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血滴子,张士诚宝藏

  我在综武当神捕正文卷第216章血滴子,张士诚宝藏一炷香时间悄然过去。

  快活林能够站着的唯有两人。

  一个是沈炼。

  一个是梳着金钱鼠尾的壮汉。

  此人名叫哈布陀,满清大内高手,最近来到中原执行任务,不想竟然被沈炼堵在快活林,当真是流年不利。

  满清粘杆处,麾下有一大批非常残忍歹毒的杀手,名叫“血滴子”。

  血滴子是一种特殊的武器,能够百步之外取人首级,是奇门武器中的奇门武器,哈布陀便是血滴子的首领。

  类比的话,相当于东厂大档头。

  “你就是沈炼?”

  “满清血滴子首领哈布陀?”

  “看来,咱们两个,今天只能有一个活下去,我觉得那个人是我!”

  “我觉得,你应该下地狱!”

  沈炼破空飞起,霸王肘轰向哈布陀的胸腹,金刚不坏神功悄然运转,手肘变得金光灿灿,好似擂鼓瓮金锤。

  哈布陀武功高强,经验丰富,心知血滴子这种奇门武器,对沈炼绝不会有任何效果,不如以正宗武功还击。

  昔年满清鼎盛之时,康熙曾派遣亲信入少林学武,学得数十门绝技。

  数十年过去,这些绝技早已在满清流传开来,满清供奉因此实力大增。

  三十年前,中原群豪相信辽国派出武士盗取少林绝技,便是因为有满清的前车之鉴,否则怎会轻信于人?

  哈布陀仰天发出怒吼,天边好似出现嗜血雄狮,声遏行云,波纹散溢,有形有质的声波,让沈炼退了半步。

  金刚禅狮子吼!

  借助狮吼功作为掩护,哈布陀凌空轰出拳劲,用的正是少林罗汉拳。

  罗汉拳是少林入门功夫,招式并无任何玄妙之处,但却中规中矩,既不会轰出强猛攻击,也不会出现错误。

  简而言之一个字——稳!

  至于从罗汉拳顿悟绝学,领悟金身罗汉的境界,还是赶紧去做梦吧。

  哈布陀肯定是没希望的!

  沈炼反手轰出一掌,紧跟着左手龙爪抓其肋下,双足好似利箭,对着哈布陀的小腹,发出连环不断的猛攻。

  哈布陀内息运转,周身骨骼关节劈啪作响,发出雷鸣般的爆响之声。

  佛门正宗,金刚伏魔神通。

  名字虽然显得有些俗气,却是一等一的炼体绝学,此法乃是数百年前,某位达摩院高僧,根据金刚不坏体神功口诀简化而来,虽然不入七十二绝技,却是外门七十二绝艺之首,以此神功筑基练武,能催动少林所有阳刚武技。

  哈布陀被沈炼搅了任务,回去之后必然会遭受责罚,心中狂怒至极。

  快拳连攻,利爪如风,便似有数十条手臂、数十个拳头同时击出一般。

  拳影如狂风暴雨,掌风拳劲却不见半点散乱,足见哈布陀根基之稳固。

  沈炼凛然不惧,以攻对攻,左手虎爪擒拿手,右手龙爪手,两只利爪好似天罗地网,把哈布陀网罗其中。

  龙爪手虽位列少林七十二绝技,实际上并不难学,只要内功足够深厚,气血足够旺盛,便能快速修成爪法。

  虎爪手是最为寻常的武技,虽然经过沈炼改进,却也无甚精妙之处。

  两门武功结合起来,却爆发出难以言说的恐怖威能,哈布洛无论轰出多少拳劲掌力,都好似飞鸟投林,落入沈炼的罗网之中,再无半分回旋余地。

  两人越打越快,石走沙飞,战场也变得越来越大,不足一炷香时间,快活林已经被轰成废墟、片瓦不存。

  哈布陀连连怒吼,如疯似狂。

  沈炼则以攻对攻,以硬碰硬。

  看起来像是王八拳乱抡,但拳脚所附带的力量,却足以搬山填海。

  “轰!”

  两人拳头对轰在一起,哈布陀被沈炼轰退三步,刚刚稳住身子,沈炼身体扭曲如龙,轰出一招神龙摆尾。

  “啪!”

  鞭腿重重轰在哈布陀肩膀,只听得咔嚓一声,锁骨被轰成碎块,哈布陀正要反击,沈炼已经飞掠而起。

  醉仙鹤,长空展翅连环击!

