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背影(2合1)

  人在死牢马甲成圣第一卷·牢狱之灾第156章背影水面上倒映出的面容,是他郑修的脸。

  而不是“公孙陌”!

  “我就是公孙陌?我小号?啊哈?怎么可能……哈哈哈!”

  震惊过后的郑修被眼前一幕给逗笑了,捧腹大笑。

  笑毕。

  郑修凝重摇头:“这不可能。”

  不可能。

  郑修创建小号有一个规矩,是不是人不好说,起码得是郑家的。

  郑善、郑恶、郑白眉。

  这是原则。

  原则岂能说破就破。

  郑修很快便在脑中否认了这个荒谬的念头,转而想到了其他可能性。

  他回想起自己以郑白眉的化身,处于生死弥留之际,释放出【天地交罡归一剑意】那一刹,郑修同样是以原本人魂的面貌离体。

  郑修拉开衣襟看了看胸口,没有洞。

  用热水洗干净脸,洗去宿醉。

  门旁摆着一个竹篓,竹篓中用布条整齐固定着一排画卷。竹篓中还藏着一个精致的锦盒,打开一看竟是一套价格不菲的画具,画笔、墨条、玉砚俱全。

  画笔共有六支,分狼毫、鼠毫、紫毫、兼毫、牛耳毫、三七毫。

  不同的画笔上有着不同的纹理,分别为叶筋、山水、花卉、白鸟、长蛇、云纹。

  “好……好专业啊。”

  郑修叹为观止。

  这是“公孙陌”的随身财物,一目了然。别人都是配剑带刀出门,而公孙陌却带了一堆纸笔,难怪那嚣张的百里镖局少当家一眼将公孙陌称作“穷酸书生”。

  但郑修一眼能看出,光看这一套东西,这公孙陌绝非“穷酸”,甚至可以说是小有家底。先不提那由上等墨翠打造而成的玉砚,更不提那雕花细腻的墨条,光是那一支“叶筋牛耳毫”,那做工,应该不是当朝的作品,很有可能是一件古董。

  郑修沉默着盯了一会。

  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小心翼翼取出一卷宣纸,在桌上铺开。

  郑修挽起袖子,一丝不苟地在玉砚上研磨墨条,添加清水调节墨水浓度。郑修的动作很慢,却看得出来他很熟练,虽然花了不少功夫,最后研出的墨汁浓淡适宜,在富有弹性的毛上分出了几层色泽。

  毛笔蘸墨,郑修一手端着袖子,一手提笔。

  这个动作维持了很久。

  郑修回过神时才愣住了,他虽然挂着“猛男画师”的牌子,走的也是【画师】门径,但有多少水分他自己知道,能窥见门径还是薅的凤北的羊毛。这一套动作做下来,行云流水。

  提笔之前,眼前的白纸只是纸。可当郑修提起笔后,他忽然觉得眼前的白纸就像是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泊,窥不进奥妙,照不见本心。那种他既是公孙陌可又不是公孙陌的违和感,令郑修提笔愣在远处,无从下手。

  就像是他在集市上想要动手时,意识跟上了,他的手脚跟不上,所以没法还击。

  此刻却恰恰相反,他的脱氧核糖核酸自己动了,手脚动了,偏偏意识跟不上公孙陌,所以无从下笔。

  “对了。”

  郑修看着文房四宝,画师宝具,心头一热。

  他的化身【郑善】走的可是实至名归的【画师】门径。

  如今在机缘巧合之下,他能通过传说中的“画鬼”公孙陌的第一视角,亲身经历他当年所经历的记忆。

  公孙陌对画师的理解,他也能亲身经历。

  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巧了这不是!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呀!

  这是一次在短时间内提升画功与境界的绝佳良机。

  “也不知凤北与如尘,是否陷入了同样的境地?”

  假若在“公孙陌的记忆”中用的也是自己的脸,那应是不难认出,怕的就是万一不是。

  至于认出来后如何解释“郑善”与“郑修”的关系,这倒难不倒在几个身份之间反复横跳的郑老爷。

  瘦了、沧桑了、幻觉来的、都是假的、不小心、没忍住,诸如此类的理由郑修可以说是顺手拈来,无需纠结。

  郑修渐渐地捋清思路。

  按照“鬼蜮”的通关思路去琢磨的话,虽然眼下“画中世界”这个奇怪的鬼蜮没有提示,没有旁白,甚至连是否回档都不知道。但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郑修自己给自己设定了“任务”。

  一,循着公孙陌的足迹,找到凤北与如尘,找到破解画中世界的方法;

  二,借着画鬼公孙陌对“画师”的理解,进一步深入门径。

  笃笃笃!

  “公孙老弟!鼓捣完了没?”

  郑修不知在房间内呆了多久,楚成风又来催。

  “唉!”

