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剑仙正文卷第一百三十四章赵国什么时候这么猛了?“干他娘咧!这么容易?!!!”罗德旺都快疯了!
这是齐国在南方最大的马场啊!
数万匹马,就他娘的百来个人在看着?
只一波冲锋的,然后马就到手了?
你们这是得多么自信啊?!!
其他那些禁军也全都疯了!
兴奋到难以自已!
这是曾经席卷天下战无不胜的齐军?
五千人被他们当靶子射,养着数万匹马的马场军营比娼馆里面的妓女腿都松,就他娘的一百来个人在看着?
这是无敌的齐军?
刚刚他们杀进来的时候,除了最初二三十个发现不对劲的齐军想要骑马逃走被射死之外,剩下那些一个个都他娘跟大爷一样,几乎毫无察觉!
青天白日,有人在聚众赌钱,有人喝喝得醉醺醺,居然还他妈有人在白日宣淫!
他们冲进去挥刀剁人的时候,某个屋子里面,那个白日宣淫的傻逼居然一脸愤怒地大声呵斥,问来人是谁的部下,不想活了吗?
“老子是上将军的部下,砍的就是你这腌臜东西!”
让这禁军战士佩服的是那女子,明明浑身上下不着片缕,看见他一刀剁了这齐军狗头之后,竟丝毫不慌。
一边从容的穿衣服,一边在那问:“爷,您是赵国军人吗?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在那瞬间,这名禁军差点当场落泪,想要说点什么,却又不忍心。
然后还是这女子主动笑着说:“没关系,能看着这群畜生被砍杀,也算畅快之事!”
……
……
就在宋煜准备吩咐众人收拢马匹的时候,那边远远的,传来那少年变了形的“嚎叫声”。
一声又一声,使得原本有些喧嚣,杀气腾腾的禁军战士们顷刻间安静下来——
“娘,娘!你看见了吗?赵国的军队打过来了,他们来救我们了!娘你看见了吗?”
很多人眼圈当场就红了。
一群刚杀完人的汉子全都别过脸去,用力的抿嘴。
罗德旺使劲用手擦了下眼角:“他娘的,风这么大,迷了老子的眼睛!”
少年骑着白马,风一样的冲过来,在众人面前十几丈外勒马。
胯下白马一声嘶鸣,高高的扬起两条前腿,重重落下。
一群禁军全都看呆了!
这骑术简直惊为天人!
别说马鞍,连个缰绳都他娘没有,这小子竟然抓着马背上的毛就能人马合一?
少年眼圈微红,人微喘,眼神中有期盼,也有一丝紧张。
“你们是赵国军人吗?是来救我们的吗?”
他看向唯一没穿盔甲,穿着一身三品紫袍的宋煜:“您是他们的大官儿吗?”
宋煜深吸口气:“小兄弟你这白马不错!”
“您也觉得不错是吗?小白可厉害了……咦?您这匹马更好啊,赵国也有这种宝马?比我的小白还好,可惜都是公马,要是一公一母,它俩的后代肯定厉害!”
一群禁军战士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十几个穿好衣服出来的女子,几十个养马的马户这会儿全都战战兢兢躲在一旁,小心翼翼的观察,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命运将会是什么。
但眼神中都带着强烈的期盼和渴望。
是来救我们的吧?
真的是来救我们的吧?
宋煜看着少年:“小兄弟你叫啥名?”
“爷,我叫张二郎!我可会养马!还会牧马,相马也厉害着呢!您带我们走吧,我们去给您养马,带我们回赵国好不好?我帮您把这片牧场的马都收拢过来,我跟马王关系可好了!它能带着所有的马走!”
张二郎迫不及待地把想说的话,能说的话,一口气全都说出来,然后一脸期待地看着这个相貌英俊,穿的也漂亮的大官。
宋煜认真点点头:“好!”
……
……
张二郎带人去收拢马匹了。
宋煜跟罗德旺以及几个军官在军营最大的房间里。
还有三四个胆子比较大,也敢说话的马户,以及一名女子。
就是刚刚面对杀人场面从容穿衣问话的女子。
“你们谁知道海州那边有多少守军?”宋煜问道。
“大人,小女子知道,”唯一的这名女子轻声说道:“那边城外军营里面,共有守军三千多人,对外宣称一万,有七千是吃空饷的。”
众人:“……”
罗德旺忍不住问了句:“小娘子你怎么知道得如此清楚?”
女子苦笑了一下,说道:“家父是城中一名小吏,有时候会被叫去军营那边做些文书之类的事情,因此对这些知之甚详。”
一名军官看着女子欲言又止。
女子道:“是在好奇,我这种也算有点身份的女子,为何会沦落到这种地步是吧?”
这女子谈吐不凡,相貌也算有几分姿色,众人对她身上发生的事情,确实都有几分好奇。
“我是被抢过来的,刚才被一位军爷杀死的是负责马场的军官,上月他把我抢过来……”
她幽幽说道:“这种事在海州城一点都不奇怪,我父亲也无力阻止。”
宋煜问道:“除了城外三千多守军之外,城里是什么情况?”
女子道:“城里基本都是汉人管汉人,当然,那些给齐人权贵当走狗的汉人大多也不把自己当汉人,他们都以成为齐人为荣。除了一些齐国贵族之外,城里真正的齐人并不多。”
罗德旺道:“也就是说,海州其实还是以汉人为主?”
