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正文卷287华夏音像,一个股份制企业的诞生“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
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
为你欢呼,我为你祝福
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
……”
当最后一个音符缓缓结束后,曹志强才放下吉他,然后看向录音室的大玻璃窗外。
当看到窗外录音师举起一个大拇指后,曹志强才吐出口气,放下怀里的吉他,从录音室走出去。
出了录音室后,曹志强来到录音师身边,对那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录音师问:“怎么样,陈工,这次可以么?”
“很好,非常好。”那个被称呼为陈工的眼镜男笑着点点头,“这次非常好,一次过,没有任何问题,完全可以直接录唱片了。”
“那就好。”曹志强笑着点了点头。
那个陈工感叹道:“曹经理,说实话,我也给很多人录过唱片了,这方面也算资深人士,但能唱的像你这么好的人,真不多见。
尤其是这首《红旗飘飘》,听着就带感,情不自禁就浑身发热。
我敢打赌,这歌要是推出去,绝对会火遍大江南北!”
陈工说完这句后后,旁边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年轻笑道:“陈工,昨天录那个《血染的风采》的时候,您也这么说的。”
“去去去!”陈工笑骂了一下旁边的那个小年轻,“昨天我是这么说过,但这正说明人家曹经理是人才啊,随便唱一首都有大火的素质,你敢说昨天那首歌不好?”
“好啊,怎么不好。”那个小年轻笑道,“不过我感觉还是今天这个红旗飘飘更好,更带劲,昨天那首血染的风采虽然不错,但总感觉有些沉重。”
“沉重就对了!”陈工扶了扶自己的眼镜。
“昨天那首歌,明显是唱给军人的,本身就带着一股哀声。
不过这才是那首歌的精妙之处,哀兵必胜你懂么?
如果说昨天那首血染的风采,是一股哀兵必胜的信念,是对国家爱的深沉。
那么今天这首红旗飘飘,就是一股对国家的自豪跟骄傲。
一个是爱的深沉,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一个是爱的昂扬,可以为止自豪自傲。
风格不同,却异曲同工,都是一种骨子里的爱国情怀。
你们年轻人呢,可能更喜欢那种昂扬向上,可以尽情嘶吼的红旗飘飘。
但等你上了点年纪,你就会更喜欢那种更加深沉的血染的风采。
我这么说,小王你懂了么?”
那个被称呼为小王的年轻男子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好像有点懂了。”
“什么叫有点。”陈工一撇嘴,“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不要不懂装懂。回头你多听几遍,多思考思考,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是,陈工。”那个小王严肃的点点头,“回去我一定认真学习领会。”
“这是应该的!”陈工也严肃的点点头,“一定要多听,然后好好写个心得体会,这对你们年轻人有好处。”
“陈工,当我离开家的时候,你满怀深情吹响号角这两句词,您是怎么理解的?”
“这个啊,小王你算是问对人了,其实这两句词,你不光要单纯看句子本身的意思,还要配合前后文,更要结合我党的历史来看,话说当年……”
听着这俩人突然你一句我一句的谈起了建党建国的历史,曹志强一阵无语。
只是来录个歌,怎么忽然就上升到思想政治跟历史教育上了。
我特么这个主创主唱还在这啊喂。
不过看那俩人说的正欢,曹志强也很有眼力劲儿的没去打扰,而是走到一边坐下,一边喝水润喉咙,一边静静的等待那俩录音师结束辩论。
好吧,现在已经是四月的尾巴了,再有三天,就是五一劳动节了。
自从带着乔四美回了京城,让乔四美彻底变成京城人后,曹志强总算是去了一桩心事。
之后,他就把主要心思放在事业上了。
这其中,《江湖行》套装是最不用操心的,因为只需要继续想办法加大发行量就可以了。
凭着过硬的内容,还有挂羊头卖狗肉的营销方法,这本买诗集附赠武侠的组合,在武侠禁令的当下,依旧是十分犀利,依旧是横扫一片,依旧是走到哪儿就火到哪儿。
当然了,有关部门也确实下了命令,就是以后不准再出现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并且还修改了相关的规章制度。
然而,那只能是约束后来者,对于在规章制度之前就发行的《江湖行》,暂时还是睁一眼闭一眼。
之所以这样,主要原因还是曹志强的背景够硬,毕竟身后有带宣字头的王大爷的身影。
有那位大神若隐若现的藏在曹志强背后,一般领导谁敢触霉头啊。
再说了,红光出版社以及背后的红光机械厂,现在都指望这套《江湖行》来创收呢。
尤其是红光机械厂,更是指望靠这套书的利润来打个翻身仗,避免被拆分的命运。
所以,当有关部门想要封禁《江湖行》的时候,李厂长也好,董书记也罢,都是自发的使尽浑身解数,说什么也不让有关部门封禁《江湖行》。
按照李厂长的说法,《江湖行》明明就是一套诗集,至于那本《破碎虚空》,不过是诗人强子的随笔,而且是为了回馈读者的赠品,不算商品。
这种情况,跟商场搞促销,买衣服送气球是一个路数,怎么能本末倒置,说是卖武侠呢?
