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命运如织(上)

  林若卿带着林怀恩回到湾流时,太阳只剩下最后一抹霞光尚残留在人间。

  婉拒了纳隆潘將軍晚宴的邀约,林若卿登上了飞机,机长和乘务长过来问候之后,湾流650没多久就滑入了跑道。

  加速、颠簸、机头徐徐抬起,飞机开始逃离地心引力,强大的惯性将林若卿压在座椅中。一种微妙的失控感如同电流,从脚下穿过身体,击穿心脏,直至大脑。

  林若卿不喜欢这种感觉,但奇怪的是,她在美国自己学习过小型飞机的驾驶,在她自己握住操纵杆的时候,她从未有过这种不适的惶恐感,反而觉得愉悦。尤其是在飞越曼哈顿时,从空中俯瞰,碧绿的哈德逊闪闪发亮,阳光下那些密集摆放在一起的楼宇,像极了方方正正的积木所堆积而成的建筑群。这与你在地面所能看到的纽约完全不一样,在天空你可以逃离纽约狭窄逼仄的水泥丛林,俯瞰彩色的灯火就像是花朵,从光秃秃的峡谷深处攀爬上高处,盛开成一座炫彩的花园。

  那种感觉很魔幻,你会既觉得人类伟大,又感慨人类的渺小。

  她喜欢这种复杂、自相矛盾,在冲突中不断演变的壮阔图景。

  自从她学会了开飞机,就爱上了自天空俯瞰城市。对于一个建筑师而言,那是独属于上帝的视角。

  你可以在高处触碰到一座城市真正的魂灵。

  假使说巴黎是一首抒情又浪漫的博物馆,那么东官就是玻璃和电子屏所构建的购物中心,而纽约,则是一座古老与现代交错在一起的迷宫。

  没有人能够走出去的迷宫。

  火一样的霞光染红了舷窗,林若卿克制住不适,自然而然的转头,凝视着窗外。青迈的高楼不多,灯光也算不上密集,各式各样的小楼房在湄平河两岸茂盛的绿植下影影绰绰,整座城市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大型植物园,而那些灯光则像是散落在丛林、灌木和花朵间的萤火虫。

  要在平时,她一定不会错过这个时间,专注的欣赏这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致,又或者拿出手机或者相机拍照,以捕捉独属于它们的片段,留作纪念。

  但今天,她很快就回过了头,此时此刻,无论多美的城市风景,都无法把她从那种将要沉没的恐惧感中拯救出去。她闭上眼睛,可一进入黑暗,脑海里立时就充满了难以言语的负面情绪。

  父亲躺在病床上枯槁的面容,白眉垂肩的道镜注视着她诡秘微笑,观音殿中不可思议的迷梦,深重白雾如同经幡飘荡,千手千眼观音圣母像在阴影中垂下眼帘,还有那图画妖异的宝瓶......

  不得已林若卿又睁开眼睛,机舱里的灯光昏暗,前面的电视屏幕正播放着起飞高度、速度、温度和路线等一系列信息。幸好今天有安排私人飞机,到香岛只需要两个小时,如果动作快的话,她还能赶在十点之前上床睡觉。

  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回到自己的家,躺在浴缸里,敷上面膜,喝一杯红酒,然后暂时忘掉今天所经历的一切。

  想法很美好,可脑海里还是不自觉的想起父亲的病情,联系起华隆糟糕的状况,她即便头疼欲裂,可还是情不自禁的开始盘算,究竟还有什么方法,能帮华隆找到一条生路.......

  胡思乱想之中,她看了眼正在桌子前写作业的林怀恩,虽然今天请了假,老师仍通过微信把作业布置给了他。想到那神秘兮兮的道镜想要收儿子为徒,林若卿不由的思考起对方心里究竟打的什么算盘。

  她可不是什么无知少女,相信世界上真有什么:少年,我看你骨骼惊奇,必是练武奇才,将来维护宇宙正义与和平的重任就交给你了!我这有本《如来神掌》,原价13块8,算你10块钱一本。

  这个世界的逻辑是商业的。免费的最贵。便宜无好货。性价比是伪概念。越贵的东西越坑。

  说到底,无论什么行为,都是尽可能的从对方身上掠夺价值。

  这个价值,不一定是金钱,但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与金钱关联。

  人命多值钱?

  道镜要钱还好,十块钱他都不要,那是要什么?

