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旧世界体系的两大强国。
提起大英,所有人下意识想到的是搅屎棍。
因为第三世界大部分的战争,都是大英一手策划的结果。
至于美国?
他不是搅屎棍,而是世界第一战争贩子!
很难想象,二战前的美国可是号称“热爱和平”的中立国家。
而随着二战结束,在品尝到了战争红利的香甜之后。
美国摇身一变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战争机器。
从杜鲁门开始,多任美国总统秉持着一个信念——
有战争要上,没有战争,创造战争也要上!
六十年代入侵黎巴嫩,入侵多米尼亚,入侵刚果,入侵古巴,入侵越难
七十年代是柬埔寨,也门,智利。
七十年代之所以这么少,不是因为美国人良心发现,是因为后面的总统叫卡特。
这也是目前唯一一个没有发动战争的总统,对方的任期是从1977年-1981年。
被称之为美国之耻,最不受欢迎的美国总统之一。
现在是1982年,随着卡特下任,新任总统里根正式上任。
这可是一位腼腆的老好人,大家对他的评价都很高。
高到什么程度?
三四层楼那么高。
里根任期一共八年,而他这八年的时间一共发起了八次战争。
1981年是尼加拉瓜,1982年是第二次入侵黎巴嫩,1983年是入侵格林达纳,1984-1985这两年因为要大选,所以相对老实了一些。
1986年先是空袭利比亚,然后是是玻利维亚。
1987年是袭击伊朗军舰。
1988年是包括企业号航母在内的七艘战舰,击沉了伊朗多艘舰艇,同年还顺便入侵了一下洪都拉斯。
这便是美国,一个号称热爱和平,拯救世界的国家。
当然,这一切跟维克多没关系。
维克多·克里德。
年龄未知,但至少在1845年之前,他已经是一名帅气的小伙子。
只可惜,年轻的维克多很帅,成年之后的他显然长残了。
当初这个清秀的帅小伙,现在变成了一个满脸横肉的恶棍。
维克多和美国的纠缠很深。
这和他的成长环境有关。
首先是身世,维克多出生在美国,他的父亲是贵族老爷家的一名园丁。
他的童年有肥沃的泥土,有金黄色稻谷,有在农田里吃西瓜的黑叔叔。
但唯独没有知识。
仆人的孩子,注定他没办法接受良好的教育。
其次便是当时维克多所处的环境。
1845年,南北战争的预热阶段,这可不是一個好时代。
成年后的维克多,迫于现实的无奈。
只能去参加美国的南北战争。
战争是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一种自我治疗过程。
但凡能有活着,没人愿意经历战争。
这和天性善良无关,纯粹是人类对死亡的恐惧。
而战争则是让人类在死亡和可能死亡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生活在这种残酷的大环境中。
如果你不想死?
就必须要比别人更凶残!
所以维克多变成了所有人都畏惧的野兽。
当然,维克多也不是没想过普通人的生活。
比如找个顾家的好女人,生几个孩子,在乡下经营一片农庄。
但问题是,他是一名变种人。
而且和一般的变种人不同,维克多和他的弟弟金刚狼罗根一样,有着超远常人的生命力。
哪怕按照1845年来计算,现在的维克多也138岁了。
正常来说他早就应该完蛋了。
可实际上,维克多活得很好,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身体各项机能处于巅峰状态。
以他现在的状态,少说还能再活一百五十年。
黎巴嫩,中东的一个国家。
在这个国家的边境,一家弥漫着烟酒味的酒吧内。
穿着一套绿色陆军作战服的维克多,手里拿着一杯名叫亚力的烈酒。
这是本地的一种特色酒。
制酒的主要原料:茴香(固定配料),其他的材料看情况。
有的用椰枣,有得用土豆,但大多数是葡萄。
这便是剑齿虎维克多这一百年来的生活。
烈酒,女人,以及无休止的战争!
他曾经也有家庭,但家庭的绝大多数人都被他亲手杀死。
但维克多并没有抛弃母亲,这是他在正常人的世界仅有的几个牵挂之一。
但随着母亲在维克多的照顾下安享晚年。
作为一头嗜血的野兽。
心中的锁链被扯断,这头野兽彻底放飞自己。
很多认识维克多的人。
他们对剑齿虎的印象就是一头嗜杀残忍的野兽,在他们的印象里,维克多身上完全感受不到人类应该有的情绪,仿佛一个嗜血的恶魔。
可实际上?
维克多不是疯子,他只是感到迷茫。
这个世界在他的眼神中越来越陌生。
随着母亲的死去,维克多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
唯有杀戮,唯有滚烫的鲜血和敌人绝望的眼神,才能让剑齿虎短暂的感受到熟悉的感觉。
而这种熟悉。
对于维克多而言,代表着活着。
“碰!”
一声酒瓶破裂的声音响起,随后便是一阵争吵。
维克多皱起眉头,追忆的思绪被打断。
这让他感到很不爽。
眼神在这一刻变得冰冷而残忍,宛如一头强大的,拥有顶级猎杀能力的大型猫科动物。
而在维克多的视线中,是两个他不认识的陌生人。
首先是一名白人,身高差不多一米八。
在酒精的刺激下,脸和脖子呈现出充血的红色,身上穿着一件和自己同样款式的作战服,脖子上挂着金属狗牌,这代表着他也是美国陆军的一员。
旁边的圆桌上摆着一把黑色冲锋枪。
而在圆桌下面,老旧的木地板上是一只被打翻的酒杯。
散碎的透明玻璃碴,有着世界上最好珠宝也无法媲美的光泽,只可惜产量太高。
站在白人对面,是一个穿着白色中东服饰。
身高大概一米五,看模样,应该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
几乎下意识的,维克多看向不远处的吧台。
作为吧台的老板,这个中年男人情绪有些激动。
他下意识想要站出来。
但全副武装的美军,还有桌子上的冲锋枪让这位父亲迟疑了。
冰冷的眼神闪过一抹轻蔑。
维克多的目光从老板身上移开,再次看向发生争执的两个人。
高大的美军一把抓住小孩子的领口。
作为一个两百磅的美国大力士,瘦弱的黎巴嫩小孩就好像小鸡仔一样。
维克多听不懂这孩子在说什么,但他能听懂这个美国大兵聒噪的咆哮:
“该死的低等人,我要的是威士忌,加冰块的威士忌。”
“你给我的是什么?这踏马是什么。”
“你怎么敢?怎么敢拿这种垃圾来侮辱我!”
小孩一脸慌乱,他听不懂美国大兵在说什么。
只知道这是一帮强盗,而弱小的自己无力反抗,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店里最好的酒上供给对方,期望对方能放过自己和家人。
他想要解释,但语言不通是最大的障碍。
更何况这名美国大兵喝多了。
发疯的大兵听不进任何人的解释,他就是来找麻烦的!
两人喋喋不休的争吵,让维克多愈发烦躁。
他重重的一拍桌子。
巨大的声响让酒馆内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作为酒馆的老板,这个中年男人看着破裂的实木吧台,不由的眼皮直跳。
自己拿锤子狠砸,也砸不出这么大的窟窿!
而另一边的维克多,他大步走向满脸惊恐的小男孩。
而后,在一旁美国大兵兴奋的表情中。
维克多掏出腰间的这把手枪。
但接下来,维克多却没有开枪,而是在美国大兵茫然的眼神中。
维克多的手腕一抖,这把柯尔特1911手枪的枪口,从对准小男孩的额头,变成了对准维克多自己,然后他指着这个喝多了的美国大兵,目光一如既往的冷漠:
“拿起这把枪,扣动扳机,打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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