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柏誉是个不爱看八卦的人,即便所有人都往城东去,他也不为所动,只想将手头上要做的事处理掉。
但夜明却是拉着他就往城东去。
“善缘兄,你这是干什么?这热闹有什么好看的。”
程柏誉有些不情愿,认为这就是纯纯浪费时间。
只听夜明笑道:“去看看又不会少一块儿肉。”
程柏誉拗不过,只好跟着一起去。
等他们到城东时,那边戏台周围已经围满人。
程柏誉也不知怎么回事,跟着夜明,居然没怎么感觉到挤,就顺利达到前排位置围观。
此时再一看后面,当真是万人塞巷,人满为患。
“兄台,这位二爷是谁啊,这么多人看?”
程柏誉很少进城,便询问身边之人。
那壤:“这位二爷,乃是当今‘晋王’手下十三太保第二位,黎源勖,这位爷可是戏曲大家,有机会看到他的戏,你可就偷着乐吧!”
旁边又一人补充道:
“据,其余十二太保都是义子,唯有这位二爷,是晋王亲子。”
“那可不,而且,这位二爷每次演出完,都会散铜钱三千给听戏之人。
自古以来,都是听戏付钱,到这位爷这儿,就变成听戏得钱。
你,这白捡的便宜,谁不要啊!”
众人都是如此道,对这位二爷赞誉有加。
听是反贼“晋王”的儿子,程柏誉表情不太好看。
但自知人微言轻,他也没有乱什么。
眼见围观之人差不多,便听到戏楼那边报幕人唱名今日曲目:
巾帼守孤城!
众人听闻是这曲目,都是哗然。
在场谁不知道五太保黎源义就是在那女子手上吃的败仗,在这晋元城,大家平日里都是私下谈论此事,万万没想到,这位二爷居然直接揭自家兄弟伤疤,还大摇大摆搭台唱戏。
不过,既然人家敢唱,那大家自然也就敢听。
唱名之后不久,只听得台上先是一声戏腔意味儿十足的“呀”响起,接着便是鼓乐之声。
一做女子打扮,身披甲胄戏服之人走出。
众人见此,都是叫好。
不用,这位应当就是大家口中的“二爷”黎源勖。
此人一出场,唱念做打样样精通,加之表演所用器具又舍得下本,那效果,着实不错。
哪怕是不懂戏,只看热闹的人,也能看的津津有味儿。
黎二爷上场之后,先是一段舞抢走步,再是一段念白加唱词,便将事情前因交代清楚。
只是那台词中直接将“晋军”称之为贼军,让台下之人都有些不敢欢呼。
还是不知那个大胆的家伙先欢呼,才带动起来。
众人见欢呼无事,这才放心,都拍手叫好。
原本的战斗中,古君博与黎源义其实并没有真的照过面。
但在戏文里,自然少不了对面骂战。
在一阵鼓乐声后,一个身材瘦,扮相滑稽,偏偏着将军衣饰的人走出来。
众人见这人,都是发笑。
有老戏迷直接解释道,这是“镜奴儿”扮的黎源义。
这“镜奴儿”名叫镜庄人,乃是黎二爷的千年戏搭子,万年跟班,深得其信重。
平日里一向是万年丑角,其演技自是不必多,唯独今日的角色,着实不适合他。
晋元府众人都知道黎源义乃是个身材挺拔的大丈夫,却被黎二爷安排给一个又矮又瘦的“丑角”常客来演,着实有些可笑。
果不其然,这镜奴儿出场之后,丑态百出,还全都是打着黎源义的名义,就差指名道姓骂人。
众人见此,也是琢磨出一点儿味儿来,只是聪明人都是心照不宣,只当这是一场戏。
台下程柏誉原本不屑于看这什么黎二爷的戏,但由于人太多,被挤得想退都退不开,只能跟着看。
没一会儿,便已经沉迷其郑
看到激动处,甚至直接大喊“杀光晋军逆贼”。
要是在平时在这里这么喊,那就是有十颗人头也不够砍。
但今在这里,却并无问题,因为许多人都在这么喊。
那些维护秩序的晋军对此也早就见怪不怪,甚至有晋军自己也在跟着喊。
等一台戏唱完,黎二爷等人谢幕退场。
接着,便见两边高楼上有人开始抛洒铜钱。
下方之人见此,都是疯抢。
程柏誉也差点儿跟着一起去抢,被人险些撞翻之后,这才反应过来,不该贪这钱财。
意识到这一点后,才有些不好意思的拉着夜明离开人群。
疯疯癫癫的夜明却是看向街边一座楼方向......
“师傅,那个疯子发现我们了!”
楼上,少女慕芝有些意外的着。
景舟老道有些无奈的摇摇头:
“对方早就发现我们了,是你察觉的太迟。”
“这样吗?那师傅你早发现对方,为何不早?”
慕芝不由问道。
景舟老道闻言,面色微微有点儿尴尬。
他之前就察觉到夜明的存在,只是怕再次出现让自己难堪的场面,这才故意不,装作没发现。
“慕芝,你要学会自己细心观察,不能什么事都靠师傅。”
这么教育一句慕芝后,景舟老道感觉自己的应变能力还算不错。
一旁的任瑞道:
“那边有一家狗肉馆好像不错的样子,要去尝尝看吗?”
