的实力,当个澳门地下皇帝绰绰有余了。你还想干什么?”
一时间,光仔也不知道如何解释,只好拿新义安来举例子。
“向铧强他们看起来挺团结的是吧,其实里面也分派系的,碰到有好处的事,他们一样关起门来打架。我可不想,将来我们兄弟也为了点地盘打生打死。”
孙子明这才扔下笔,问起当初自己交待的事,记得自己上次跟他说过,一个组织必须要有纲领,要有信仰。
“替天行道,杀富济贫!”
‘卟’孙子明嘴里的茶喷了一茶几,这个纲领够源远流长的,简直可以追溯到快800年前的宋公明了。
光仔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是他不想搞个类似于穷党宣言之类的,关键是没人信啊?连他们这帮为党流过血的人,都不信了那一套,何况是那些社会基层的混混呢?
孙子明把烟凑向光仔手上的打火机,觉得这事有点不对了。这家伙本来就是想当社团大佬,可现在好象心有大了,一个地下皇帝好象满足不了他,他究竟想干什么?社团从团结打江山,走向各自为利益纷争,这都是常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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