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水之枪

  嘭!

  罗夏反手一杖,重重敲在他头上。

  小贩惨叫都来不及,两眼翻白昏了过去,匕首也脱手落地。

  围观人群发出一片惊呼,纷纷远离罗夏。

  罗夏面不改色,轻挥秘银杖,关闭魔导回路。

  吸附在手杖上的银币,相继落入他手中。

  罗夏将一把银币还给老人,随口打听:“老先生,你是一个人出门吗?”

  他看得出来,老人的精神状态不太正常,受到惊吓过后呈现出痴呆的症状。

  按理说,像他这把年纪,这种健康状况,身边应该有人照看才对。

  老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看了看手中的银币,迟疑许久才对罗夏说了一声“谢谢”,似乎还没完全搞清楚状况。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喧哗声。

  罗夏回头,看到一个光头大汉正在快步走来。

  敞开的衣襟,露出一幅金中透绿的刺青,图案像是硕大的甲虫。

  “哪来的外乡佬,敢在我们甲虫帮的地盘上撒野!”

  光头大汉冲着罗夏恶狠狠嚷道。

  罗夏不由好笑。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车站治安混乱,背后必有黑恶势力撑腰。

  这个光头大汉,想必是本地帮派的头目。

  “很好笑吗?”

  光头大汉被罗夏漫不经心的笑容激怒,突然从腰间拔出一只造型古怪的手枪,枪口指向罗夏,满脸狰狞。

  “嘿嘿!汗流浃背了吧小子!”

  罗夏没有理会他的威胁,视线落在枪上,饶有兴致的鉴定起来。

  这是一把“剑鱼-Ⅲ型”水之枪,威普顿深蓝军火公司出品的民用自卫武器,深受民风淳朴的帮派暴徒喜爱。

  这种威普顿特产的魔导手枪,握柄同时也是储液罐,枪身镌刻水系魔导回路,激发后产生强劲的液压,将直径毫米级的脉冲液流喷射出去,用于杀伤目标。

  说白了,这就是一把“呲水枪”。

  只不过水压稍微大了亿点点,二十米内,高压射流可以击穿5毫米钢板。

  射流口径可手动缩放,液体子弹轻便易携带,但是从增压到发射的过程需要花费至少两秒,火力持续压制性能不如风之枪。

  相比风之枪,水之枪还有一个好处,可以通过更换储液罐,发射不同性质的射流。

  比如把储液罐中的清水替换成密度更大的水银,单位射流携带的动能更大,穿透性和破坏力都比水弹强很多。

  水银渗透到伤口中,进入血液循环,还能造成血液中毒症状。

  水银粘在猎物身上,化作蒸汽吸入肺脏,同样会导致汞中毒。

  除此之外,水之枪搭配的储液罐还可以装毒液、酸液、燃油、酒精、芥末油等等,除了物理伤害,还能造成各种负面状态。

  仅从功能性来讲,确实比风之枪更全面。

  罗夏注意到,光头大汉的手枪,搭配的是铁制储液罐。

  铁制储液罐,通常用来容纳水银、酒精、油脂或者浓硫酸。硫酸与铁罐内壁的钝化反应,可以防止铁罐受到进一步腐蚀。

  储液罐和枪身结合的很紧密,然而毕竟还有微不可见的缝隙。

  敏锐的沙盘系统已经检测到储液罐附近空气中的硫化物浓度偏高,那么,罐中储藏的是什么液体就显而易见了。

  罗夏收回视线,将白发老人挡在身后,秘银杖指向光头大汉,认真地说:“如果我是你,就不会自讨没趣。”

  “嚣张的小子!我保证你会死的很惨!”

  光头大汉咒骂着扣动手枪扳机。

  嗤!

  一股无色透明的液流,自枪口喷射而出。

  同一时间,罗夏也启动风刃,秘银杖喷出呼啸的气流!

  同等级别的水之枪和风之杖,在同等水平的同调师手中,高压射流和风刃的威能差不多。

  然而站台上的这场较量并不对等。

  小镇上的黑帮头目只是中级同调师,罗夏则是高级同调师。

  更不必说,罗夏亲手制造的秘银风之杖属于高阶魔导器,性能碾压对手的水之枪。

  光头大汉开枪的下一秒,就体会到顶风撒尿是什么感觉。

  被高压气流吹回来的浓硫酸淋了一脸,痛苦的掩面哀嚎。

  人群中看热闹的帮派小弟,连忙冲上来搀扶老大,不敢招惹罗夏,仓皇逃离站台。

  罗夏取消风刃,转身回到老人身边,耐心打听:“老先生,您怎么称呼?住哪里?”

