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疯子名叫倪雄,他以前是个唱戏的,民众的精神享受一定是后于物质享受,在饭都吃不饱的年代,他这个行当就与无业游民无异,所以他在饥荒爆发的第一年里就彻底沦为了乞丐。与戴矮子相反,倪雄是一个很不喜欢冒险的人,任由饥饿如何追杀,至始至终他就是未曾离开过他的家乡籍壅。
这样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对戴矮子来说无疑是一块瑰宝,倪雄为了蹭吃蹭喝,戴矮子则为了情报,两个疯子便就此一拍即合。让戴矮子很满意的是,倪雄的酒量也是不俗,并且他的能说会道比起江十一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偶尔搭几句唱腔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江十一也很是庆幸有个人能帮自己挡酒,顺便把自己一贯的首席捧哏地位也给客串了,自己和陈泌只管搬来小凳子在旁边当吃瓜群众,观赏这俩疯子的一台戏。
“尔等为何这时候来籍壅?”极端精明和极端愚蠢的人可谓少之又少,不喜冒险的倪雄自然不属于其中,所以他完全无法理解戴矮子这个逆向操作。
“这时候便宜,平日里可盘不起。”戴矮子回答道。
“是便宜,但没生意。现在籍壅城的百姓把钱都拿去供太公了,没钱喝酒。”
“那神棍究竟是什么来头。”
“去年,是籍壅饥荒最严重的时候,活活给饿死的就有几万人,结果有一天来了个仙风道骨的道士。他夜观天象,有彗星划落,便当场做法,说是要请天公作美,派遣一名神仙下凡救世,他在广场上一动不动地打坐,七天。”
“七天没吃东西?”
“没吃没喝,动都没动一下,我亲眼目睹。”
“怪事。”
“还有更怪的事。一开始籍壅的百姓们只当这是个疯子,没去搭理,结果你猜怎么着?”
“别墨迹,直说。”
“七天之后,他突然朝天大喝,宣称自己就是上天派下来的五行天尊六道师祖擎天救世太公,借这位道士凡身前来救世。当时没人信,他就口中念念有词作法,说是上天已经派下了粮食,就在城外五里的大树下,结果还真的有。”
“这是把戏吧,也就是唬一唬傻子。”
“是。但人要是饿昏了,就真成傻子了,只要能给粮食就是活神仙。并且他还预言了很多事情,最后也都一一应验,要说是把戏的话,我自今也没摸清楚他是靠的什么手段能有如此神通。”
“那全城百姓都信了,怎么你就不信?”
“不,一开始还是有小部分人不信这套,我只是其中之一。”
“那其他不信的人哪儿去了?”
“狼赳攻打籍壅的时候,那个神棍号称狼赳是天兵天将,是来拯救苍生的。疯狂的信徒们直接把太守杀了,开门迎接狼赳入城。”
“偌大一个籍壅城就这样简简单单被拿下了?”
“是。狼赳入城之后,召集全城百姓跪拜那个神棍,那些不愿意到场的,不愿意跪拜的,全部被活活烧死,说是要献祭给苍天,祈求上天的护佑。”
“没人反抗吗?没人逃走吗?”
“不可能,狼赳的军队足有数万人,并且他还真的有神物。”
“神物?”
“对。我也从来没见过那样的怪物,长着人的模样,足有城墙那么高大,一口能咬碎人的脑袋。”
“等、等一下!”吃瓜群众江十一突然插话道。“那怪物是不是通体白色,连毛发都是白色的。”
“对,脸上还有图腾。”
“白奴。”
江十一回想起当日在龄郢目睹的那只巨大的怪物,瞬间明白了一切,那完全是脱离人类所能理解范围的存在,若不是亲眼所见,恐怕没有人会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那样的东西。
“你见过?”戴矮子并没有亲眼所见,所以他对此表示怀疑。
“亲眼见过,还差点被吃了。”
“怪事。”戴矮子皱着眉头嘟嚷着,他转头又问倪雄。“那你又是怎么活下来的,装疯真的管用吗?”
