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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
在火铳响起的一刹那,华成志简直魂儿都飞了起来,那感觉比起洞房花烛还要舒服。无论如何张恪都死了,他终于不用承受折磨了。
赶快跑!
千万别让义州兵追上自己。好在家眷没有在大同,腿肚子上贴着灶王爷,人走家搬。他催马带着亲随就要走,对了,猛地想起来。
“朱柏霖呢?老朱呢?他跑哪去了?”
华成志茫然地向四周看去,他突然现一些异样,按理说义州兵极为忠诚悍勇,张恪遭到突然伏击丧命,部下连尸体都不知道抢夺,这也太奇怪了吧!
“过去看看。”
一催马跑到了张恪的尸体前面,用刀尖撩开披风,向下面看去。一具血淋淋的尸体出现在眼前,身上足足挨了十几枚铅丸,已经被打成了筛子,脑浆内脏都流了出来,眼珠子瞪得老大,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只是这个人并不是张恪,而是朱柏霖!
一瞬间,华成志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往脑袋上涌,血压直线上升,脑袋涨得大了好几圈,天旋地转,差点趴在地上!
“上当了!”
死的是朱柏霖,岂不是说张恪已经识破了他们的阴谋,才玩了这么一手,让自己杀了朱柏霖。而城外呢,还有几万如狼似虎的义州兵,他还能有好下场吗!
一想到张恪可能的报复,他浑身都凉了,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逃跑,越快越好。慌忙调转马头,拼命的抽打牲口。可是慌乱之中竟然犯了大错,把手里的刀当成了马鞭,一下子抽上,战马屁股上多了一尺多长的口子,鲜血迸溅。四蹄一软,扑通把华成志摔在了地上。
“怎么啦,我死了吗?我死了吗?”
这位华将军愣是给吓疯了,抱着脑袋哇哇大叫。手下的家丁急忙扶起他。向着东城就跑了过去。领头的如此,下面的人更是被吓得精神崩溃,顿时作鸟兽散,根本无心战斗。
而此时城门口已经被义州兵占据,原来当朱柏霖傻乎乎出城犒劳三军。张恪把他叫到了军帐之中,好一顿吹嘘战功,把朱柏霖吓得一惊一乍,几杯酒喝完之后,就被迷药弄昏过去。
“算是便宜你了,谁让本王手上实力不够,就只能吓吓你们了!”
张恪把自己的戎装给这位换上,让士兵带着他冒充自己回到城中,进入大同之后,果然遭了毒手。被打成筛子。
随着朱柏霖进城的士兵有不少是张恪的亲随,他们战斗力强悍,看到乱兵异常之后。他们急忙抢占了城门口,结成半圆形的阵势,用火铳不停还击。另外一拨人则是打开城门,扯着嗓子大喊。
“快进城啊!”
张恪正带着人马在城外观察,说句实话,双方实力差距不小,若是强攻,他的一点人马连城墙都打不开。
唯有恫吓。让城里的乱军害怕,才有胜算。自己假假顶着第一名将的光环,义州兵的强悍战力也深入人心,才让张恪有了一些把握。但是他的手心也在冒汗。要真是被城里看透了,他就只能落跑逃命了,不败的战绩彻底终结,滋味绝对不好受……
“王爷快看,城门打开了。”
听着士兵的喊声,张恪悚然一惊。真的成功了!
“弟兄们,给本王杀进去!”
士兵们催动战马,一阵风一般,冲进了大同。
听到义州兵杀进来,整个乱军最后一点勇气也都没了,不是扔下刀剑投降,就是转身逃命。
“王爷饶命,饶命啊!”
祈求投降的人跪了一大片,弄得义州兵也不知道如何是好,该杀,还是该放!大家的目光都落到了张恪身上。
看着遍地的降兵,张恪忍不住摸了摸鼻子,没想到自己的招牌这么好用,亮出来就弄了这么多人投降,早知如此,自己这番举动岂不是有些多余吗!
其实也不想想,若不是有“三万大军”在城外,华成志岂会望风而逃,这些人又怎么会吓得纷纷投降。
从张恪的本性,凡是造反的,还妄图对自己不利,绝对是死路一条。
可是眼前情况太特殊了,他只有一千人马,根本无力控制大同。更要命的是城外还有几万鞑子,要是让他们知道了虚实,说不定离开就翻脸攻城,那个时候一切可都不妙了!
在大军到来之前,还要利用这些士兵。
张恪强忍着怒火,对手下人说道:“马上传本王的命令,只诛恶,胁从不问。凡是及时倒戈一击,过往罪责一律赦免,另外依据功劳,赏赐银两。”
手下人急忙答应,他们扯着嗓子,把张恪的命令都喊了出去。
先城门附近的士兵就听到了,什么,罪过能赦免,还能立功受赏,等着干什么啊!
