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喆家原本住在曾欢家的隔壁。只是小时候,曾喆半夜被吵醒。隔壁传来丁咛姐那种含糊不清支支吾吾又压抑着非常痛苦的声音。什么都不懂的曾喆就问爸爸妈妈,曾欢哥哥是不是在打丁咛姐姐。
没多久,东边的套房空出来之后,他们家赶紧搬了进去。他爹说为了让他更好的学习,得让他一个人住一个房间,这样安静些。
想到这,曾喆不由得扑哧一笑。破案了,怪不得曾喆长大后,一看到短发女孩就犯晕。他还一直以为自己喜欢范晓萱孙燕姿那款。原来是小小的心灵早就种下了,短发女生更漂亮更有气质的种子。
丁当还站在门口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她脑袋里旋转着的是故事会里面的段子,知音里面的故事……她隐约觉得刚才有点不对劲,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可惜,她没看过琼瑶没读过席绢,更不是很了解少年曾喆之烦恼。
没办法,爱情小说的字数太多,她看不进去。
一听到曾喆在笑,她就觉得是在笑她,瞬间所有的想法全消失了,上去就是一脚。对于她来说,脚永远比脑子快。
“你笑什么?”
“没啊。只是在想大灰狼终于骗得小白兔开门了。”说着,曾喆还唱了起来,“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
“你居然说我黑!”
不是,曾喆纳闷了。这女人的脑回路是怎么回事?我的意思是说你是大灰狼啊?哪有说你皮肤黑?!
丁咛姐属于冷白皮,而丁当则是白里透红。可能两个人的肤色原本是一样的,只是一个人喜欢静,另外一个就如同得了多动症,永不停歇,在阳光的照耀下,自然而然的显得略微黑了点。当然,这也得看跟谁比了。重生前的曾喆也是个书呆子,皮肤自然很白。
臭弟弟让她上头,今天一定要给他好看。
丁当上手就捏住了曾喆的半边锁骨,这是她的绝招。两人平时打闹互相锁住对方的时候,她还能用下巴磕住曾喆的锁骨。这么多年下来,她非常了解对方的痛点对方的痒痒肉在哪。
曾喆暗骂一声,他本来先进来是想战术藏枪。谁想到小美姐居然近身格斗,少女身上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尖,那张嗔怒的面颊离他越来越近……原本快冷茎下来的臭弟弟又要上头了。
“阿姨,阿姨,阿姨!”曾喆赶忙喊道。
“哼!”丁当嫌弃地看了曾喆一眼,松开了手。臭弟弟就是臭弟弟,弱鸡!
曾喆大口喘着气,不是疼的,是慌的,深呼吸有助于冷茎。生物课程是初二才开始教的,曾喆可不想现在就当家教。
丁当的眼神更加嫌弃了,曾喆就当没看到。有种你以后还敢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不对,好像用这种眼神是加攻速的,记得以后让小美姐试试,怕就怕她在激烈运动的时候保持不住这种表情,哼,弟弟不仅不臭还很厉害!
曾喆的家谈不上家徒四壁,也只有睡觉的床吃饭的桌休息的沙发……没有电视机没有电冰箱没有任何现代化家电,灯泡也是白炽灯。等曾喆上初中后,稍微有了点话语权,用科学的角度告诉父母,日光灯比白炽灯更省电,他们才肯换。
倒是曾喆自己的小房间让丁当惊呆了,墙上贴着一排排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的奖状书桌上偶有几个某某竞赛的奖杯,书柜里摆满了书写字台上也井而有序的放着课本和学习资料。
以前只是觉得曾喆学习成绩好,现在却发现所谓的成绩好都是人家看书看出来的。而自己房间墙上只有黄日华翁美玲的海报,可能某个角落还藏着故事会或者小人书……
好像张红艳家也没有这么多书啊?
“这么多书,你都看完了么。”丁当想到就问。
“很多书都是借的。”曾喆没有正面回答,“肯定要快速看完还给别人啊。”
曾喆从书柜里抽出一本书,放到丁当手里,“你既然打算毕业后开店,这本书我就送给你了。松下幸之助写的《百年松下》,人家可是把企业的发展安排了整整一百年哦。”
托着红色的书,愈发感觉沉重,丁当的小脸眼见着皱了起来:“这么厚一本,全是字的?!就没有什么插图的么?”
