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博识城

  赶到了阿密尔,找到村长报了信,刘正继续赶往博识城。

  接下来的旅途还算是风评浪静,只遇到了几股小队敌人,比如山贼、无良暴徒之类的。

  最凶险的是遇到了一队无赖冒险者,一个探险英雄加几个雇佣骑士。

  要不是刘正的马好,就差点翻车了。

  最后狮鹫铁蹄的屁股还是挨了一箭,幸好射在了备用盾牌上,只造成了一点皮外伤。

  这波经验也让刘正升了1级,他想了想,又加了1点智力,得到了1点额外的技能点,然后点了2级骑术。

  这样他的骑术就到了7级,骑乘状态下的灵活性和速度又有了极大的提高。

  顺便一提,“守密人”给的技能效果和骑砍游戏中的有些不同,比如盾防技能就不再是使用高级盾牌的必要条件,而是更灵活地使用盾牌,并用魔力加强耐久和防御。

  有一定用处,但起不到决定性作用,所以刘正也就没有点。

  提高的骑术让他比预计的时间更早地抵达博识城,此时,离潘德竞技大会还有1天。

  博识城坐落在艾伦大河的边上,是巴克斯帝国国土的中心点。

  坐拥水运和陆运双重优势,博识城的繁华可想而知。

  也因此,这次全潘德竞技大会的举办地选在了这里。

  连续地赶路和战斗,让刘正也有些疲惫。

  找了个路人问了下地址,刘正骑着马来到了河风酒馆。

  这是博识城最大的酒馆加旅店之一,可以同时容纳200人住宿。

  放在平时,酒馆的大堂是宽敞而令人舒适的。

  可惜,这次盛会吸引了几乎全潘德的人,把整个酒馆都塞得满满当当。

  “酒和吃的要什么?快说。”侍女忙得不可开交,也温柔不起来了。

  “一桶新酿的葡萄酒,一大份土豆炖牛肉,多放一些罗勒叶。再来一间上等房。”刘正不以为忤。

  “没有房间了,都住满了。你点的都是上等货,现在价格翻倍了。”也许是看着刘正样子斯文,侍女好心提醒了一句。

  “谢谢提醒,就按这个上吧。”刘正对着她笑了一下。

  侍女转身离去,没过多久,就把酒和食物端了过来。

  刘正皱着眉头喝了一口葡萄酒,他其实并不喜欢喝酒,但他也不敢喝果汁,因为潘德没有烧开水的习惯。

  尽管因为地广人稀,潘德的水质比现实中的中世纪强了很多,但生水的味道一样难喝。

  潘德的人们也是同样的感觉,所以他们也习惯以酒代水。

  牛肉倒是炖的不错,汁水充裕,加上香味四溢的罗勒叶,他总算是吃到像样的食物了。

  他只想好好地吃顿饭,然而酒馆里除了黄色笑话,最不缺的就是爱找事儿的人。

  “朋友,我觉得你一个人喝不完这一桶,你应该不介意和我分享吧。”一个裸着上身的红发壮汉,用毛手抓住酒桶,就要往自己杯子里倒。

  刘正眼睛都没抬,空出一只手按住酒桶。

  壮汉双手用力想要抽动,但青筋迸起也无能为力。

  “如果你三秒内不在我眼前消失,我会让你三个月都只能躺在床上。”刘正平静道。

  两人很快吸引了酒馆中人的注意,一个来自凛鸦境的酒客认出了刘正。

  “啊,是他,长歌港最强的角斗士,掠夺凡斯凯瑞海寇之人,‘迅捷之狼’华莱士。”

  有同样听说过刘正名声的人也开始讨论,议论声传到了壮汉耳朵里。

  他有心放手,但面子上又过不去。

  众目睽睽之下,他面红耳赤,伸手摸向怀里的匕首。

  刘正不屑一笑,隔着桌子一脚踹中壮汉的膝盖。

  壮汉惨叫一声,跪倒在地,捂着膝盖不断哀嚎。

  膝盖青紫一片高高肿起,应该是已经骨折了。

  刘正没有理会,继续吃东西。

  两个应该是壮汉同伴的人走了过来,扶起了他,向酒馆外走去。

  出门前,向刘正投去了仇恨的目光。

  刘正并不放在心上,在潘德,无数的仇恨每天都在产生,这个世界的主题就是杀戮和仇恨。

  吃饱喝足,刘正离开了酒馆,准备去找个能住宿的地方。

  一出门,一个小男孩偷偷打量了他一眼,然后靠了过来。

  “先生,您想找个住宿的地方吗?到我家来吧,有新鲜的水果和麦芽酒,草料和黑豆也是最好的。”

  小男孩身上的衣服有些旧,应该是别人穿过的,但没有补丁,洗得也很干净,小脸白白净净,能看出来他的父母很宠爱他。

  “多少钱一晚?”刘正问道。

  “只要8个第纳尔,而且包早餐。平时只要5个第纳尔,但现在情况不同,你知道的先生,其他人都已经翻倍了。”小男孩像大人一样耸了耸肩。

  在潘德的世界里,能看到这样可爱的小孩子,总是让人心情愉悦的,8个第纳尔也不算贵。

  “行吧,前面带路吧。”刘正决定照顾一下生意。

  “好嘞!”

  小男孩高高兴兴应了一声,然后蹦蹦跳跳地带着他往家的方向走。

  “先生,您是来参加比赛的吗?”小男孩一边走一边问道。

  “哦?为什么我不是来看比赛的呢?”刘正逗着他。

  “刚刚我在门口偷看到啦,您一脚就把那个大叔踢到啦,而且他们的同伴都不敢和你动手,您一定是很厉害的战士。”小男孩回道。

  “一般一般,潘德第三吧。”刘正难得谦虚了一下。

  “那第一和第二是谁啊?”小男孩好奇道。

  “诺多的两个领主。”刘正一本正经。

  小男孩翻了个白眼,博识城离诺多森林不算太远,他当然知道传说中的诺多精灵,刘正这话的意思就是他已经是全人类最强了。

  “你要是能赢得冠军,我就让爸爸把他珍藏的火腿做给你吃。”

  “然后拿我做广告对吧?”

  “嘿嘿,就当广告费嘛。”小男孩不好意思地笑了。

  到了小男孩的家,这是一个两层的小楼,二楼改造成了旅馆,一楼是自住和厨房、马厩。

  小男孩的父母殷勤地给他安排了房间,送上了水果和麦芽酒。

  去公共洗澡间洗了个澡,回到了房间,刘正沉沉地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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