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少年的心事

  以精元境初期的低劣修为,越四五个小阶成功击杀接近三阶巅峰的蛮猪,矮小少年已经能够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三阶猎士。这一成绩要是传到他所居住的天角镇上,恐怕会惊煞许多人。

  可矮小少年脸上却没有什么明显喜色,似是习以为常。

  别说他这个三阶猎士不被人承认了,就算是被人承认又如何,离他心目中的补天人,还离着十万八千里呢。

  眼见天色渐晚,他迅速行动起来,将银斑猪毙命的陷阱以油布盖住,避免血腥气息散得太开,引来其他危险。然后迅速沿原路返回,边走边消弭之前战斗痕迹,收走铁蒺藜尖刺之物,直到他原本埋伏之地。

  将属于他的东西全部收走,有的随身带着,有不便携带的则藏于附近隐蔽之地,他又找到设伏之前猎杀的一只十数斤沉的金冠鸡,开始返程。

  这金冠鸡勉强算是一阶蛮兽,除了飞得快些,被啄中后会受点儿伤,本身危险性不大,他是往这里赶路时顺手射杀的。

  趁着天色未完全暗下来,他脚步匆匆,奔出山林,回到天角小镇。

  镇上的人看到矮小少年,有的冲他点个头,多数则并不理会他。而有的同龄人,则是指着他手中的金冠鸡,一脸的嘲讽。

  “哇,鼎鼎大名的金鸡猎士回来了!再次成功猎获一只金冠鸡,成绩喜人呀!加油吧,猎个千八百只金冠鸡,看能否给你破个例,送你一阶猎士的称号!”

  开口讥讽的少年,约莫十四岁,着一身锦锻料衣袍,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只是眉宇间显露的一股不屑与嚣张,以及看向女孩时眼神中隐隐透出的欲望,破坏了他的整体形象,看起来跟个二世祖似的,让人有些不大舒服。

  这名少年姓马名小三,是矮小少年的同龄人,亦是镇上最喜欢与他作对的一个少年。在天角镇上,这位马姓少年的天赋不算最突出,却也是远超矮小少年。此刻的他,已经是精元境中期巅峰的实力,超越矮小少年足足三个小境界。

  “这伪装做的真不错,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强悍无比的强大猎士呢。陈峰小子,本镇少年猎士大赛快要开始了,你可一定要拿到猎士称号呀,要不然连参加大赛的资格都没有,多可怜呀!等下一届,你的年龄可就超了。”马小三身边一个少年亦讥讽道。

  “也没准。这小子近两年不是一直赖在狄大师那里,跟一只癞皮狗一般,任凭羞辱打骂也不肯走吗?没准狄大师心软之下,会帮他说句话,弄个参赛资格呢。”又一名少年道。

  “他想得美。狄大师眼界绝高,别说他了,便是本公子和刘少亦均未入大师之眼。这个小子就算吊死在宝器铺门口,狄大师也绝不会为他开口说话。事实上,若非小晶妹妹心软替他说话,他想踏进宝器铺的门都难。据说他现在赖在那里,是在干些打杂之事。你们看着吧,早晚有一天狄大师不耐烦了,会一脚踢飞他。狄大师可是说过了,他此生轻易不会收徒……”马小三道。

  “没错。据说狄大师每日付给这小子一个银币当酬劳,很明显,这是明算账,既是心善帮衬这个小子,也是完全断绝了他的希望,表明狄大师一点也不欠他什么。如此一来,他顶多算是杂工,干再久也是杂工,连个学徒都算不上,别指望能捞到更进一步的好处……”

  “就是这个道理……就看这小子是否有自知之明,主动离开了……”

  “就凭他这等货色,还惦记着当补天人,真是侮辱补天人这三个极为尊贵的字眼……”

  名为陈峰的矮小少年不理会几名少年的冷嘲热讽,提着金冠鸡快步走向城镇西北一处偏僻角落。那里算是本镇的贫民区,他的家就在那里。

  他身上是有骨子不服输,敢拼命的疯劲,可那得分面对什么事。对上这么几个纨绔,他实在犯不上。

  眼见得少年没有丝毫火星气,面色平静,任人羞辱,镇上大多数人似乎已经习惯了,没什么反应。唯少数人摇头叹息。

  两名镇民从一家杂货铺出来,正好看到这一幕。他们是矮小少年的邻居,其中一人叹口气道:“这个小家伙也不容易,天生绝脉,他爹为了帮他找寻通脉灵药,被蛮兽伤到,落了个半废,现在全靠灵药吊着命,一家人的生活担子就落到这么个十来岁的娃儿身上,哎……这娃儿也不容易,换一般的孩子早坚持不住了。”

  “谁不说呢。若非镇守大人体恤,发动过一次全镇募捐,弄了些钱财,救下他爹一命,再加上平时有狄大师照抚一二,恐怕他们家早就撑不下去了。蛮荒居,大不易,咱们就算有心,也是能耐有限,无力多帮……”另一人摇摇头。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得不说,苦难让这小子心性坚毅程度远超同龄人,也算是一大益处。若非天生绝脉,凭这小子的毅力和忍耐力,将来肯定会成为镇上数得着的一号人物,真是可惜了……”又一名镇民听到二人之言,插话道。

  三人一起点头,各自散开。

  而陈峰此刻已经离家很近了。在路过邻居家的小院时,他在那门外挂有一柄铁器的铺子外停了一下。听到里面铁器锤打的声音,他冲着门内一个壮硕汉子轻语一声:“狄叔,四号陷阱,麻烦您了!”