“因为我从很久之前就被当成疯子了,没戏唱可我还是喜欢唱,没人看我就自己在街上演,时间一长他们都以为我疯了。所以没有引起怀疑,并且我自己家里人也全是信徒。”
“所以你也不能离开籍壅。”
“不能。”
“那你能不能去洗个头发?”一旁的江十一实在是受不了那股恶臭。
“不能,这是保命的。”
江十一和戴矮子沉默了,这是他们第一次见识到如此狂热的信徒,即使是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戴矮子也一时不知所措。
倪雄狠狠地往肚子里灌了一大口酒,说道。
“我劝你们跟着跪,现在的籍壅城容不下任何一个不信太公的人。”
“我不跪,你们跪吧。”戴矮子畸形的身材确实与疯子极为相衬,跟着倪雄一起在大街上手舞足蹈也不会有人怀疑。
“那行,我得走了。待久了会引起怀疑,你们好自为之吧。”倪雄喝完最后一口酒,朝戴矮子行了个端端正正的礼,唱戏的人行起礼来格外有派头,此举似乎是在最后强调他精神状况的正常。
政治天赋绝佳的江十一很快就嗅到了不详的气息,他当然不可能去信仰那个词汇量惊人的神棍,只是他很清楚这一切很有可能都是狼赳策划的阴谋。造反这事儿,最大的难点就在民心所向,以饥饿为引线创建宗教体系来笼络民心,如此深远的策略完全不是普通的反贼能干出来的,其志不在小。
这样的军队再也不是以前那种因为饥饿而造成的苟合,因为信仰造成的凝聚力完全不在朝廷的平乱军之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要是真打起来,几十万信徒老少皆兵并且视死如归,寥寥两三万的朝廷平乱军未必是对手。
江十一终于能够领悟到了凉平的顾虑,他或许早就对城内的情况有些许了解,这样的籍壅城根本就是铁打一块,完全无从下口。而且宗教也会像蝗灾一样蔓延,作为樗地的门户,籍壅往外蔓延的速度更快,一旦大半个樗地百姓都信了这个神棍,其产生的能量足以撼动整个朝廷。
第二天,籍壅城的街道恢复到了人来人往的常态,只是喝酒这事儿在饭都吃不饱的当下依旧是一种奢侈的行为,要么就是家有余财的富户,要么就是久戒不掉的资审酒鬼,而后者的到来通常也意味着赊账与耍无赖。
终于在下午时分,巷子深酒馆迎来了它的第一位客人。
这个人行装简陋,衣服上挂着好几个大补丁,鬓发斑白,兴许有个四十岁的样子,第一眼看上去就能首先排除他是个能有闲钱的富户,所以江十一马上就做好了应对无赖赊账的准备。
“还有酒吗?”
“有,有的是,你有多少钱,咱就有多少酒。”
“先赊着账可以吗?”
“概不赊账。”
“哦。”
这资深酒鬼倒也没多纠缠,哦了一声闷头就走了出去,江十一也没多搭理。没想到刚过了半晌,这家伙又来了,这次他兜里真的有揣着钱,不多,大概够买个两分醉。江十一注意到他的手臂上多了两道血痕,明显是被人用指甲扯的。
“哟,这是尊夫人的手笔吧。”江十一奉上酒水,看了看他手上的抓痕,轻快地打趣道。
“诶,就一晦气的婆娘,早晚休了她。”应对打趣,他满脸堆着苦笑,眼角边深刻的皱纹牵扯着他脸上的黝黑皮肤,这是个常年遭受社会毒打的卑微男人。
“有夫人就好好待着呗,这年头娶个媳妇不容易。”
“捡来的贱货,干不好什么事,光吃粮食。”
江十一感到惊讶,这么个卑微男人在讲到妻子的时候居然能发出如此恶毒的咒骂,而且此咒骂并非打趣与谦辞,话里面分明饱含着极大恶意。但是打抱不平一向不是江十一的分内事,他只是不想再听到这样的咒骂,便笑呵呵地说道。
“那您不也是有钱能来光顾我们生意,生活过得去就得了,大家都不容易。”
“嘿嘿,钱嘛,想想办法总是有的。”
这个卑微的酒鬼突然笑出了不属于他这个境遇的得意,甚至让江十一有一种正在被他嘚瑟的错觉,这让江十一感到十分好奇。
“瞧您说的,难不成现在这世道还能有什么赚钱门道不成。您要是真有门道,可得拉兄弟一把。”
“门道是没有。”他凑近了江十一的脸,神秘兮兮地低声问道。“诶兄弟,看你这么年轻,娶老婆没有?”
“没那福分。”
“上不上火?”
“嗯?”
“上不上火?”
“哦。”
突如其来的骚话,江十一差点没反应过来,尽管他是个猥琐的人,但是由于空白的经历,他对此类油腻还是不甚熟悉,竟被这个老东西给整害羞了。
“瞧你还害羞呢,不会还是个孩子吧。我那里有闺女,想不想解决一下,给我抵一些酒钱就行。”
“您自家闺女?”
“不是,捡的。”
江十一陷入了犹豫,他并不是个正人君子,但也不是全无良心,尽管内心有在骚动,但做了这种事不就跟于肥那小子成为一丘之貉了,到时候连陈泌都能爬到头上来耻笑他了,更别说戴矮子那张毒嘴。
“算了算了。”
“你就权当接济一下我们,大家都不容易。”
这个自身男人用央求的口气说着,眼巴巴望着江十一,很难想象这样的乞求居然是出于一个长辈对一个晚辈。这算是给了江十一一个正当的台阶下,此行并非满足私欲,而是要去行善积德。
既是行善积德,又能恰好添补一直以来的空白,想起令高和戴矮子的嘲讽他就心有不甘,痛定思痛,心一横就答应了这个老酒鬼。
江十一跟戴矮子告了个假,偷偷摸摸跟着老酒鬼就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屋。屋内又窄小又潮湿,但是被整理得井井有条,明显这不可能是出自邋遢的老酒鬼之手,而是屋内的另一个年轻的身影。
那是一个女孩,她背对着江十一,身上的衣服早以破烂不堪,但她还是坚持整整齐齐地穿着衣服,衣冠是身为人类最后的尊严了。她知道有人进来了,可她并没有回头,而是似乎在静静地等待着什么,可是良久过去了,她还是什么也没等到。
“怎么?”
女孩转过头来问道,然后表情瞬间变得错愕。
“十一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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