至于取消赠品,那更不可能。
因为这对后来者不公平。
毕竟之前的读者买这本诗集有赠品,后来的读者就没赠品,这怎么能行?
如果觉得有问题,之前怎么没提出来。
现在看这本诗集火了,又来说有问题,这分明是眼红我们家工厂职工曹志强同志的才华,是赤裸裸的嫉妒跟陷害!
总之,在李厂长跟董书记的全力运作下,当然还有徐大爷跟王大爷的默认,至少《江湖行》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事儿,就这么不了了之,可以继续以诗集的名义继续光明正大的卖。
但是,以后再想这么搞,那有关部门就不会同意了。
虽然这样呢,让李厂长等人有些遗憾,不过曹志强既然说没问题,他们当然也没问题。
事实上,曹志强回京城后,根本没怎么在意《江湖行》的出版问题,而是各种跑关系,马不停蹄的注册了一家唱片公司,名字就叫“华夏音像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华夏音像有限公司,不是一个单纯的国企性质的有限公司,而是一个有国企性质的股份制有限公司。
因为这家公司呢,总共有两个股东。
其中红光机械厂以地皮、办公大楼等固定资产入股,折价五十一万,占据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而曹志强个人则拿出四十九万rmb,占据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
这家公司成立后,因为红光机械厂是国企,又占据百分之五十一的绝对多数股份,所以这个公司可以说是妥妥的国企控股公司。
但因为又有个人投资入股,所以又有股份制公司的性质。
问题在于,在这之前,国内还从来没有一家国企跟个人合股的股份制公司。
所以一不小心,这家公司就成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家股份制有限公司。
当然,这也是曹志强专门找徐大爷的门路跑出来的,是国务院特批的。
也就是仗着在京城,又有大佬首肯,特批速度才这么快。
当然,这也不完全是特事特办,其实早在之前,确切的说是1980年,就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了。
早在1980年,国家就发布了一个《关于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
在这个规定里,明确提出企业要走联合之路,也就是组织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包括引入外资跟国内私人资本进入。
与此同时,这种联合性质的企业,或者说股份制企业,不受行业、地区和所有制、隶属关系等方式的限制,并要求不能用行政命令强行组织,而要坚持自愿原则。
也就是说,允许私人入股国有跟集体性质的企业,早在三年前就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只是这里还有个坚持自愿原则。
然而,在1980年的时候,私人很少有钱的,哪怕个体户也才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根本不具备跟国企或者集体企业入股的资格。
在曹志强前世的历史上,国内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有私人资金入股的股份制企业,一直有两个说法。
第一个说法,是成立于1983年7月的深圳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
第二个说法,是成立于1984年7月25日的天桥百货股份公司。
不过在这个时空,这个国内第一个股份制企业的名头,就落在了华夏音像有限公司的头上。
换言之,曹志强一不小心,又跑出一个第一,再次创造了历史。
这家华夏音像有限公司呢,法人代表是曹志强本人,主营业务则相当广泛。
