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匈奴三姓 北地狼王

  白云悠悠,秦王宫大殿之外,高耸白玉台上。秦皇嬴政负剑而立,他的身边则是当今法家的掌舵者,丞相李斯。

  李斯所受秦皇信重,不是其他的大臣可以相比的。今日下朝之后,嬴政将李斯单独留了下来。这样的待遇,可是很少有秦臣可以享受到的。可是李斯,隔着三天两头就有这么一回儿。

  秦皇与臣子之间,少有私情,即使是李斯也不例外。李斯有些奇怪,往日秦皇将自己留下来,都是留于大殿之中,商讨国是。可是这一次,确实不知道秦皇为何突然来了兴致,非要走出殿外?

  白玉台下,虎贲列于两旁,数十年如有一日,巍峨不动。这些人都是关中良家子弟,身世来历最远可上溯十几代,是拥护帝国的铁杆,忠心耿耿。有了他们的存在和效力,帝国才有了征服天下的实力与资本。秦宫之中的侍卫,只是忠于秦皇一人,就是嬴子弋也插手不得。

  嬴政收回了自己的目光,看向了一旁的李斯,问道:“墨家的事情怎么样了?”

  “回禀陛下,太子殿下的五万军已经到达机关城附近。”李斯禀手,老实的说道。

  嬴子弋的五万军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他的私兵,因为无论将领还是士兵都是由其自己招募,甚至就连这些兵士的薪水都是由嬴子弋自己的。要知道,维持一只五万人左右的军队,所要消耗的财富可是个天文数字。更何况,嬴子弋手下的士兵,可是和一般的帝国士兵不一样。他们不会在春种秋收的时候返回田地,已经完全脱离了农业生产,这样一来,花费就更加巨大了。自从嬴子弋的羽林军成立之后,帝国内外不少人和势力的目光都看向了关中的羽林军营。这帮羽林军平日里除了训练就还是训练,要不就是偶尔北上胡地,拿着一些胡人的小部落开开刀。要维持这样一只庞大的军队,可见秦太子灭掉月氏,称霸西域,开通丝绸之路后,从中收获了多少的财富。

  这是一笔让人眼红的财富,帝国内部不少人都想从中分得一杯羹。然而自五车城以西的广袤土地,都是秦太子的领地,没有嬴子弋点头,任何人都不得插手。

  帝国之内,王,李,蒙,辛等军功世家,或多或少都参与其中。奇怪的是,秦皇对此,却是一直采取默认的态度。这一点,让李斯尤为奇怪。

  “陛下,墨家的叛逆此刻已经被太子殿下的羽林军团团的围住,怕是插翅难逃。”

  “朕最近听闻一个传言,墨家的巨子已经暗中效力于扶苏。这件事情你知道么?”秦皇的目光并不在李斯的身上,可是光那看似轻描淡写的话语,就已经让李斯背后冷汗连连。

  世人都道李斯深受秦皇信重与荣宠。可是又有谁知道这份荣宠背后的凶险?

  李斯低着头,淡然的说道:“臣未曾听闻。不过长公子殿下仁德,但有时候心也是太软,一时不察,被那些别有用心的江湖势力欺骗也是有可能的。”

  李斯虽然没有和扶苏结成政治上的联盟,但是话语之中,却是有隐隐刺探秦皇的意思。

  究竟这位长公子殿下,在秦皇的心中有多少的份量,这一点是李斯必须要知道的。

  “一时不察么?”秦皇缓缓的说道:“若是扶苏能够驯服这些江湖势力,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

  李斯心中一惊,这平常的话语之中可是有着太多的意味。李斯的一颗心被秦皇的话搅得是七上八下的。

  “嬴子弋现在在哪?”秦皇没有继续说下去,却是问起了嬴子弋的下落。

  “太子殿下的行踪,臣无法查知,自从安邑之后。满朝上下,都已经失去了太子殿下的踪迹。不过那五万羽林军,却是按照太子殿下的意思,开赴机关城下,想来太子殿下也应该在附近。”身为一国之太子,常年不在帝都也就算了,还时不时的玩失踪。光是凭借这一条,若是政哥想要废太子的话,满朝上下也是说不出什么来。

  “是么?”政哥淡淡的说道。不光是满朝文武,就是政哥自己,也不知道嬴子弋究竟在哪里?