  醉猛虎,奔腾下山擒豺狼!

  醉神龟,铁蹄震宇傲啸吟!

  “轰!”

  哈布陀胸口挨了一脚,好不容易重新聚起的气劲,被沈炼一脚轰散,沈炼狞笑一声,纯阳铁山靠猛轰而至。

  “砰!”

  “砰!”

  “砰!”

  罗汉撞钟,声传十里,哈布陀的气血内劲被尽数震散,就连脑子都好似被震碎,迷迷糊糊,分不清东南西北。

  沈炼双手抓住他的双臂,随即用力向外一翻,伴随着咔嚓脆响,血滴子总管哈布陀的双臂,被沈炼彻底废掉。

  指如疾风,势如闪电。

  葵花点穴手点向其小腹。

  指风爆鸣,鲜血崩射,哈布陀的丹田被一击点废,武功付诸流水。

  “你……伱好狠毒……”

  “我再怎么狠毒,也不会用这种残忍的武器,百步之外取人首级。”

  沈炼从哈布陀怀中取出两个黑球。

  轻轻一扭,黑球变为两个半球,半球边缘处弹出尖刺,赫然便是大名鼎鼎的血滴子,能飞射出去斩人首级。

  实际上怎么形容呢?

  不好用!

  这东西实际价值没有那么高。

  如果让沈炼做出评价,就是看起来特别威风,实际上没卵用的武器。

  所谓的百步取人首级,说白了就是把利刃飞出去,甚至不属于擒龙控鹤之类的武功,就是纯粹的暗器技巧。

  “刷”的一下扔出血滴子,血滴子在半空中不断回旋,落入目标头顶。

  尖刺向内收缩,卡住目标脖子,随后继续快速旋转,把脑袋切削下来。

  从实用性的角度而言,甚至不如回旋镖,真有那么精准的操控力,扔飞刀不是更方便、更省力、更迅捷?

  另外,“百步”是虚词。

  意思是能够远距离攻击,并不是说真的能够隔着百步出招。

  一步是六尺,百步六百尺,也就是六十丈,轻功最强的楚留香,至少需要四次飞掠,才能够靠近目标。

  这么长的距离,完全可以用强弓劲弩狙杀,肯定比血滴子更好用。

  血滴子的强悍之处,在于会把杀戮场面弄得鲜血淋漓,给人强力震慑,并不是这种武器真有强力的威能。

  奇门兵刃在于出招奇诡,很大层面在于初见杀,如果没了神秘感,如果不能让人恐惧,基本上都会败亡。

  谁不想走堂皇正道呢?

  如果正经的打斗能取胜,又何必冒着巨大的风险去“出奇”呢?

  连哈布陀这位首领,也认为与高手对决的时候,不能用这种花里胡哨。

  哈布陀最擅长的武器功夫,是根据血滴子使用技法,发明的流星锤法。

  若非沈炼冲上来贴身近战,可能就要试试哈布陀迅如急风、动如雷霆、变如灵蛇、重如山岳的风雨双流星。

  流星锤练到炉火纯青境界,能够用连枷之类的招式,破解枪法格挡。

  当然,枪法练到高深处,也能以地龙翻身之类的招式,破解掉连枷。

  这东西就是互相破解,究竟能够用到什么地步,究竟是谁破解谁,全看使用者的根基、灵悟、战意、运气。

  强如风清扬,也只能淡然的表示

  ——这种事无法做出判断,或许你强一些,或许他强一些,关键就是看谁脑子更快、双手更稳、心性更狠。

  赤尊信精通天下所有兵刃,最擅长抢占兵刃优势,凭此来击败敌人。

  他和曲仙洲争斗数次,不知用了多少种克制之法,也没能破去曲仙洲手中那对流星锤,没能占据半分优势。

  为什么呢?

  因为他的境界没能压服曲仙洲。

  两人比斗不是破解,而是互破。

  沈炼把玩着血滴子,忽然对着远方掷出,只听一声爆响,快活林外面高高竖起的旗杆,被血滴子拗成两半。

  “哈布陀总管,我觉得咱们没有生死大仇,没有解不开的矛盾,咱们应该好好合作,合作能有更多好处。”

  “如果我说不呢?”

