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 承包出版社,三十年不变

  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正文卷179承包出版社,三十年不变原来,就在曹志强正式破瓜青红的第二天,红光机械厂就给曹志强打来了电话,让曹志强第二天早上,务必去单位一趟。

  就这样,在两天前,曹志强一大早就去了红光机械厂上班,然后刚一上班,就被叫到了厂长办公室。

  李厂长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慈眉善目的跟曹志强聊了很久,主题就是出版社的事儿。

  按照李厂长的说法,红光机械厂申请的出版社执照,上面已经批下来了。

  也就是说,从李厂长找曹志强说话的时刻起,这世上就已经多了一家隶属于红光机械厂的新出版社——红光出版社。

  别怪名字被提前定了,实在是出版社的名字这一块儿,真不是曹志强能管的。

  毕竟这个出版社的申办主体,是红光机械厂,所以按照正常流程,新的出版社当然要叫红光出版社。

  为了照顾曹志强,红光出版社的社长,由原先红光杂志部的主编老周,也就是周怀恩来担任。

  之所以让周怀恩来担任社长职务,除了周怀恩资历最老,辈分最高之外,也是因为周怀恩如今已经58岁,眼看就要退休。

  现如今,周主编在红光机械厂里,基本都是在家养老状态,他在之前的时候,甚至都不用参与杂志部的值班活动,只需要每个月月底固定过去点个卯,检查检查内刊的文章有没有什么敏感问题就行。

  说白了,周怀恩过去的职务,说是主编,实际就是个审核,只需要月底出现,最后把把关就行,其他什么都不用他干。

  有这位老先生出来当社长,摆明就是放权给曹志强这个总经理。

  没错,按照李厂长的说法,红光出版社申办下来后,名义上是红光机械厂承办的下属子单位,但实际上呢,红光机械厂会跟曹志强个人,签署一个内部承包协议。

  也就是说,只要签了承包协议,曹志强就是这个出版社的总经理,全权负责这家出版社的一切经营事宜,而红光机械厂呢,不需要对这个出版社出一分钱。

  曹志强只是有了一个出版社的招牌,其他像办公场所,水电费,还有人员工资等等,都是曹志强自己负责。

  顺便说一下,原先红光杂志部的那几个老人,比如老钱跟牛大姐等人,也被安排进了这家新成立的红光出版社。

  只是这些人不需要去出版社工作,只需要当个闲人,按时领工资就行。

  换言之,周社长也好,牛大姐也罢,那些原先红光杂志社的老人,如今的薪水都是曹志强发,但关系还是红光机械厂。

  牛大姐这些人,可以不参与出版社的经营管理,但薪水必须按时发,其他医疗报销之类的待遇也不能差了,等于让曹志强替机械厂把这些闲人养起来。

  如此一来,红光机械厂呢,就少了一份负担,但这个负担就得由曹志强来扛起来。

  这倒无所谓,毕竟只是六个人的工资而已,哪怕算上奖金跟津贴,在这个时代来讲也不算什么,反正曹志强是没看在眼里。

  作为承包方,红光出版社还应该给红光机械厂交一份管理费,或者叫承包费。

  一般来讲,这种承包费可以分两种模式,一种是不固定的分成模式,一种是固定模式。

  分成模式,就是出版社跟机械厂按盈利的比例来分钱。

  一般是三七分,也就是出版社每年固定上缴三成的盈利给机械厂。

  这种模式的坏处,是出版社赚的越多,交钱越多。

  好处则是,如果出版社没有盈利或者亏损,理论上就不用上缴管理费。

  而一个承包人,既然拥有一个单位的经营权,如果想要把自己承包的单位搞成账面上的亏损,那太简单了,随便找个合格的会计就能搞定。

  所以在这个时期,大多数的承包人,一般都喜欢玩分成模式,但大多数的被承包单位,却往往不喜欢,因为风险太大。

  另外一种模式,就是固定管理费模式。

  这种模式,是不管你承包人承包的单位是赚是赔,也不管你赚多赚少,都固定上缴一笔约定的管理费就行。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人的压力就比较大,而被承包的单位呢,压力比较小,因为不管承包人赚还是亏,被承包方都有钱拿。

