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布蕾妮
她与波德瑞克沿着奔流城与海疆城间的小道行进,越是远离奔流城,路上的行人就越少,到了最后更是荒芜一片。
他们越过了数道小河,挨着远古的丘陵几乎一路向北。
在路的两边时而就出现一堆白骨,她看到尸体头顶蓬松城一团的头发和头盔一起烂在土地中,微风吹过,透出头盔的毛发,随风摇摆,那是枯萎棕色。
远处的丘陵上也是一幅衰败的景象,四处的石头雕塑像一尊尊无名的神祇伫立,但陪伴他们的只有无尽的荒草和跨越山间、丘陵和溪水的寒风暮雨。
除了尸体之外,还有一张张破碎的车辆,它们被随手翻在路边,早已随着时间散架腐朽。
道路两旁仿佛是无尽的冷杉和山毛榉,遮蔽了本就昏暗的光线,让她觉得行走在永不休止的诡异黑暗丛林之中。
远古的山川与河流之王曾统治这片土地,叱咤一时的少狼主也曾在这条路上行走,如今落叶铺满道路,已是深秋后的隆冬。即使如此,王国的战事仍未停止,下一个春夏重新降临,这片土地也还将继续面临战斗厮杀。
马儿安静地行走在道路上,马蹄点点发出规律的节奏。
两边没有森林,到了夜晚,他们将无法躲避到森林,只能在离路远些的原野过夜。但如果一场冰雨降临,他们将无处躲避——一场冷雨会把他们全部带入地狱。
在这条荒寂的路上,好像永远也不会有一家客栈。
路漫漫,不断向着远方扭曲延伸,跨过多石的山丘,越过蜿蜒的山道。
丛丛溪流在脚下奔走,棵棵苍松无言地展示身姿。
枯草黄泥青石,冷风灰云落叶。
“这是去北方的道路么?”她问。
“什么?”波德瑞克问。
她怀疑这是去某个阴间的路。即使行走在黑夜之中,也比不上这种萧瑟惆怅更让她难受。
凯瑟琳夫人就是从这条路去孪河城参加婚礼的吧?
他们走过明显是战场的地方。这里乱石盘根,破烂的各色衣衫从石冢中探出,战马尸骨随处可见,倾覆的石头下,偶见鲜明的布料和暗色的金属,被水流冲击的头盔,翻仰在溪道中,泛着暗沉的锈迹和黑色的泥土腐物。
一些头骨被人打捞放置,一个个蹲坐在溪涧的石头上,眼眶蓦然地看着行走在路中的旅客。
“不!”布蕾妮觉得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景象,突然停了下来,下马,跳下溪涧,将一个个头骨聚拢,然后在另外一旁的土中刨出大坑,将一个个头颅放入埋好。
当她埋好后,波德瑞克从下游带回了更多头骨,于是两人合力再次刨了一个坑,将它们全部埋下。
“我讨厌这条路!”布蕾妮宣布。
之后没多久,她便看到另外一条更窄的路,她没有多想,便骑马走入。
她绝不愿继续在那条阴森的道路上行走。她想要离开无休止的山脊丘陵,河床乱石,更重要的是,离开片片兵甲,重重尸骨。
新路更窄,枯草更加茂盛凌乱,树叶将路面铺得厚厚一层,两边偶尔的云杉和士卒松挺拔粗壮,也有一些哨兵树向路边伸出奇怪的枝条,不断阻拦着他们。一些巨树的粗大树根将一块块早已铺好的石块胡乱地翻了角度,杂草从石块的缝隙中疯狂生长又枯萎。
布蕾妮不知道这条道路究竟通往何处,但方向仍朝着西北。
“爵士,我们没有路了。”前方明显已是人迹罕至的丛林。
“穿过去。”布蕾妮当先下马,走在前面。
如果是茂密的森林,那夜晚同样不会有人,而且可以在天色变晚时在丛林中寻找合适的栖息地,更何况,只要选一个适当的好地方,还可以生火,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她不怕野兽。
“这里明明是森林,那条小路也没有通向其他地方,为什么到这里就没了?是我们走错路了么?爵士?”波德瑞克小心牵着马,紧紧跟着她。
她不知道如何回答这种问题,但听到小男孩的声音还是感觉放松不少。
“也许这是某个古老家族的领地,后来被废弃了便成了这个样子。”塔斯岛以及风暴地也有很多这种地方。
他从小就听到塔斯岛一些废墟的传说。从传说中总结,废墟形成,总是离不开战争、瘟疫、海盗。如果这里也是某些家族的废墟,他们又是什么原因形成的呢?
