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805正文卷第五九七章真的要修史了大公六年七月十八日,大明京师应天府新城,大宗伯沈复专程拜见皇帝朱靖垣。
在皇帝办公室里面见了礼,沈复递上了一份自己写的奏疏:
“陛下,臣以为应该修一份罗马和泰西诸国史了。”
朱靖垣听了这句话就是一愣,主要是没有意识到修史这件事情。
然后就打开奏疏看了一下,沈复在上面写了修撰罗马和泰西诸国史的意义。
首先说明,罗马和泰西诸国不同于大理和日本。
其领土面积广阔,国家成分复杂,目前剩余的人口数量众多。
关键是有了相对较高的文明特征,有一大批能够管理社会且拥有编撰文献能力的遗民。
这些人短时间内不会全部消失。
他们会留下很多记录,甚至可能会出现民间版本的泰西通史。
如果大明朝廷不修史,等同于将罗马和泰西历史的解释权,放给了这些泰西诸国遗民们。
他们修撰的历史的态度未必会符合大明的政治立场。
与其这样,不如大明朝廷官方修撰一份罗马和泰西诸国史,可以尽可能的简略,但是可以表明朝廷立场。
以后,礼部在文化宣传方面,能够有一个基本的立场参照。
艺文部审查文艺作品时也能有一个标准。
大明朝廷理所当然的目标,是将天下生活的其他族群,有选择的纳入大明的天朝体系。
焚书、平坟、拆庙有助于推动这个过程,可以尽可能斩断其根源。
同时,给其他族群修史同样有助于推动这个过程,盖棺定论可以安抚现存的其他族群遗民的情绪。
承认对方过去存在过的事实,同时营造融入进来是大势所趋的共识。
随着其他族群移民的事实上逐步消亡,在后世逐步消减其他族群过去存在的事实的叙事。
奏疏不长,内容非常的简洁,表达的观点也非常的明确。
修史是朝廷的责任也是权利。
泰西遗民太多了,文明程度显然是比较高的,不能算是纯粹的蛮夷。
所以大明在这个方面,也就没办法和对大理和日本那样,迅速的把有能力留下记录的人处理干净。
多少都会留下一些文明的残渣和痕迹。
在这种情况下,朝廷应该主动出面掌握解释权,将这些残余痕迹倒向对朝廷有利的一面。
将有其他倾向性的观念消除,让社会普遍认知只剩下官方口径。
然后官方不再提及这些事情。
这些知识不会在任何实际的环境有实际的需求。
最后让世界上除了最为偏门的爱好者,没有人再去了解这些事情。
朱靖垣看着奏疏的内容,心中再次回想起了前世的各种观点,某个网络键政流派中曾经流传过一句话:
“历史给皇罗的代号是拜占庭。”
最初提出这句话的人,其内心的意思具体有多少,外人无从得知。
但是却可以对位体验到很多的情绪。
东罗马后期选择了希腊化,抛弃了罗马这种整个文明圈绝对主导者的概念,成为一个与其他周边国家并列的名叫罗马的独立国家。
所以最后连罗马这个名字都保不住,在灭亡之后被外人称之为拜占庭国。
拜占庭是君士坦丁堡所在的那片地方最初的希腊名字。
有点类似于后世的不被承认的政权,通常会用所在地称呼其为“某某当局”的感觉。
积极一点的有:苟安于君士坦丁堡,不能还于旧都罗马城的东罗马,不配被称之为罗马。
消极一点的有:抛弃了罗马文明,那你也就不再是罗马了,只能用首都所在的地方的名字称呼。
现实一点的有:自己的传承断绝了之后,自己死了之后,自己的历史就只能由别人来定义了。
同类的情况还有历史给季汉的名字是蜀国……
在朱靖垣看来,正是为了不让“崖山之后无中国,明亡之后无华夏”成为事实,不让日本人来给天朝下定义。
留下那个故意用外语音译回来的侮辱性代称。
刘福通、朱元璋、洪秀全、孙中山……他们代代相传着兴复华夏中国的理想。
才能有“山河焉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宋天”。
现在到了自己给罗马和泰西诸国下定义的时候了。
沈复说的有道理,这个定义还是要下的。
否则就算是泰西移民不下,大明自己这边有闲的读书人也可能会去下。