  原本呢,因为关系到位的缘故,李厂长是想让曹志强搞分成模式。

  毕竟分成模式下,承包人能玩的花样多,压力小,只要年年搞个账面亏损,机械厂就不跟他要管理费了。

  说白了,这就是董书记跟李厂长的一种关照,是想要照顾曹志强创业。

  当然,这种关照的前提,是曹志强跟徐大爷以及王大爷这两位大领导的关系不错,要不是这两尊大佛,不管是董书记也好,李厂长也罢,都不会对曹志强这么好说话。

  这其中,徐大爷其实已经退居二线,实际权力已经不大,只是人脉威望在那。

  但王大爷就不同,王大爷不光有人脉跟威望,还是实权领导,且权力跟地位方面,比徐大爷只高不低。

  有这两个人站在曹志强背后,区区一个出版社,红光机械厂压根不放在眼里。

  其实像出版社这样的单位,虽然在曹志强看来很重要,很难办,甚至大有可为。

  可在很多人,尤其是董书记跟李厂长这样的人眼中,区区一个出版社,根本就不算什么。

  因为开一个出版社,曹志强自己是千难万难,但对董书记跟李厂长这样的人来说,那根本不是个事儿。

  曹志强后来才知道,他当年就算不求大领导,只求董书记跟李厂长,也能让单位申办一家出版社,再交给他承包。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权者不难。

  曹志强作为个人,他想开出版社,在这时期当然难如登天。

  可红光机械厂作为一家八千多人的,直属于冶金部的京城大国企,想要以单位名义申办一个出版社,那不要太容易。

  之前没搞这个,只是因为太麻烦,没必要,而且怕再多一个亏损部门罢了。

  毕竟在这个时期,大多数的出版社,其实都是妥妥的亏损单位,此时跟医院的性质差不多,都是差额拨款模式,还不是设计院那样的自收自支模式。

  出版社真正吃香,真正开始百花齐放,什么单位都要搞个出版社捞钱的时代,那还是八五年之后的事儿了。

  那么巧,也就是在八五年左右,出版社大都变成了自收自支模式的单位,一切都是自负盈亏。

  可能也正是因为出版社大都变成自收自支单位,压力山大,后来的出版社才一门心思捞钱。

  什么擦边球杂志,什么盗版录音带,都是那帮百花齐放的杂牌出版社搞的。

  当然了,也正因为那段时间的混乱,所以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有关部门开始严查严打,一大批有问题的出版社被撤销。

  另外,还要说一个小知识。

  那就是在八十年代,出版社并非全都是事业单位,国企也可以开出版社的。

  只是大部分情况下,比如京城这样的大城市,出版社才大多数是事业单位。

  但在地方城市,尤其是一些依托企业而成立的小城市,比如青红的出生地,当地出版社很多都是国企单位,是工厂的下属单位。

  在那些地方小城市里,当地机关事业单位,远不如当地国企牛逼,不光没国企有钱,还没国企有权。

  所以红光机械厂作为一家京城国企,申办一家出版社,完全没问题。

  只不过,国企性质的出版社,此时就不是差额拨款模式了,政府不会拨款给这种形式的出版社,而是完全由承办国企来负责出版社的开支。

  但不管是事业单位模式的出版社,还是国企模式的出版社,都要受出版局监管。

  所以,曹志强承包的红光出版社,只是承办单位是红光机械厂,但还要受出版局的管理监督。

  在李厂长的眼里,出版社办下来后,如果能承包出去,不用往里投钱,就有人替他们养一批光拿钱不干活,拿钱还特别多的老员工,那还求之不得呢。

  哪怕为了能让人养闲人,他不要管理费都行。

  要知道,不管是原杂志部的老周还是老钱,又或者是牛大姐。

  那些人都是老资格老干部,无论工龄还是级别都相当高,所以他们的工资也不少,平均每人每月得两百块钱。

  平均每人两百,六个人就是一千二,实际上超过了一千五。

  这一千五,是每个月都要给的,一年算下来就是一万八千元,真不是一笔小钱了!

  还不算这些人的医疗报销费呢,此时这些工厂干部,医疗费都是全报销的!

  要是加上医疗费,这几个老家伙一年下来,起码要花两三万!

