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人间不值得!!!

  下午六点半,仓库的垃圾都被清理了出去。砖厂的砖也送到了。

  张沈飞几人走之前,又拎了几十桶水,把砖都浸了一遍,这才锁门走人。

  要不说体力活最累人呢?

  就这么折腾了一下午,张沈飞睡觉的时候比之前香了不少,一晚上居然只被老七,老八吵醒了两次。

  翌日早上七点,张沈飞被子蒙头正睡的酣畅淋漓,不知天地为何物之时,却听门外传来一阵叫声。

  “大飞,大飞,大飞在家吗?”

  “开门呀,开门呀,张沈飞你快开门呀!!!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

  那极其富有节奏的叫声伴随着聒噪的敲门声,如魔音一般钻进张沈飞耳朵。

  “哪个王八蛋啊?大清早的叫魂呢?”张沈飞从被子里钻出来,朝着门外怒吼,“门没锁不能直接进来吗?”

  吼完了坐起来,光着膀子恶狠狠地盯着门口,心里琢磨着来人要是没大事儿还扰人清梦,非收拾他一顿。

  咯吱一声,张家老旧的外屋门被打开,阎埠贵探头进来:“大飞,问你点事儿。”

  “什么事儿?”张沈飞粗声恶气的说道。

  眼瞅着来这个世界十来天了,他还一个安稳觉没睡过呢。

  好不容易今儿有了机会,又被阎埠贵给打乱了。此时面对对方,他是根本给不出好脸儿。

  阎埠贵见他气势汹汹,心也有点儿虚,但身上带着任务呢,也只能硬着头皮说道:“大飞,你知道‘腕骨掉了’是谁不??”

  怕张沈飞听不懂,又慌忙解释:“这应该是个笔名。”

  腕骨掉了?张沈飞登时清醒过来:“你问这个干嘛?”

  阎埠贵忙解释道:“就刚才,两個青年日报的领导来咱们四合院,说是有个叫‘腕骨掉了’的人给他们投稿......”

  “我寻思着咱们四合院也就傻柱在几年前被你打断了腕骨,我就带他们去问傻柱,可傻柱说我在揭他伤疤.....所以我就带他们来找你问问。”

  解释完,又忙说道:“要不是你,我就带他们去找找许大茂。”

  许大茂跟傻柱有仇,说不定故意取这个笔名来羞辱傻柱呢。

  “是找我的,我就是‘腕骨掉了’。他们人呢?让他们赶紧......”张沈飞眼神一亮,想下床。却又想起自己的秋裤破了个大洞,露着鸟呢。

  尴了个尬的。

  他摸了摸鼻子,“那啥,阎大爷,我得穿个衣服,麻烦您带两位同志先在外面聊几句.....”

  只一眼,阎埠贵便看出张沈飞的窘境。

  想起自己的秋裤已经从纯棉的变成了蕾丝款,他顿时对张沈飞感同身受:“成,我陪陪他们,大飞你慢慢收拾。”

  说完,还体贴的把门给张沈飞关好了。

  张沈飞下床,飞速的收拾好自己。

  打开门的瞬间,特意扬起一抹阳光开朗大男孩的笑容:“阎大爷,青年日报的,的......杨主编,居然是您??”

  杨主编正在听阎埠贵讲述他本人给报社的九十九次投稿呢,听到叫声抬头看去,顿时也呆在原地:“张沈飞??”

  “你就是‘腕骨掉了’???”

  张沈飞嘴角的笑容更大了,只是不再阳光开朗,反而带上了一抹算计:“对啊,就是我。杨主编还记得您昨儿说的话吗?”

  这都上门了,肯定是相中自己改编的《沙家浜》小说了!!!

  杨主编显然也想起了什么,摇头苦笑,“你小子够坏的,这下我算相信小宋说的你小时候办的那些事情了。”

  小说明明是提前几天就寄到报社了,昨天谈《夫妻识字》稿酬的时候,这小子却愣是只字不提。

  啊,不对,岂止是不提,还挖了坑给自己跳。

  此刻,想起张沈飞昨儿那句“下次就不算新人了吧。”杨主编才算真的明白了。

  这小子,在这儿等着自己呢!!!

  看到张沈飞和杨主编伱来我往的聊着天,跟打哑谜似的,阎埠贵在一旁满头雾水:“杨主编,感情您跟大飞认识啊?”

  那怎么刚才进院的时候说了半天,还找了半天呢??

  “这你得问张沈飞同志了,我哪儿知道土豆和马铃薯都是他啊。”杨主编揶揄的看着张沈飞。

  “不说这个了,杨主编快进屋,外面冷得很。”张沈飞知道自己这事儿办的不地道,慌忙转移话题。

  几人进了屋。

  此时,唐大妞听人说道报社的人来找小叔子,连忙也跑回家,并且给沏了茶端过来。

  她虽然是文盲,但对文化人还是很尊重的。

  阎埠贵接过唐大妞递过来的杯子,吹了吹茶叶沫子后,迫不及待的抿了一口:“呦(),‘张一元’的茉莉高碎!!不错,不错!!”

  虽然现在把碎茶叫“劳保茶”,但他们家一年四季白开水,能喝上碎茶已经是过年了,更何况张家这还是高碎!!!

  阎埠贵很想奔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原则,好好牛饮一番。

  但一想到自己现在正跟文化人坐在一起,只能按捺下冲动,一点一点的抿着茶水。

  另一边,杨主编接过唐大妞递过来的茶道了谢,又看向张沈飞,迫不及待的问道:“张沈飞同志,小说《沙家浜》真的是你独立创作的吗?”

  张沈飞点点头:“没错儿,这几天我续写了六千多字还没有来得及寄出去,要不我拿给您看看?”

  看杨主编点头后,他便从枕头底下掏出这几天写的后续,递过去。

  杨主编迫不及待的接过来,一边看,一边嘴里还在念叨着“原来是这样!!嘶,这个铺垫是......”

  他这边看的入迷,那边唐大妞凑到张沈飞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袖,小声嘀咕:

  “大飞,这人不会是昨天你哥说的那个报社的领导吧?”

  昨儿晚上小叔子下班带回来两只烧鸡,当时她只顾着吃了,晚上问了男人才知道小叔子把写的歌卖给了报社。

  此时见张沈飞跟杨主编相熟的样子,立刻便有此猜测。

  张沈飞点点头:“是他,他现在过来是想买我的小说。”

  嘶!!真的是!!!唐大妞瞬间捂住嘴,眼中迸发惊喜。

  一首歌才十几句话,卖的钱就够买两只烧鸡的。

  那小说她可是亲眼看着小叔子写了好几千字的,还不得赚大发了??

  一旁的阎埠贵听到他们的对话,立刻瞳孔地震凑过来:“什么?大飞你之前写歌了?还卖给杨主编了??”

  张沈飞点点头:“我跟杨主编就是那时候认识的。”

  阎埠贵眼中闪过一抹复杂,曾经,他自诩为四合院最有文化的人,却屡次投稿被拒。

  结果呢??

  人张沈飞一个小混混,胡同串子,不但写了歌投稿过了,现在报社的人居然专门跑过来要收他的小说!!!

  这简直是,

  惨绝人寰!!惨无人道,人比人气死人,不如跳楼!!

  “人间不值得啊!!”阎埠贵脑海中,缓缓浮现五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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