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夜间小猎

  “怎么回事?”

  “这套子上咋只剩了几根鸡脚呢?”

  梁越民父子俩打着手电筒,看到绳套上的情况之后,直接傻了眼。

  陈凌蹲下捻起绳套瞧了瞧上边断掉的鸡脚,“不对劲啊。”

  “虽说以前套野鸡的时候,确实会有被野鸡剧烈挣扎下跑掉,只在绳套留下鸡脚的情况。

  可那是隔时间长了,不去检查套子情况。

  怎么也得隔上一天时间,可现在这套上还没多长时间呢。

  冬天的野鸡反抗能力也弱,不太可能让套中的这几只,全部挣脱掉啊。”

  眼下这情况让陈凌也有些纳闷。

  “这……听富贵你说的这个,平常的时候,野鸡让套中了,也有挣脱绳套,只留下鸡脚的情况?”

  秦容先问道。

  “那肯定的啊。野鸡又不是死物,被套住了肯定会挣扎的,挣扎的力度太大,就会把脚杆扯断。”

  陈凌的话让梁越民父子俩有些不解,打着手电筒捡起套子上的鸡脚一阵瞧:“实在想不到,这鸡脚长在鸡身上,咋还能扯断的?都是肉长的,就那么不结实?”

  “嗯,野鸡的脚比较细,也比较脆,绳套箍得紧了,挣扎时间长了之后,时常会扯断鸡脚跑掉……”

  陈凌对秦容先说道:“秦叔我教你做套子的时候,不是和你说过么?这玩意儿在一个地方布置好之后,要定时过去检查的。

  你要不定时过去查看,很可能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意外。”

  这种地套、吊脚套,也不只会套到猎物的脚。

  肢腿、翅膀,都有可能。

  一旦套住之后,可能会使它们痛苦几小时。

  定时检查是必须的。

  否则不但延长猎物的痛苦,也增加被其他肉食动物偷吃的可能性。

  也有很多时候,小猎物在经过长时间痛苦挣扎之后,会依据骨子里的本能,咬断翅膀或者腿肢。

  或者像野鸡这种自残式的方法,扯断被套牢的鸡脚,进行逃生。

  “原来如此,那现在这情况是……”

  “估计是被什么东西扯断鸡脚叼走的。”

  陈凌把手电筒在周围照了一圈,并未在雪地看见特殊踪迹。

  下雪太小,麦田的雪太薄了些。

  于是转身对着农庄吹了个口哨,把两只狗喊过来。

  黑娃小金闻声而动。

  没想到一群小狗也摇着小尾巴,你挤我我挤你的,拥着两条大狗蹦蹦跳跳的跟了过来。

  前天带着它们出来活动了一圈,倒是胆子都大了起来,逮到机会就跟着往外跑,也不怕外边冷。

  “来,你俩看看这是啥玩意儿干的好事,居然敢从我们眼皮子底下抢东西。”

  陈凌用手电筒照着绳套让它们去嗅。

  其实以小金的鼻子根本不用去嗅绳套上留下的气味,高高的抬起鼻子,嗅了嗅风里的味道,便闻出了个大概。

  冲陈凌摇摇尾巴,示意一下,便转身向麦田的西南方向跑去。

  黑娃也带领一群小毛球小跑着跟上去。

  那个方向地势逐渐升高,是田野中荒草坡的位置。

  陈王庄村外有两道大陡坡,这个是其中之一。

  土坡的低缓处,也栽种庄稼。

  再高的地方则满是荒草,村里时常在坡上放羊。

  而这边的大土坡与陈凌家麦田相接的位置,是一道歪七扭八的土沟,大致是一米来深,半米左右宽,夏天里面也有流水,就是水很浅。

  陈凌三人跟着狗来到沟边,就看到狗围着高高的蒿草丛中一个黑乎乎的洞穴在叫,沟底还有许多凌乱的羽毛,和一颗咬碎的野鸡脑袋。

  陈凌顿时啥都明白了。

  “好啊,原来是这大贼猫在作怪。”

  “这洞里面是啥东西啊富贵?”