  这笔钱对红光机械厂来讲,本身就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所以在李厂长看来,曹志强能承包一个杂志社,养起老周这帮闲人,本就是替红光机械厂帮大忙了,再跟人要管理费,那就有点缺德了,更别说曹志强身后还有大关系。

  只是红光机械厂毕竟是国企,什么都要讲规矩,不要管理费是不行的,组织上通不过,所以怎么也得象征性的要一点。

  所以,李厂长才想让曹志强选分成模式。

  因为这样一来,以后只要曹志强在账面上做做手脚,年年搞个亏空,就不用交管理费了。

  但曹志强偏偏不选这个,而是要选择固定缴费模式。

  原因很简单,在曹志强看来,做假账哪怕你做的再巧妙,也是有痕迹的,只要有人查,铁定能查出来,而一旦查出来,那就不是补钱的问题,很有可能连执照都要被吊销。

  另外,做假账也没那么容易被通过。

  李厂长跟董书记都在的时候还好说,可如果换人了呢?

  董书记如今五十六,李厂长也五十五了,都是快退休的年龄了。

  一旦这俩人退休了,换了新领导上来,未必就那么好说话。

  而曹志强呢,对自己很有信心。

  他很确信,在自己的带领下,或者说在自己的系统外挂下,他的出版社一定会蒸蒸日常,成为一个恐怖的现金奶牛。

  毕竟他这个出版社的经营范围可是很广,是一家综合性出版社,不光可以出书出杂志,还可以出音像制品。

  也就是说,红光出版社呢,不光可以出书出,还可以办杂志,办报纸,甚至连音像制品都可以办。

  说白了,如今的出版社就是一个发行平台。

  只要你有出版社的名号,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跟国内此时最大的出版物发行机构——邮局跟新华书店挂钩。

  换言之,没有出版社的皮,此时的你,自己也可以私自印刷图书去卖,或者私自录制音像制品去卖。

  但是这种没有官方认证的私下行为,被有关部门查抄只是小问题,最大问题是没法快速铺货,没法扩大影响力。

  因为你没有出版资格,就没法获得邮局跟新华书店的铺货渠道,没办法把产品迅速发往全国去卖,只能在你当地城市小打小闹。

  你只有走邮局跟新华书店,你才能发行全国,获得全国市场的青睐。

  而且你有了正规出版号,发行的产品也没人敢查抄你,赚取的利润自然就更多。

  还有一点,出版社因为是官方单位,此时在国内呢,也可以自己铺路子。

  比如说,出版社此时想要发行一本书,除了跟邮局以及新华书店合作,找他们帮忙铺货发行外。

  也可以自己建立一个新的发行渠道,自己派人去各个城市建立分社跟仓库,然后在当地雇人去各个小书商散书。

  这就等于说,你可以自己建立一个属于出版社的,单独的发行渠道,类似快递那种模式。

  因为你是正规出版社,你这种派往各地搞发行渠道的方式,不会受到太多刁难,等于自己可以提前建立一个运输网络。

  在这种模式下,你就不用跟邮局以及新华书店分成了,赚的利润可以更多,当然开支也更多,总体来说,是不如跟邮局以及新华书店合作划算的。

  但在曹志强眼里,这是另外一个生财之路。

  这是啥?这就是自己可以单独建立一个分销渠道啊!

  一旦各个城市都有分社,以后随随便便都能转行干别的。

  而且有了分社,还可以在各地建立加盟连锁性质的小书店,搞个书店连锁,跟新华书店打擂台。

  书店现在可不光是卖书,还可以卖报纸,买音像制品,买汽水瓜子跟小吃。

  这是啥?

  这就是一个全国连锁的超市集团啊!

