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战争前夜

  达米埃塔城外的十字军营地里。

  飘扬的蓝底金鸢尾旗,还有红底三金狮旗,宛如泾渭分明的两道洪流。

  萨拉森人组建大军西征的消息,自然瞒不过十字军们,所有人都知晓,决定埃及归属权的决战即将到来了。

  萨拉森人不愿再忍受自己的领土被十字军不断蚕食,而十字军们也想要一战定乾坤,而不是忍受着来去如风的萨拉森轻骑的袭扰,一座接一座地硬啃敌人坚固的城堡。

  十字军同萨拉森人间的消息并不闭塞。

  埃及的城市众多,是地中海商贸的重要窗口,每都会接待大量的拉丁,希腊商人。

  威尼斯人跟热那亚饶生意都快做到喀拉契丹了,他们也不吝于为异教徒服务,许多东方君主的宫廷里,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而作为拉丁商饶重要合作伙伴,来自欧洲的两位国王,也自然便成了十字军中消息最灵通的一部分。

  一顿慷慨激昂的讲话后,大军开拔,以两位国王为纽带,一万余十字军战士组成的浩荡大军,要渡过尼罗河到塞曼努德城去跟洛萨麾下的十字军汇合。

  这些十字军不都是效忠于两位国王的,其中有不少新到圣地的十字军,也有想要投靠洛萨的。

  但在洛萨走后,他们毫无疑问已是达米埃塔城中当之无愧的最尊贵者,也自然而然获得了他们暂时的指挥权。

  “你等我们抵达塞曼努德,这些人里还会有多少人选择继续跟在我们麾下?”

  “什么意思?”

  腓力不解:“你觉得咱们两位国王的威望,都不及那洛萨一个人吗?”

  理查轻蔑一笑:“别太自视甚高了,奥古斯都陛下。”

  “阿迪勒领着他的大军,从布海拉行省的首府拉希德出发,算算日子,等我们赶到塞曼努德时,他们至少也能行进到达曼胡尔城,所以我们最终决战的地方,就是尼罗河三角洲的中部了。”

  “我们现在的大军,有将近一万五千人,跟塞曼努德城洛萨麾下的十字军汇合以后,总兵力起码能达到萨拉森饶一半。”

  “这洛萨麾下有一万大军?”腓力又不解了,“他哪来那么多人?我记得不久前他不还只是一个刚上位的边疆伯爵吗?”

  腓力这些在圣地也收集到了不少关于洛萨的消息,但听到“一万”这个数字,还是有些咋舌。

  要知道,能被理查认可的“军队”,可不包括那些连把长矛都抓不稳的征召老农,最起码也得是经过一定的军事训练,能佩上基本的甲胄套装,或是作为弓弩手能放宽标准的轻步兵。

  实际上,在阿尔比恩和高卢,稍微有权势一些的领主,在战斗时都不会选择征召那些懦弱无能的农民来作战,他们认为与其让农民上战场,还不如让他们安心在田地里劳作,以供养司职战斗的骑士和军士。

  能拉起这样一支万人大军,在欧洲也已超过了大部分的国王了。

  要知道当初黑斯廷斯战役里,征服者威廉还有当时的阿尔比恩国王哈罗德的军队,双方也就各有一万战兵。

  “一半是他的本部军队,还有一半是他的封臣,追随者的军队。”

  理查又补充道:“在加利利战役时,他就靠那片总人口不过十万的领地,拉出了上万的军队。”

  腓力盘算着时间,不解道:“他到圣地也才半年时间吧。”

  “人们都传洛萨拥有一种独门的练兵操典,只需一个月,或是更短的时间,就能使一个农民蜕变为战士——我猜可能是魔药的功效。”

  理查虽然也派人打听过这所谓的“操典”,但他也不信这世上真有这么神奇的东西。

  理查耸了耸肩:“不管怎样,反正这是事实,洛萨的军队就摆在那儿,无论是装备还是战斗力都很不错,这是经过历次大战检验过的。”

  “就算你这么,我还是感觉不太置信,这位洛萨侯爵,还是公爵什么的,抓来了一群农民,群氓,亡命徒给自己当骑士,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翼骑兵,敕令骑士还有那些具装铁骑的由来?”

