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洛也不是纯粹忽悠老朋友。
离开图书馆以后,果然请罗夏去他经常光顾的一家中档餐厅吃饭。
点餐的时候,马洛还特地交代侍者,额外给他准备一只活鸡,吃完饭打包带走。
侍者似乎已经对侦探先生的怪异行为习以为常,对这个奇葩的要求没有提出质疑。
罗夏猜他买活鸡是作为抓捕蚊蝠的诱饵。
马洛之后的解释,证实了他的猜测。
饭菜刚上桌,罗夏就看到两条熟悉的身影走进餐厅。
走在前面的中年男人身材矮胖,衣着体面,右眼戴着单片眼镜,上衣口袋别着一支金笔,橘红色卷发很是耀眼。
身后的青年同样个头不高,身材微胖,同款橘红色卷发,彰显两人的血缘关系。
卷发青年婴儿肥的脸蛋看起来挺可爱,亮晶晶水汪汪的小眼睛,透出一股引人发笑的贱萌气质。
这父子俩,正是罗夏的舅舅派克和表哥哈姆。
派克先生是《异闻周刊》杂志社的主编,表哥则在他老爸手下当记者兼专栏作家。
舅舅的杂志社,在临风城报刊出版行业里算不上顶流。
但是细分到通俗杂志这个门类,口碑和销量都还不错。
每周5000册左右的发行量,足以使杂志社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并且在舆论界获得一定的影响力。
罗夏站起身,正要向舅舅和表哥打招呼,眼睛虽小却很犀利的表哥已经看见他了,欢快的飞奔过来。
“嗨!罗夏,我亲爱的表弟!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
哈姆拥抱罗夏,在他脸上亲吻。
罗夏有点受不了他的过分热情,然而毕竟是自己的亲表哥,只能忍了。
派克看见外甥,脸上浮现慈祥的微笑。
又看见满脸络腮胡的马洛坐在罗夏对面,一起就餐,便收起笑容,紧了紧眉头。
马洛对这父子俩也不陌生。
虽然没什么交情,不过看在老友的份上,还是礼貌的邀请父子俩同桌就餐。
派克先生还在犹豫,他的好大儿已经兴高采烈地坐在罗夏身边,搂着表弟的肩膀,商量再加几道好菜。
派克先生无奈地耸了耸肩,打响指招来侍者:“我外甥和他朋友今晚的消费,也算在我的账上。”
话音方落,他忽然注意到,外甥喝的只是姜汁啤酒,马洛却开了一瓶陈年威士忌。
连忙喊住侍者,阴沉着脸补充道:“酒水不算在内!”
罗夏假装没有发觉舅舅的态度变化,马洛却忍不住嗤嗤偷笑。
派克先生胖脸微红,恼火的瞪了他一眼。
除了这段小插曲,用餐的气氛还算愉快。
四人边吃边聊。
舅舅对罗夏的现状不大满意,以长辈身份批评他这段时间的游手好闲。
“年纪轻轻,总是闲逛可不行,下周一就来我们杂志社上班怎么样?有什么不懂的就问哈姆。”
“谢谢您愿意给我一份工作,但我现在不急于求职,趁着年轻,想再多学一些知识和技能。”
罗夏的婉言谢绝,令舅舅很是不满,以至于误会了他的打算。
“孩子,你已经完成中学教育,成绩一般,又是平民家庭出身,别指望像贵族子弟那样,进入高等学院深造。”
“如果你有更好的前途,我当然不会拦着,问题在于你还太年轻,不懂世事艰难,人情险恶,一时冲动入错了行,恐怕会毁了你的一生。”
话说到这个份上,派克先生索性摊牌。
冷冷瞅了马洛一眼,接着对罗夏说:“你小子,该不会真的想当私家侦探吧?”
“你爸跟我说起过这事,我的态度是……坚决反对!”
“聪明人从事的行当,赚多赚少还在其次,首先要使自己远离危险!”
“不好意思,派克先生,请允许我打个岔。”
马洛放下酒杯,点上烟斗,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嘲讽神态。
“我对您的高见,不敢苟同。”
“年轻人当侦探有什么不好?”
“起码我们生活在真实当中,靠着揭露真相挣钱,不像某些利益熏心的撒谎精,只能靠胡编乱造来维持自以为体面的生活。”
派克先生被他的讥讽激怒,愤然反驳:
“艺术家的事,怎么能叫撒谎?这叫艺术加工!你懂不懂非虚构写作的含金量啊?!”
“马洛先生,如果您不懂,就来看看我们出版的《异闻周刊》!”
马洛吐出一串烟圈,慵懒地靠在椅背上。
“得了吧,为了发行量而编造奇闻异事、夸大其词的厕纸杂志,不值得我浪费时间。”
罗夏旁观舅舅和侦探先生互相嘲讽,唇枪舌剑,只觉得好笑。
坐在他旁边的表哥哈姆,似乎对父亲与人吵架早已见怪不怪,只顾着埋头干饭。
腮帮子撑得鼓鼓的,看起来更像仓鼠了。
哈姆灌了一大口啤酒,舒坦地打了個嗝。
“罗夏,听说你最近跟胡德警长走的很近,该不会是想当警察吧?”