  李斯微微抬头,瞥了一眼政哥。从侧脸上看,政哥似乎在笑。

  满朝上下对于太子如此的无德的行为已经深有不满,政哥也是洞若观火。不管是真心为了帝国的社稷还是别有用心的,这些人中却是没有一人敢为这件事情参嬴子弋。因为明面之上,嬴子弋可是去东海,为秦皇求长生不死药去了。

  谁人能够说出个不字来?以臣位而监视君长,这种大逆的事情虽然大家都在做,但是大家都不能说。潜规则这种事情,一旦翻开来,可就是轩然大波了。

  “关东形式尚且不论,北胡那边的形式如何了?”政哥问道。

  “从边界上来的奏报,以及臣手下埋在北胡之中的暗子来的情报分析。匈奴已经度过了自敌酋头曼死后的动荡,渐渐形成了某种稳定的态势。虽然头曼死后,匈奴的势力逐渐缩减,东胡西进又纳服了不少原本效忠于匈奴的小部落。但是匈奴自身却没有就此分裂没落,匈奴内部三贵姓逐渐达成了一致,维持了匈奴的稳定。”

  “呼延氏,兰氏,须卜氏。”秦皇淡淡的说出了这三个匈奴的贵姓,却让李斯的头低的更低了。

  李斯明白,秦皇手里自有一套甚至数套情报系统。掌握天下各地的信息,本是君王执政的基础。然而这个世上,多的是一些桀骜不驯的江湖势力,以及时常入寇骚扰不断的蛮夷。这些地方,并不是官方的势力可以随意插手的,也插手不了。所以,秦皇手下的各种情报势力应运而生。

  “世人常言,乱世之中,英雄辈出。看来这一点,用在这帮蛮夷身上也没有什么不对。嬴子弋在五车城外擒杀头曼,匈奴没有因此而没落,这三贵姓却是因此而崛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匈奴却是变得更加的团结对外了。”

  “但这也是暂时的。”李斯说道。南夷北胡,眼下百越之地已经被帝国征服,当今圣上又一向对盘踞于长城附近的北胡很是不爽。秦皇的一番话让李斯不得不留个心眼,这位雄才大略的帝王是不是要向北胡动手了?“匈奴本是部落联盟,在头曼的手上,他们内部的制度虽然有很大程度的改变,但是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下,迟早是会分裂的。眼下匈奴内部的三大贵姓能够团结一致,不过是因为东方有东胡,西,南两方是我大秦罢了。”

  秦皇点了点头,他明白李斯的意思。无非是要在战略上缓一缓,观察一下匈奴内部的变化,再决定怎么动手。

  “李斯,有一件事情朕要跟你说一下。”

  “臣恭听示下。”李斯恭敬的说道。

  蓝天白云,一阵风缓缓吹来,让人十分惬意。可是秦皇接下来的话,却是让李斯如坠数九寒冬。

  “朕要东巡。在这咸阳城中久了,朕还想要去看看关东以外,朕的大秦江山是怎么样的?”秦皇悠然的说道。那个样子就像是久在职场的白领辞去了让自己厌烦的工作,想要出去旅游时的那种悠然。

  可是白领,能够与帝王相比么?或者说,一代帝王,能够像现代普通的白领一样,说不干就不干,或者是工作不爽就跳槽么?

  李斯心惊。帝王一身,系于江山社稷。这可不只是古代的文臣想出来的拍马屁的话。虽然此刻的帝王还没有像后世一样神化,但是他的一身可是关系到大大小小无数为这个帝国服务的人。更何况眼下关东之地虽然平静,内里却是暗流汹涌。李斯知道,扶苏因为农家的关系,已经收拢到了不少旧时于秦国为敌的六国余族与诸子百家之中的势力。可是,这终究只是明面上的。暗地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恨秦国,恨嬴政。昔日秦皇未出宫门,想要刺杀他的刺客就已经将秦王宫的宫门染成了血色。更何况秦皇要东巡,这一路之上,凶险莫测,这些余孽有的是找到下手的机会。