朱靖垣最终提笔批准了奏疏的提请。
同时开始现场跟沈复讨论,确定大明在这份历史中的态度。
首先当然是以神州为中心叙事,大明则是天下同时期唯一的正统天朝。
然后是对罗马的定义:
“有相对成熟文明体系的海外族群。”
大明认可罗马是有“文明”的,但他们还不是特别的文明,明显不如神州那么的文明。
对于罗马的名字,既然已经事实上了解了,那就没有必要继续强称大秦了。
对于已经彻底死亡的对手,多少可以给予一些最基本的尊重了。
而且罗马死绝了,泰西蛮族要负主要责任,罗马自己作死和不争气负次要责任。
但是与神州历代王朝以及现在的大明都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罗马道统彻底断绝的时候,大明这边是景泰四年,还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老农民。
所以现在直接称其为“罗马”,其国人称之为“罗马人”。
不称“国”而直接以罗马称之,意为认可其在泰西大陆上具有近似的天下共主地位。
毕竟大汉的时候,给对方下了很不错的评语:
“有类中国,诸国仰之如周京,居然大一统之势。”
但是,对于罗马的奥古斯都、凯撒、英白拉多、巴西琉斯这些称谓,绝对不能直接翻译成皇帝或者副皇帝。
罗马的奥古斯、凯撒都等头衔,跟神州的皇帝本来就不是一个性质,地位也有很大差异。
首先,两者几乎是以截然相反的思路创造出来的。
屋大维作为所谓的罗马帝国的第一任皇帝,其官方身份和职务仍然是第一公民和执政官。
罗马直到最后灭亡都没有自己管自己叫“帝国”。
从国号上看罗马始终都是共和国。
respublicaRomana。
因为在王政时代某些不好的记忆,关键是共和国的立国基础的原因。
罗马的实际最高统治者都刻意规避君主的称呼。
凯撒表示我是凯撒,我不是君主。
屋大维表示我不是要当君主,我绝对没有想要当君主的意思!
只是元老院给我上了一个神圣的尊号叫奥古斯都,象征着我是共和国的宗教领袖。
我还要带着军队讨伐蛮族,所以我是罗马的军事统帅,英白拉多。
我还是凯撒家族的政治领袖,所以我继承凯撒之名。
总而言之,就是把一堆权力对应的头衔,加到自己的身上,实施实际的君主统治。
但是却又不以君主称呼,更加不能用万王之王之类的称呼。
所以奥古斯都、凯撒、英白拉多等头衔,只是实际的君主身份的替代品和解构的结果。
甚至可以以此怀疑,泰西贵族整一大串头衔的习惯,就是罗马人造的孽。
神州的皇帝就非常简单了,就是“是万王之王和众神之王”。
万王之王是它统治了所有的王,众神之王是因为三皇五帝本来都是神仙,现在也被始皇帝给盖过去了。
所以神州的皇帝总结式的,我是所有君主的君主,是天下共主。
所有的权力和荣耀都纳入一个尊号之下,这个尊号是我自己绝对专有且具有排他性的。
一个体系内绝对不允许有第二个人有相同和相似身份。
罗马的统领是解析列举式的,因为我有这样一个职务,所以我能够拥有对应的权力,以及对应的身份。
我拥有所有的最高职务,所以我是你们的最高领袖。
我的这些职务和头衔,也可以拿出一部分交给别人,因为本来就不是一个身份,而是一堆放在一起的头衔。
基督教时代以前,罗马的大统领与神州的皇帝,实际职权在某种程度上有些类似。
但是基督教时代之后,双方的差距就再次拉大了。
罗马的那些最高领袖,最适合的称呼应该就是“大统领”、“小统领”、“副统领”、“统帅”。
这契合他们的实际地位,也贴近他们的头衔本意,罗马大统领的基础就是军事统帅。
“副皇帝”让大明人无法接受,副统领就容易接受的多了。
他们的全称也直接采用“罗马大统领”、“罗马人的大统领”等格式。
罗马的所有历史,总体上作为一套专门的史书。
从传说时代开始记录,直到东罗马灭国。
内容上可以分成上中下三段,分别以共和国结束,西罗马灭亡为界限。
