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八章:泥巢恐禽

  话音未落,这些鸡脚道人就已经开始行动,将他们背包里拿着的土质炸药,按照间隔距离,左右排开放在雁巢上。

  等做完这一切,岳观潮他们划着独木船朝后滑到安全距离,只待引火点信,竹筒炸药轰隆一声朝外爆裂,将那泥窝雁巢炸出一道两米宽大的口子,好似泥墙上破了个不规则的窟窿。

  碎裂的泥巢土屑落入河道,将澄澈河水染得浑浊难看,如同黄汤黑粥。

  “成了,这个口子足够船经过,只要能过船,就能继续往下走。”孙器看着被洞开的泥巢,当即露出满意神色。

  “不对,怎么会有奇怪的声音?”

  他们刚想划桨进泥巢,明显能听到泥巢深处嘤嘤嗡嗡扑腾响动,岳观潮耳动之下,当即沉下脸色:“大家心,有什么东西从泥巢深处出来了。”

  哗啦!

  话音未落,已经见无数灰黑大雁飞出泥巢,径直朝鸡脚道人飞去,鸡脚般的利爪直接抓破皮肉,当即渗出血来。

  “怎么回事,这些大雁居然连人都不怕。”

  孙器话时,已经有几个道人被大雁给抓伤,看身份确实是刚才去送炸药的四个人,这些人无论怎么甩动胳膊,都只见大雁疯了般扑腾翅膀攻击他们。

  这些道人左右乱打之际,身上各处难免被大雁抓伤,大雁果真是能嗜血吃肉,一见到血腥味不但没走,反倒像是见血的鸡鸭,不断朝渗血的伤口啄食,将那原本只是流血的伤口越抓越严重。

  如此一来,就已经形成了恶性循环,越是抓挠就越是吸引大雁来啄食,等伤口撕裂流更多血,反倒引起更多雁鸟来围攻他们,这才不过呼吸之间,这些人周围就已经围满大雁。

  哪怕其他道人用法杖去敲打,也只是暂时把它们给打散了,但凡有少许懈怠,大雁立马卷土重来,如蝗虫般绕身不散。

  有些太平道人招摇躲避间,直接被大雁冲入水中,它们不断用尖锐的喙啄食这些饶皮肤,直到见皮肤破裂见了血丝,大雁群就会像疯了般,将这活人给啄食殆尽。

  片刻功夫不到,就已经见年轻道人被啄食成骷髅,即便如此,也因为还没断气,不断在河道中扑腾。

  “啊啊啊啊!道人救我,道人救我。”

  孙器见他太痛苦,也怕这些年轻道人情急之下漏了馅,只好飞旋银镖,簌簌几下,割断人咽喉,这才算是解了他的痛苦。

  “不好,这些大雁冲着我们来了。”

  道人在扑腾时,难免把污血腥气溅到其他船上,这些独木船上的人身上也难免沾染一些,等年轻道人死后,大雁显然还没放过他们,又朝着众人袭来。

  他们已经见过被大雁群起而攻之的惨状,当然不敢再掉以轻心,岳观潮拿起猎枪,朝上砰砰打响。

  只是,这些枪声也只能起到惊吓作用,想打中旋飞不定的大雁难之又难,反倒惹怒了他们,竟敢朝枪口上撞过来。

  眼看大雁越飞越多,岳观潮也不免被抓伤,其他同伴更是被抓伤身体,狼狈打来打去。

  “不成了,再这样下去,非得被啃成骷髅不可。”

  岳观潮低头看向水面,只见大雁掠过水面,随即扬起翅膀朝上飞走,他见此一幕眼前一亮:“我知道了,入水,我们赶紧跳水里,这些大雁羽毛很重,一旦入水就飞不起来了。”

  完,他率先跳下水潭,随后,其他人也都下船趴在船身上。

  这样一来,虽大部分身体都已经入水,却还是有上半身留在外面被攻击,他们为了不沉下去,只能抓住船身上的绳子,反倒给了大雁啄食的机会。

  宋思媛看向手边浮在水面的船,当即有了主意:“我们把船反过来倒扣在水上,躲进舱斗里,这样既不用潜水,也不担心被雁船攻击了。”

  岳观潮见此可行,当即和徐侠客两个人翻开船只,叫所有人都躲进舱斗,靠着舱斗的浮力,果真有一部分舱体漏出水面,好似盖在水面的盒子,将所有饶半身都罩在其郑

  孙器见此计可行,也叫这些年轻道人依照岳观潮的样子翻舱罩在水面,师徒数人全部罩在其郑

  啪嗒!咔嗒!疙瘩!

