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八章:熊掌

  一口天价炒饭,老唐当场拜师正文卷第七百零八章:熊掌“逸哥,熊掌来了。”

  吴垒端着汤桶,送到了李逸跟前。

  听到他的话,直播间里,很多观众都开着玩笑,发起了弹幕。

  “什么?熊掌?”

  “是真的熊掌吗?”

  “喂?警察蜀黍吗?我要举报,这里有人吃熊掌。”

  “熊熊那么可爱,为什么要吃熊掌?”

  切着猪拱嘴的赵炆卓听到后,也冲熊鑫鑫打趣:“鑫哥,切的时候当心些,小心你的熊掌。”

  “信不信我给你一掌?”

  熊鑫鑫笑骂了句。

  前两天的食材准备他们也在帮忙,都知道李逸说的熊掌,其实就是猪蹄。

  熊掌是古代八珍之一,也是八珍里名气最大的一个了。

  《孟子》里的那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成功的将熊掌的珍贵刻在了后世之人的记忆深处。

  当年的楚成王在临死的时候,都还想着再吃一次熊掌,“虽死不恨”。

  但和象拔一样,熊掌也属于违禁食材,已经没办法再烹制了。

  不过也和象拔一样,熊掌也可以用猪蹄来替代,做成仿制菜,也同样可以吃出熊掌的感觉来。

  李逸打开了汤桶外侧缠绕的保鲜膜,掀开了汤桶盖子,一股浓郁的花雕酒香就涌了出来。

  吴垒离得近,闻了一口,顿时脸就红了起来。

  这种高浓度的酒精蒸汽是很容易上头的,酒量差的人,闻一下就有可能醉了。

  嗅到这股酒香,戴陇也来到了近前,向汤桶里看了眼。

  汤桶中的卤汤上方飘着一层油,下方黑漆漆的卤汤中,一只只深红色的猪蹄浸泡在其中,若隐若现。

  嗅了嗅酒香,戴陇满意的点了点头,笑道:“熊掌就是要用花雕,而且要舍得用才行。”

  “对。”

  李逸应了声:“不放够压不住那股腥气。”

  戴陇闻言一愣,好奇问:“你做过熊掌?”

  “没有。”

  李逸当即否认:“我看书里是这么说的。”

  早在他出生之前,黑熊就已经被列为保护动物,禁止买卖了。

  他要是说做过熊掌,那真就出问题了。

  听到他的解释,戴陇也没有多问。

  李逸的岁数放在这里,就不可能做过熊掌。

  “我是做过熊掌的。”

  戴陇笑呵呵的说道:“我年轻的时候在东南亚的酒店当厨师,那里做熊掌是没问题的。

  熊掌处理起来是很麻烦的,要先发它,再蒸,拔毛剥皮去骨,再用小火炖,一直炖出胶质来,所以最少也要提前一星期订才能吃得到。”

  听着他的讲述,一旁的吴垒咽了口口水,忍不住问:“那熊掌…好吃吗?到底是什么味道?”

  他的问题也问出了直播间观众的好奇。

  “虽然没什么吃的兴趣,但确实有点好奇,听说熊掌可以把牙粘下来,是真的吗?”

  “其实就是猪蹄的味道,可能还没猪蹄好吃呢!”

  “不懂别瞎说,八十年代以前还能吃到熊掌呢!熊掌比猪蹄肥厚多了。”

  “那得是野生熊瞎子的右前掌,冬天熊瞎子就是靠舔右掌熬过来的,熊瞎子的唾液会渗透到右掌里,让右掌更肥,所以右掌卖得最贵。”

  “那万一熊是左撇子呢?”

  “这个熊掌啊,吃起来像肥油,但没那么腻,又像厚唇鱼烂乎的牛筋。

  但有一条,吃完必须用热手巾擦脸,否则嘴就给胶上了,张都张不开。”

  “小辫刘:光发它就两整天,拔毛一整天,小火煨它两天一宿,我愣是不敢合眼,怕它烧干了。”

  “听说在霓虹国,吃熊掌是合法的,霓虹国熊很多吗?”

  “霓虹国不是熊多,是为了保护当地的原住民猎人。

  霓虹国当地有一种传统的冬季猎人,叫又鬼。

  他们是霓虹国当地的原住民阿伊努人,主要活动在青森县和秋田县之间的白神山地森林里。

  他们靠农耕和狩猎为生,住在山榉木森林的小村庄里。

  他们会在春季和夏季从事农业种植,在冬季和初春结队在森林猎熊。

  到了现代,他们还是有狩猎的传统,但已经放弃捕猎鬣羚了,不过还是在继续猎熊。

  他们是有猎熊配额的,每年可以猎杀上千只熊,霓虹当地吃的熊掌就是来自于他们猎杀的熊。”

  “卧槽!大佬牛哔啊!”

  “还有这种事?等我有钱了,去霓虹国吃顿熊掌。”

  “一份熊掌好像得五六千。”

  “对不起,打扰了。”

  戴陇看着显示屏里的弹幕,笑了笑,随即抬手指了下汤桶中的猪蹄:“熊掌的口感和猪蹄很像,但吃着还没猪蹄过瘾,不划算的。”

  李逸用漏勺捞着猪蹄,没有开口。

  戴陇是人精了,知道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

  这是在国内,他肯定不会明说熊掌是什么味道,只会说口感如何。

  但小孩子都知道,那些珍稀食材之所以被列为珍品,自然是有着独到之处的。

  古人的味觉和现代人没有区别,自然分得出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

  只是那些食材在古代就物以稀为贵,到了今日就更珍稀了。

  国家出台法律是为了保护物种多样性,是绝对合理的。

  不过要论味道,熊掌和猪蹄也的确是不一样的。

  羊肉,猪肉的味道都截然不同,更何况熊肉呢?

  熊掌的确有着熊类自身的特殊味道,但在烹制的时候,为了压制这种腥味,需要用到大量的黄酒和香料进行去腥增香。

  所以在吃的时候,它本身的味道已经很淡了,更多的是酒香味。

  这种用大量香辛料烹制的菜,区别的确已经没有那么大了。

  如果用同样的方式进行烹制,熊掌的味道可以达到95分,那么猪蹄的味道绝对是可以达到85分的。

  但这十分的差距,却代表着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获取量,几百上千倍的价格差距,以及不可挽回的高昂代价。

  所以两相对比起来,吃熊掌在如今绝对是件得不偿失的事。

  哪怕是合法,花一份熊掌的钱,都能买几百份猪蹄了,也根本不划算。

  除非将来某一天熊类养殖业变得发达了,价格被打下来了,说不定熊掌也会像其他肉类一样,走上每家每户的餐桌。

  然而,即便有那么一天,李逸也宁可吃猪蹄,也不吃熊掌。

  因为就像戴陇说的,做熊掌那叫一个麻烦,得有经验才行,不然根本处理不干净。

  况且做就他一个人做,吃就一堆人吃,靠!

  有那功夫,炖几锅猪脚,几十个人都吃饱了,何必浪费那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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