不光是唱片的制作发行,还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各种视频广告的制作发行,演出及经纪业务,电子产品、录音录像设备及其备品配件的销售,等等等等。
反正只要是跟音像制作以及发行有关或者沾边的业务,能整的全都给整上。
乍一看,这个华夏音像有限公司,跟中国唱片公司十分类似。
不过,此时的中国唱片公司呢,还是纯国企,不算股份制企业。
其实一开始,曹志强是想让红光出版社当那个国字头股东的。
但是呢,可能是尝到了之前红光出版社发行《江湖行》的甜头,这次的李厂长呢,说什么也不同意这么搞,说什么也要让红光机械厂本尊亲自下场。
也就是说,在李厂长看来,让曹志强目前很注重的唱片公司放在红光出版社名下,这不太好,规格太低,而且跟红光机械厂的关系也太远,容易出事。
相反,以红光机械厂的固定资产入股,再加上曹志强本人,以公私合营性质的方式,成立一家股份制有限公司,则可以把红光机械厂与曹志强本人深度绑定。
要知道,现在是红光机械厂离不开曹志强,有求于曹志强,而不是曹志强有求于红光机械厂。
因为李厂长知道,曹志强现在早已经是百万富翁了,根本不差钱。
再加上他的新锐诗人头衔,以及大领导的背景,哪怕离开了红光机械厂,他也能在别的地方混的风生水起,肯定有不少单位会抢着要他。
红光机械厂有啥?有什么能让曹志强这尊大神留下来的?
完全没有啊!
所以,李厂长之前才拿下一任厂长这个大饼忽悠曹志强。
嗯,也不算忽悠,李厂长确实是真心实意想把厂子交给曹志强的。
因为他觉得只有这样,曹志强才会真心实意的把厂子搞好,带领全厂走出困境,避免被拆分的命运。
只是呢,这只是李厂长跟董书记的个人想法,究竟能不能成,这还不好说。
毕竟不管怎么说,红光机械厂也是个冶金部直属的国企大厂,厂长任命不是一两个人就说了算的,还得组织上同意才行。
但不管怎么样,态度得摆正,而且在李厂长还在位的时候,也是真的想全力支持曹志强,让曹志强看到他的诚意跟态度,然后用这些来拉住曹志强,让他不要走。
可只是这些还不够,还是让李厂长有些发愁,发愁曹志强看不上红光机械厂,想要出去单干,毕竟他有这个实力。
然后,他就发现曹志强要成立一个股份制性质的唱片公司,这一下就让李厂长看到了机会。
在这个时期,国家还没同意成立私营企业,所以要想正经办企业,只能搞国企或者集体性质的企业。
所以呢,曹志强的本意,是想用自己控制的国企性质的红光出版社当大股东,自己个人当二股东,搞一个公私合营的有限公司。
这本身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毕竟这个规定在1980年就下达了。
李厂长知道这个事儿后,果断截胡,说什么红光出版社地位太低,容易被欺负,还是他们红光机械厂的招牌更大更亮。
而且红光出版社有啥,不还得曹志强自己出钱么?
但红光机械厂不同。
红光机械厂虽然没啥钱,可有大量固定资产啊。
什么地皮厂房大剧院的,应有尽有。
所以如果跟红光机械厂联合成立公司,曹志强可以少花很多钱,还能获得一个更硬的招牌。
毕竟这可是红光机械厂亲自入股的产业,亲儿子企业无疑了。
曹志强一想也是。
就招牌来讲,红光机械厂的招牌确实更大一些。
而且李厂长这么照顾自己,没理由不给人家点好处。
反正成立唱片公司,主要是给自己搞一个靠做音乐赚钱的平台,规矩都是自己定,大股东是谁又何妨?
毕竟这里最关键的资产是曹志强自己,以后真要是出了龃龉,大不了退出这个公司,换个马甲重开呗。
不管是做音乐还是做视频,内容才是王道,什么公司不公司的,不过是个平台。
没平台当然不行,但光有平台没好的内容,依旧做不起来。
于是乎,曹志强就同意了李厂长的建议,跟红光机械厂合作,成立了国内第一家有私人资金入股性质的国企控股的股份有限制公司——华夏音乐有限公司。
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这个成立之初,就只有曹志强一个歌手的国内第一家股份制公司,仅仅过了十年时间,就成了全国最大最强,且在国际上都十分有名的音像集团。
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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