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布蕾妮
婚礼在海边举行,布蕾妮没有丝毫意外。整个维斯特洛,婚礼在海边举行的,除了塔斯岛,就是铁群岛,唯一不同在于,塔斯岛信仰的仍是七神,而铁群岛信仰的是淹神。倒不是塔斯岛没有圣堂,而是因为塔斯的传奇英雄“晨光”加勒敦就是在海边娶了他新娘,在大海的祝福或诅咒下,产下了他们的诸多子孙,即成为今天塔斯岛上所有的贵族和平民们的先祖。
阿莎认为,他们的欢宴将在派克城中举行,但事实上,在海岸旁的多石沙地,已由攸伦建起众多巨大的营帐,在最中央那座是由一整块巨大的金黄色海怪篷布做的顶,远远地,就能从高地上看到一只巨大的海怪趴在海滩旁。她听到旁边有人议论这座营帐究竟可以容纳多少宾客,又可以容纳多少舞者同时表演。
所以,显然,今天的宴饮环节,不会在城堡。
“这样最好。”阿莎穿着裙装骑马与布蕾妮并排而行,“这样就不用担心派克城里流血了。”
布蕾妮震惊于阿莎的大胆,小心地瞧了前后人马,确保无人听到她这番明目张胆的阴谋。
“不用担心!这种对话,只有我们两个和淹神能够听到。”她自信地说,“你也不用故意压低声音,否则连我都听不到你说啥了。要是你喊‘小心,卧倒’,我却疑惑地问你‘你在说什么’,那可就全完蛋了。”
“我曾听说,有人能通过口型判断别人说了什么。”
“如果攸伦或者他身边的什么人还能通过口型知道我说什么,我则认输,哈哈,我担心的不是有人能够能通过口型判断我说什么,我只担心我的淹神耳朵不够好,要知道,它老人家整天都在海里听浪的声音,任何东西天天听那种声音,也听不清人话了。”她昂着头,露出笑容,“要我说,它是个糊涂蛋。我湿发叔叔,哦,那个叫伊伦的,笃信淹神,已是淹神的祭司,整天祷告让攸伦完蛋,但攸伦还是好好活着,还活得一日比一日舒坦。”
布蕾妮疑惑地看了阿莎,一般来说,敬神的人不会绝不会这样调侃所信仰的神,就像布蕾妮绝不会用这样口吻去说七神。
接下来的路途中,阿莎像是闲不下来的孩子,向她随口介绍眼前铁群岛各种各样的人和他们的趣事。她介绍的人中有“理发师”纽特,该外号的由来是,他年轻的时候,能用飞斧给人刮胡子;她介绍驼子何索,他虽然是哈尔洛家的人,但早先已投靠了她叔叔维克塔利昂,阿莎记得,他一个儿子的人头被插在深林堡通向大海的道路上;除此以外还有葛欧得古柏勒的两个儿子、音乐家小伦伍德陶妮拉、歌者罗姆尼维纺等等。
这些人名就像布蕾妮曾劈砍过的木头一样,没有丝毫营养,而唯一的作用是浪费她时间。对她来说,这些人名和现在在路上飘起的各种各样的旗帜一样没有意义。
“我不认识他们,也不想认识。但我向你保证,如果他们向你举剑,我杀他们前,不会先想他们的名字或他们曾经做过的趣事。”
“我真是感动哦,塔斯的布蕾妮。”她露出惨淡的笑容,“刚好,我觉得有一个人你一定想认识,我早想介绍给你了。”
“在这座岛上,我唯一想认识的只有珊莎史塔克。”
“也许吧。看到旁边的那个大胡子的老家伙了么?”阿莎指着队伍稍前处的一个骑马老人,“你绝对会想认识他。”
布蕾妮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老头看起来很硬朗,花白的卷胡子将整个下巴完全盖住,上唇的胡子也一样野蛮地向两侧生长。他骑着黑色的马,没有打出任何旗帜,目光稳稳向前,好像有无数事沉在他的心底,或者他早已接受命运。
“我没有看到他有什么特别的。”老人身穿普通的灰色羊毛上衣,无袖的马甲和一张油腻惨白的破旧海豹皮风衣。
“他是史坦尼斯的首相。”她转头看向布蕾妮勉强笑道,“他与珊莎史塔克以及三姐妹群岛的某个贵族女孩一起被攸伦俘虏。”
布蕾妮惊愕地看向阿莎。
“他为何没有被史坦尼斯赎回?”布蕾妮惊讶地看向老人,反复确认,才觉得确实是那个洋葱骑士。他至少比她上一次看到的时候老了十岁,而从外形上看也至少瘦了二十磅。
“有人出价与其等重的黄金赎回他,但被他自己拒绝了。”阿莎笑着说,“我从未见过像他那样傻的首相或骑士,当然啦,可能除了你。”
这些话让布蕾妮更加疑惑,她忍不住投去疑问。
“他和你一样,是个真正的骑士。他为了保护一个小小子爵的女儿,放弃了被赎回的机会,当然,也让攸伦失去了将他卖个好价格的机会。所以咯,在被俘的日子里,他虽然是一国首相,却依然受尽苦楚。”阿莎像是用讲故事的口吻向她说着,“我受国王所托,保护史塔克的少女,我失败了;我受子爵所托,帮他照看爱女,我同样失败了——在子爵女儿被安全送回前,在她停止遭受不公待遇前,我绝不抛弃她,绝不同意别人用黄金将我买走。”阿莎学着洋葱骑士的口吻说着话,仿佛这些都是她亲耳听到的。
“若是有朝一日,我统治铁群岛,一定要把他的故事编成歌谣。我们铁群岛缺少这样的骑士,多的却是无耻的匪徒。呵呵,靠着劫掠为生,只能说明,他们是寄生在维斯特洛身上的藤壶,而不是自己捕食的海怪巨兽——藤壶何德何能能够成为玩家?”
