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
格温背对李行舟侧卧着,娇小身躯小猫般蜷缩在他怀中,雪白肌肤透着一抹浅浅的绯红,额头和鼻尖上凝着细细的汗珠,眼神朦胧恍惚,似乎仍沉浸在先前的颠倒迷离之中。
忽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格温猛地惊醒过来,抬手拿过床头柜上的手机,见是父亲的来电,顿时一阵失措。
她坐起来深深呼吸几次,略作调整之后,接通了电话。
“格温,需要我提醒你现在几点了么?”
“抱歉父亲,我……我遇到了几个高中同学,是和我一起玩乐队的好朋友,我们一起逛了游乐园,又共进晚餐,然后去看了场电影……”
“所以你是在约会?是他还是她?”
“呃,我……”
格温刚想解释,李行舟忽然自背后拥住她,一手按着她小腹,另一只手掌自她肋下穿过来,握住了她软弹玉团儿。
格温顿时一个激灵,呼吸也为之一促,赶紧抬手按住他作怪的大手。
格温老爸是纽约市警局局长,几十年的资深老狗,立刻就从格温异样的呼吸节奏中嗅到了一丝不对。
老家伙沉默一阵,咳嗽两声,说道:
“总之……零点以前必须回家。另外……注意安全。”
女儿已经高中毕业,马上就要上大学了。
在纽约这种风气开放的大都会,这个年纪还没有约会过的女孩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格温老爹虽然一辈子纪律部队思维,规矩严厉,却也知道不能一味压制,否则很容易激起女儿的逆反心理,之后上了大学那就根本没法儿管了。
所以老家伙最终也只是隐晦提醒了一句“注意安全”,就挂断了电话。
格温放下电话,扭头瞪着李行舟:
“你这混蛋,居然敢在我跟父亲通电话时挑衅我……看来之前我对伱还是太温柔了!”
李行舟眉头一挑,含笑说道:
“所以,你想怎么样?”
格温咬了咬牙:
“得让你尝尝蜘蛛女侠超级体质的厉害!”
说完两手按住李行舟肩傍将他扑翻,又霸气地骑乘在他身上。
必须承认,蜘蛛女侠的超级体质确实很厉害。
那看似柔软易折、不盈一握的纤细腰肢之中,蕴含着堪称可怕的劲力。那双雪白浑圆的丰腴大腿,力量也是可畏可怖,耐力、恢复能力也都强得惊人。
哪怕李行舟已经在之前的运动中,彻底炼化了先前战斗时来不及炼化的憎恶生命力,体魄又有了一番狂飙突进,可是跟能够举起20吨重物的蜘蛛女侠相比,还是要逊色许多。
然而,李行舟可不是单凭体魄吃饭的野蛮人。
他是精通各种魔道技能的大魔头,而魔道当中,某种技能那可是众所周知的传统艺能,甚至是一道相当兴旺昌盛的大流派。
以李行舟的技术水平,才刚刚从女孩变成女人,基本没什么技能,只会凭体质硬桥硬马硬打硬冲的格温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她气势汹汹地主动发起攻击,却只坚持了不到两分钟,就已经败下阵来,强大的体质毫无用武之地,连神智都变得迷迷糊糊,头脑几乎一片空白,只能听凭李行舟肆意摆布。
当然,蜘蛛女侠的心智还是很坚韧的。
等一场较量结束,又一次从几乎令她昏厥的颠倒迷乱中恢复过来,她一边挣扎着起身穿衣,一边不服输对李行舟宣誓:
“下次,下次我一定能赢回来!”
说话时,看到床单上那大片的湿痕,格温不禁脸颊一红,气势一衰,之后不等李行舟回应,猛地一甩灿金短发,飞也似地跑到窗前,拉开窗子,嗖一下跳了出去。
看着她依旧矫捷的动作,李行舟也不得不佩服她的体质。
之前明明已经浑身软得好像化成了水,连一根脚趾都动弹不得,这会儿就又生龙活虎……
得亏他有一身好本领,要不然还真降不住她。
站在窗前目送格温飞纵跳跃着没入夜色,李行舟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回头看一眼已经没法儿睡人的湿床单,无奈地摇了摇头,自己动手,更换床单被褥。
次日一早。
刚刚吞吐一缕朝阳紫气,淬洗了一番精气神的李行舟,刚想试一试从憎恶身上夺来的某种能力,就接到了艾玛打来的电话。
“Boss,你看新闻没有?”
“没有。怎么了?”
