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踩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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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这话,说的便是孙驼孙二先生。

  但这“山也压不倒”的孙二先生,却硬生生被一句诺言,压成了孙驼。

  由此可见,有些时候,什么都可欠,偏偏人情债欠不得;什么都可受,偏偏别人的帮助受不得。

  孙驼早年便以大鹰爪手成名,一双手掌苦练四十余年,近十三年,虽早已淡出江湖,可手上的功夫却没落下。非但没有落下,反而更进一步。

  普一出手,一股浑厚的劲气便呼啸而上。

  半空之,锋大笑一声:“大鹰爪手?我也会!”左手拿着秘籍,右手五指成爪,直接迎了上去。

  但见他右手仿佛披上了一层金光,空顿时出现五道爪印,残影连连,犹如流星划过半空。

  正是阴神爪!

  孙驼蓦然瞪大了眼睛,失声道:“什么?!”眼流露出惊骇之色。

  正如“鞭神”西门柔,软兵器一项上,能使七尺长鞭,已可算得上高手。但他苦练鞭法,一条鞭法挥出,竟长达两丈!迄今三十余年,尚无一人能将软鞭练到如此境界。

  孙驼也是这般。

  他苦修大鹰爪手四十余年,实在不相信,世上竟还能单凭爪功胜他。他早已见识过锋的剑法,自知非其敌手。但他怎也想不到,锋竟还会如此神奇的爪功!

  嘶!

  衣服撕裂,烧焦的气味传来。

  孙驼只感周身空气骤然沸腾,身前三尺,空气撕裂一般,一股强压。排山倒海撞来!

  只一刹那,孙驼顿觉气血上涌,被逼得连退一丈。

  轰!

  他身前地面,顿时显出一道巨大的爪印,尘土飞扬!

  待他再瞧。却哪里还有锋的踪影?

  “虽然这个世界很操蛋,但你却完全有资格活下去,好好活着,千万别死。”一声长啸,犹如钟磬之音,远远传来。清晰可闻。

  孙驼稍微错愕,不知怎的,忽生一种被认同之感,失神望着锋消失的方向,心绪莫名,感慨万千。心头那个压了自己十三年的负担,终于不在。

  这十三年来,满腹怨意,从来未曾一笑的男人,像是找到了当年的热血,仰天大笑起来。

  忽然。

  忽然就想通了。

  生活、成长、青春,也许会漫长似水。也或许,不过只是一刹那。

  ……

  ……

  拿到《怜花宝鉴》,锋立即就近找了一家客栈,翻阅起来。

  两世为人,穿到大唐王朝,在这里,以武为尊,只有不断变强,才能生存下去。没有足够的武力,不是被欺负。就是难以忍受,然后反抗,然后死!

  锋两者都不喜欢,所以他只有不断变强。

  可在不断变强的过程,得到秘籍。提升自己的修为,起初还有生存的压迫。但渐渐的,随着自己实力越来越强,拿到秘籍,遭遇高人,一颗心脏却仍跳动如鼓点。

  !

  倘若不断变强,修行一途,也能成为,那他确定,自己的就是不断变强。

  他享受不断变强的过程,也享受变强之后,杀伐果断,随心所欲,带来的快感。

  接下来,锋花了足足半日,一步不出房间,才将王怜花这毕生所学,粗略浏览完。

  读完之后,他不由折服,感慨不已,王怜花不愧是惊才绝世的天才。

  锋着重看了下秘籍上面记载的易容术,心悦诚服。

  王怜花在前人基础上,改良的易容术,工艺虽只几个步骤,但技巧却巧夺天工,令人叹为观止。

  至于其他方面,什么摄心术之类,锋本就学了其他,两相印证,体会更深一层。

  噗的一下,锋将秘籍合上。

  成了!

  只要学会了上面的易容术,再回主世界,那就走遍天下都不怕了。

  《怜花宝鉴》到手,此次位面之旅,初定任务已完成百分之八十。上面所载武功繁杂,没个一年半载,难以消化,也不急于一时半会,该动身去救李寻欢。

  哦不,即便自己不救李寻欢,他应当也无大碍,那此行最主要的,还是踩踩小人。

  填饱肚,锋随即起身,展开身法,在城搜寻李寻欢的踪迹。

  龙啸云武功不行,脸皮却厚得很。而人一旦突破了节操下限,脑肯定不错,什么下三滥招数都想得出来,用起来也毫不脸红。

  李寻欢奇货可居,若想达成目标,自然是一定要保护好的,想要找到,当然不容易。

  但,锋已不必找。

  他只要跟着去行了。

  城有一辆马车,马车前有两个人,一个十五岁的小孩,还有一个脸色僵硬的男,浑身散发着死气,只要看上一眼,你就会从心凉到指尖。

  龙小云和荆无命!

  锋当然不会掐也不会算,他也当然认不出这两人,但他就是可以确定,毋庸置疑。

  只因两人身后还跟了一个人,一个浑身脏乱,头发杂乱如喜鹊窝的男人,锋认识这个男人。

  阿飞!

  李寻欢有难,无论遇到什么事,阿飞肯定会去的。

  锋追踪技术一般,但轻功却不错,非但不错,简直可以说的绝妙。

  阿飞生于森林,长于森林,最擅长的便是追踪。

  一个打猎为生的人,倘若连追踪都不过关,他又怎能生存下去?

  但很可惜,两年的颓废时光,夜夜被林仙儿灌迷汤,他反应已迟钝了许多。再加上昨日所受打击,他反应更迟钝了。

  荆无命当然发现了阿飞,阿飞却不知道自己已被发现。

  阿飞已经迟钝不少,当然没有发现锋。

  锋既然跟在阿飞身后,荆无命又自觉自己发现了阿飞,便以为发现了所有危险,警惕性自然下降。他自然也不可能发现锋。

  另类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很有趣的循环。

  兜了几个圈,换了三次车,又转了几个弯,竟又重新回到了市,终于在一条幽静长街停下。

  这条长街上,只有七户人家,位置绝佳,建筑更是上乘。

  这七户人家,不是王侯贵族,就是当朝大员。

  就算是锋,也不得不佩服,龙啸云这孙旁的不行,藏人倒真有一手,脑倒也当真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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