这里是河间地,多半是战争吧!她想。
临近黄昏时分,他们在一棵巨大的橡木树下停下。橡木树的树根高高耸立而起,若是夜晚下起雨,他们可以躺倒在橡树隆起的巨大树根下。
“希望今晚不会有狼嚎。”波德瑞克沿着橡树的树根搬来一块块石头,稍稍垒砌起来,形成一个圈子,将他们沿着树根的怀抱围了起来,而后在圈内,给捡来的枝条生起火。
“丛林里总会有动物叫。”在野外永远别想安心睡觉。
布蕾妮从包袱中取出两根干瘪的胡萝卜喂给了两匹马,又分别喂了一块豆饼。
两人收拾完毕,背对着大橡树,围着火堆,烤着一点干瘪的香肠和一只午间打到的兔子。
燃烧的树枝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布蕾妮看着火光,似乎一下轻松起来,什么也没有去想。
她的盔甲被烤得发烫,感觉整个胸膛都暖暖的,一时困意上涌,但现在离闭目睡觉还早得很,她相信,只要走出森林就会发现,太阳其实仍未落下山。
“叮当当,叮当当,快看我的货物箱。”波德瑞克翻滚着兔子,小声歌唱着。
“新进的珍宝货满仓……”
“密尔的毯子铺在大老爷的书房,亮堂堂、美洋洋……”他哼唱着布蕾妮从未听过的小调。
“这是什么?”布蕾妮问。
男孩转过头,看着她,顿时脸变得通红。
“好像是我小时候,我母亲教我的唱的歌。”波德瑞克不好意思地说。
“好像?歌有名么?”
“可能叫快乐的小货郎。我记得不一定对,但应该是我母亲教会我的。”
“应该?这有什么不确定的?”
“我听塞德里克爵士说,我母亲在我四岁的时候就跟人跑了,我能想起她的就只剩这首歌了。”
“要真是她教的,那时你才四岁,肯定什么都记不得。”她的母亲在她年龄更大的时候去世,但她母亲却没有给她留下任何印象。
布蕾妮感觉波德瑞克的表情变得黯然。
“也许吧,爵士。这首歌可能是在之后什么时候学会的。”
“为什么你觉得这是你母亲教的?”
“她是杂货商的女儿,我觉得,她肯定希望我长大也能成为一名杂货商。可是,她走之后,我就被塞德里克爵士收留,一直都在做侍从,没有学过怎么做货商。”
“她肯定更希望你做骑士。你不是塞德里克爵士的侍从么,怎么又变成提利昂的?”
“萨德里克爵士在河间地的时候战死了——我觉得,我们今天埋的头骨中可能有他的。他死后,我就转投了罗里默爵士,后来他被泰温公爵吊死了,然后我就被凯冯爵士送给提利昂大人做侍从了。”
“你真不幸。”
“不,不,爵士,我觉得我很幸运。”波德瑞克连声道,“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可以服务骑士们,以及像提利昂大人以及小姐,爵士您这样的大人物。”
“我不是大人物。”布蕾妮说,“我是个怪物。”
“不,小姐,爵士,您不是。我知道。您是詹姆大人的朋友,您是真正的骑士。”他一副认真的样子,让布蕾妮觉得好笑。
“那首歌怎么唱的,唱完它吧!”