  老人接过他递来的帽子,还是一脸茫然,似乎连自己的身份都记不起来。

  这时,人群中闪出一条倩影。

  身披翠绿色斗篷的少女,急匆匆跑过来,拉住迷路老人的手。

  “教授!您怎么又乱跑,让我找了好久!”

  少女身段修长,头发与斗篷一样是鲜艳的翠绿色,兜帽遮住额头,脸上蒙着一条黑纱,只露出水汪汪的眼眸。

  面纱边缘露出略显尖细的上耳廓,似乎暗示了少女具有妖精或者精灵的血统。

  罗夏看着蒙面少女,暗自开启沙盘系统,监控她的心率、呼吸和微表情变化。

  虽然隔着面纱看不清容貌,但是系统数据库的对比和测试结果表明,少女对老人流露出的关心发自真情实感,不像是诱拐老人的骗子。

  老人盯着少女的眼睛出神,足足过了数秒才认出她来,如释重负地说:“我在旅馆门口等了很久,没见你回来,怕你迷路,就出来找你,果然被我找到了。”

  “就你老人家这记性,还怕我迷路……”少女被老人气得哭笑不得。

  “外面不比城里,坏人多得很,小姑娘尤其要注意安全,往后你就跟在我身边,可别到处乱跑。”老人一本正经的叮嘱道。

  绿发少女似乎已经习惯了他的自以为是,苦笑着点头附和,仿佛在哄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

  罗夏在旁边看着这一老一少,确认没什么可疑之处,就提出告辞。

  “这是個好孩子,刚才帮我赶走找茬的小混混。”老人向少女介绍罗夏:“其实更应该感谢他的是那两个混混,要是我老人家亲自出手,哼,他们不死也得脱层皮!”

  “得了吧,您老人家就剩下嘴硬了!”绿发少女白了老人一眼,转身对罗夏说:“我叫蜂鸟,谢谢你替我照顾帕雷诺教授!”

  “小事一桩。我叫罗夏,路过此地的旅行者,方不方便打听一下,帕雷诺先生得了什么病,有时候意识不太清醒?”

  说着,罗夏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

  蜂鸟心领神会,明媚的眼眸暗淡下来。

  “一种叫做‘脑霾症’的怪病,你大概没听说过,不发病的时候很正常,一旦发病就会剧烈头痛,浑浑噩噩,甚至暂时失忆……唉,真希望我能替他分担一部分痛苦。”

  蜂鸟叹了口气,向罗夏挥手作别。

  望着少女挽着老人的臂弯远去,罗夏心里生出一丝同情。

  设想自己到了帕雷诺教授这把年纪,恐怕也会疾病缠身,苦不堪言。

  与其那样浑浑噩噩的活着,还不如接受“生命折现”,将垂暮余生兑换成相对短暂但是更健康的好时光。

  当然,他也知道这只是年轻人的想法。

  等自己上了年纪,保不准也会改变想法,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着。

  接连传来的系统提示,打断罗夏的思绪。

  滴滴——

  “关于脑霾症的情报完备度上升,经验+100!”

  脑霾症:脑部病变的超自然疾病。患者长期受灰雾污染,脑组织病变雾化,症状相当于脑癌+阿兹海默症。目前无药可医。

  “完成支线任务:见义勇为!”

  “‘称号义警(体格+1)’被称号‘侠士(体格+2)’替代!”

  ……

  侠士: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体格属性+2!

  ……

  职业:玩家6级/镶嵌师(高级)/同调师(高级)/影师(初级)

  属性:体格16,敏捷16,精神28

  技能:沙盘系统(情报收集/模拟决策),深潜/解梦;影技(初级)(影刃/影藏/影感/影步);鉴定(高级),镶嵌(高级),同调(高级);射击(高级),剑术(高级);表演(高级),驾驶(专家)

  称号:侠士(体格+2),业余演员(体格+1),极限运动员(体格+1);热心市民(敏捷+1),制弹达人(敏捷+2);男妈妈(精神+1),戏精(精神+1),民俗爱好者(精神+1);机师(敏捷/精神+1)

  ……

  “表弟!你没事吧?”

  身后传来的呼唤,打断罗夏思绪。

  胖乎乎的哈姆,提着行李箱走过来。

  “刚才透过车窗看见一群人围着你,出了什么事?”