  可以这么说,一旦曹志强有了一个自己说了算的出版社,他就等于开了全国地图,全国各地的市场对他来说,再也不是天堑,能做的事情不要太多。

  所以,曹志强坚持要缴固定费,而且年限还定的很长。

  最终,在曹志强跟李厂长的讨价还价下,最终的承包协议就算签订了下来。

  根据那份承包协议,红光出版社由曹志强本人承包经营,承包权三十年,跟土地承包年限差不多。

  三十年内,红光出版社的一切经营活动,都由曹志强说了算,费用也都由曹志强承包。

  期间呢,红光机械厂,不得随意插手出版社的具体经营跟人事管理,最多有个建议权。

  也就是说,三十年内,红光机械厂的财政权、人事权、行政权,都又曹志强一个人说了算。

  当然,这个全部曹志强说了算,是相对的。

  一些明显违规的出版物,红光机械厂是有权驳回的。

  周怀恩社长的存在,主要就是起一个审核的作用。

  在这三十年承包期内,红光出版社每年都要给红光机械厂上缴五千元的固定管理费。

  好吧,这个固定管理费,原本李厂长只想要个一千块钱意思意思。

  还是曹志强觉得太不像话,也害怕难堵悠悠众口,自己硬加到五千元一年。

  五千元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一笔大数目了。

  一个出版社每年固定给被承包方上缴五千,此时相信谁也说不出啥来,甚至可能很多人会想看曹志强笑话。

  当然了,一年以后,相信很多人会后悔,因为到那个时候,五千块真的就是洒洒水。

  还有,三十年的期限,也是曹志强要求的,本来李厂长只想给一年期限。

  当然,李厂长给一年期限也是好意,是怕曹志强顶不住,一年期限也好及时止损,到时候可以重新改合同。

  可曹志强哪能放弃这个好机会,那必须是三十年啊。

  本来曹志强还行搞个五十年,但一想这实在太过分,哪儿都说不过去,这才改成三十年。

  三十年也够了。

  三十年后,那都2013年了,出版界估计早整改了,不可能还跟现在一样乱。

  到时候胳膊拧不过大腿,他这个合同到时候也挡不住大势所趋,早晚要跟着整改的。

  不过有这个合同,以后就算出版界大整改,他也能占得先机,好处还是不少的。

  因为这份他跟红光机械厂签署的承包合同,是他跟国企法人之间的合同,对标的主体是红光机械厂这个厂,而不是厂长本人,这就没有了人亡政息的忧虑。

  里面还有一些看起来不起眼,但在曹志强看来很重要的补充条款。

  比如说,红光机械厂如果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会自动归属机械厂的上级单位冶金部所有。

  要是红光机械厂被吞并或者跟其他单位合并整改,企业法人出现变更的话,那么红光出版社所有权自动归属新单位所有。

  但不管红光出版社到时候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三十年承包合同不变。

  为了保证这份合同的权威性,在曹志强的强烈要求下,这份合同还去公证处做了公证,合同也做了备份存了档,具备了很强的法律效力,一般人很难推翻。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未雨绸缪!

  因为曹志强知道,如果出版社经营情况一般,甚至亏损,不会有人眼红。

  可如果红光出版社以后日进斗金,铁定有人眼红,也铁定有人想搞事情。

  到那个时候,这份合同就是最有利的武器。

  至于两位大爷,还有董书记跟李厂长……

  这些人现在是厉害,也确实能很好的保护曹志强,但他们的年龄都太大了。

  三十年的时间,就算他们还能活着,到时候也早就退休了,未必还有那个保护曹志强的力量了。

  因此,曹志强必须在一开始,就给自己多上点保险。

  宁可多此一举做无用功,也不能真出事儿的时候抓瞎。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大概把红光出版社的大概情况讲明白后,曹志强先喝了口水,这才对听的目瞪口呆的余德利继续道:

  “所以说,我现在不光拿到了出版社的牌照,我还跟我们厂签署了一份承包合同,正式承包下了这个红光出版社。

  虽然这个出版社的所有权呢,不是我个人所有,但在此后的三十年内,这出版社就是我一个人说了算。

  所以,船我已经有了,你说的船员,什么时候到位啊?”

  余德利刚要开口,曹志强忽然打断道:“对了,差点忘了,我这也是正规的国企出版社,因为是国企下属单位,所以也是有正规编制的。

  虽然不多,目前只有三个机关编制,五个事业编制,但确实是有正规编制的。

  而且我跟领导关系不错,以后咱们的效益要是好的话,我还可以多花点钱,继续跟上面申请编制。

  所以,你不用担心编制问题。”

  余德利眉开眼笑的点点头:“你要是这样的话,那我这边当然没问题。”

  顿了顿后,余德利道:“放心,现在这年头,最缺的就是船,而不是人!

  你船都有了,还怕招不来人?

  给我三天时间,我保证把人给你带来!”

  曹志强微微一笑,举起面前的红酒杯:“那就预祝我们……”

  刚说到这,一旁的餐桌边忽然猛的站起一个中年男子,吓了曹志强一跳,下意识就把目光看过去。

  然后曹志强就发现,这人站起来后,就一直对着门口不断摆手。

  一边摆手,他还一边口中大声呼喊:“佐藤先生,这里,我们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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