朱靖垣在内容叙事上的态度是:尽可能公正真实。
因为大明还没成年,这个传统的罗马就已经亡了,双方基本没有任何利益牵扯。
接下来是泰西诸国的定义:
“曾经被罗马征服并教化过的蛮夷。”
他们之于罗马就相当于神州周边满意之于中原王朝。
各个族群分别称为:斯拉夫人、日耳曼人、法兰西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等等。
在这样的叙事背景下,泰西诸国和他们的族群首脑们,也就不能再将其称之为国王了。
国王在大明是亲王级别的称号,是周代的天子称号,是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不能给蛮夷用。
国王下面的那些贵族头衔,也不能对应神州的公、侯、伯、子、男的爵位。
以往翻译为国王的,以后统称为大酋长。
以往翻译为公爵和大公爵的人,以后统称为酋长。
侯爵为大头领,伯爵为头领,子爵为头人,男爵为战士,骑士为勇士。
大酋长和酋长的儿子和继承人们可以统称为小酋长。
大头领和头领的儿子和继承人统称小头领。
公爵-酋长要么是大酋长的近亲,要么是被拉拢和安抚的半独立领主,用酋长称呼是非常合适的。
侯爵-大头领通常是大酋长手下的高级官员,或者是拱卫大酋长直辖领地的边疆领主,是大酋长的亲信下属。
伯爵-头领是大酋长、酋长、头领们身边的中层官员,或者是类似州府官员的中间层领主。
子爵-头人通常是大酋长、酋长、头领们身边的贴身侍从和低级官员。
男爵-战士们是头领身边的低级官员,或者是类似于县令的最基层的封建领主。
骑士-勇士们是各级领主们身边的精英战士。
神圣罗马帝国为僭越,改称日耳曼联合酋长国,相应的首脑同样称之为大酋长。
哈布斯堡家族的奥地利帝国同理。
露西亚帝国同样为僭越,此后改称罗刹国,首脑同样称大酋长。
汉诺威家族是日耳曼汉诺威酋长,继承了不列颠大酋长之位。
朱迪钰作为皇子受封之后开始称为“大明英国国王”。
总体上的叙事方式和思路,是站在大明和文明世界的角度上,叙述这些蛮族国家以往的历史。
酋长们那些事情本身就已经够混乱的了,没有必要再去专门加什么猛料。
不过要注意撇清他们与罗马之间的关系。
站在大明的角度上,记叙他们被罗马征服,然后反叛罗马,摧毁罗马,自诩为罗马的整个过程。
在讨论的过程中,沈复在一些细节上询问过朱靖垣。
比如要不要参考以前的历史书,给罗马和泰西诸国安一个特殊的祖先,给归拢到华夏传统体系中来。
朱靖垣直接拒绝了这个做法。
然后就特别要求,不要和传统官修史书那样,描述各种无法验证的传说性质的事情。
就算是真的有传说,也直接列明为传说,无法求证且一笔带过。
正文直接从有迹可循的地方开始记录。
不要去追求简洁度和文学性了,当然也不需要继续使用传统得文言文。
文言文是一种行文风格,是从春秋战国时代传承下来的,专门用来写文章的一种行文方式。
古代人平时说话也不用文言文。
这次修史也直接用“平实”、“详尽”、“严肃化”的白话文记叙。
也不需要太过冗长。
官修史书本来就是一本书,不是专门的历史研究材料。
朱靖垣和沈复讨论罗马和泰西诸国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讨论奥斯曼的情况。
进而进一步牵扯到波斯、大食、天竺方面的情况。
讨论波斯、大食、天竺、奥斯曼的时候,以及讨论露西亚的时候,也不可避免要提到蒙古帝国。
相对于罗马和泰西诸国,蒙古与大明的关系更加的密切。
神州北方草原的游牧民族,可以说是从诞生之初开始,就一直与中原文明如影随形。
蒙古帝国正是这个草原文明的巅峰。
这让朱靖垣忽然意识到,现在可以正儿八经的修一个蒙古史了。
大明早期修撰的元史,可以说是历代官修史书中最为粗略的,基本上是直接辑录了元史材料就成书了。
当时北元皇帝还在草原上呢。