  “路见不平,随手教训了两个小混混。”

  罗夏将刚才那场小风波简单讲述了一遍。

  “咱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得罪了黑帮,该不会遭到报复吧?”

  表弟很能打,不怕黑帮报复,他可不行。

  想象力过分发达的作家先生,已经脑补出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自己在小巷中被黑帮暴徒一闷棍打晕。

  苏醒过来时已经被绑架到小黑屋,剥得赤条条,吊起来鞭打。

  卑鄙的黑帮老大,一方面寄出绑架信,要挟表弟单刀赴会,前来营救他这个人质。

  暗地里,在他菊花中塞入炸弹,等表弟来营救时,就遥控起爆,一石二鸟……

  哈姆幻想自己被塞了口球,眼睁睁看着表弟落入陷阱却无法开口提醒,越想越怕,浑身肥肉都在哆嗦,仓鼠似的大眼睛泪汪汪。

  “哈姆!这么热的天气,伱怎么打冷颤?”普林斯走过来,关心一下自己的笔杆子,“是不是被毒蚊子叮了,害了疟疾?”

  “谁得了疟疾?我有药。”巴德尔体贴地从挎包里拿出一瓶奎宁糖浆。

  “我没病,只是在担心!”哈姆不好意思承认自己胆小,忽然灵机一动:“罗夏是不怕黑帮混混,可是刚才被他救下的那个老头,还有看护老头的漂亮妹子,万一被黑帮迁怒报复……后果我简直不敢想!”

  普林斯皱了皱眉,俊美的脸庞阴沉下来。

  “主角路见不平,从恶棍手中救下柔弱的美少女,事后恶棍总会绑架少女,迫使主角独闯匪巢,英雄救美……我在冒险小说里无数次看到此类桥段,咱们该不会也遇到这种老套的戏码吧?”

  说着说着,禁不住摩拳擦掌,仿佛迫切想成为俗套剧情的男主角。

  巴德尔冷笑一声,发挥毒舌本色:“要我说,这种俗烂桥段根本就不现实!”

  “匪徒绑架美少女,怎么可能对那可怜的姑娘客客气气?姑娘就算最后被救出来,也早被凌辱了无数回,身心受到摧残。”

  “如果匪徒不至于太蠢,起码得在被绑架的姑娘身上装几颗炸弹,等主角来救人时就引爆人肉炸弹,轰——迎来坏结局!”

  “对对对!我也是这么想滴!”哈姆频频点头,与巴德尔达成了艺术家之间的共识。

  “你俩不去当反派,真是浪费了人才!”玛丽安没好气的吐槽。

  “所以说啊,小说里描写的桥段完全不可信,现实中的匪徒哪有那么蠢?”

  普林斯越听越生气,拳头硬了。

  “如果我是主角,对付恶棍时就要坚持两条原则!”

  “第一除恶务尽,第二是先下手为强!绝不给恶棍事后报复和伤及无辜的机会!”

  “你说得对,普林斯,可惜这两条我都没做到。”罗夏简直有点惭愧了。

  “没关系,毕竟你不是主角!”普林斯搂着他的肩膀安慰道,“配角的戏份在于引出故事线索,你引出甲虫帮这伙黑恶势力,已经完成使命,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

  巴德尔拨了拨琴弦,唇角勾起优雅的微笑。

  “相比暴力,我更希望用歌声感化暴徒,如果民谣办不到,我不介意试试摇滚。”

  相处日久,罗夏当然听得出他的潜台词。

  “诅咒吉他”既能施加祝福也能造成诅咒,巴德尔习惯用不同的曲风来区分这两者,黑帮混混们恐将迎来一场“黑色安息日”。

  “行动之前,先得找个人打听一下,甲虫帮的窝点在哪里,然后一锅端!”普林斯思索着说。

  哈姆转了转眼珠,指向刚从昏迷中醒来的烟草小贩。

  普林斯一把揪住小贩的衣领,还没使出“大记忆恢复术”,对方就吓得全招了,哭丧着脸答应给他带路,去甲虫帮的老巢。

  “喂!你们下手注意分寸,可别乱来啊!”

  玛丽安叮嘱再三,还是放心不下。

  只得追上哈姆、普林斯和巴德尔的脚步,陪他们一起去闯匪帮巢穴。

  罗夏望着她的背影,禁不住好笑。

  哈姆、普林斯和巴德尔,三个长不大的男孩,都欠公主殿下一声“妈妈”。

  自己要不要跟去看热闹?

  罗夏还没拿定主意,身后突然传来侯爵夫人的呼唤。

  “罗夏!快来帮我带宝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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