  里面声音顿了一下,继而听到里面的汉子“嗯”了一声,矮小少年未入其内,隔门隆重一礼,继而回到了自家那简陋的小院。

  很明显,二人间有一种默契,已经习以为常,无需多言。

  一名伛偻着身子的中年汉子一边咳嗽,一边从屋里出来,一脸关切地看着进门的陈峰。

  “爹,我回来了!”陈峰冲着汉子笑笑,喊了一声。

  中年汉子面带怜惜地点点头。一名身形消瘦,面相清秀的妇人赶紧接过陈峰手中的金冠鸡,快步走向院中那间小厨房。

  “峰儿饿了吧,马上就开饭了!”妇人道。

  “娘亲,我不饿,先让爹吃吧!”陈峰转身回了自己的厢房。他实在是太累了。

  中年汉子看着他疲惫不堪的模样,叹口气走进厨房,忍不住对妇人嘟囔最近一直挂在嘴边上的话:“都是我不中用,连累了这孩子!”

  “行了,当家的,别再说这话了。你是为了咱们这个家,为了治孩子绝脉之症才意外落下这病根的。孩子懂事,知道你是为了他。你就安心养着吧!看着吧,咱们家峰儿,迟早会出人投地的……”妇人劝慰道。

  “希望吧!要是峰儿没有这绝脉之症就好了……说起来,这可真是奇怪,按说以送他前来之人的神奇能耐,他体质不应该如此呀……”中年汉子面带落寞,以微不可察的声音嘀咕道。

  “行了,以后别再说这种话,免得让孩子听见……”妇人嗔怪地瞪了汉子一眼道。

  汉子心虚地看了陈峰所在厢房一眼,眉头紧拧,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躺在硬实的木板床上,陈峰没有睡着,而是双目无焦距地盯着布满灰尘的天棚。

  他在回忆今日猎杀三阶银斑猪的过程,反思有无疏漏之处,看能否找出更省力气、更快击杀的好办法。

  想了想,除了个别陷阱和机关设计得不够流畅外,他找不到太多毛病。几年单独狩猎下来,每次他都会反复琢磨,一遍遍反思,好精进自己的陷阱狩猎之术。

  没办法,自身实力太低,他唯有靠着对蛮兽习性的极为熟悉和对陷阱之术的极致利用,才能取得好的收获。

  这些年,他靠着父亲的教导,跟有时请教邻居狄龙,学到了不少的陷阱之术,也屡屡取得成功,经验渐渐丰富。

  作为热血少年,他自然渴望如同其他强大猎士一般,无须什么算计,遇上蛮兽,直接挺枪上前,硬行搏斗,强力击杀之,那才叫一个痛快!那样将来有可能真的成长为补天人!

  可惜,天生绝脉,资质废等,注定他与生猛强悍无缘,注定他只能用这种迂回婉转的方法来狩猎。

  反思完毕,修炼一会儿,将体内精元补充部分,他在娘亲关切的催促下,到正堂就餐。

  餐食简单,大半碗肉汤,汤中横有几小块上面几乎没沾什么肉丝的兽骨,其他便是数块用野菜蒸出的巴掌大粗饼,枯涩难咽。

  陈峰娘亲手中握着一块野菜饼,正细嚼慢咽地吃着。而他爹亦是如此,二人均未碰那半肉汤和无肉兽骨。

  见陈峰过来,清秀妇人将半碗肉汤盆往他面前推了推,又递过来一块饼子。很明显,这肉汤是单为他一个人准备的。

  陈峰冲二人笑笑,没有再推回去。事实上,以前他无数次拒绝这种单独的优待,可除了让父母揪心难过外,别无用处,最后还是得进他的肚子。

  所以,如今他不拒绝了,而是拿过菜饼,蘸着肉汤开始吃起来。

  几口便吞下两个饼子,他喝了几口肉汤,啃干净了一块骨头,便道:“我之前在宝器铺已经吃了一些,现在饱了!”

  说完,他离开餐桌,重归自己的厢房,继续修炼。

  父母见他离开,互相对视一番,皆是眸露凄苦。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桌上的所有餐食,全给陈峰一个人吃恐怕都不够,他怎么可能只吃几口就饱了。

  陈峰回家的前半刻钟,娘亲怕他出意外,已经到隔壁宝器铺去探听过了,那会儿他根本还没回来。只这片刻,怎么可能在宝器铺里面吃过东西了。

  “这孩子太懂事了,我们……”妇人眸中隐现泪花。

  “好了,别让孩子听见,吃吧!孩子的心意,我们得领着!”汉子声音低低地道,带着丝丝沙哑之意。

  只是,这样的苦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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