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詹姆兰尼斯特
“摄政王殿下,让那小子跑了。”佛列蒙的俊脸上此时全是烟灰,一场大战下来,烟火和汗水全部凝结在脸上,但在詹姆看来,远比在君临时帅气。
“妈的,让那小子跑的不是我,而是他的手下。传令,杀死全部俘虏,然后立刻追击。”詹姆对佛列蒙下令,“安排骑兵,联系梅温,让他的步兵快点进发。告诉他,明日步兵必须抵达风息堡城下,如果失期,我就把他脑袋第一个扔到风息堡内。”
大火将风暴地秋冬留下的枯枝一次点燃,詹姆觉得,这可能是风暴地近几十年以来最大的火。
佛列蒙终于聪明了一次。
他率领的骑兵击破一支黄金团的小队,抵达风息堡城下时,那男孩果然没有忍耐住,率领着骑兵和战象向他冲击而来。詹姆觉得,如果那位琼恩克林顿还在,一定不会犯这样的错误,而若是那男孩能够小心谨慎一点,也不至于被他牵着鼻子走。
在与那男孩短暂接战后,他丢下一些倒霉蛋,而后边打边退,直到将男孩的骑兵和战象引入佛列蒙的角鹿场。
事实证明,即使詹姆对风暴地没有劳勃熟悉,但也比这位冒牌货了解得多。
角鹿场、小石摊、白鹿原、三角岭,年轻时他随着亚瑟戴恩爵士在此绞杀御林兄弟会,走遍了这里的林场、石涧,几十年过去,当初的一个地点依然历历在目,一个个名字依然能够叫得清楚。
那是他的黄金岁月,是他的激情年代。
下完令,他没有停留,从残留的焚烧痕迹上走过,带着自己的骑兵快速向前,将一切落单的黄金团勇士收割。
他们在角鹿场一共相较了三次。
第一次,他利用佛列蒙埋伏的骑兵,将男孩和他追击的骑兵和战象冲溃,进行了反冲击。受惊的战象反而成了他们的助力,他看到战象疯狂溃逃,踩踏着黄金团的战士哞哞奔跑。
而冒牌货在这场战斗中的表现看起来并没有向少狼主和血狼女看齐,而是真的像个初上战场的年轻人,遇到了意外情况后,便彻底失去对军队的管理。
詹姆和他的骑兵抓住机会,调转方向与埋伏的佛列蒙轻骑兵一起将冒牌货的追兵包围。若不是战象实在疯狂,他确信,那个小男孩可能会被他生擒活捉。
那男孩显然没有从第一次失败中吸取教训,或许,被他包围时,似乎彻底看清了他的军队数量,于是第二次他们在角鹿场相遇时,男孩带了更多的军队,而且负责指挥军队的军官也更加富有经验。
黄金团开始稳扎稳打,詹姆几乎没了速胜的希望。
但他似乎突然发现年轻人的弱点。于是他命人将王家的雄鹿旗和他自己的金狮旗打了起来,彻底向对面的年轻人宣告自己的身份,然后用王后给自己的缝制的斗篷将第一场战斗中俘虏的军官莱斯维尔培克的碎脑袋裹起来钉在了树上。他没有忘记用培克在黄金团服役换回的金圈挂在钉上。
他相信,男孩看得懂他这么做的挑衅意味。
呵,他不是认为自己是被魔山砸碎了脑袋的小王子么?现在有个被包裹在金色斗篷里的碎脑袋呢。
他没有等待多久,便等到了勇士团的猛烈冲击。他的骑兵在狭窄的御林道路上拼死抵抗,他们就在这里野蛮血腥地鏖战了一天。
到了傍晚,当他派出的小队已经沿着微笑骑士击垮史蒂芬拜拉席恩的小道越到黄金团身后的时候,主攻方变成了狮子。
他亲自吹响号角,于是他的大军从三面齐出,黄金团在这种意外下,顿时溃不成军,就像当初的史蒂芬拜拉席恩一样。
如果这位冒牌货多学学历史,或许他会知道如何挽回错误。不,他永远也没法学习这段历史。失败者的丰功伟绩,随着他们失败,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微笑骑士和西蒙托因在分别死于亚瑟戴恩和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手中的时候,他们的一切都开始烟消云散——除了那位与微笑骑士交手便视为毕生荣誉的年轻人记忆中。但那个年轻人也终将慢慢走出亚瑟戴恩等前人为他划好的领域。
天色转暗,在第二次的战斗中,他没有将战果继续扩大,或许,这是小伊耿还愿意尝试第三次的原因。
第三次,他让骑兵撤得更远了。他觉得诸神都在帮助他。
风向从那时起变成了自西向东,呼呼烈风,他觉得是自己西境的身份在加持着这特殊意义的大风。
第三次他没有耗费太多心力,也没有折损过多士兵或者战马。他命人将数座山头全部点起了大火。秋冬的枯枝和散落的树叶,跟随着大风,将所到之处全部点燃。
他在战场上几乎能够听到黄金团的雇佣兵在仓皇撤退。他命令佛列蒙派出勇士冒着可能被大火吞噬的危险,尾随截杀,这加速了黄金团的溃败。
三战三捷让他身后的军官、士兵和随从们欢呼雀跃。
听到命令后,一部分人留了下来,开始执行他的命令,而剩余的,则开始冒着焚烧后森林的青烟穿越狭窄的通道,直逼风息堡。
“殿下,这些战利品?”佛列蒙看着黄金团尸体上挂着的各种黄金、宝石的饰物,看起来十分心动。
“这些战利品属于最终的胜利者。”他拉着缰绳,冷漠地看着眼前的军官,“告诉我,我们是否已经胜利了?我们是否已经将冒牌货的人头砍下,挂在了君临的城墙上?告诉我,我们是否拿下了风息堡,彻底掌控了风暴地?”