曾喆心里暗笑,就你要开的那个小理发店,能赚什么钱?等我有空了,让你见识下什么叫预付款经济连锁店模式……哎!我真是为小美姐操碎了心。先从百年松下开始,让你学点企业运营吧。
“有!”曾喆又从书柜里面抽出了两本书,《飞艇与飞机》《恒星与星系》,“百年松下看累了的时候。这两本,你可以看了看,里面有很多插图哦。”
本来单手托着的一本书,变成了双手拿住的三本书。小美姐瞬间觉得万念俱灰,就是暑假作业也没要求读多少本书啊?怎么到了曾喆这又多了暑假作业?可恶!早知道不上来了。
当老板的最重要的是用人,用人用人之长处,而不是用人用人之短处。像小美姐这种人,用学习和书籍培养起来事倍功半。但又不能不读书不能不学习。很多人觉得英语没有用,等他们看到那些初中毕业的老板娘们,拿着个计算器跟老外比划,onepcs,1000pcs,就会知道叫什么书到用时方恨少了。别说英语,就是阿拉伯语,这些老板娘们也会手拿笔划的拿捏。
老师不会教你用知识赚钱,但钱会教你自学知识。
同样,对于丁当这种脑子也许没学会,但身体行为很容易学会的人来说。多给她挖坑让她自然而然对坑产生应激反应,自然而然地就不会掉到同一个坑里了。
从前世来看,丁当开理发店没错。拿理发店赚的钱开卡拉OK更没有错。甚至,说起来她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最初的影碟机是单碟播放的,她能拿来做卡拉OK是真的很厉害。每次选歌要换碟,她还专门配了换碟小妹。光这种服务就是开创性的。
她错在哪?错在自己是老板娘!开理发店的时候,自己过于努力,员工干得还没她多。她说请的小妹们手容易起冻疮,所以自己就经常帮忙洗头发。结果手常年在洗发膏的侵蚀下变得粗糙。要不是曾喆当年来了一句,你的手怎么变得这么难看了,估计她还会继续帮忙洗头发!
小妹的手容易起冻疮,那就请不会生冻疮的小妹啊。
开卡拉OK的时候,居然闲着没事干,在门口搞个夜宵摊,搞夜宵摊都算了,还亲自主厨。你说你的脚不臭谁的脚臭?喜欢穿长筒靴,每天累个半死懒得洗脚卸妆倒床就睡,如果不是那时的她还是青春靓丽,光睡前不卸妆这条,她的脸早晚得毁掉……
纵观她当年的创业之路,真是槽点满满!
一个老板娘,正事不干光干这些琐事?这和开个厂,不去抓生产抓质量,每天处理小组长睡了哪个女工去调解女工之间的争风吃醋?无用功!做生意最忌讳的就是做这些无用功。被琐事缠身怎样做大做强?
“哎呀,我想起来了,我忘记帮老妈喂鸡了。书先放你这,等会再来拿,这样就不会搞脏了。”说着,丁当把三本书往书桌上一放,转身就想溜。
“没关系,我等会跟你一起下去,我帮你拿。”曾喆头都没回,默默找到自己的钥匙和零花钱。真是落后的时代啊,厕所没有纸开门要钥匙出门得带钱……
丁当扮了个鬼脸,嘴巴开开合合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的在那骂脏话。
“你在骂我。”离得这么近,曾喆彷佛看到了丁当所有的动作,慢慢直起身来。
“我怎么可能骂你呢,就算是真骂你也会当着面骂。哼!”丁当扬起了小脸,一脸不服气。
曾喆转过身,左右手勾着自己的嘴角往上一拉皮笑肉不笑地道,“我不信。”
又笑道:“越来越有老板风范了,死不认错。就是干了坏事也要理直气壮。”
“去死吧,你!”小美姐永远脚比脑子快,眼看要踢到曾喆了,又生生止住了,曾喆楞住了,小美姐也楞住了。
她只是觉得她这样打他是不对的毕竟他是为了她好,可他却觉得她居然没踹他这她还是她么?
“气死我了。”原本的乱披风拳法变成了用手捉住曾喆左手的小拇指,“让你(让我看书)欺负我。”说着,小美姐就往下一弯。
“疼,疼……”曾喆吸了口气,小美姐折磨人的花样咋这样多,还不如打他呢。
就在此时,曾喆本能地一晃身闪到了小美姐身后,左小拇指顺手把丁当的右手拉到了她的脖子下面,反而变成了曾喆从后面反锁住丁当?
丁当吓呆了,曾喆也傻了。
野性?!野兽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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