  “一个山狸子,前天带这些小狗们出来玩,就被它挠伤了一只,当时没搭理它,没想到现在居然去偷咱们套子上的猎物……”

  农庄附近的山狸子一直特别多。

  陈凌家在此处建农庄之前,与陡坡相接的这一大片都是坟地。

  坟地又被陡坡阻挡,紧挨着北山,人迹罕至,是山狸子的乐园。

  坟地之中到处是山狸子做的土穴。

  每到晚上,坟地之中的山狸子出来觅食,用手电筒一扫,茂盛的草丛中,到处是绿油油的眼睛,非常瘆人。

  不过这边的山狸子虽多,但是农庄一直有狗看守着,它们也不会去伤害鸡鸭,只是在果林之中找些鸟类、蛙类和鱼类来吃。

  所以也不怎么管它们。

  听到陈凌所说,梁越民父子俩就下到沟里,用手电筒往里边晃。

  顺着手电筒的光亮,果然就看到这洞穴之中,存放着三只缺了鸡脚的野鸡,一只公的,两只母的,还有一只被吃了一大半的。

  洞穴被这些野鸡挡着,也看不清山狸子在不在洞里。

  梁越民气愤道:“这山狸子真贪心啊,我们套到了四只,它全给偷来,拖进洞里了,一只也没剩。”

  秦容先道:“应该是下雪了不好找吃的,它也饿坏了。”

  陈凌嗯了一声:“是饿坏了,不过敢抢我们的晚饭,必须得给它个教训。”

  说着就把手伸进土洞之中,先把最外边的那只野鸡拽了出来。

  正要掏第二只的时候。

  黑娃小金忽的竖起耳朵,汪汪大叫的向坡上冲了去。

  两狗冲出去的瞬间,只听坡上一声凄厉的猫叫传来,把三人吓了一跳,连忙晃着手电筒看过去。

  夜色下,坡上的枯草微微泛着雪色,一只草黄色的大胖猫嗖的一下,翘着尾巴,左蹿右跳,几下便消失不见了。

  普通人的肉眼根本捕捉不到。

  陈凌却是看得清楚,这只山狸子趁黑娃小金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以闪电般的速度逃到了坡上,借着坡上的几棵树木,狡猾的把两狗甩脱了。

  “原来这大贼猫没在窝里……”

  陈凌说着,眼睛微微一眯,他看到黑娃和小金两个分别从坡上叼了东西回来。

  “好家伙,我说呢,原来这洞里是住着一窝山狸子啊。”

  两狗没能抓到逃到树上的那只狡猾的山狸子,但是却在坡上抓到了另外两只。

  这应该是一同外出觅食来着。

  很快,两狗分别叼着一只山狸子返回,一群小肥狗环绕着它们,仰着头,发出一阵阵汪汪的清脆叫声,似乎迫不及待想要享用猎物了,也不管这猎物能不能吃。

  秦容先说道:“洞里不是有那么些野鸡了吗?够它们吃很多天了,这山狸子咋还往外跑,也不守在洞里看着这些食物。”

  陈凌摇摇头:“不知道,可能是怕吃完找不到食物饿到,想出去再找点?”

  然后捡起来两狗放下的两个山狸子抓着腿和尾巴翻来覆去的看了看,这是两只公猫,个头也比那大胖猫小很多,应该是今年刚长起来的小狸子。

  它们被两狗抓回来后,脖子渗血,呼哧呼哧的喘着气,眼看就不活了。

  但是身上豹子的纹路非常明显,比平常草黄色的山狸子,更像豹猫一些。

  陈凌见此心中一动,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

  丢给两狗让它们叼着带回农庄。

  两狗懂他的意思,会给这两个猫小子留一命的。

  然后他自己就和梁越民父子把山狸子窝中的野鸡掏了出来。

  那吃剩的半只也没放过。

  掏出来丢给小狗们,让它们分食了。

  天黑了,但时间还不到七点,大家早早吃过晚饭。

  陈凌找机会把两只特殊的山狸子收进洞天,留了它们一命。

  想看看是否以后能作为宠物猫的种子来用。

  毕竟这两个家伙毛色还挺漂亮的。

  之后,就喊上梁越民一家子,王素素抱着孩子也跟着。

  一帮人在夜色下,提着大号的手提灯在麦地里乱晃。

  这大号的手提灯还是陈凌结婚的时候买的,光照比普通手电筒的光柱大多了,照的又亮又远。

  “叔叔,我能去看看那个山狸子洞吗?”