“殿下,我感觉答案都为‘否’呢,”佛列蒙带着不在意的笑意,“哎,真是扫兴,您最好也告诉梅温,这些战利品都不属于他,妈的,这小子没有领地,肯定想要趁着战争发一笔,他小子还欠我一堆金龙呢。”
“风息堡里没有黄金,但兰尼斯特会把这种缺憾补齐。”詹姆把这当作允诺。
第二日接近傍晚时分,梅温才率领后续的步兵陆续抵达,他们几乎就在以前提利尔扎营的地方重新打下帐篷,就连木桩都省了。
当他在帐中见到梅温的时候,他连连跳脚,十分遗憾自己没能参加鹿角场的战斗。
“你太迟了。”詹姆看到他后立刻说道,“我让你不要离得太远,以便能够随时支援前方的战斗,可你慢到战斗打完,也没能参加。”
“这能怪谁呢?我还有一个指令是不要离得太近,让敌人发现。”梅温苦恼,“哎,大人,几千人的步兵,走在老林子里,冒牌货只要登高就能看到您的源源不断的援军,要是看到,他非得吓破胆子不可,哪能与您在那战斗?我觉得您的胜利也得分我一点。”
“你若是拿下风息堡,全给你也没事。”詹姆懒得理会他的笑话,“妈的,要不是那座城堡姓拜拉席恩,拿下来送给你又能如何?但你行军速度确实太慢!”
“您说慢,那就慢咯,我见到身穿狮子纹饰的尸体,怎么也挪不动脚步,非得把他们埋好才忍心走嘞!”
“我们在打仗!”詹姆恼怒,突然加大了声量,连自己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是拿下风息堡,不是为了给死人收尸。”
“你让我今天到风息堡城下,我已到了!”梅温愤然。
帐内一片沉默。
“我很抱歉,爵士。”詹姆颓然坐下,感觉心惊肉跳,不知所谓。
“殿下,您没什么可道歉的,不过,我得提醒,除了城里的那个冒牌货,没有人拿下过这座城堡。甭管如何,我没有信心。”梅温显得有些丧气,无奈地摊手,“要是我们有头龙,也许城里的士兵会把冒牌货脱光光送到您的军营嘞!”
帐内的军官开始偷偷发笑。
我老姐可能会感兴趣。
“黄金团经过三场败仗,残兵败将已经退守城池,但只要有几百人还在防守,这座城市就稳如山岳。”詹姆感觉心乱如麻,坐卧难安,竟开始对着手下的军官分析众所周知的乏味事实,“我们必须加紧攻击,给这帮佣兵加大压力。”希望他们不善守城战。
“大人,如果方便,您最好让学士再抄写收买这些雇佣兵的条件,扔到城内。”梅温装作哀叹和垂头丧气,“这些野蛮的佣兵大概率不识字,学士的文字虽然要给瞎子看,但他们自然会揣测您的条件。”
“您真是聪明,不过,温达学士已经在抄写啦,而且,我们今晚就可以让弓箭手把羊皮纸射入城中。”佛列蒙打着哈欠将话说完,“希望他们晚上举着火把看字的时候,把自己的胡子烧掉。”
“既然你没有信心拿下城堡,便为我建云梯、攻城车、攻城锤、跨河梯和投石车,”詹姆立刻站起身,“等会我会告诉你分别需要多少,妈的,三日后我就要攻城!”
“三天?”梅温惊呼,“三天我怀疑是否能够为士兵建好军营?”
“你大可以怀疑,但建不好,我就把你的人头扔到城里。”
“妈的,我可真惨。”梅温大倒苦水,“我打小就姓萨斯菲尔德,从没想过自己的人头和风息堡这么有缘。”
萨斯菲尔德颇善建造,在君临时,梅温就统御着萨斯菲尔德的一支弓兵部队,几乎是红堡的核心守备力量。
海上的劲风吹着战旗猎猎作响,冰冷的海风,将他的脸冻得发麻。
詹姆如期望看到了准备妥当的各式攻城器械,但这几天以来,风息堡没有半分可能打开城门,让他进入的意思。
箭在弦上,已不得不发了。他不知道,又要有多少士兵将要死在这座城下。
“告诉他们,明日便是总攻之时。”这根本就是无意义的事,敌人如果愿意接受他的条件,早就接受了。
城里的不是艾德慕徒利,也不是其他诸侯,他与现在的城主,没有任何媾和的可能。
他说完,便返回自己的大营,与军官们商定明日一早的进攻计划。
会议结束后,他想躺下休息,但翻来覆去,始终无法入眠。
听人说,能够在大战前酣睡的,才是真正的勇将和猛帅,但他觉得,能够在大战前酣睡的,多半是蠢货和笨蛋。
“殿下!”在模模糊糊之际,他突然听到了外边的声音。
“殿下!”他确信了那是泰陀斯的声音,于是睡眼蒙眬地经过侍从威廉普莱斯顿旁边,打开了帐篷的门。
“如果黄金团有人过来投降,你最好快点说出来。”他看着泰陀斯道,然而泰陀斯却保持沉默着。
“如今的消息越来越残忍了,殿下。”泰陀斯说完之后递上了书信,“我担心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扰您休息,便先拆开看了,但我确信上面记载的,与鸡毛蒜皮没有任何关系。”
他感觉心脏被压了一下,于是茫然地举起了断肢接信,意识到问题后,再次颓然用左手接过。
“我不想烧掉自己的胡子,”他看向泰陀斯,“告诉我是什么消息。”
“殿下,托曼国王遇刺身亡了。”
【在阅读模式下不能自动加载下一页,请<退出阅读模式>后点击下一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