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 你我携手,合作共赢

  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正文卷186你我携手,合作共赢别说,曹志强的提议,佐田雅志是相当动心的。

  毕竟作为一个最早来大陆拓展事业,甚至还为此负债累累的日本人来讲,至少在娱乐圈范围内,他是最了解大陆国情的,尤其是大陆的娱乐圈产业。

  当然,此时大陆还不叫娱乐圈,勉强应该叫演艺圈,反正意思都一样。

  与日本不同,此时大陆内的演艺圈,基本都是国有单位,不存在私人性质的演艺公司。

  加上保守的气氛,所以一个外国人想来大陆赚钱,真的是千难万难。

  不过跟这些相比,更让佐田雅志难受的,是大陆演艺圈那些权力人士的保守心态。

  实际上,曹志强提出的这个交流建议,也就是关于引进日本艺人来大陆演出并获得收入的事情,佐田雅志早就提出过,但大陆方面还没有任何一个单位有兴趣。

  也不能说是没兴趣,而是大陆方面的意思,是既然属于中日友好交流,那就不改谈钱。

  换句话说,大陆方面没有任何一家单位,愿意为来华演出的日本艺人付钱。

  以目前的情况,日本艺人你给钱不到位都不来,更别说一分钱不给了。

  所有事,佐田雅志的提议,在一开始就遭到了拒绝。

  但是现在,曹志强提出的新提议,却让佐田雅志眼睛一亮。

  的确,或许请日本艺人来华演出,暂时还行不通。

  但获得某些日本艺人的授权,以分成的模式,来大陆这里售卖唱片,那还是可以的。

  或许,此时日本的很多大牌歌星会不在意,但终究会有人乐意的。

  毕竟在过去,这些日本歌星唱的歌,在大陆方面开始流行的时候,他们那些日本歌星是一分钱捞不到的,基本都是大陆方面白嫖。

  但如果大陆方面有个出版公司,能获得他们的授权,在这里正经发行唱片,那么他们就可以借此分一杯羹了。

  这就等于是多了一个额外的收入,还能顺便拓展知名度,何乐而不为?

  如果能把自己在大陆发行的唱片销量也算上,那他们那些日本歌星,轻易就能达到金唱片甚至白金唱片的成绩,说出去也好听啊。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对于歌星来讲,唱片发行的销量是个很重要的指标,但这个唱片销量,指的是正版销量。

  盗版唱片的销量是不算的。

  你比如中岛美雪吧。

  中岛美雪的歌,此时在大陆方面已经很流行了,很多地方都能听到她的歌,但中岛美雪并没从中获得什么利润,也没把那些在大陆流行的唱片数量算她的个人唱片销量。

  同样情况的还有邓莉君,她在国内的知名度更响亮。

  可同样的,国内发行所有的邓莉君的磁带唱片,邓莉君本人都没有捞到一分钱的收入,而这些在大陆发行的唱片,也不算在邓莉君的个人唱片销量中去。

  所以说,如果有个国内的正经出版公司,能搞一个正版授权的发行,哪怕单张唱片给的钱不多呢,但数量优势可以弥补啊。

  有什么地方,能比的上大陆十亿人的市场啊?

  再者说,就像曹志强所说的那样。

  大陆既然开放了,演艺界不可能一直这么保守,早晚会跟国际接轨,也早晚会注重创作人的版权意识。

  到那时候,先行者必然会吃到最大的红利。

  当然了,这些内容,都是听起来很美罢了。

  真要是实际操作,受限于两国的国情不同,必然会出现一些差异跟问题。

  比如说,日本艺人来中国发行唱片,我可以不宣传啊。

  只要不主动宣传,再把磁带价格定的高高的,比如磁带卖个三十元一盘。

  那么在这种高价之下,除非你特别出名,拥有一些铁粉,否则唱片销售必然受阻。

  开玩笑,现在国内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四十元左右,一盘普通的音乐磁带也就卖十块八块。

  你这倒好,一盘日文歌磁带就要卖三十元,这有几个人去买啊?

  不过这也有说头,真要说起来,就说这价格是跟国际接轨,定价太低体现不出日文歌手的段位,这样应该就可以糊弄过去了。

  如此一来,那些日文歌手就不可能冲击国内市场,可以给国内一个很大的缓冲期。

  这其实跟进口保护壁垒是一个道理,都是为了保护脆弱的国内流行歌市场。

  因此,曹志强的真正目的,并不是真的想引入大量日本艺人来国内圈钱。

  相反,他是要通过所谓的“对等原则”,让自己以及自己培养的艺人,也能够以极其优惠的方式,正大光明的去日本圈钱。

  就算自己的手下,暂时找不出能唱好日文歌的艺人去日本捞钱,但曹志强可以自己上啊。

  他有着金嗓子级歌喉,还有顶级的吉他演奏,又有后世大量流行歌曲可抄,日文也是顶呱呱。

  这么多因素综合在一起,只要给他机会,他一个人的力量,相信就能立刻在日本成为现象级的偶像,捞取到大量的利润。

  他可是记得,此时日本年轻人追星的疯狂,那可是首屈一指。

  只要能以自己为中心,把日文跟中文音乐反向输出到日本,名利双收是妥妥的。

  自己出名之后,再把其他人带一带,继续在日本出道赚钱,应该也没啥大问题。

  比如说,自己可以组一个男子组合,就跟后来的beyond乐队一样。

  咦,这么说来,beyond乐队好像也是成立于1983年,具体哪月忘了,反正是同一年。

  不过男子组合好像没啥意思。

  对了,咱可以玩男女搭配,类似飞儿乐队那种。

  比如说,乐队中除了自己,其他都是女人,这好像挺有搞头的。

  至于怎么选艺人,这也简单。

  中央音乐学院有的是会玩乐器的好学生。

  还有那些面临解散的,数不胜数的各种文工团,歌舞团。

  这都是未来爱豆的好苗子啊!