布蕾妮没有听她对铁民的评价,仍在想着之前对话中怪异的地方。
或许这位洋葱骑士足够顽固,也或许有些迂腐而显得有些骑士精神,但……
“在铁群岛历史上,也曾有过疯狂的内战,互相劫掠、缠斗,但谁也奈何不了谁,所以,他们最终还是摈弃前嫌,以铁群岛之名共同对外出击,相互之间保持和平,我想,如果铁群岛之间可以,那么铁群岛和维斯特洛……”
“我不明白。”布蕾妮对铁群岛的事不感兴趣,“您不是说洋葱骑士要保护珊莎史塔克么,为何说他是为了保护小小子爵的女儿而放弃赎回机会?”
“我很抱歉,布蕾妮爵士。”
“抱歉?为什么?”
“你该问的问题是,谁要用黄金赎回洋葱骑士。”
“当然是史坦尼斯!”否则谁还会出钱买一个走私者出身的首相?
“呵,我怀疑史坦尼斯的仓库中是否还有哪怕一枚金龙。布蕾妮爵士,给钱想要赎回洋葱骑士的人是狼女。”
“那珊莎史塔克?”狼女既然愿意赎回史坦尼斯的首相,自己的妹妹没有理由放弃。
她觉得自己被彻底欺骗了。
“我有个叔叔名字叫维克塔利昂,我已和你说过。你看到他出现在婚礼了么?这可是他侄女的婚礼,他身体硬朗,不像我母亲,没有道理不出席,可他依然没有出现。他……”
“你知道狼女已经赎回了珊莎史塔克!”布蕾妮质问阿莎,斥责的声音引起了四周的注意,她只好降低声音,“你欺骗我!”
“我没有。”她目视着布蕾妮,沉静地回视着她,“我根本没有必要欺骗你,而且就算欺骗你,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提示你——是我告诉你洋葱骑士的身份的吧?”
珊莎已经被狼女赎回!
布蕾妮觉得自己出现在铁群岛就像个拙劣的笑话和诸神们有意做的恶作剧——如果她在海疆城没有遇到那两铁民、如果她在海疆城卖马的时候,耐心一点听取商人们的聊天而不是急匆匆奔向铁群岛、如果她听取波德瑞克的建议向临冬城或海疆城通报消息、如果她在船娘的船上谈论的不一直是席恩的私生子——太多太多的如果从她身边一个一个溜走,让她踏上铁群岛,搅入不荣誉的阴谋和乱局之中。
“如果我是你,我会开心,不是么?毕竟你想保护的珊莎小姐已经安全返回临冬城。呵呵,让我说回我叔叔——他在选王会中落败,太过急于扩建自己的长船、扩充自己的实力,于是选择亲自带队劫掠海疆城的造船料——这实在太蠢——结果被狼女俘虏——这简直就是狼女送给攸伦的天大礼物——被俘的经历让他再也难以对攸伦的权威发起挑战,尤其是他本人还是被攸伦赎回。呵呵,攸伦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将珊莎送回临冬城,并将自己的弟弟接回,他保密做得很好,呵呵,我阿叔维克塔利昂也是一样,至于他本人是真的想保密还是羞耻我就不知道了——我很抱歉,这就是原因,小姐,这个消息在我踏上派克岛才知道——我的叔叔一直不出现让我产生了一丁点怀疑。”
在这种情况下得知珊莎安全,布蕾妮没有感觉到开心,如果是其他时间,这个消息可以让她彻底放松——现在,她只有被愚弄的愤怒。
“所以,你可以选择,是现在离开铁群岛还是陪我把这个婚结完。当然咯,即使成功,我也没有漂亮的处女送你了,骑士。”
“如果我离开,对你的计划有多大影响?”布蕾妮愤怒又无力,觉得命运像面团,在被人随意戳捏。
“好叫你安心离开,或许没有影响。”阿莎目视前方,无悲无喜,看起来像个真正的女王。
布蕾妮握紧了剑柄,觉得挣扎无比,什么叫“或许”?
她望向前方,远处海岸上已经挂起了各种灯笼,只待太阳落下的时候,一个个点燃。旁边的沙滩上,成群结队的孩子沿着海岸奔跑,玩着开心的游戏。
队伍浩浩荡荡,她转过视线,看向在前方的有些老态的洋葱骑士,没由来,她拍马向前,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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