他们纷纷跳了起来,拿起兵器,追着华成志等人的屁股就杀了过去。
不久前的战斗大家还记忆犹新,一起高喊安东王万岁的场景历历在目,王爷就是天神,义州兵就是天兵!
不效忠天兵天将,还跟着一帮扑街仔找死,那不是脑抽了吗?
这些士兵纷纷倒戈一击,加入了张恪的手下。这回好玩了,本来是来剿灭乱兵的,现在变成了驱赶一群乱兵去对付另外的乱兵,大家伙还要快着一点,不然都追不上了。
“快,快去救我爹啊!”
张恪猛一回头,张羽珍竟然一身小兵的装束,也跟着跑了进来。
“胡闹!”张恪顿时一瞪眼睛,怒喝道:“你来凑什么热闹?”
“什么叫凑热闹,人家可是效仿古人。”
“谁?”
“缇萦救父啊!”张羽珍弯着新月一般的眼睛,笑道:“王爷,真没有想到,你的旗号刚打出来,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
这个丫头片子实在是胆大包天,张恪无语地摇摇头:“成了,已经有人去救你爹了,老实跟在本王的后面,要是从哪飞来弓箭子弹啥的,在你的脸上留下伤疤,那可就成了丑八怪了!”
“讨厌,不许拿毁容吓唬人家。”张羽珍嘴上埋怨,可是还是乖乖跟在了张恪身后,仿佛他的影子。
城中的叛军快瓦解冰消,不过有一处却大不相同,那就是巡抚衙门。
原来华成志留下了心腹叫做肖三,只等着刺杀张恪成功,就立刻逼死张宗衡,把罪过推到张宗衡身上,他们好赶快逃跑。
肖三一直在焦急地等着,足足过了一更天,一点动静都没有,他急得额头都冒汗了。
砰砰砰!
乱枪总算响起,他一跃而起,一头冲进来书房。
“张宗衡,不用大爷送你了,赶快上吊吧!”
此时张宗衡已经换好了三品官府,乌纱帽,大红袍,青缎的朝靴,正襟危坐在椅子上。肖三刚跑进来,见他这个德行,给吓了一跳。
“行啊,临死还收拾这么干净,不愧是文官,就是不一样。”
啪!
张宗衡突然抓起啦砚台,狠狠一拍,接着老头须皆乍,好像要吃人,竟然吓得肖三倒退两步。
“你,你什么疯?”
“本官倒要问问你,想死想活?”
肖三眼珠一瞪,骂道:“老东西,你弄清楚没,要死的人是你!”
“哈哈哈!”张宗衡仰天大笑:“糊涂蛋,你现在还不明白吗?安东王大兵压境,就凭你们的那点小人伎俩,能骗得过安东王吗?”
“怎么不能,他又不知道城里落到我们手里?”
“哈哈哈,蠢材,本官告诉你,老夫的儿子早在你们动叛乱的时候,已经跑到城外,早把消息报告安东王了。”
这话倒像是雷霆一样,落在肖三的头上。
“你,你胡说!”他的舌头都不顶用了。
“哼,老夫哪里用得着胡说,你去问问家人,公子是不是被俘了?”
张宗衡说完,竟然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端起小酒杯,一口喝干。肖三咬咬牙,一转身出去,没多大一会儿跑了回来。
这一次他提着一把血淋淋的刀,上面还滴着鲜血,状如地狱爬出来的小鬼,狰狞可怖!显然他问清楚了,果然公子跑掉了。他气得几乎疯,一刀砍了家人泄愤,转身又冲进了书房。
“张宗衡,三爷就算是死,也要先杀了你,让巡抚陪葬,三爷这辈子也够了!”
张宗衡眼皮没挑,手里还端着酒杯,冷冷笑道:“好啊,你就杀了本官,朝廷不追究罪过,安东王会放过你吗?何止你一个人,你的家人,亲戚,朋友,总而言之,只要扯上关系的一个都跑不了。为了一个老头子,搭上那么多条命值得吗?”
肖三硬生生止住了脚步,气喘如牛,他也不算傻,既然张恪提前知道了大同的情况,华成志肯定是死路一条,作为心腹手下,他也难逃一死。
“张宗衡,横竖是个死,你不用废话了!”
“呵呵,我要是你,就会立刻放下刀子,化妆成老百姓,逃出大同。眼下陕西,甘肃,各地都是乱兵,只要逃出去,哪里都能活下去。可是执意杀了老夫,朝廷上穷碧落,也不会放过你的。一线生机就在眼前,你看着办。”
张宗衡语气轻松地说道,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肖三愣了愣,五官痛苦地扭在一起,心里别提多挣扎。
“罢了,三爷就放过你!”
他转身就跑,连身后的酒杯碎裂都没听到,张宗衡的三个指头依旧是握着酒杯的姿势,只是浑身颤抖,冷汗湿透了衣襟,没一会儿,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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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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