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苦命丫鬟

  “周洛,你留在客栈,看好你家堂兄。”

  “东家,晓得了。”

  卖虎尸,各分了十两银子,这样的东家去哪里找,周洛已经巴不得快点回到四通路,把这等好消息告诉自家婆娘。

  “牧哥儿,咱去哪?”大街上,司虎舒服地嚼着两张油饼,吃得满嘴油光。

  “采薇,你旧时的两位丫鬟,住在何处?”

  来河州的目的,便是收粮,若是那两个丫鬟的村子近些,这倒刚好顺路了。

  “徐郎,她们来过信儿,住在河州几里外的右坡村。”姜采薇脆生生地开口,拿着油饼,也只敢小口小口的咬,怕被徐牧嫌弃。

  即便是刚才挑礼物,也不敢多拿,只选了两匹普通的麻布,最后,还是徐牧帮着选了两条好肉。

  “那便过去。”徐牧笑着应道。

  周遵伤了,再加上原本人手也不够,若是能拉来几户人家搬迁到酒坊庄子,不失为一趟好路程。

  司虎抹了抹手,匆匆驾来马车,未等徐牧开口,便已经催促着老马,驶出了河州城。

  比起望州,河州安定的模样,可要好太多了,至少没有难民围城,至少沿途走过的百姓,脸色也不见得都是蜡黄。

  所以,对于这次的河州收粮,徐牧充满了信心。

  沿途过去,询问了三两路人,才寻到了右坡村的方向。

  大纪并没有门牌的概念,若是想找人,只能说出对方的名字诨号,当然,还不一定马上能找得到。

  至少花了半柱香的时间,拢共两钱碎银,徐牧三人终于打听到两个小丫鬟的下落。

  “一个嫁给了屠子,一个嫁给了书生,这倒是稀奇。”

  北方几十万难民惶惶南下,不仅给灰色产业注入了新血,另外,许多半生不娶的老骡夫,也难得娶上了婢妻。

  姜采薇的两个丫头,算是运气不错,只是卖了身契嫁人,并未被拐到清馆窑子里。

  “先去哪家?”徐牧抬头瞅了瞅天色,细声发问。

  两个丫鬟,一个住村头,一个住村尾。

  “徐郎,屠子那边……的。”姜采薇语气有些焦急。

  大纪屠子的名声,和棍夫一样,是烂到泥巴地里的营生。

  屠子,即是屠夫,但不同于城里的肉铺,乡野小村的屠子,大抵是收些猎人的小兽,剥皮剁肉卖银子。

  再加上屠子往往都是酒鬼,卖出去的,都不够自个下酒的。这样的营生,很多时候都是入不敷出。

  三人踏着脚步,踩在泥泞不堪的村道上,不多时,便走到了一家破烂不堪的屋头前。

  司虎扯了扯裤腰带,好让那把朴刀显眼一些,这才抬起了手,叩响柴扉木门。

  哐——

  木门被重重推开,一个头发糟乱的中年汉子,骂骂咧咧地探出了头。

  “做甚?”

  “春荷可在家?”姜采薇走前两步,声音焦急。

  “春荷?哦,那贱人好似是叫这个。”大汉灌了口酒,踉踉跄跄坐在地上,继而露出微微的狰狞。

  “不过,你们要想打桩儿,可慢了些,昨日刚好埋了。那小贱人是个脏命,一个柳病挺不过去,便跪在床上哭,哭了几日便死了。”

  “二位爷过两日再来,如何?我准备入城再寻个婢妻。”

  徐牧身子微微发颤,旁边的姜采薇,已经有泪水滑到脸庞。

  “司虎。”

  早已经迫不及待的司虎,恼怒地要朝着大汉冲去。

  却不料,姜采薇已经先前一步,拾起了一块石头,红着眼睛朝醉醺醺的大汉砸下。

  大汉鼓着眼睛,神态僵了一会,一下子摔到地上。

  “牧、牧哥儿,我还打不打?”

  “打断两条腿。”

  徐牧心头发涩,走过去将姜采薇扶起。

  国之将亡,民事哀苦。

  这吃人的世道,都快把人的骨头嚼烂了。

  “徐郎,春荷死了的。”姜采薇撑着身子,哭得无比凄凉。

  徐牧能够想象,当初一主二仆从北面逃难而下,是何等的生死相照。

  “先去村尾那边看看吧。”

  这一句,终于让姜采薇蓦然惊醒,急忙往村尾方向跑去。

  “牧哥儿,书生……应当不会做那些事了吧?”抹去拳头的血迹,司虎语气发沉。

  “我也不知道。”

  徐牧叹了口气,招呼了一声,和司虎两人跟在姜采薇后面,匆匆走向村尾。

  根据姜采薇所说,第二个丫鬟叫夏霜,嫁了个种佃田的老书生。

  焦急地把柴门叩响,待屋里的人走出来,姜采薇瞬间喜极而泣,激动地抱着出屋的人影,连身子都颤了。

  “小、小姐,你怎么来了?”出屋的女子村妇打扮,裤腿上还沾着泥巴,似是伙食不好,脸面上已经有了淡淡的蜡黄。

  不用说,这小村妇就是丫鬟夏霜了。

  “我夫君还在读书,你们进屋,小、小声一些。”

  姜采薇急忙拿出两匹麻布,递到夏霜手里。

  “小姐,你留着自个做衣裳,奴婢有衣遮身就成了。”

  有衣遮身么?身上的那件衩裙,估摸着是男袍子改的,密密麻麻地打满了补丁。

  “进屋,进屋,小声、小声一些。”夏霜不忘又叮嘱了一番,不时还抬起头,看着站在后面的徐牧。

  她也知道,自家小姐嫁了个棍夫。棍夫啊,是很坏的人。

  司虎走在最后,提着两条好肉入屋,弥漫的肉香气,才终于让那位久坐灯下的老书生,慌不迭起了身子。

  “夏霜,哪儿来的贵客?”

  “自家小姐来走亲的,夫君,你且去看书吧。”

  “不急的,已经看了一日,刚好有些累乏。”

  老书生几步走前,身上洗白了的文士袍,都明显有些不合身了。

  徐牧犹豫了下,寻思着要不要留下几两碎银,当投个资,若是日后这位寒窗苦读的书生,蓦然高中了,也好有条路子。

  可惜,他很快否定了这种想法。

  他看得很清楚,旧书桌上,摊开的那本书籍,并非是什么四书五经,而是一本手抄的春宫黄本儿。

  姜采薇也识字,刚巧也看见了,转过头来,脸色瞬间通红。

  老书生不动声色地收起手抄本,嵌入了裤带里。

  “我原本想去城中酒楼,与诸多同窗欢聚的,但偏偏身子有些不适。”

  “以后再来,莫要带酒肉了,我时常吃的,前两日河州的几个大户,还请我赴宴,吃了顿全鹿席。”

  老书生言语镇定,仿若真事一般。

  徐牧顿住身子,一时不知怎么作答。这年头,寻常百姓里,能吃上肉的人家,可不多见了。

  提着肉条的夏霜,这时一个不慎脱手,肉条便滚到了泥尘里。

  惊得原本镇定自若的老书生,怪叫一声,心疼地急忙弯腰,捡起肉条又吹又拍。

  徐牧脸皮一抽,这模样,该有三两年不知肉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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