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红玫瑰杂志社

  今天是正月十三。

  西湖北区的街道上依旧是热闹非凡,比起南城街道的脏乱差,这里更加显得整洁,街上也少了很多吆喝和争执,毕竟这里身着西装旗袍的少爷太太可不用赶着干活。

  郑信臣裹紧了自己的棉布长衫,将脖颈上的黑色围巾又重新整理了一遍。

  “老板,老样子,来碗片儿川,一点辣也不准加!”

  他特地加重了后面一句话,生怕对方忘记了一样。

  摊子的老板见到是他,脸上立即露出了微笑,将白布甩在肩膀上,手上忙活起来,但嘴里是时刻不停。

  “嘿,郑主编瞧你说的,您的口味我哪能忘啊!”

  不多时,他就从锅里为郑信臣盛出一碗热腾腾的汤面来,上面浇上了由雪菜、笋片、瘦肉丁组成的浇头,这瘦肉自然少些,但浇头足足满满的一层。

  一边准备好碗筷,一边老板还问道。

  “今年杂志社为啥还未开工啊?”

  郑信臣早就迫不及待了,他拿起筷子快速的吸溜起来,还一边回答道。

  “如今杭城看小说的人还是少了,这总部分过来的分社效益实在有些差了。”

  说完停顿一下,他恶狠狠地咬碎一片竹笋,继续说道。

  “再没有好稿子啊,咱们杂志分社就得倒闭了。”

  话语里面没啥感情,显然是已经接受现实了。

  “您倒是谦虚了,一直有好的嘞,前些年你们杂志上那个江湖什么传?”

  “江湖奇侠传,平江不肖生写的,如今已经完结了,这位先生都在研究国术来着。”郑信臣抬头回答道。

  “对对对。”老板连连点头,搓了搓手,笑着说道。“之前听院子里的秀才读过,那叫一个过瘾啊,可惜他如今不怎么写了。”

  “可这样的稿子,一稿难求啊!”

  郑信臣叹了一口气,随后吃得极快,很快就将碗底的汤全部喝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连眼镜上都是白雾。

  他起身将围巾围起来,随即问道。

  “多少钱?还是老样子吗?”

  “涨了一些,现在得是7分钱,您知道的这些年来啥都在涨价。”老板有些不好意思地弓着腰,生怕对方有什么不满。

  “民生多艰啊!”郑信臣叹了一口气,随即将两枚面值5分钱的镍币放在了桌上。

  “不用找了。”

  “诶呦,郑主编这怎么使得。”身后的老板连连鞠躬道谢,仅仅是为了多出的几分钱而已,还不忘记大声对着对方背影喊道。“恭祝今年杂志社大卖!”

  远去的郑信臣摆了摆手,算是回应了,随即走进了红玫瑰杂志社的大门。

  刚刚走进杂志社,就看见满地的灰尘,以及有些灰败的办公室,这仅仅只不过是过了一个年而已。

  郑信臣心中不由得感慨,他嘴里念叨着。

  “花之类繁矣,花支红者亦甚多矣,求其色香浓郁为雅俗所共赏者,又莫如玫瑰。”

  想当初原名《红杂志》的杂志社就是因为这句话而改名为《红玫瑰》。

  也就此定下了“不党、不政、娱乐于民”的杂志风格基调。

  要不然回到沪市去?

  郑信臣脑袋里面跳出这个想法,但又觉得有些不甘心,当初《红玫瑰》就是因为沪市的报刊杂志多如牛毛,打算开辟新市场才来的杭城,如今就这样灰溜溜的回去?

  他不甘心。

  可杭城的销量实在有些难看了,特别是在国内第一部武侠小说《江湖奇侠传》完结之后,《红玫瑰》的热度就开始越发下降。

  武侠小说跟风者有之,但平江不肖生自小便文武双修,于武术他与各位名家都有所切磋交流,于文他毕业于法政大学,甚至留学东洋。

  谁又有他这样的文学底蕴,能够写出《江湖奇侠传》这样的传奇巨著?

  至少在郑信臣目前的审稿之中,大多数的稿子都逃脱不了才子佳人,往往缺了那一份“侠”的豪气干云。

  “嗨!”叹了一口气,郑信臣坐在了自己的书桌面前,上面还摆着一叠稿子,应该是年前送来的。

  他年前甚至都不愿意去看,无他,只想留个好心情过個年。

  桌子上还有一张纸,上面是年前杭城《红玫瑰》的销量,竟然连个五百份都卖不到,杂志社又不是慈善机构,再这样下去肯定得倒闭!

  要知道沪市的《良友》杂志可是动辄4万余的销量,《小说月报》更是在国内文坛有着举出轻重的影响力。

  如今的杂志社连人家的零头都够不上吧?

  想到这里郑信臣长长呼出一口气,随后劝慰自己说道。

  “莫生气,莫生气,生气不顶用。”

  “我还是看稿罢!”

  他拍了拍自己的脸,看向面前的稿子,眼神坚定了一些。

  说不定这些稿件里面有可看的呢?

  凭着这股劲头,在磨蹭了一个小时之后,他终于开始看稿子了。

  半个小时之后,他叹了一口气,又将一份稿子扔到了纸篓里,自言自语地说道。

  “要不还是到家中睡个回笼觉?”

  实际上杂志社定的开工时间要到正月十五过了之后了,他今天只是一时兴起而已。

  刚刚走到门口,他随手倒了一杯茶,又折返回来,盯着那叠稿件看了又看。

  “要不...再看看?”

  这回他倒是没有按照顺序看了,随意在稿件里面翻找,可在看了好几篇之后,还是有些泄气。

  “真是毫无新意啊。”

  他忍不住骂道。

  这个时候,他瞥见稿件里面的一个角落,露出的半张卷面上十分灵动瘦劲的笔触,眼睛亮了一下。

  就像是后世的阅卷老师一般,这个时期的编辑同样对于字迹好看的作者情有独钟。

  内容就算是不怎么样,但是至少看的舒服不是?

  随即他就将这份稿件抽了出来,自言自语地说道。

  “这是最后一份。”

  “书名叫......《射雕英雄传》?”

  “倒是有些意思啊。”

  谁知道他这一看,就再也没有办法将眼睛从稿件上抽开了,剧情就像是有魔力一般将他牢牢的吸引住。

  他如一只快要渴死的鱼一般疯狂的吸取着水分,一字一句的看下去,连一个标点都不愿意放过。

  “......那道人走得好快,晃眼间已在十余丈外,却也不是发足奔跑,如此轻功,实所属罕见。”

  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

  “没了?”

  “这就没了?”

  “就这么一点?后续剧情呢?”

  郑信臣拍案而起,好像作者就在他面前一般,原本冻得有些发白的脸上,此刻十分的红润。

  好半天他才平静下来。

  “好!好!好!就是这个稿件!”

  连说三声,他立即套上外套,将稿件宝贝地收好放进信封里面,随后夺门而出。

  接下来的一个早上,他接连出现在《红玫瑰》杂志社各个骨干的家门口,在这个时代电话还依旧是奢侈的事情,就算是杂志社有配,个人的家里也很少有接线的,所以不如直接上门。

  “文照!文照!快开门我知道你在家!”

  “邵世云别吃了,快看快看,这里有一份极好的稿件!”

  “现在就跟我去杂志社!”

  “什么休假?都休息了快一个月了还休息,你当杂志社做布施呢?”

  “下一期的杂志马上就得出来!”

  “什么?没有稿子,现在有了,有了这篇其他的不重要了。”

  “小说名叫做《射雕英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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