一听是任瑞的主意,慕芝下意识就反驳起来。
“不去,狗肉有什么好吃的,不去!”
......
“善缘兄,我们不是来城里买东西的吗?
这么半,怎么连一家店铺都不进,这样如何找到我们要买的东西?”
程柏誉见夜明还在街上游走,没事让他花钱买点儿玩儿意,着实有些无语。
他现在有理由怀疑,这些东西都是这个疯子自己想买的东西。
对于他的问题,夜明只是笑道:
“急什么,急什么,好不容易能在这么繁华的城里逛一逛,你还不知道珍惜。”
“哼,乱臣贼子治下,有什么好的。”
程柏誉始终认为自己是胥国人,自然不待见晋王这种自立为王的,连带着对晋元府也不喜欢。
夜明则是笑道:
“反贼就反贼,我倒觉得这反贼还算勉强可以。”
程柏誉闻言,不再话,一副我们没有共同话题的样子。
跟着夜明在街上逛许久之后,忽然见夜明双眼放光,大喊着“有朋自远方来”,冲前方挥手。
程柏誉跟着看去,发现竟是自己的那位郑姓同窗好友。
郑书生老远看到夜明打招呼,下意识就想躲开,但还没来得及躲,就已经被对方拉住袖子。
拉着郑书生袖子,夜明笑道:
“好朋友,好久不见,近来可好。”
一边,一边热络的同郑书生话。
郑书生无奈道:
“善缘兄,我们才分开不久。”
“哎,圣人老爷得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嘛!”
“这句话不是圣人老爷的。”
“不重要,这都不重要,既然遇到,就是缘分。”
夜明拉着郑书生,东拉西扯的了一堆话,成功让郑书生答应请他们吃饭。
郑书生倒也算言而有信,竟然真的带着夜明和程柏誉去吃饭。
在街上转一圈后,郑书生看中一家狗肉店,看起来不错的样子,便带两人一起去。
这家店里人不多,客人很零散。
除他们之外,就一桌上坐了三个客人。
是一个老者带着少年、少女。
那少女长相甜美,着实引人注目,郑书生不免多看几眼。
那少女似乎很不喜欢别人这样看自己,有些生气的嘟嘟嘴。
被身边的少年不知劝了几句什么之后,更生气的样子。
郑书生见此,也知道失礼,赔罪式的拱拱手,带着夜明、程柏誉坐下。
坐下不久,郑书生就发现那边的少女不时就会望向这边,似乎对自己很感兴趣的样子。
这让郑书生心头一跳,感觉有些热血上涌。
今这狗肉馆,没白来!
倒是程柏誉因眼里没有其他女饶原因,此时颇有一种局外饶既视感,已然看明白那少女其实不是在关注郑书生。
有些意外的看看夜明,问道:
“善缘兄,你和他们认识吗?”
“狗肉来了,好香,很不错的样子!”
夜明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盯着端上来的狗肉,开始大快朵颐。
一旁的郑书生见他恨不得一口吃完所有狗肉的样子,顿时有些心疼。
这一顿狗肉,可是要花掉他不少钱,要是一口都没吃上,那也太亏了。
只是想到那边少女在看着自己,要是自己显得太没气度,似乎也不合适......
无奈之下,郑书生只好打肿脸充胖子,一副谦谦公子的样子坐在哪儿。
程柏誉见夜明吃的香甜,也是馋虫大动,一起吃起来。
不多时,两人已将狗肉吃完。
郑书生见此,只觉心头暗暗滴血,但还是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一派轻松的同他们话。
见他主动话,夜明眼前一亮,似乎也要打开话匣子。
郑书生见此,面色微微一变,赶紧拉着程柏誉话,不接夜明的话茬。
之所以迟迟不离开狗肉店,就是想看那少女是不是真的对自己有意。
谁知,对方吃完之后,却是一点儿没有和这边交流的意思,就这么离去。
这让郑书生心头有些难受,怎么会这样,对方明明对自己有意的啊?
只要她再回头看一眼,自己就有勇气上前攀谈.......
只可惜,郑书生没有等到对方的回头。
这让他心中五味杂陈,也不知对方到底是何意。
但转念一想,既然他们在这里吃狗肉,且不像是贫穷人家的样子,那自己只要在城里多转转,总该再有机会遇到的。
想到这里,郑书生心情好些,忍痛付了狗肉钱,同两人走出此处。
本想好人做到底,再请两冉自己家住一晚。
结果夜明却什么“时间差不多了”之类的话,拉着程柏誉就此离开。
郑书生见此,倒也乐的夜明不跟自己回去。
转身回家,结果发现脚下似乎踩到什么东西。
定睛一看,居然是一锭银子,少也有三两。
郑书生见此,将之捡起,拿在手中,看向官府方向,口中不断念着“不义之财,不义之财”。
念着,念着,就见其将银子塞进自己袖子中,若无其事的返家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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