  “你是来执行任务的,任务失败有什么后果,我觉得你比我更清楚。

  尤其现在你武功被废,彻底失去利用价值,不对,准确的说,是对满清失去利用价值,对我们很有价值。”

  哈布陀恶狠狠的瞪着沈炼。

  沈炼出招实在是太狠毒,不仅扭断他的双臂,而且点破他的丹田。

  苦修数十年的真气,如今已经尽数散溢而空,千锤百炼的浑厚气血,飞速的消散衰竭,比常人还要虚弱。

  目前这个身体状态,就算沈炼直接放他离开,他也活不了几天。

  生命是宝贵的。

  忠义也是宝贵的。

  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取义终归是少数,哈布陀对满清的忠诚,比不过对生命的渴望。

  “你想知道什么?”

  “你先告诉我,丐帮送来的人藏在哪里,根据我得到的情报,这些人还没有送走,现在,带我去找他们。”

  “你为什么不问殷天鉴?”

  “原本我确实很想问他,但刚才打的太过激烈,震碎了他的脏腑。”

  “距离此地四十余里,有一处既不豪华也不寒酸的农庄,丐帮送来的人藏在那里,再过三天才会送走。”

  “都还活着么?”

  “活着!”

  “很好,咱们现在有了继续合作的基础,大总管,请在前方带路。”

  丐帮送来的并非富家大户,也不是什么世家子弟,而是寻常的孩童。

  既是拐卖,也是绑架。

  根据从全冠清那里得到的账簿,这些人会在三日后被分批送走。

  有些会被卖到烟花柳巷,有些卖到杀手组织,更多的则是卖到满清。

  全冠清有句话说的没错。

  他确实罪孽深重。

  所以,招待他的是东厂靳一川,而不是锦衣卫卢剑星,他会被靳一川榨干全部价值,在绝望中凄惨的死去。

  哈布陀冷冷的说道:“沈炼,我听说你是杀人不眨眼的凶兽,没想到竟然妇人之仁,真是让人感到失望。”

  “心有慈悲是好事,那证明我是有血有肉的活人,不是泥塑木偶。”

  “你可知自己错过了什么?”

  “苏州曾经是张士诚的地盘,你是不是想说,这里藏着他的宝藏?”

  哈布陀惊道:“你怎么知道?”

  转而似乎想到了什么。

  “你早就知道这里藏着宝藏,但却没有上报,看来是想独吞宝藏,你故意晚到几日,就是让别人去探路。”

  “哈布陀,你可真是好推理,我都不知道该说你聪明,还是说你蠢。

  如果我不是这么想的,那就说明你的推理错误,说明你的脑子不好用。

  如果我是这么想的,为了保证不泄露秘密,肯定会杀人灭口,你多嘴多舌的后果,就是失去性命,还是蠢。

  你觉得哪种蠢比较好?”

  哈布陀冷笑道:“哼!这有什么区别么?难道你真的想饶我性命?

  从我被你抓住开始,就注定会被你杀掉,我不求别的,只求你看在我老实交代的份上,给我痛快的死法。”

  沈炼点了点头:“哈布陀,我现在应该对你致歉,因为我小看了你。

  我被你的演技迷惑,我以为你是贪生怕死之徒,没有什么忠义之心。

  我错了!

  你不仅不怕死,而且对于满清非常的忠诚,你刚才做出的表情,对我说的那些话,全都是为了一个目的。

  ——让我上当!

  按照你的计划,接下来会说出很多有价值的情报,并且全都是真的。

  在我杀你之前,你会说出最后一条情报,这条情报非常有价值,无论怎么验证都是真的,但如果我,或者锦衣卫东厂的高手,对此进行布局……

  后果就是被粘杆处一网打尽。

  你真的是太厉害了。

  如果不是言语间有些急迫,我不可能发现你的秘密,你真的好厉害!”

  刚才沈炼确实上当了,觉得哈布陀在忠义和生命之间,选择苟且偷生。

  哈布陀不该说最后一句话,当哈布陀说出“给我痛快的死法”的时候,就证明他不怕死,连死亡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怎么可能会乖乖合作?

  在这一瞬之间,沈炼想明白哈布陀的计划,按照常理,沈炼应该对哈布陀虚与委蛇,试探出那些真实情报。

  现在却没有这个必要。

  沈炼已经猜到他在隐藏什么。

  线索来自于殷天鉴。

  殷天鉴不是被散溢劲力震死的,他死于一种非常强力的隔空拳法

  ——隔山拳!

  澹台灭明的绝学!

  哈布陀确实会狮吼功,原文:她这样的发笑,比哈布陀的“狮子吼”功还要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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