波德瑞克有些不好意思,在布蕾妮催了好几次后,他才别过头,慢慢继续:
“青亭岛的美酒一箱箱,一杯能润喉肠,三杯可解彷徨,妙美滋味,等您来尝;
里斯女孩漂漂亮亮,只因香水让人难忘,可知,可知,我这货郎正将它置放在旁;
您说挂毯,我这也有一张张,一方方……”
啪……
波德瑞克猛地停下,布蕾妮立刻俯身站起,手握向宝剑。
“谁在那?”布蕾妮喝问。
“不要拿剑!”一个老妇人的声音传来,“不要拿剑,我是来听曲的。”
“你是谁?”布蕾妮问。
这已是最近几天中第二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了。
“我,我是高尚之心的鬼魂。”来人凄然道。
在火光之下,布蕾妮看到,她满脸褶皱,皮肤苍白,眼睛血红,满头白发,年老驼背,极其矮小,倚在一根黑色的拐杖上,看起来就像一个小猴子或六七岁的小孩儿。
布蕾妮从未想过会在黑暗的森林中碰到这么一个怪异的老人。纵然不安,但她依然将手从宝剑上松开。
“你,您,这么晚了,为何会出现在这里?”鬼魂?
“这里是我的高尚之心啊,我住在这里,是你们闯到了我这里。”她拄着拐杖支撑着身体,看起来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
“高尚之心在红叉河南岸,这里是北岸。”她不敢置信。
“那里已经被狼群占据,它们向我嘶吼,追赶我,戏弄我,不让我在那安心停留,我只好回到这里了,这里是荒石城的边缘,我原先就生活在这里,我把这里重新命名为高尚之心。”
“你一个人生活在这里?”
“我已经一个人生活四十多年了。我听到了歌声,闻到了特别的味道,我想来见见你们。”她颤巍巍地说。
“等兔子烤好,我们会请你尝一尝。”布蕾妮说。
“不,不,我说的不是烤兔子。我说的是高尚的味道,也有血味。”
布蕾妮完全不懂。
“您需要坐下说话么?”
“我已经如此矮小了,巨人,您可以坐下,请让我站着。”
于是布蕾妮重新坐下,往火堆中添了更多的枯枝。
在火光之中,她看起来更老了,也更怪异了。
“您说,您是鬼魂?”
“我是鬼魂,一个早该死掉却一直还活着的鬼魂。请原谅我的出现,我太孤独了。原先,还有无旗兄弟会的人常来与我交易,可现在他们都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不会有人与我说话了,也没有人给我唱歌。”
“你是森林之子么?”波德瑞克问,他一出口便又脸红了。
“有人这么问过。我回答是,但实际上,我并不是啊,我可能只是一个矮小的侏儒而已。你们会和我交易么?”
“交易什么,如果您需要帮助,我们可以?”布蕾妮差点又要站起来,但看着“鬼魂”的眼神,慢慢又坐了下来。
“无旗兄弟会和我交易,我提供的都是预言,而他们送我酒,给我唱歌。”
“预言?”布蕾妮惊道,“您是,您是巫师么?”
“啊,有人会叫我森林女巫。我能提供预言,我之前以为那是预言,后来,觉得那也可能是愚蠢的梦,很多预言都已经被击碎了,而真正的预言永远都不会被击碎。”
布蕾妮完全听不懂。
她还是站了起来,慢慢靠近战马,小心安抚着马,然后从行囊中拿出牛皮袋,走向“鬼魂”,递给她了。
她提着袋子望向布蕾妮。
“我,我们并不需要预言。”布蕾妮轻声说。她不想与任何巫术沾上任何关系。
“那不是预言啦,那只是无聊的梦。我梦到了枣红色秀发、蓝眼睛的美貌处女,还有她的妹妹,一个狂野的血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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