  “陛下不可。一路之上,凶险莫测。更何况太子殿下此刻不在帝都之中,若是陛下东巡,谁人监国?”李斯一时情急,话语之中难免有疏漏。

  不过政哥却是一点也不介意,缓缓而道:“嬴子弋灭了墨家之后,就招他回来。要是他不肯,这也没没有什么问题。有冯去疾等人在咸阳,这关中应该不会有什么差错。”

  “陛下,眼下关东虽然平静,可是内里暗流汹涌,实在不是东巡的时候。”李斯苦口婆心的劝道,就差没有跪下来了。

  李斯低着头,却是没有注意道,政哥的脸上挂着一丝调皮的笑容。他轻轻往前一步,对着御阶之下一众虎贲和巡逻的士兵说道:“朕欲东巡,观大秦锦绣江山。丞相却说在朕的这片江山之中,贼寇四起,劝朕不要东巡。你们以为如何?”

  政哥的声音很大,王宫之前广场上上千的士兵大概都能够听到。

  “臣等愿随始皇帝陛下东巡,但有宵小前来,一剑斩下头颅便是。”附近的郎中令跪了下来,高声喝道。

  “臣等愿随始皇帝陛下东巡,但有宵小前来,一剑斩下头颅便是。”广场之上数百虎贲一瞬间都跪了下来,呼声如海啸一般袭来。

  “哈哈哈哈!”秦皇大笑:“都起来吧!”

  “臣等谢始皇帝陛下,愿为我大秦,为皇帝陛下效劳,至死方休。”一众虎贲站起,手中长戈击地,一时声势滔天。

  秦皇此时回头,脸上留有笑意:“怎么样?李斯,你还想说什么?”

  李斯这一刻脑仁有些疼了,不过他知道这件事情终究是阻止不了,随说道:“陛下想要东巡,兹事体大。一路之上的相关事宜。可否容臣与各位大臣商议妥当,再行禀告陛下。”

  “你去吧!”秦皇点了点头。他也知道帝王出巡,相关事宜十分复杂,并不是一两个月就能准备好的。

  …….

  北方荒漠,绿草欺霜。这是一片极其荒凉的土地,几乎没有什么人烟。驻足这方天地之间远眺,山水萧瑟,天与地的界限都变得模糊不清。

  这是一个让人绝望的地方,这里只有很少的水,很少食物,只能够让极少数的人生存下去。

  就在当地仅有的一处大湖泊不远,山丘之上,此时一个筋骨隆壮的少年,正半跪在地上。他的面前还有一只体型庞大的灰毛的野狼。

  若是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生存已久的猎人,怕是能够认出这只灰毛的野狼就是附近让人闻风丧胆的灰羽狼王。

  黑夜之中,操控着狼群袭击各种各样的猎物,不管是部落之中的部民,还是草原上的动物。从来没有生活能够在狼王那凶恨的眸中幸存。

  那成群结队的狼群,让人胆寒的呼啸,狼群所过,就是最凶猛的野兽也只能灰溜溜的逃跑。有不少人都想猎取这只狼王。因为没有狼王的引导,狼群的势力必然会减弱。奈何这只狼王十分狡诈,平时它总是待在狼群之中,没有人能够把他怎么样。想要逞英雄的人没有一个活了下来,都成了这狼王的腹中之食。

  可是现在,这只不可一世的狼王就这样四肢被绑,丢在了少年的面前。

  少年的身上有不少触目惊心的疤痕,有几条还是与这狼王搏斗时产生的,才刚刚结疤。在北方的胡人之中,身上的疤痕并不是什么丑陋的存在,相反,其代表了这个男子究竟有多么强大。胡人之中的女子,也往往愿意嫁给这样的勇猛的男子。

  日正当中,少年拿起了身边的匕,一刀下去么割断了这只狼王的几处动脉。接着,鲜血喷洒,少年就此抬起了这只狼王,将之举过头顶,任由鲜血散落在自己的身上。

  直到这只狼王身上的血液流干,少年也变成了一个血人。

  “很好,冒顿,你应该完成了第一步,成为了我大匈奴最强的勇士。”

  沧桑的声音响起,一个白苍苍的老者出现在了少年的面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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