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玩家论坛

  席梦思熟悉的柔软触感,让他很快从落差中恢复过来。

  打开手机,加了云峰的微信,马上收到了回复。

  他复制了云峰发过来的网址,在浏览器中打开。

  按照云峰说的步骤,他不断地点击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弹窗。

  油腻师姐、贪玩蓝月应有尽有,简直是垃圾页游全家桶。

  点完最后一个渣渣辉,终于进入了论坛本体。

  注册十分简单,只需要提供用户名和密码,其他都不用填。

  头像的话可以上传,也可以不上传。

  刘正想了想,用户名就用了潘德世界的代号,华莱士。

  论坛的界面十分简陋,只分成了交流区和交易区。

  刘正先是点进了交易区,然后发了一篇帖子。

  “求购箭袋、箭筒、箭囊,无限弹药最好。可换游戏点数、现金或道具。”

  虽然他现在三样都没有,但是可以先挂着嘛,反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卖家。

  发完了求购贴,他就逛起了交流区。

  别说,交流区还挺火爆。

  最近的一条帖子是两分钟前,标题是“松鼠党的胜利”。

  内容是有一个玩家的任务是盗墓,密室里有个机关。

  任务目标和断龙石是连锁的,一旦拿走任务目标,断龙石就会瞬间掉落。

  虽然那个玩家不知道怎么破解机关,但他有囤积癖,收藏了很多只能换游戏点数的贵重品。

  然后,他还真从那堆藏品里,找出来一块脑袋大的人造金刚石。

  他把人造金刚石放在了断龙石下面,大摇大摆地拿了任务目标,然后从金刚石卡出的缝里逃了出去。

  “谁说松鼠党是守财奴,天知道什么时候你的藏品就会救你一命。”帖主得意洋洋地说。

  “松鼠党天下第一!”这大概是帖主的同好。

  “不卖了,明天开始什么也不卖了。”这大概是一个将要误入歧途的玩家。

  刘正看得倒是挺乐呵,不过并没有成为松鼠党的想法。

  他其实并不喜欢屯东西,零食都是吃完了才会买新的,杂物什么的也是能丢就丢。

  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断舍离”。

  往下拉了拉,有一篇帖子引起了他的注意,标题是《乱合血统什么的最讨厌了》

  内容是帖主参加了一个多人任务,本来任务完成得挺顺利的,BOSS眼看就要被打死了。

  结果队友里有个人的血统冲突爆发,直接进入了暴走模式,无差别攻击。

  瞬间打乱了团队节奏,导致除了帖主以外玩家团灭。

  帖主呼吁其他玩家尽量保持单一血统,尤其是不要合成互相冲突的血统,免得害人害己。

  这个提醒对刘正来说还是挺有用的,他已经有了龙血血脉,以后再得到了别的血统,也要谨慎考虑了。

  正准备再看看别的帖子,论坛私信突然响了起来。

  难道是求购贴有消息了?刘正赶紧点开了信息提示。

  “我有一个B级的箭囊,里面有40根+3附魔箭,带三秒回收功能。”卖家的账号名叫“狼之心”。

  私信下面还有个图片,刘正点开一看,一个装满了箭矢的古朴箭囊摆在桌子上。

  +3附魔箭不说,三秒回收功能已经很厉害了。

  如果不是烈度特别高的战场,已经和无限弹药差不多了。

  刘正立刻回了消息:“道具很满意,请问开价多少?”

  过了一会儿,卖家再次发来了消息:“我有一个红色双人任务卷轴,你陪我过了这个任务,箭囊归你,视任务难度还有补偿。”

  刘正愣了一下,他还准备杀杀价,没想到卖家不按套路出牌。

  他不知道任务卷轴是什么,也不知道卖家的要求合不合理,所以没有马上答应,而是说要考虑一下。

  卖家表示可以,但最多只能等一天。

  他打通了云峰的电话,那头的背景声十分地嘈杂。

  “怎么了,华哥?”云峰大声问道。

  “疯子,有点事请教你一下,要是忙就算了。”刘正礼貌道。

  “没事华哥,那我找个安静的地方。”云峰说道。

  短暂地沉默后,云峰走到了僻静的地方,问道:“华哥,什么事啊?”