  我就不信了,我有后世的流行歌曲,有专业的音乐后备军,还有后世的欣赏水平,我就拿不出几个现象级的偶像团体,来个反向输出!

  没错,现在要说造星水平,那确实是日本跟港台最出名。

  但实际上,他们的水平也就那样,还都不到最鼎盛的时期。

  如果这时候,自己能先一步推出更好的偶像团体,打造新的舞蹈,新的歌曲,然后再借着跟佐田雅志的合作,还有中日友好的噱头,反向输出给日本,那应该会有很好的反响。

  而一开始,最好是打着民族风的外衣输出,比如戏腔女团,民族风乐团之类的。

  这样的特色女团,更不容易引起对方的反弹跟抵触,也应该更能吸引日本人的喜爱。

  自然,在这期间,自己也要作为歌手的身份,进入日本市场,以实力来打动对方。

  一旦自己包装的偶像明星,在反向输出日本的时候能够获得成功,自然就可以打消一切疑虑。

  不说别的,娄晓娥肯定就会同意跟自己合作,帮助自己开辟港台市场。

  换言之,别看日本跟港台的流行文化现在很牛逼,可要真论造星跟做内容,曹志强还真不怕他们。

  毕竟曹志强有后世的见识跟知识做依托,还有系统外挂做辅助。

  这,才是他敢一个人对抗日本以及港台流行文化的底气。

  一人成军,不过如此。

  但是,这都需要一个大前提。

  那就是日本方面,要给曹志强一个名正言顺的发行渠道,让曹志强可以正正经经的去日本发展。

  最起码,要让曹志强的歌,不受阻碍的在日本发声,并且能在日本捞取到足够多的报酬。

  而这,就需要一个靠谱的日本友人了,而且最好是跟日本歌坛的圈内人。

  毫无疑问,这位负债累累的佐田雅志,就是目前来说的最佳人选。

  佐田雅志的身份特殊。

  他不光在日本国内,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创作型歌手。

  他在大陆这边,也是第一个影响力不小的人。

  毕竟第一个来华开演唱会的日本人,噱头还是十足的。

  而且佐田雅志不光本人牛逼,他父亲佐田雅人,在日本娱乐圈也很有人脉。

  所以,要是有佐田雅志帮忙打通日本方面的关节,曹志强介入日本市场的途径就打开了。

  那么按照对等原则,自己这边可以把日本歌手的歌,在国内发行。

  同样道理,通过佐田雅志,也可以把自己这边的歌手引荐到日本,让日本人听到华人的歌声,让大陆的华人偶像,赚到日本人的钱。

  只要歌好内容好,相信赚到小鬼子的钱这方面,肯定不会是问题。

  当然了,这里面的小心思是不能说的,只能说那些高大上的互利互惠的部分。

  尤其是要画好大饼,让对方相信,通过跟自己合作,可以让日本艺人,尤其是让佐田雅志这个中间人,在大陆这边赚的盆满钵满。

  “你的想法很不错!”听了曹志强一番诉说的佐田雅志十分兴奋。

  “不过,曹桑,你真的能做到你说的那些吗?我是说,你真的能保证我们日本歌手在大陆的唱片发行权吗?”

  “呵呵。”曹志强微微一笑,“这样吧,过两天,我的出版社就要开业了,到时候你跟着一起参观一下吧,到时候你就有信心了。

  只要我的出版社开业,我当然就有资格发行图书跟音像制品,只要内容不违规就行。

  现在是中日友好的蜜月期,只要我们彼此都引入一些积极向上的歌曲,进行一个互相授权,那问题就不大。

  由于我国还没有相关的音乐著作权法,我们就只能用公司对公司的授权合同的模式,来对这方面加以约束了。

  不过,这种乱而无序的状态,早晚会终结。

  而我希望,这个乱而无序状态的终结,能够从你我而起。

  就让我们携手一起,为中日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再搭建起一座美丽而坚固的桥梁吧!”

  “很好!”佐田雅志心情激动的握住曹志强的双手。

  “中日交流,增进友谊,这正是我想做的!

  曹桑,你说的没错,你们国内市场很大,人民也很聪明,这种版权意识淡薄的局面,也早晚会结束。

  既然如此,就让我们携手,提前结束这个乱局吧!”

  “说的好!”

  曹志强也紧紧反握着佐田雅志的双手,满脸都是激动之色。

  “佐田君,你我携手,合作共赢,共同开启美好的明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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