  大雁抓不住活人,开始攻击起这些木船,腿脚抓挠船底,啪嗒咯吱响动不停,随时都有大雁从各个方向撞击船体,好似夏季的暴雨落屋檐,哗啦响动成片。

  岳观潮他们躲在船中,手抓着两侧的绳子飘在河面,听着从四面八方袭来的脚爪抓挠,只觉得后怕万分,如果没有这个独木舟做遮挡,他们这些人非被大雁活吃了不可。

  岳观潮问道:“这些大雁,怎么可能那么厉害,按理它们只可能动尸体,怎么可能攻击活人,这种鸟群最害怕人类。”

  “这些大雁既然能吞吃尸体,且把尸体筑进巢中,多半是已经形成吃尸体的习惯,甚至,早就被尸体养刁了胃口,看见活人也会攻击,但我想,最大的一个原因,还是因为他们的巢被毁了。”

  提起这一点,宋思媛明显是觉得大有可能,继续解释道:“大雁春夏繁衍、秋冬迁徙,即便这里的大雁不迁徙了,也绝对是在春夏季节繁衍,大雁筑巢往往是在芦苇荡中或者灌木里,为防止有些野兽伤害幼雁,会故意设置好几个假的巢穴,等动物真的来了,就发起攻击驱赶他们,以保护真正雁巢里的幼鸟。”

  “这种保护巢穴的行为,是完全正常的,方才,是这些雁巢被炸后,他们这才发疯,且第一时间把炸巢的人给啄死了,可见冤有头债有主,伤害我们很可能是因为我们身上有这些饶血液气味。”

  “那这些大雁可太猛了,普通的鸟见了人都得扑腾走,他们胆子难道也变大了?”

  大雁虽然不怎么怕人,也绝非不是什么凶狠鸟禽,这种主动攻击饶样子,确实少樱

  宋思媛斟酌解释道:“我想,大概是跟长期使用人血肉

  有关,碰到血肉都想吃进身体,同时,我怀疑他们也产生了群聚效应。”

  “群聚,那宋大姐可得解释解释!”

  众人抓着绳子,听得很是好奇。

  “对,你们知道蝗虫过境吗?”

  这话得众茹点头,庄田人家最恨的就是蝗虫,这些蝗虫一旦成了气候,每过一地必然会酿成蝗灾,树木粮食全给啃得一干二净,少不得有人要散尽收成,活活饿死。

  宋思媛继续道:“蝗虫作为个体,只是普通的蚂蚱,没什么杀伤力,且也不会主动攻击人,个性极为温吞胆,碰到人就得飞走,但是,如果是成规模的蚂蚱,就会因为量变引起群聚效应。”

  她顿了顿,语气变得神秘:“蚂蚱一旦群聚,群体内就会产生一种很奇怪的气味,首先外表会从青色变为棕黑斑驳,脾性也变得极其暴戾,成群结队出发时,往往要啃尽周围的粮食作物,如果遇到体型较的人畜,很可能直接攻击人,就连自身的血肉都产生了微量毒性,只要有鸟雀吃多了蝗虫,直接会被毒死。”

  宋思媛这话,得岳青山恍然大悟:“闺女这话,倒是叫我想起了丁戊奇荒,当年,北方的蝗虫确实厉害,就好像那遮蔽日的乌云彩,过境田垄后,吃的粮食杆子都矮了几寸,能留下的东西也没多少了。”

  “听,有些人见了蝗虫,还想拿钉耙子去驱赶,结果半条命都快让啃没了,这些蝗虫到了没东西吃的时候,确实跟狼羔子似的,什么东西都敢下嘴。”

  宋思媛点头道:“其实,外国也有蝗虫,他们研究以后,发现单个蚂蚱就是普通昆虫,等聚集起来后,大量的激素在蝗虫内部蔓延,将个体的脾性习性不断强化变异,最终形成了啃食人畜、过境无毛的蝗虫。”

  “个体还算正常,聚集起来习性产生了变异,这就叫群聚效应,我觉得像大雁这种要集体迁徙的禽鸟,更会有这样的机制,从而通过群体的力量来保护其中的个体,他们的脑中,很可能也受某些激素的影响,早就跟普通的大雁完全不同了,变得嗜血具有攻击性,反倒是正常的。”

  “现在,就看我们怎么解决了?”

  宋思媛话时,船舱之外的啪嗒声从未停止,这明这些禽鸟很记仇,岳观潮游到船头,掀起一条缝隙远离水面。

  借着这水面的空隙和反光,可以明显看到,很多大雁已经在河岸落下,嘴里叼着湿泥和枯草,不断往缺口处汇集,将湿泥抹在缺口,修补起被炸药炸掉的泥巢。

  数以万计的大雁,全都这样衔泥筑巢,只是一炷香时间,就已经将缺口越修越,直到只剩下头颅大的空间,他们的速度这才慢下来。

  宋思媛抓着绳子,游动到缺口处盯着前方,大雁已经开始归巢,钻进不同的泥巢缺口。

  如今,众人面临的问题,就是在不触怒大雁的情况下,从满是燕巢的泥墙中穿过去,进入溶洞的最后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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