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靡山上,有旌旗号角,和擂鼓喧天的声音。
“大王,您休息好了么?”
一个山洞大王,慵懒的模样,揉揉惺忪的眼眶,打了口哈欠,正从梦乡中醒过来。
他一身锦袍,穿着十分华丽,经常出没在吉林长白山的脚下。
洗靡山,只是这万千大山中的冰山一角。
时间等同,跟周俞步入三国后时期的时间,约摸是一样。
接近于晌午的时分,阿托甘似往常一样,踢踏着辫子,手中拉着宝月雕弓,这还是当初勾子队长赠送给他的贴身之物。
他抖动双腿,来到洗靡山的脚下。没有觉察出多少的异样,只是觉得,从巨大的雪山上,折射下来的阳光,五颜六色的,打在树枝上,照在他的脸上。
“差不多该回去了,小秋和小浪还在家里等着我呢!”
自说其话的托甘,撑开身后的一棵巨大的输,抖动几下,上面埋藏的雾凇掉落下来,颈脖子到感觉不是自己的。
或许是声音过于吵闹,这一下子,就把洗靡山上的这伙不明其由的家伙弄醒了,他们抄起家伙,就要朝山脚攻下来。
一向洞察敏锐的阿托甘,毕竟是行伍出身,带兵打仗多年,也是熟悉地形和战况形式,他知道敌众我寡,如果强行争斗,毕竟落个两败俱伤。
于是,他乔装成过往的商人,假装在这里采摘树油和茶叶。把衣服悬起来,里面的茶叶还是有些的,晶莹剔透的,红色的,绿色的,黄色的叶,交织其间。
装作若无其事的托甘,很快就被一伙拿着兵器和盾牌的家伙喊住,他小心翼翼的,说话多不敢大声,有说有笑,上来就和这群人,打起了照面。
“兄弟们呐!我是过往的茶商,俗话说得好,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何况我是来给将军您捐赠金银珠宝的!”
“金银珠宝”落下,有个伙头官,直接就是眼冒金星,他不假思索一下急不可待地拉住托甘的手。
“先生,我等前来,也只是为了生存,并非害人性命,如果您有,直接拿出来,大家就各行其是,互不为难嘛!”
“是啊,还是这位兄弟说的在理,这样我在山的那边,埋藏了一些珠宝,要不您派一个人跟我去取,我怕大部队去了,会惊动埋藏在那里针对刁民的陷阱,如果不小心伤害了自己人,就不太好了。你说呢?”
“哈哈哈,你真是爽快啊,我陪你去!”
粗壮的士兵,头上戴着一个小纠子,提起砍刀倒在肩膀上,就跟着托甘前行。
一路上,托甘左思右想,我必须把这个人引远一点,再趁机绑了他,然后上交给这里的黎民百姓们,这样子,有了把柄在自己手上,洗靡山大王,一定是闻风丧胆,不敢轻举妄为啊!
树林里,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深陷沼泽地,一不留神,就会踩下去,托甘身子轻盈,扶住树,踩在他的树桩部分,才勉强通行。
正午时分,很明显能够察觉到,太阳已经毒辣辣的在天上,播撒自己的阳气,本来早晨是很潮湿的地面,一下子,也露出了干燥的地面。
“兄弟,过得来不,要不我拉你一把。”
“不用。”
人狠话不多的士兵,好像并没有思考太多,莽撞的前行,好不容易,走出了几片不太茂密的树林,快要到达终点的时候。
只觉得,身体后面有一阵阴嗖嗖,然后,就是两眼一黑,再等到他讲出来话来的时候。
已经是黑夜时分,在一间茅草房里面,旁边有一些鸡鸭鹅,鸭毛飞舞满天,到处都是,跳在他的头上拉屎撒尿。
阿托甘,带着宝月雕弓,和收获的战利品,来到屋前的小菜园,帮助小秋除草。
“回来了,辛苦了。”
“是啊,今天抓到了一个毛贼。”
“哦,是嘛?在哪里?”
“在城北村长家,我担心带过来,伤害到你们。”
“还是你想的周到,饭菜弄好了,全在锅里热着,等我们一起除完草,就来吃啊!”
小秋擦着汗水,抡起锄头,把土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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