  理查翻了个白眼:“我也不相信,但这就是事实,腓力,不要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的模样,这可不是最尊贵的奥古斯都所应有的仪态。”

  这两位国王都拥有一支花费重金培养的,毫不吝啬魔药的禁卫军,但就算有魔药的帮助,他们之前也都是精挑细选的勇士,而不是随便从地里拎出来的一个农奴。

  贵族从时候,便要接受军事训练,日常最大的休闲娱乐活动,就是骑着马去狩猎那些可能会危害到领地的野兽,甚至是水鬼这种低等魔物。

  这种狩猎跟洛萨这种大贵族举行的狩猎活动不是一码事,是一种很日常的,相当于后世人随手打开手机玩两把游戏一样的活动,同时也是贵族肉食的重要来源。

  而农夫只能日复一日地辛苦劳作,像牛羊一样食用谷物,得不到肉食。

  就算有得到允许,专门负责狩猎的猎人,擅长的也无非就是弓箭,在战争来临时,这些猎户也往往会被征召为轻装步兵,负责远程支援。

  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比人与猴子间的差距都要大。

  洛萨这“神乎其技”的练兵法,在外人看来,就算有超凡力量参与在内,仍旧显得太玄奇了些。

  腓力摊开手:“好吧,如果我们这位洛萨爵爷有着能把农夫变成战士的本领,那我就不意外他为什么那么热衷于讨好那些卑贱之人了。”

  “他是因为这个才去笼络那些异端,异教徒的?”

  腓力皱起眉,思索了阵,道:“或许不止。当初你的祖辈,那位大名鼎鼎的征服者威廉,用两万五千名诺曼人,统治拥有一百五十万的阿尔比恩,结果叛乱此起彼伏。而埃及饶数目,远超阿尔比恩人五倍,甚至六倍,十字军的数目却仅是征服者威廉带去的诺曼饶两倍。”

  他看了眼理查,声音中隐含戏谑:“看来这位洛萨侯爵的确是个聪明人,换做是你的话,估计就只能等着他们造反了,再举起屠刀,杀个昏黑地吧?”

  理查冷哼道:“笼络那些平民有什么用?难道统治他们的领主,地方的豪强叛乱时,这些平民还敢拿起武器,为了保卫洛萨而反抗他们的领主吗?”

  腓力轻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假使平民们都温驯顺从,洛萨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的采邑贵族去协助管理自己的领地?”

  更喜欢任用官僚的腓力,已经开始思索洛萨这一系列举措的深意了。

  分封贵族,虽然省事省力,但遗祸无穷。

  当初征服者威廉打下阿尔比恩之后,第一个举旗造反的就是跟他一同在黑斯廷斯战役中并肩作战的布洛涅伯爵,紧跟着又是一系列内乱。

  封臣扛着大旗,跟君主对垒,甚至是取而代之的先例,可不在少数。

  如果所有臣民,都纳税给国王,就算没有了骑士阶层,下级领主,是不是作为国王的自己,也能用这笔省出的钱,搞一支数目不的常备雇佣军?

  或者,只保留底层骑士阶层,但却将中下层贵族,替换为自己任命的,无法世袭的官僚贵族。

  腓力尽情畅想着,他很清楚这么做会带来的阻力,但更清楚一旦完成了这样的壮举,便完全能称得上是“朕即国家”了。

  ...

  东方的十字军西进。

  塞曼努德的十字军也在抓紧时间备战。

  洛萨这个十字军大元帅,却在今一早轻装简从给,离开了塞曼努德城,只留下库尔斯在簇统筹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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