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二章:分筋错骨手!

  一口天价炒饭,老唐当场拜师正文卷第五百六十二章:分筋错骨手!【巧手烧雁鸢】刚一上桌,前厅所有人就都被惊艳到了,一时间惊呼连连。

  尤其是几位娘娘,惊喜的叫声已经快把房顶都掀翻了。

  “介个好好看哇!”

  蔡邵芬兴奋的拿出手机,对着盘中的菜猛拍。

  孙丽和蒋馨也满脸激动,站起身来,左右拍个不停。

  男士们虽然表现得比较淡定,但黄小明和陈建兵也都拿出了手机,默默的拍了几张。

  谢霆风坐在桌盘,神色复杂的看着这道造型惊人的菜。

  如果李逸早端出这道菜,他肯定屁都不会放一个,老老实实跟在李逸身后当背景板。

  这种级别的菜,别说他了,就是他曾经拜访过的那些名厨大师,也没人能做得出来吧?

  “都拍好了吗?”

  李逸拿着一柄修长的细刀,来到了近前,冲拍照的几人询问:“拍完了我可要下刀了啊!”

  “下刀?”

  孙丽惊讶的看着他问:“你要切开它吗?”

  “不然呢?”

  李逸抬了抬下巴:“这样你们也没法吃啊!”

  “别吧?”

  蒋馨急了:“这么好看的菜,切了多可惜?”

  “不切怎么吃?”

  “……”

  蒋馨迟疑的看了眼盘中羽毛根根分明,香气扑鼻的大雁,不舍道:“那要不就别吃了吧?这么好看的菜,吃了多可惜?”

  孙丽看了她一眼,笑了笑,随即冲李逸说道:“没事,切吧!菜做出来就是要吃的,反正我们已经拍过照了,它完美的一面已经被我们保留下来了,不尝尝它的味道,不是更可惜?”

  听她这么说,李逸就点了点头,拿着刀上走前来,将【巧手烧雁鸢】转到了面前。

  看着昂首挺立的大雁,蒋馨有些心疼,但终究没有再说什么。

  将刀尖倾斜四十五度,李逸瞅准了位置,先将刀尖刺入了大雁的头部,随后沿着脖颈一路向下,从头切到了尾部。

  随后,李逸拿过了两双筷子,左右手双持,一双从切开的缝隙中探入,夹住了颈部下方的骨头。

  另一双则扒开了后背处的糖羽和雁肉,夹住了后脊骨下方。

  随后,李逸微频的快速抖动着双手。

  在众人越来越惊讶的注视下,李逸手中的筷子夹着烧雁的骨头,竟然随着李逸的抖动,一点点的从雁肉中抽了出来。

  而雁身上的皮肉,则颤颤巍巍的脱落了下来,亮晶晶的糖羽一点点的碰在盘子上,发出了一阵清脆的碰撞声,宛如水晶一般。

  很快,李逸就将一整只大雁的骨头完整,全部抽离了出来。

  看到这一幕,别说现场众人看得目瞪口呆,直播间观众更是差点把眼珠子都瞪出来了。

  “卧槽!分筋错骨手!”

  “这也行?”

  “啊?怎么把骨头都抽出来了?这是炖得有多烂糊?”

  “不是,这也太假了吧?脱骨也不是这么脱的啊?”

  随着李逸将雁骨抽出,摊开的雁肉分落两旁,露出了藏在腹部的整鸡。

  整鸡出现后,一股浓郁的特殊鲜香味就迸发了出来。

  在平日里食用的各种养殖鸡中,农家土鸡要比饲料鸡的滋味更足。

  主要是因为土鸡的养殖时间更长,所食用的食物也更丰富,积累的风味物质更充足。

  而斗鸡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

  它作为一种用来取乐的玩物类鸡种,养来并不是为了吃的。

  但因为它用途的特殊性,养斗鸡的人往往会不惜成本,好吃好喝的伺候它。

  所以斗鸡的食物营养程度要比土鸡更高,身体所积累的风味物质也更加充足,滋味也比土鸡更好。

  不过它在选种的时候,标准就不是好吃的标准,而是战斗力。

  所以它的肌肉纤维会更粗壮,从而导致肉质会比较柴。

  如果想要烹饪,将它做得好吃,难度也更高。

  为了处理这只斗鸡,李逸特意提前两天宰杀,用料水腌了一天一夜。

  浸泡的料水中,李逸放了二十多种药材,去除了它的火性,让它吸收了足够的滋味。

  而它在和整雁一同烧煮了八个小时以后,也吸收了整雁的所有精华,更通过焖烧的方式,激发出了自身的特殊肉香。

  因此,在破背而出后,它散发的浓郁香气,瞬间就盖住了餐桌上其他所有菜的味道,霸道无比。

  “哇!好香!”

  在场众人在闻到这股香味后,都忍不住惊呼出声。

  “这道菜,吃的是这里面的这只。”

  李逸拿过刀来,熟练的将斗鸡拆分开来,一边解释:“八个小时的焖烧,已经把整雁炖烂了,所以骨头才能完整的抽出来。

  整雁的肉是已经烂了,虽然也可以吃,但已经谈不上口感了。

  不过里面的这只鸡熟成的程度是刚刚好的,软烂正合适。”

  很快,他就将斗鸡拆分好了。

  收起刀来,他开口示意:“可以了,吃吧!”

  在场众人早就按捺不住了,听到他的话,纷纷伸出了筷子。

  孙丽夹起了一块带皮的鸡腿肉,送入了口中。

  鸡皮入口,表层略显粗糙的颗粒感,口感和普通鸡肉略有不同。

  而它颇为Q弹的口感,也完全不像是炖了八个小时的样子。

  牙齿落下,内部的鸡腿肉受压,顿时释放出了一股浓郁的鲜美汁水。

  汁水的量颇为惊人,仿佛每一条肌肉纤维里都锁着一股极鲜的鸡汤一样。

  而在释放出肉汁后,那些鸡腿肉也没有失去活力,依然滑弹,充满了嚼劲。

  孙丽细细嚼着,表情几度变化,最终才将鸡肉咽下,开口惊叹:“这个鸡肉太好吃了!汁水怎么会这么足?好鲜啊!”

  “太牛了这个菜。”

  陈建兵也吃得连连点头,一边感慨:“如果天天都吃这样的菜,肯定谁都想当皇帝啊!”

  蔡邵芬笑着打趣:“里不就是皇上吗?”

  “我那是演的。”

  陈建兵笑道:“拍完了我不还是一样吃盒饭吗?”

  说着,他扭头看向李逸,由衷赞叹:“我以前一直觉得,古代的皇帝和现代普通人的生活也差不多,可能还没现代人幸福。

  但要是古代御厨都是你这水平,那皇帝可比咱们幸福太多了。”

  “那你想多了。”

  李逸笑道:“就算皇帝,也不可能天天吃这道菜,你要是有空,三五个月来找我喝场酒,那生活肯定比皇帝幸福。”

  “哈哈!那可说好了!”

  陈建兵兴致勃勃:“下次我把我老婆也带来!让她也尝尝你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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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倦怠期了,疯狂想开新书,满脑子都是新书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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