关键是元朝所属的蒙古族群,涉及到的地域范围过于广阔。
以大明初年的情况和能力,根本没有办法弄清楚元朝所属的这个体系有多么的庞大。
正常修一朝史书,正常要把开国皇帝的祖宗弄明白。
最起码从有爵位的那一代开始讲,也就是所谓的肇始立基的祖宗。
可成吉思汗这个祖宗太厉害了。
修铁木真到忽必烈这一家的历史,差不多相当于修当时的世界历史了。
当时的明朝人显然弄不明白蒙古帝国涉及到的范围有多大,甚至于北元自己可能同样搞不清楚。
反正也弄不清楚,那就凑合一下得了。
大明朝廷修撰这本史书的目的,就是宣告元朝的灭亡这件事情。
不管本身成色如何,最终修出来就行了。
到了现在,大明已经掌控了所有蒙古人到过的地方,也掌握了详实的实际资料。
已经可以站在更加广阔和全面的视角上修一份蒙古史了。
或者可以说是一份草原帝国史。
而且这份历史比什么罗马和泰西诸国历史重要多了。
曾经的大明人是大明人,现在的蒙古人也是大明人,这是大明人自己的历史。
这是神州大地的历史,是神州文明的另一半。
朱靖垣和沈复讨论了许久,最后决定要将蒙古史作为未来的重点任务。
不过这套史书的名字不适合用蒙古国史,因为朱靖垣和沈复都觉得应该列入其他的草原政权。
最终决定参考《泰西诸国史》这个名称的模式,以地域名称加上当地情况统称命名为《蒙古草原诸部史》。
埃及、波斯、大食、天竺、奥斯曼这片区域的历史,也根据区域和文化统称为《天方诸国史》。
蒙古草原诸部的部落、贵族、官员名称采用古制,天方诸国按照传统使用音译,如苏丹、埃米尔等。
每一部史书内部,按照国家或者部族分篇,每一个国家有一份半独立的史书。
这样三份地域和族群总结式的史书,加上罗马专有的《东西罗马史》,总共修撰四套大型史书。
这不是对一个国家和一个王朝的总结,而是对一个区域的多个族群,对存在过的很多群人的盖棺定论的通史。
加上神州自己的历史,就是整个旧世界的文明史了。
不过这四套史书在性质是有截然不同两种的。
蒙古草原诸部落史,是站在修自己家历史的立场上,尽可能的找原始档案作为参考。
也就是要力求展现最真实的历史。
至于另外三套史书,那就是站在旁观者的俯视角度看热闹了。
不需要太过在意原始档案,不需要太过在意最原始的真相如何,关键在于大明人对他们的印象如何。
历代王朝的人,现代的大明人,对他们的观念是怎样的,那就按照这个观念去写。
我感觉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就是什么样的人。
或者说,我需要你成为什么样的人,你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在基本的方向上的讨论的最后,朱靖垣还要最后再确认一件事情,这次修史的规模具体要搞多大。
修史这件事情,看工程规模和消耗的时间的话,上限和下限之间的距离堪称巨大。
《元史》修了一年,《明史》修了九十年。
《隋书》只有十一万字,《新唐书》三百七十万字,《宋史》八百一十四万字。
现代搞的清史字数可能要超过三千五百万。
朱靖垣考虑了一会儿,最终把这个问题的一半交给了沈复。
让沈复回去组织人手,编撰四套史书的基本框架,评估大概得成书字数和费用。
如果任意一套史书字数不超过一千万字,那就直接开工修撰这一套。
当然,修史的大纲仍然要交给朱靖垣看,朱靖垣也会给出任何可能的意见。
如果任意一部预计可能要超过一千万,那就先做一个更详细的方案,说明为什么需要那么多。
面向相关部门走一个专门的说明和申请流程。
这是一个工程统筹的问题。
沈复也直接应下了,然后告退回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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