女子脸上露出几分嘲讽,点点头:“对,但是汉人地位最为低下,绝大多数连‘民’都不配当,属于奴隶,被齐人打死活该。像我父亲这种小吏,算是贱民吧,比奴隶高一等。”
罗德旺和其他几个军官眼中全都露出怒火。
但又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这种感觉很憋屈。
女子道:“齐人数量远不如汉人,除了那些过来作威作福的权贵之外,普通人并不喜欢这边的气候,这么多年过去,海州依旧是以汉人为主,只要攻打下来,能守住的话,各方面甚至不需要重新适应……”
罗德旺嘴角抽了抽,道:“上将军,咱这点人,打下来也守不住啊……”
宋煜点点头:“没错,现在即使打下来,我们也守不住!”
一共才七百来个人,打游击没问题,但要说守城那纯粹是扯淡。
就算能像楚州城那样,引起所有百姓的共鸣,这么做的意义也不大。
回头北齐随便派一支大军过来围城,就被彻底困死了。
还没到真正北伐的时候。
这次主要是搞马,另外也是打打前站,探探北齐虚实。
“另外,这么做的话,回头城中百姓也会遭殃。”宋煜一脸诚恳地看着女子说道。
罗德旺跟几名军官都沉默的点点头。
女子这些人齐齐叹息一声,也明白宋煜说的有道理。
“不过那个只有三千人的军营,咱们倒是可以去给端了,而且不能只打他们一处,否则回头城中百姓依然还是容易遭到报复,要打,咱就打个狠的!”宋煜说道。
罗德旺当即捶着胸口,几名军官也学会了,胸口都捶得哐哐响。
宋煜看向几个养马的人:“你们家人是不是都在这里?城里还有什么亲人吗?”
有人回道:“大多数人家眷都在这边,只有少数几个有在城里干活的家人。”
宋煜问道:“你们可愿意跟我回赵国?”
几人几乎异口同声:“愿意啊!”
能回祖国做人,谁愿意在这边当奴隶?
宋煜道:“那就这样,待会我们去攻打那三千人的军营,你们若是想要回赵国,就立马进城去接家人,只要回到这边,我让人带你们回去!”
“但要切记,千万不要走漏风声,否则我们这群人离开容易,你们……可就难了!”
尽管告密的可能性不大,意义也不大,但还是需要提点一下。
女子微微皱眉:“虽然那边只有三千人,但您这才六七百……”
罗德旺哈哈大笑道:“这位小娘子无须担心,我们前晚刚刚干翻北齐亲王齐珏率领的一万精锐,五千被我们这七八百人所杀,剩下五千,在楚州城被全城百姓给杀个干净!区区三千人,我们还没放在眼里!”
女子跟几个养马的马户全都目瞪口呆,说实话,他们根本不敢相信这话。
什么时候赵国军队也能这么猛了?
要真这么厉害,当年能亡国?
还有,百姓也能击杀齐军精锐?这是开玩笑的吧?!
不过眼看着这些军官,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满身血污,那血迹早已干涸发黑,确实不是刚刚形成的。
除了穿紫袍的宋煜看着很感觉……咦?紫袍?!!!
女子这才猛然间反应过来,不敢相信地看着宋煜:“您是赵国三品以上的封疆大吏?”
她听父亲说过,赵国官场对穿着要求十分严格,不同级别官员穿的衣服颜色都有规定。
低级的她没太记住,但三品以上是紫袍,却是记得很清楚。
之前根本没有意识到,压根没往那方面去想。
如今却骤然发现,领着一群如狼似虎骑兵掀翻马场的年轻人,居然会是赵国三品大员!
宋煜笑了笑,道:“出征时候穿的,没来得及更换,让你见笑了。”
一群人顿时都傻了。
赵国已经变得这么强大了吗?
不仅军队猛如虎,朝廷的大官也如此有胆气?
三品大员啊!
真正的封疆大吏,这种级别居然敢带着一群人冲过来抢马?!!!
有几句话不吐不快。
昨天问了句有多少人是用起点活动的赠币看书的,其实白问,因为第一时间看的,肯定都是起点币,那些用赠币的,需要四十八小时后才能看到。
因为不光我的订阅在掉,哥们的书也一样,掉的比例都差不多。
我在意的不是赠币本身,而是剧情是否有问题。
然后有朋友提到后宫问题,我之前说过,我的主角是个俗人,贪财好色贪生怕死这些毛病都有。
但迄今为止没睡任何一个女人,接吻我都给改了!
第二卷头几章跟侍女关系那块,我也觉得不太适合,但改了我没说,因为没影响之后剧情。
别说女主,本书人物栏目前连个女性配角都没有,怎么就后宫种马了?
男主优秀,女人对他生出点好感,就是他的后宫?
那都市里面的那些男神岂不是后宫佳丽三千了?
另外有人跟我说逻辑问题,连载作品确实不敢保证所有逻辑都天衣无缝,但我确实在剧情上下功夫了,大的逻辑线肯定没问题,因为我能写出来的故事几乎都有原型,无论多离谱,不信你自己查去!
如果真有不通畅,你帮我指出来我会修改或者打补丁。
但你自己说了一目十行看书,兄弟,你一目十行把所有逻辑线都漏掉,然后回头说我逻辑有问题?这公平吗?
再说“宋吹”,这就更无语,一个故事里面我不塑造主角,难道要拼命吹配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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