  没搞清楚这个问题,林若卿不可能会让自己的儿子冒险,去当什么道镜的徒弟。上位者必须这样,无论什么人,在没有熟知之前,都必须将对方当骗子对待。对他们这些上位者而言,信任才是最昂贵的东西。

  信任,不仅意味着高昂的成本,还意味着不菲的代价。

  所谓“任人唯亲”,不过是两者平衡后的结果。对于上位者而言,任何事务的收益和风险都成正比,有能力的不可信者,与平庸,甚至无能的可信者,前者确实收益更高,但背叛带来的伤害也越大。而后者可能无收益,甚至负收益,但他们几乎不可能背叛。

  究竟选择谁,最终仍是一道商科题。

  林怀恩做完了作业,见母亲凝视着自己若有所思,便开口问道:“妈妈,怎么了?”

  林若卿回过神来说道:“没什么。”她又问,“刚才见的那个道镜禅师,你怎么看?”

  “怎么看?”林怀恩说,“看上去倒是挺像甘道夫的。也有点像是菲利乌斯·弗利维,总之他看上去很老,可又像是生命力特别旺盛的样子,也许他身上真的有魔法。”

  林若卿楞了一下,她没有想到林怀恩会给他这样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的确,少年的视角总会和成年人不同。

  她斟酌了一下又问:“那如果他真的会魔法......你愿意当他的......学生吗?”

  林怀恩耸了耸肩膀,很无所谓的回答道:“肯定愿意啊。”他说,“谁能拒绝这样一个提议呢?就算是妈妈,你也不能吧?”

  林若卿点头,“那倒是。”

  “不过,如果真要我选的话,我更想选白龙女姐姐。”

  “嗯?”林若卿回想起那个面容冷漠的少女,身上有种与世隔绝的气质,容貌也确实出众。她很少以容貌评价人,在她看来容貌的价值有限,但白龙女的容貌价值,她觉得很难评估,至少远超“208w”,于是她说,“看人家小姐姐好看?”

  林怀恩摇头,“那倒不是。我就是觉得看上去道镜禅师满慈祥的,似乎更好打交道,但我觉得实际上应该不是。就像外公,他虽然总是很和蔼可亲的样子,实际上一点也不好说话。也许是我有偏见,我总觉得孩子和老人是最不好打交道的,小孩子是不懂道理,老人家是只认他自己的道理。所以我宁愿选择白龙女,虽然她看上去冷冰冰的,但冷漠的人向来对其他人的要求也不高。最关键的是,她不管会不会魔法,至少她一定会功夫!”

  林若卿笑,“很理智的选择。但功夫并不是个好的选择。”

  林怀恩撇了下嘴,念经般的说:“我知道的,妈妈,学功夫对身体的伤害太大,并且只会教人争强斗狠。学击剑既能锻炼身体,还能锻炼学习者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因为击剑更考验头脑,而不是身体素质。”他话锋一转,问道,“不过,妈妈,是不是我能当道镜禅师的学生,就能够救外公?”

  林若卿收敛了脸上的笑容,她抬手摸了摸林怀恩的额头,“假如说......要救外公,需要你付出几年的寿命代价,你愿意吗?”

  林怀恩几乎没有思考,就直截了当的回答道:“这有什么不愿意的。”他说,“就是这根本不可能吧!”

  “我是说假如。”

  林怀恩还是没有迟疑,点头说道:“可以的。别说几年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可以。”

  “是不是因为这不过是个假如,所以怎么样都可以?”林若卿问。

  “不是。”林怀恩摇头。

  “嗯?”林若卿知道儿子不会撒谎,也从不撒谎,皱了下眉头,“为什么?”

  “人活那么久干什么?”林怀恩小声说,“我觉得没什么意思。”

  “为什么这么想?新学校不喜欢吗?还是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林若卿眼睛闪出了一道凌厉的光,“你说,妈妈都可以跟你解决。”

  林怀恩心中打了个寒颤,想起当年在纽约读小学的时候,被一个白人小胖子欺负,不仅对他做眯眯眼的动作,还问他是不是喜欢吃狗肉。

  母亲第二天就让李玉茹带着律师团队和保镖团队去学校,问校长想要选哪一个?校长看着乌央乌央的几十个黑超特警,还一水的全是少数族裔,最后只能通知小胖子的父母,要求小胖子转学。

  他也因此成了学校名人。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欺负他了,也再也没有人和他玩了,就连其他亚裔也躲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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