表哥的关心,罗夏还是挺感动的。
就把自己这段时间的际遇,包括协助警方猎杀梦魇,以及拾金不昧,获得侯爵夫人赏识,正在跟随阿佳妮学习镶嵌术,简单讲述了一遍。
“哇!罗夏!你可真是交了天大的好运!”
哈姆眼中满是羡慕。
相比小杂志社的记者或者没名气的私家侦探,镶嵌师显然更有前途!
更何况还是侯爵夫人手把手教导的学徒!
得知外甥攀上阿佳妮夫人的高枝,派克先生恍然醒悟他刚才所说的“学习技能”是指镶嵌术,顿时失去与马洛争吵的兴致。
埋怨外甥怎么不早点把话说明白,害得他白操心一场,随即话锋一转,聊起侯爵夫人的绯闻轶事。
说到消息灵通,没人比得上报业人士。
舅舅说的那些小道消息,隐私内幕,很多是罗夏前所未闻。
真实性有待考证,起码可以从另一个侧面丰富系统数据库。
罗夏平日与侯爵夫人相处,主要是学习镶嵌和鉴定技艺,不好打探她的隐私,对方也从不主动提起。
自从认识阿佳妮以来,罗夏还没有见过她的丈夫,仿佛侯爵府只有女主人,没有侯爵。
直到在餐桌上听舅舅爆料,才晓得内情颇为复杂。
……
想搞清楚阿佳妮的身世背景,还得从临风城的贵族阶层和权力架构说起。
临风城的创建者温迪家族,凭借血脉传承的风系超凡力量,发明了许多沿用至今的风系魔导技术。
时至今日,温迪家族仍然是临风城的第一贵族,领主被尊称为“大公爵”。
除了温迪家族,临风城还有三大豪门,分别以琥珀、水晶和翡翠作为家族的纹章和姓氏,共同掌管整个城邦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命脉。
除此之外,安眠修道院的院长,名义上不属于贵族,但是也有资格参与最高决策。
安眠修道院供奉的偶像“安眠之母”,传说是一位保佑人们免受噩梦和伤病折磨的仁慈女神。
安眠之母的信徒在城里创建了一所修道院兼医院,在这里接受训练并且觉醒超凡能力的修士和修女,自称“安眠使者”。
伊如兰在被魔女夺取肉身之前,也曾是一位“安眠使者”。
在临风城,独特的姓氏是贵族血统的标志。
平民百姓,普遍用居住地或者职业替代姓氏。
比如“第十区图书馆街的罗夏”,“第七区磨坊街的铁匠史密斯”……
侯爵夫人的全名是阿佳妮·琥珀·温迪。
不难看出,她出身于琥珀家族,出嫁后,又加上了丈夫的姓氏“温迪”。
阿佳妮的父亲是琥珀家族的族长,一位著名镶嵌大师兼构装体收藏家。
阿佳妮不光继承了父亲的镶嵌天赋,还在父亲的影响下成为机神教会的虔诚信徒。
“机神教会”崇拜的偶像,据说是一位能够使冷冰冰的机械装置获得生命与智慧,并且将人类脆弱的血肉之躯变得坚不可摧、永不腐朽的神灵。
这种莫可名状、缺乏人性的神灵,显然无法被普罗大众所理解。
所以,机神教会相比安眠教会,只是一个古怪的小众团体,在城里没什么存在感。
只因包括阿佳妮父女在内,机神教徒都很低调,从不公开宣扬自己的信仰,临风城的各大家族,也就默许了该教会的存在。
而在临风城外,某些遥远的城邦,据说机神教会拥有不逊于安眠教会的影响力。
教会总部,设在绝境沙漠深处的“神都”,传说那片废墟曾是上古构装帝国的旧都。
阿佳妮是一位虔诚的机神教徒,四年前,年仅十八岁的阿佳妮立志前往神都朝圣。
人们都觉得她疯了。
年轻的贵族小姐,为了虚无缥缈的信仰,走上一条充满艰难险阻的不归路。
然而更令人惊讶的是……
阿佳妮不光一意孤行踏上朝圣之旅,并且奇迹般的完成了这趟旅程。
在这三年的旅途当中,没人知道阿佳妮都经历了什么。
护送她出行的同伴,也是只字不提。
去年秋天,阿佳妮朝圣归来,火速嫁给一位出身于温迪王室,但是早已败光家产,只剩一个贵族头衔的老侯爵。
阿佳妮给了老头一大笔钱,任由他和男宠在外面逍遥快活,花天酒地。
不出半年,老侯爵病死。
年轻的俏寡妇阿佳妮顺理成章继承了丈夫的头衔,还宣称怀上了老侯爵的遗腹子。
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肚子里的胎儿,肯定不是那个基佬侯爵的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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