  画师长叹一声,将笔放下,朝外应了一声知道了,便在脸盆中将洗净画具,重新放好,背在身上。

  郑修所住的上等房在二楼走廊最靠里,最为僻静的一间。推开门时,楚成风长剑在后,腰间悬佩,笑吟吟地搭上郑修肩膀:“公孙老弟,要不要再喝几盅解解酒?”

  郑修瞪大眼睛,心里小郑在骂娘,脸上小公孙堆起满脸苦笑:“楚大哥莫要开玩笑了,小弟的酒量你又不是不知,若是再陪楚大哥喝两盅,怕是今日无法继续北上了。”

  “北上?”楚成风闻言,流露出怪异的表情,然后拍拍郑修肩膀:“若你信得过楚大哥为人,你这些日子还是安安心心呆在客栈中,莫要出门,省得丢了性命,毕竟……刀剑无眼呀。”

  郑修皱眉:“楚大哥何出此言?”

  “伱再坐半天便知道了。”

  楚成风摇摇头,笑而不答。他带着郑修来到客栈一旁的茶肆里。

  茶肆二楼设有雅座。

  说是雅座,也就比一楼清净一些。

  店家小二用一块脏兮兮的抹布在桌上一抹,随意扫去桌上残留的油污。

  郑修眉毛一跳,桌子颜色黑乌乌的,乍看上去还看不出。可当店小二用抹布一擦,那块抹布上分明抹去了一层暗红色的血垢。

  “清粥一盆,黄酒一坛,上几碟下酒菜,快一点,我兄弟呕了一宿,现在饿得慌。”

  没多久楚成风点的菜上来了。

  郑修肚子里发出咕咕的响声,的确也是饿了。便盛了一碗热腾腾的粥水,配着爽口的下酒凉菜大口大口地吃着。

  “楚大哥,你刚才说莫要走出客栈,怕丢了性命,这是为何?”

  “不急,不急,先吃,吃完再说!哈哈哈!”

  楚成风喝酒从来不用杯,只见他屈指一弹,指劲硬生生将酒坛封口削去一块,断口平整如同刀割。楚成风仰头将黄酒咕咚咕咚地往胃里灌,跟喝水似地。

  胸前衣襟沾湿,没多久他浑身都透着酒气,楚成风对此细节浑不在意,一口气喝了大半坛,他长长打了一个酒嗝,长袖用力在嘴边一抹,酒坛重重砸在桌上:“痛快!”

  喝爽后楚成风看着对面目瞪口呆的郑修,将酒坛递上前:“公孙老弟,真不来口?”

  郑修摇头拒绝:“我不好这口。”

  楚成风一脸惋惜:“可惜!”

  喝了几碗清粥暖胃后,郑修觉得舒服不少。他这时重新问起那个问题。

  楚成风没继续卖关子,走到扶手边上,朝郑修招招手。

  “老弟,你过来看看。”

  郑修依言上前。

  “你看集市,感觉有何异样?”

  楚成风微微一笑,指着下方繁华的集市。

  “异样?”郑修顺着楚成风的指头向下望。

  只见集市上,除了特别热闹之外,似乎看不出特别。

  “哎哟,瞧大哥这记性,忘了。嗝~”楚成风忽然一拍脑袋,将一口酒气拍出,他先是指着集市上几位衣衫褴褛的乞丐。

  那几位乞丐身材干瘦,光着两脚,手上各拿一个破碗,正沿着集市逐家逐户地拍门。

  “行行好吧!咱们饿了好些天了,求求大爷,赏口饭吃吧!”

  “哪来的臭要饭的,滚!”

  乞丐们吃了一个个闭门羹。

  楚成风意味深长地笑道:“叫花子大多沿街乞讨,从来没有上门乞讨的道理,他们坏了行规。”

  郑修纳闷:“乞丐也有行规?”

  “那是自然。”

  “楚大哥是想说?”

  “他们在找东西,还有你看那边,看那姑娘的腰。”

  楚成风又指着一摆地摊的姑娘,姑娘长得白皙靓丽,十六年华,嫩出水儿,格外诱人。

  郑修心里正想说很细,嘴上却说:“非礼勿视!”

  公孙陌的记忆似乎很不诚实。

  “我是让你看她腰间,缠腰里。看见没,那一圈鼓起,内藏乾坤,显然是藏了软鞭或软剑之类的兵器。在蜀中地带,若说软鞭我兴许说不上,但若是软剑……嘿!谁不知‘如意坊’的娘们一手软剑使得刚柔并济、千变万化,她应是不想让人知道她的出身,宁愿拔剑时多了几分阻碍,也不愿让人注意到她的来历。”

  “你再看那卖红薯的老头,一双手布满老茧,小指、无名、中指三指第二节,格外鼓起,指节畸形,分明练六合掌留下的痕迹。常年混迹于江南一带以船运营生的六合帮,居然进了蜀中,有趣。”

  “你看那擀面的,谁家擀面用的是精钢短棍,还用的是两根。兵器谱上个月排名第九十七,这个月掉出了兵器谱百名之外的‘双花银棍’,扬州长乐帮的两位双花‘打手’,以双棍成名。长乐帮,乌合之众也敢蹚这趟浑水,哈哈哈!”