“你出名了!快看电视……”
李行舟没挂电话,一边与艾玛保持通话,一边去到客厅,打开电视,就见早间新闻频道里,赫然正在播放着昨晚哈林区的战斗场面。
从视角来看,应该是昨晚天上那两架媒体直升机拍摄的画面。
画面右下角的小画面中,新闻主持人口沫横飞地讲述着:
“酷似绿巨人的怪物在哈林区疯狂破坏,造成了数以亿计的财产损失,还有上百无辜群众伤亡,幸好蜘蛛女侠及时出现,牵制住了怪物,才没有让它进一步造成更大的破坏与伤亡。”
“但从画面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蜘蛛女侠也不是那个大怪物的对手,她甚至一度陷入危机之中,幸好这时又出现了新的超级英雄……”
“纽约人民是幸运的,因为纽约是全世界最繁华的大都会,汇聚了无数的财富与梦想。纽约人民也是不幸的,因为大都会引来了数不清的恶棍与怪物。幸好,英雄们也纷纷汇聚在此,竭尽所能保卫人民……请注意,新的英雄,登场了!”
伴着主持人的激情介绍,脸上戴着关公脸谱面具,背后张扬着一对血焰巨翼的超级英雄从天而降,挥手发出一道长刀形状的血色光芒,将正压制着蜘蛛女侠的憎恶击退。
之后就是蜘蛛女侠与新英雄联手,把憎恶按在地上摩擦的激战。
新闻主持人激动地叫道:
“看啊,纽约又出现了新的超级英雄,他是如此强大,能发出威力巨大的能量光波,还有着一对华丽威严的火焰双翼……我们一致认为,新英雄的称号应该叫做红龙,因为他的双翼酷似传说中的龙翼,又燃烧着血红色的火焰,红龙这个称号再合适不过了……”
红龙?
李行舟无语地撇了撇嘴,这个称号逊毙了好吧?
这时,艾玛的声音又在电话里响起:
“Boss,恭喜,你现在是全纽约知名的超级英雄了。网络上也有不少讨论你的贴子和视频……”
“我对出名可是没有半点兴趣。”
李行舟淡淡说着,拿来平板电脑,搜索关键词“哈林区怪物、新超级英雄”,很快就搜出了一大堆词条。
点进一个网络论坛的贴子,就见主题里是一段战斗视频,正是发布主题贴的网友在距离战场不太远的某座公寓楼里用手机拍摄的。
因是夜晚,画面有点糊,但李行舟双翼自带火光,将他的身形映照得相对清晰,使他成了视频里最亮的仔。
网友们也在回复贴里热烈地讨论着新英雄。
“哇哦,新英雄真是太赞了,不仅火焰双翼华丽威严,身材也好到爆……”
“是的,标准的男模身材【流口水表情图】。”
“你们这些花痴只关注新英雄的外表吗?就没有注意到他战斗时的英姿么?”
“我比较关心他的面具。那个面具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好像是某神秘东方大国一种戏剧的脸谱面具?”
某印裔网友:“不错,正是印度的戏剧面具,是破坏神梵天某个化身的抽象面具!”
某棒裔网友:“呵呵,印度阿三真是不知所谓,那明明我大韩民国的京剧脸谱思密达!明明是我大韩古代英雄关公的脸谱面具思密达!”
某东瀛裔网友:“棒子又开始一贯的不要脸了。关公是华夏三国时代的武圣啊,好好学习历史呀八嘎!不好意思,我忘记你们抛弃了汉字,已经读不懂你们自己国家古代的史书了!”
棒裔网友回复:“区区小鬼子有什么资格大言不惭?给我老老实实跪在太极旗下,为你们的战争罪行谢罪啊思密达!”
眼看贴子渐渐歪楼成了战斗贴,李行舟无语地摇了摇头,又点开一个短视频。
短视频下边的评论就正常很多,网友们大多都在讨论新英雄的能力。
“那种外形像是长刀的红色光波,还有那种流星似的红色火焰,应该都是魔法吧?”
“也许是魔法,也许是超能力。你们有没有注意到,那种火焰看着细小,可是威力超大的,几枚落空的火焰连混凝土和钢筋都烧穿了。”
“这么说那个大怪物不是更厉害?被红色火焰落了一身,都只是大呼小叫而已。”
“是的,那个大怪物跟绿巨人一样,是打不死的超级怪物。蜘蛛女侠和新英雄联手,也只是能勉强压制住它,却不能给它造成真正的致命打击,最后还是得靠绿巨人赶来救场。所以浩克才是最强的!”
“不错,浩克最强!”
