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小旗、虎患

  “别卖关子了。我也是老军户,当然知道小旗暴毙,肯定会暗潮汹涌。”吴年白了一眼张声,然后看了一眼李勇,语气笃定道:“老李啊。现在是你暂代小旗职务吧?”

  “是啊。我又一次暂代小旗了。”李勇笑着点头说道。

  他说的轻松,但是吴年等人却感觉到了无奈。

  他们知道,李勇年轻的时候也是个好兵。但干了半辈子,却还是个小兵。

  不过因为年长资历高,在小旗空缺的时候,都是他暂代小旗。

  这小旗死了。

  按照规矩,百户可以推举人员,上报朝廷。只要上报上去,事情就定了。

  虽说小旗是个从七品,但真的是芝麻绿豆。

  比起文官来,差了不知道多少。

  朝廷不会在意,谁当小旗的。

  但是朝廷还是把最后一关,任命权。

  朝廷的芝麻绿豆官。

  在百户所可是大人物了。百户所内只有十三个官,小旗就是其中之一。

  如那李定在整个百户所多威风。

  他一抖威风,便可以决定好多人的生死。

  这样的位置,谁人不眼红?

  这百户所内上上下下的人,如何不争个头破血流?

  百户金曼城那边,恐怕也是收礼收到手软。

  “别提这个了,反正小旗的官职。与我们是无缘的。”吴年摇了摇头后,说道。

  吴年当然也想要小旗的官职。

  他琢磨了一晚上。要怎么才能推到现在的旧房子,盖好青砖瓦房,怎么才能存钱把香儿风风光光的娶了。

  一是经商,二是做官。

  经商没当官靠谱。

  这历代权钱不分家的。没个官皮做生意,也是寸步难行啊。

  只是他可没钱去贿赂金曼城。

  看到猪肉却吃不到,也挺郁闷的。

  “说的也是。咱兄弟几个,就是当兵的命了。”铁牛摸了摸自己的胳膊,全是铁疙瘩肌肉。

  好兵就只能是兵啊。

  可恶。

  兄弟几个都是郁闷,草草结束了这个话题。

  .....

  百户府,堂屋内。

  金曼城穿着一件白色锦袍,右手手指上戴着两个有些年头的玛瑙戒子,捏着茶盏喝着茶。

  “虽说咱大楚国的好茶很多,但我却还是觉得咱们山上的野山茶香。”金曼城红光满面,看了一眼左右两侧的李坤、成高,放下茶盏笑着说道。

  “百户大人说的是,还是这个味儿好。”李坤穿着一袭黑衣,大腹便便,很是顺从的附和道。

  成高一声不吭,面色冷硬,上的茶也只象征性的喝了一口。

  “成总旗。我看你脸色不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李坤笑看了一眼成高,不动声色的恶心道。

  “多谢李大人关心。最近遭了小人,委实是寝食难安。”成高不阴不阳的笑了笑,说道。

  “谁是小人?我李坤最讨厌的就是小人了。成总旗不妨说出来,我帮你一起对付小人。”

  李坤大惊小怪道。

  “哼。”成高见李坤装傻充愣,脸色更加不好,发出了一声冷哼。

  这北山堡的左右互搏术,真是好一出戏码。

  要是平日里,金曼城看一整天都不觉得无趣。

  今天就算了。

  “好了。二位总旗大人别闹别扭了。今天我召你们来。是因为蒙元人已经退走了。大家伙呆在军营里实在是烦闷,解散吧。”

  金曼城笑着说道。

  李坤、成高都是一愣,随即便也笑了起来。

  “那感情好。不仅是呆在这军营里不舒坦。如果蒙元人真的打到我们这里了。就算我们是总旗、百户也有性命之忧。战争可不是闹着玩的。”

  李坤长长呼出了一口气,笑着点头说道。

  成高见此收起了笑容。

  很快。金曼城便正式下了军令,军营解散,兵丁各回各家。

  李坤、成高二人也离开了堂屋。

  “我应该把这个小旗的职位,交给谁呢?”金曼城想起了这个头疼的问题,叹了一口气,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茶。

  吴年猜得没错。

  他是收礼收到手软了,还得到了很多许诺。

  托人办事,出的是见面礼。

  事成之后,还有重礼。

  这谁给的钱多,谁当然就越有面子。但是金曼城还有别的考虑。

  比如关系远近亲疏,送礼的人是不是有影响力的人,各方面都要考虑,综合一下,才能决断出人选来。

  “犯了难,再让我考虑几天。”金曼城细细想来,却觉得一团乱麻,没有一个头绪,不由的叹了一口气。

  这权利啊。

  是把双刃剑。

  没权力吧,就不是男人。有权利吧,它有时候还扎手。

  真是烦恼啊。

  就在这时。金曼城的家奴,石远一脸喜色的从外面走了进来。

  “大人。少爷来信说明天回来。”石远对金曼城行了一礼,乐呵呵的说道。

  金曼城顿时大喜过望,立刻站了起来,对石远说道:“马上叫夫人准备。红烧肉、莲子羹什么的。只要少爷喜欢的,都给弄来。”

  “是。”石远高兴的应了一声,转身下去了。

  “哈哈哈。宝贝儿子回来了。”金曼城双手叉腰,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是军户,这是改不了的。

  但他的长子金成古却是个读书人,而且还是个秀才相公。不服徭役,见官不跪,有很多特权。

  金成古的户籍,也从军户变成了民户。

  金家不差钱。为了儿子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金曼城把金成古送去了隔壁县一位举人老爷的门下读书。

  还给儿子找了一个书香门第出身的老婆,置办了产业。

  不过儿子虽然出息是出息了,但一年也回不来几次。每一次看到儿子的脸,金曼城就觉得特别的快活。

  金曼城把所有的事情一放,回去了家中做准备。

  金家是五进大宅,很是宽敞。

  一大早上,天空还灰蒙蒙的。

  金家的家奴们,便四处采购食材了。厨子、丫环在府中忙前忙后,像过节一样的热闹。

  按照金成古的信上说,中午准能到。

  但是当厨子、厨娘们烧好了菜。

  金曼城与夫人穿着新衣裳,坐在堂屋内等待了一个时辰之久,却还没见人回来。

  这备好的酒菜,一直在厨房热着。

  金家的气氛就渐渐不对了。丫环、奴才们开始不安起来。

  “没事。可能是路上耽搁了。”金曼城见身旁的妻子快哭出来了,不由强颜欢笑,安慰道。

  “嗯。”金夫人强忍着泪水,柔顺的嗯了一声。

  “哒哒哒!!”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金曼城夫妇都是心肝儿一颤,随即欢喜起来。

  一定是儿子回来了。

  但下一刻,他们的心一下子跌落到了谷底。

  “老爷、夫人。小人等无能。少爷被虎给咬死了。”

  一个家奴浑身是血,被两个家奴扶着进来。他气喘吁吁的说完这一句后,人就昏死过去了。

  “啊啊啊!!!!”

  金曼城愣了许久,呆了许久,才仰天发出了一连串的大叫,随即眼睛向上一翻,昏死了过去。

  痛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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