  郑修面色煞白:“小声些,小声些,楚大哥莫要口出狂言,怕招惹是非。”

  “我怕个甚么!”楚成风撇撇嘴:“楚某要是怕事,昨日就不会出手拉你一把。他真听到了,不敢怒,也不敢言,怕他们作甚。”

  楚成风嚣张有嚣张的资本。

  先是实力,兵器谱排名三十八。其次是背景,梅花山庄三少爷。

  虽然无论是郑修,还是公孙陌的记忆,此刻他们二者都不清楚这兵器谱三十八与梅花山庄代表了什么。但看楚成风的行事做派,应该是在江湖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足以让楚成风横行无忌的那种。

  楚成风眼神毒辣,对江湖上各大门派与世家如数家珍,轻轻松松指出了十几位藏在市井中的武林人士。

  这还是藏着的。

  更别提有人欲盖弥彰般神神秘秘地披着大斗篷,背上鼓鼓显然藏了兵器,招摇过市。

  还有的人大大咧咧地将环首大刀放在桌上,在街道旁吃馄饨。

  “来,再看看这边,应该差不多了。”

  楚成风笑眯眯地带着公孙陌坐回座上,朝楼下努努嘴。

  眼前的一切虽然是公孙陌的记忆,公孙陌当时可能不懂,但郑修可不是公孙陌,在楚成风稍作提示下,郑修很快察觉到下面的气氛有些不对劲。

  太安静了。

  宽敞的茶肆一楼,只有三桌上坐了人。

  其中两桌隔得远,各处一角。

  东北角坐的是一位留有络腮胡的壮汉,身旁有一个圆滚滚的布包,布包里有长柄露出,看样子是一把铜锤。

  西南角坐着一位摇着扇子的英俊青年,头戴冠帽,白衣胜雪,风度翩翩,笑容温润如玉。

  而在正中间坐着一个女人,穿着一身黑色劲装,浑身透着不加掩饰的江湖气。从郑修的角度只能看见女人的背影,女人桌上摆着一整只烤羊腿、一大盘卤鸡肉,加起来目测有七八斤的量。背影窈窕的女子正埋头苦吃,在安静的一楼中发出啪滋啪滋的声响。

  这女人容量真的大。

  这是郑修看着桌上的七八斤荤菜时生出的第一反应。

  第二反应则是觉得……眼熟。

  是的,那背影让“他”莫名感觉到眼熟。

  当“眼熟”这个想法如直觉般浮现时,郑修歪了歪头,暗道奇怪。

  他现在已经开始分不清,到底是公孙陌觉得眼熟,还是他郑修觉得眼熟。

  两种感觉混淆不清,令郑修一时间难以区分。

  “那女子是谁?”

  郑修望着那个眼熟的背影,怔怔地问。

  楚成风闻言哑然,回头看着魂不守舍的公孙老弟,暗暗好笑,刚才还说非礼勿视,现在呢?果然读书人就喜欢心口不一,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啧,贼得很。不过当下楚成风也没有点破,看着那女人的背影仔细分辨,无奈摇头:“这,或许是籍籍无名之辈,楚某倒是认不出来。不过楚某让你看的并非那女子,女子何时不能看,你先看看那远远隔开的两人。”

  楚成风先指着那络腮壮汉,神情多了几分戏谑,笑着为公孙老弟介绍道:“那人在蜀中可是颇有名气,曹东雪,善使一对‘黑钢八棱锤’,‘风火八打’,威力无穷,在蜀中罕有敌手,兵器谱现今排名六十二。不过,让他闻名江湖的倒不是他的锤法,而因三年前,他明媒正娶的娇妻,却在洞房花烛夜上跟人跑了,他从蜀中一直追到北方,追了足足一千八百里路,花了一年时间终于追到了奸夫与妻子,却不料给人几下撂倒,成为了江湖上的笑柄,一时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此人倒是可怜。”郑修为可怜人默哀数秒,然后问:“另一人呢。”

  楚成风脸色更为古怪:“另一人江湖上人称‘铁扇书生’,也是……那位奸夫。”

  “你说,时隔三年,一个在北,一个在蜀中,偏偏在今日聚在这小小的茶馆里。”

  楚成风收起古怪的笑容,拍拍郑修肩膀,语重深长:“是巧合,还是……有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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