“可是浩克太丑了。新英雄相貌且不论,至少身材超棒的。”
“是的,蜘蛛女的身材也超级惹火……”
“别跑题啊伙计们,早间新闻里给出新英雄的称号了,他们叫他红龙。”
“红龙?这个称号真难听……”
“是的,龙是邪恶生物,怎么能用来给超级英雄命名?”
“不能这么说吧?龙也有善良的种类。”
“可是红龙在所有的奇幻故事中,几乎都是邪恶龙、大反派。”
“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他脸上的面具?像是……”
“不错,正是印度的戏剧面具,是破坏神梵天某个化身的抽象面具!”
“……”
李行舟又一脸无语地摇了摇头,换了个短视频。
这个短视频下面,有人讨论之时,提出疑问:
“铁人昨晚怎么没来救场?”
“我知道,铁人去摩纳哥参加赛车了……”
“那个花花公子真是不务正业……”
“祖国人呢?祖国人又在哪里?他不是有超级听力,可以随时监听到整个纽约发生的一切意外么?他还能超音速飞行,怎么没有赶到战场?”
“祖国人昨晚和梅芙女王在纽约外海进行一场海上救援……好吧,我确实是沃特公司职员,但我说的都是真的……我这里还有祖国人和梅芙女王的救援视频……”
李行舟又轻笑一声,他敢保证,阿祖昨晚十有八九是怂了——倒不是说阿祖不能打硬仗,而是他心态有问题,极其害怕失败,万一没能打赢还上了新闻,对阿祖来说那岂不是要丢大脸?甚至流失人气与粉丝?
阿祖最怕就是粉丝流失,因此选择对手相当慎重,基本不打无把握之仗。而憎恶的表现力那么强大,阿祖绝对会心里发虚。
至于所谓的海上救援视频,也有极大概率是沃特公司公关部门炮制出来,给阿祖作借口用的。
毕竟阿祖哪会救人啊?
刷了十几分钟手机,间或跟艾玛聊上两句,格温又打了电话过来。
“恭喜,你也成万众瞩目的超级英雄了。”
李行舟笑着说道:
“然而我昨晚只是想去帮你,并不想出名,更不想做超级英雄——你知道的,我只是个兴趣使然的猎魔人。说起来,你昨晚回家之后,有没有被你父亲责骂?”
“没有。我想,他或许已经意识到了,我已经不再是个小女孩了。”
“所以以后的门禁时间,也可以推迟到零点了?”
“哪有这么容易?早餐时他问我是在跟谁约会,要我有空带约会对象回家见见他……”
“我倒是不介意去你家做客,见见你的父亲。”
“得了吧,我才不想让你和我父亲见面。否则他认识你之后,万一哪天看到你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他说不定会气得当场拔枪。”
“这方面我觉得你可以信任我。”
“信任你不做花花公子了?”
“信任我绝不会被你的父亲抓到。”
“混蛋花花公子,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吗?对了,你秘书怎么样了?昨晚你带我去你家……疗伤,好像把她给丢下了。”
“没事,战斗结束之后,她自己打车回家了。”
“有空介绍我和她认识啊,毕竟也是一起打过怪物的战友,虽然我从头到尾都没看到她。”
“那你现在来我家?我秘书正好要来接我去公司。”
“现在?Emmm……”
格温本来是想傲娇一下,拒绝他的,借口也很好找——你都要去公司了,我还过来做什么?
可是拒绝的话刚到嘴边,她忽然又改变了念头。
说起来,她和他虽然已经发生了最亲密的关系,可对他的了解其实并不够多。
除了知道他也是就读于帝国大学,是有着超能力,兴趣使然的猎魔人、超级英雄,经营着一家父亲留下来的酒吧,跟大反派金并有着还算合法合规的正经生意往来,其它就所知不多了。
尤其不知道那个花花公子究竟跟哪些女人有着来往……
似乎有必要探查清楚,免得以后发生什么误会冲突?
话说回来……
我为什么要这么在意一个花花公子啊?
我不最讨厌托尼斯塔克之流的花花公子么?
怎么就跟色迷心窍似的被他迷住了?
世界这么大,帅哥那么多,怎么就非他不可了?他虽然是个该下地狱的混蛋,可又不是真的魔鬼,怎么可能把我灵魂都勾去嘛!
所以还是我自己不争气!明知他是个花花公子,却还是拒绝不了他!
格温,你要清醒,不能再这么沉迷下去了!跟花花公子在一起,不会有结果的!
格温在心里痛骂自己一阵,然后应下了他的邀请:
“好吧,我很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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