  跟着大人们走了一段路后,小胖子突然出声道。

  “山狸子洞有啥看的?叔叔带你出来打猎不比山狸子洞有意思,那洞里啥玩意也没有。”

  陈凌说是带他们出来打猎,过把瘾,实则就是带着狗出来捡捡漏。

  下雪之后,通常在第二个夜晚,各类小野兽都会出来找吃的。

  用手提灯在麦田来回照上一照,发现猎物后,再放狗一追,十拿九稳。

  若是下大雪,则不必出门,家门前后就时常有收获。

  越是离村边边近的人家,越是如此。

  这时,梁红玉看破了大孙子的心思:“哼,他这哪里是想看山狸子洞,分明是听你说过下狼洞后心里痒痒,也想去看看。”

  “嘿嘿,奶奶说对了。”

  小胖子穿的厚厚的,带着棉帽子和手套,一蹦一跳的道:“奶奶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我想什么都能猜得到。”

  “呸,从谁屁股底下捡的这句话,这话是那么说的吗?”

  梁红玉拍了他一巴掌。

  王素素怀里的小东西见此,也来凑热闹,“嗯,嗯~”叫着的伸出来小巴掌,也想往小胖子身上拍。

  让王素素又气又笑的:“你啊,跟你小姨一样,什么热闹都想凑。”

  “哈哈哈,看素素你说的,睿睿这孩子是聪明……”

  梁红玉笑道:“小明,快过来,给弟弟拍一下。”

  小胖子连忙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嘿嘿傻乐着等着睿睿拍他。

  他们嘻嘻哈哈的一通闹腾。

  这时陈凌手中的灯光一扫,发现一个鬼鬼祟祟的影子在远处的麦田中蠕动。

  发觉光照之后,两个长耳朵向上一耸,和陈凌来了个对眼。

  这还有啥说的,两狗见此一跃而出,一帮毛茸茸的小肥狗也紧随其后。

  不一会儿就把兔子擒回来了。

  陈凌也不准备带回去,当场分给小狗们吃掉。

  大家也都爱看这群小东西们吃肉,大狗把皮子咬开之后,它们就争前恐后的围着兔子撕扯起来,一边吃一边呜呜的叫,一个个奶凶奶凶的。

  它们吃得越兴起,大家看得越高兴。

  等它们分完一只兔子后,陈凌看了看它们的肚子还没有鼓起来的意思,还是这兔子不肥的缘故,它们只吃了个半饱。

  于是挥挥手,继续前进。

  庄稼地里,地边下缘稀疏的草丛下面,有流水冲出小沟的地方。

  是兔子最爱待的地方。

  与之前那处山狸子洞的所在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这样的地方,放慢脚步,细细观察,手提灯的光照主要是找兔子的两只耳朵,找到了,兔子往上一跳,这就是个见光的过程。

  只要被光照到,这兔子就跑不掉了。

  就这么在麦田转了一大圈后。

  他们一帮子人先后掌灯,在麦田晃着找兔子。

  每当找到后,就高兴的大呼小叫,让狗去追,自己也跟着跑过去。

  追回来再喂给小狗吃。

  一个个兴致勃勃,玩得不亦乐乎。

  小狗们分了两只便吃饱了,剩下他们也还剩了七八只兔子。

  梁越民一家子开车走的时候,陈凌分给了他们一半。

  自己回去就剥了两只,夜里就开始熏上了。

  明天起来就能吃到热乎乎的熏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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