  刘正把情况说了一遍,云峰沉思了一会儿。

  “红色任务卷轴我听说过,是专门用来升级人物特质的,难度很高。狼之心在论坛里挺有名气的,是个独行玩家,从来不组队,但实力非常强。看来这个任务卷轴要求必须两人参加,所以他就想随便找个人组队,正好看到了华哥你的帖子。”云峰分析道。

  “他口碑怎么样?这个箭囊值不值这个条件?”刘正问道。

  “狼之心口碑还可以的,虽然性格孤僻,但发过不少经验贴,交易区的信誉也很好。箭囊怎么说呢,如果是像我想的那样,他就是拿你当个凑数的,那就很值。但要是你要出力,就不一定了。”云峰也拿不太准。

  “那就交易吧,多做一个任务也无大所谓。”刘正做了决定。

  云峰也不是很担心,狼之心肯定是不知道刘正实力的,也敢拉刘正去做任务的,很明显有绝对的信心。

  加上刘正的实力这么强,应该是不会有什么问题。

  主意已定,刘正马上回复了狼之心,表示愿意接受这笔交易。

  双方约好三天后在星城见面。

  舒舒服服地睡了一晚上。

  第二天上午练武,下午又来到了大学图书馆看书。

  这次潘德世界之行,让刘正深刻感受到了能力的不足。

  尽管他成功的摧毁了旧贵族势力,但那完全建立在人身毁灭的基础上。

  如果不是以低任务评价的代价,换来了绝对的武力,即使连这样的成果也是无法达成的。

  事实上,刘正也不认为弗雷西斯和他的新贵族会强多少。

  没有新的制度产生,新的统治阶级带来的只是新的压迫而已。

  不过,统一之后的潘德至少没有贵族混战,加上他留下的后手,总是能让人民脖子上的绳子松一些吧。

  其实,他从小就是一个刺头。

  别人不敢问的问题,他敢问。

  别人不敢做的事情,他敢做。

  十一岁的时候,他就敢因为发的牛奶过期,跑去堵区政府大门。

  初中他喜欢看武侠,高中他喜欢看毛选。

  他想不通,为什么这个世间有这么多的黑暗?

  他想不通,那些侠客去了哪里?那些历史的垃圾为什么还敢跳出来反攻倒算?

  那时候他是愤怒的,在学校他是个暴躁青年,只要有人欺负人,不管几个,他都敢打个头破血流

  在网上他也是个头号键盘侠,曾经创下了和十个人同时对线的记录。

  夏观就是他的初中同学,因为胖,加上是外地搬来的,经常被其他男生欺负,踹屁股捏胸部。

  那时候夏观还是个软弱的家伙,全靠刘正给他出头,才摆脱了欺凌。

  但最后和刘正成为朋友的,也就只剩下了他一个。

  火焰虽然驱寒,但靠太近也会把人灼伤。

  何况刘正除了愿意出头外,也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家伙。

  一言不合就能和人吵起来,凡事一定要争个输赢,跟个斗鸡一样。

  是什么时候变的呢?大概是大学以后吧。

  上了大学,没有了补助。

  除了学费以外的支出都要靠自己赚,于是刘正拼命兼职。

  送水、送外卖、发传单、买电话卡、当服务员,只要是招兼职的行业他几乎都做过。

  赚的钱其实挺不少,至少够他穿上了和其他人一样的名牌,用上了新款手机。

  但他心中的那股气却越来越少了,直到工作了,谈了恋爱,房子和车子这两个名词已经代替了他曾痴迷的一切思想。

  他不想做令狐冲了,他只想做韦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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